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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搞新闻和言论自由导致解体

火烧 2010-10-1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分析苏联解体与新闻自由的关系,指出戈尔巴乔夫的政治改革导致社会动荡,持不同政见者与杂牌军运动在其中起到关键作用,揭示言论自由对苏联体制的冲击。

  苏联搞新闻和言论自由导致解体

  我认为;戈尔巴乔夫是苏联解体、苏共崩溃的罪魁祸首,他在政治改革问题上作了错误决策,不应当实行政治“开放”,搞新闻和言论自由及开放建党派。

  在推行言论自由的那几年中,人们不是寻找建设性的办法来医治社会疾病,而是利用言论自由来毁灭这个社会。

  苏联共产党曾经是国内改革的倡导者,可是过了五年,它却被赶下了政治舞台,而它的一千好几百万党员当中,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捍卫它,这究竟是怎么搞的呢?

  原来,1989年国内政治局势起了剧烈的变化。夏初召开的苏联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是根据修改后的宪法召开的。在代表大会炽热的气氛中,与苏共的活动相关联的一切重大问题全被“遗忘”了,却提出了许多针对它的批判和严重指责;他们自己还对自己开展公正的批评,揭露党在社会活动中实际存在的问题。

  由于种种原因,苏共丧失了对人民群众的影响力,国内随之开始出现反对立场的社会运动。它们在苏联解体和社会制度解体的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们大致可以分为三类:持不同政见者、杂牌军和民主派。也可以把他们的活动看成三次浪潮。

  持不同政见者运动发端于上世纪60年代初,从事的基本是维权活动,他们不同当局合作,但也拒绝使用暴力。他们人数很少,而且分散,组织很差,但引起了西方的注意,并得到国内少部分知识分子的支持。对于这些人来说,要点在于苏联存在着反对派这一事实。在一定条件下,它们可能取得一定的政治分量。

  老一辈可能还记得对持不同政见者的审判。有关这些审判的消息曾为部分人所知晓。主要是通过境外的这个那个之声的无线电广播,其内容是真话假话都有。

  可是到了1986年12月,通过了一项政治议案,取消了对反对派的刑事诉讼。过去的持不同政见者开始走出劳改营和监狱。但他们的运动实际上并没有卷土重来。很多人已经厌倦了“为人权而斗争”,还有一些人则由于在西方有了名气,便跑到国外过起了太平日子。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实际上持不同政见运动的历史正是在1986年由于对他们停止迫害而画上了句号。

  就在这个时候,国内开始迅速出现各种社会团体,他们的成员被称为杂牌军。这些团体其实没有什么原则。他们当中有的是民主派,有的主张爱国,有的主张无政府主义,有的主张君主主义;有共产党,有社会民主党,还有保守自由派,等等。许多团体的形成不是根据意识形态原则,而是根据活动方向:有的从事环境保护,有的从事古迹保护等等。杂牌军同持不同政见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们同当局和平共处,不反对加入国家机构以及其他官方机构如工会、共青团等。但不久许多杂牌军的活动开始具有越来越浓的政治性质。参加杂牌军组织的人以一种特殊的方式“玩大政治”,他们先取得经验,然后就学会了把成千上万的群众带上街头。

  内部的辩论磨炼了反对派活动家的技巧,培养了未来的政治家、记者、社会活动家。上世纪90年代他们中的一些人成为社会团体、新成立的政治机构、大众传媒的领导人。时至今日,我们也依然能在电视屏幕上和各种政治场合看到这些人的身影。现如今,他们还在“教导”人民在民主变革的条件下应该如何生活。

  这样一来,由于苏共不能按必要方向实现改革,在一个历史造成的极短时期内,酿成了反对派政治运动,而其中的一部分,又自觉或不自觉地促使苏联瓦解,促使当时存在的社会制度消灭。

  八十年代,经济危机隐然露头之后,苏联社会中出现了一种对经济改革的幻觉,认为只要推行市场化改革,就可以很快过上发达社会的富裕生活。从这种幻觉的背后,可以看到一种对经济改革的实用主义和机会主义态度。然而,当时在苏联却很少有人提到,在苏联这种长期维持高福利、资源耗尽的背景下,推行经济改革其实是一种自救行动,其根本目的是提高效率、减少资源消耗、防止经济系统的进一步瓦解。这样的经济改革不会立竿见影地带来“甜头”,当然也很难让已经相当高的社会主义福利再上一层楼;相反,经济改革却可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给苏联民众带来“苦头”。

  社会主义国家或迟或早都得搞经济改革,并不是因为市场经济比社会主义经济更有魅力,人们可以在两个制度里任意挑一个更喜欢的,或者可以像点菜那样,从两种经济制度里选一些合乎自己胃口的东西。其实,社会主义国家搞经济改革是迫不得已的,不改革就可能垮台。在这种情况下,只剩下一个市场经济可以选择,不管人们喜欢还是不喜欢,能够代替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只有市场经济,走市场经济的路实际上是没有选择的选择。

  而要建立一个真正的有效的市场经济制度,就不能再充分照顾人们在社会主义体制中得到的既得利益。所以,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大部分老百姓来说,改造计划经济、走上市场经济的过程,并不是甜蜜的,而是痛苦的,会被迫放弃很多在社会主义制度里得到保护的既得利益,会面临激烈的竞争,很多人原来的社会经济地位可能保不住了,在相当一段时期里,生活水平不会上升反而可能下降。后来苏联东欧各国的经济转型过程都证明了这一点。

  戈尔巴乔夫在经济改革方面虽不成功,但是他却成功地推动了政治“开放”,促进了新闻自由,基本上结束了政府对持不同政见者的压迫,允许组织各种政治团体,实行了一定程度上的民主选举。

  戈尔巴乔夫上台后,进一步开放新闻自由,报刊杂志陆续转向比较客观公正的报道,媒体上刊登出越来越多的、过去几十年来老百姓一直想知道而无从得知的真相。这就大大刺激了报刊的发行量,使得那些敢于脱掉令人憎恶的官方宣传外衣的报刊销路大增,而报刊之间争夺读者的竞争又进一步促进了新闻自由。

  新闻自由出现后,苏联民众不但读到了许多人所共知、但官方以前一直严禁报道的史实,如苏联如何通过政治集中营关押、残酷迫害上千万政治犯,苏联强行推行农业集体化时如何遭到农民的反抗、最后数百万农民被夺走粮食而死于饥荒等。而且,不少在苏联民间从爷爷辈就悄悄地代代相传的政治秘闻都公开了。例如,列宁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如何从德国领取津贴、从事反对本国政府的活动,列宁如何镇压了参加过十月革命但后来反对布尔什维克政策的波罗的海舰队的数千水兵,列宁本人早年是如何染上梅毒、最后死于晚期梅毒下的痴呆症,二战期间苏联怎样谋杀了数千投奔苏联的波兰政府军军官(即苏联政府一向不肯承认的“卡廷森林案件”)等等。

  苏共只能靠隐瞒真相来维持一时的社会服从,一旦历史被还原成真实后,老百姓怀着强烈的被欺骗了数代的愤慨,自然会转向支持、同情新诞生的民主派,把苏联搞垮。

  苏联在国际压力下签署了国际人权公约,以及戈尔巴乔夫上台后政治气氛的宽松,有组织的异议人士活动也日益活跃,出现了公民社会的前兆特征。一九八七年七月,在莫斯科建立了第一个公开的人权运动团体。这一年的十二月,这个团体组织了苏联历史上的首次人权问题国际讨论会,当局未能阻止会议的举行,却设法阻挠国外和国内的与会者到会,也不让会议组织者使用任何会场,结果会议的组织者只好把会议分散成多个家庭聚会,在这样困难的条件下,仍然有四百位苏联公民和三十位外国与会者参加了讨论。

  七十年代的独立青年文化运动也孕育出一系列志愿性民间社团,如环境保护团体,得到了许多科学家的支持;还有“国际和平”组织,它反对军备竞赛、主张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著名的持不同政见者、核物理学家萨哈罗夫的反冷战、呼吁世界和平的声音,经常与青年人的“国际和平”组织相互呼应。这些民间社团都逐渐建立起它们在全国的联系网。当民主化的议题浮现出来后,这些民间社团就成了民主化运动的有力支持者。

  除了人权运动和青年运动外,在人文和社会科学学者中间也出现了第三类民间社团。这些分散在各大学和研究所的学者,最初是自发开始研究一系列课题,试图在被官方正式禁止的研究课题中,发现俄国历史、民俗文化、宗教等方面的许多史实,恢复被官方长期扭曲的俄国历史和人物的真实面貌。他们通过非正式的讨论、聚会进行交流。一九八七年在莫斯科的中央经济数学研究所召开了一次研讨会,到会的经济学家、新闻学家、社会学家、以及政治学家等,自发地成立了一个“改革俱乐部”。它牵头组织了一些非正式的政治俱乐部的“交流和对话”,参与者有莫斯科大学历史系学生的“历史-政治俱乐部”、全苏社会政治记者俱乐部等。这样的活动把具有不同背景、分布各地的团体和个人联系到一起,讨论政治和经济改革问题。

  从一九八七年秋季开始,“改革俱乐部”提出了一项被称为“纪念”的活动,在街上征集签名,要求政府彻底调查斯大林时代的非法镇压行径,并组织正式的死难者悼念活动。活动的组织者不顾官方的禁止,于一九八八年三月六日在莫斯科的十月广场组织了一场纪念被斯大林迫害致死者的游行,许多参加者被拘留,但很快又获释。活动组织者先后征集了三万个签名,到了一九八八年六月,戈尔巴乔夫在社会压力下,在苏共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上宣布,正式采纳了“纪念被斯大林迫害致死者”的建议。

  由于这次活动遍及苏联各地,需要产生有众望的代表人物,于是在活动参加者中进行了选举,推选出一些大家一致公认的代表人物,其中包括萨哈罗夫和索尔仁尼琴。这次非正式的选举是苏联七十年历史当中首次未受官方操纵的选举,是一次真正的民意检验。通过这次签名征集活动,活动组织者开始建立一个庞大的组织,名称就叫作“纪念”。到了一九八九年一月,当他们召开成员代表大会时,它已经拥有一百八十个分部、大约两万名积极分子。

  虽然“纪念”这个在活动中自然诞生的民间团体有着相当强大的影响力,在一九八八至一九八九年官方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中,推出了不少候选人,事实上扮演着政治团体的角色,但它从未宣布自己是个反对党。

  而率先公开唱起反对党角色的是“民主联盟”。“民主联盟”一九八八年五月召开了成立大会,来自十四个城市的一百五十位代表出席了会议,警察扰乱了会议,破坏了与会者开会的乡间别墅。但与会者仍然宣布,“民主联盟”是个“反对苏联极权体制的政治反对党,目标是推动这一体制的非暴力转型,并在人性、民主和多元化的基础上建立法治国家”。一九八八年七月二十九日,二十五个非正式团体聚会,宣布成立“莫斯科人民阵线”,主张推行激进的政治改革。这些民主派政党的出现,标志着苏联共产党垄断政治舞台的历史终结了。

  鼓吹新闻和言论自由.就是唯恐中国不乱者

  戴着有色眼镜的一些西方媒体总对中国抱有偏见,他们总是先入为主,每次所做的报道仅是寻找甚至制造点材料罢了。他们的居心暴露无遗。

  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给新疆各族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当地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破坏。在这次事件当中,西方部分媒体坚持了以往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报道中国的“风格”,不顾事实真相,极尽挑拨离间、煽风点火之能事。

  一些西方媒体将暴力事件的起因归咎于中国政府和军队,而对暴徒们残忍的屠杀行为只字不提。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7日在一篇题为“中国乌鲁木齐出现骚乱”的报道中,大量引用一个所谓匿名目击者和“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发言人的话作为新闻源,肆意歪曲事实,颠倒黑白。

  在一些西方媒体的报道中,这场暴乱被写成“抗议”、“示威”。不止一家西方电视台在播放中国媒体提供的画面时,配发充满偏见的解说词。

  在关键时刻,一些西方媒体几乎不加思索地做了中国法律破坏者和颠覆者的帮凶。这一幕,与西藏“3·14”事件之后一些西方媒体的表现如出一辙。在那次事件当中,为了误导观众和读者,某些西方媒体甚至在报道中“大做手脚”。对于那些鼓吹“尊重新闻客观真实性”的西方媒体来说,此举无疑是自砸招牌。

  2008年3月17日,英国广播公司(BBC)在其网站上刊登了一张照片,说明写的是“在拉萨有很多军队”,而画面却是中国公安武警协助医护人员将受伤人员送进救护车的场景。在当年3月19日和20日的相关报道中,德国卢森堡广播电视台(RTL)网站及电视新闻频道N-TV分别配发了尼泊尔警方驱散闹事者的照片,却张冠李戴地将其说成是发生在西藏拉萨。这些刻意歪曲的报道,其用意不言自明。

  戴着有色眼镜的一些西方媒体总对中国抱有偏见,他们见不得中国的稳定发展,唯恐中国不乱。他们总是先入为主,每次所做的报道仅是寻找甚至制造点材料罢了。即使不发生乌鲁木齐“7·5”事件,他们也常对中国指手画脚,其居心每次都暴露无遗。

  譬如,中国安装绿坝软件的目的原本就是屏蔽黄色有害信息,但一些西方媒体却将该事件政治化。英国《金融时报》6月30日的社论认为,预装绿坝“名义上是为了打击网络色情,但审查人员也因此获得更大权力,来限制在他们看来会造成政治麻烦的信息和通讯。”甚至危言耸听地说,个人电脑在信息革命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而预装绿坝将使其转变为政府扈从的第一步。

  而在此前,当中国政府对传播色情内容的谷歌进行严惩之时,一些西方媒体也进行了“政治联想”。美国《华尔街日报》称,中国政府此举是“担心人们可以从网上获得敏感的政治信息”。事实上,许多国家比中国采取的措施更严厉,例如,为了控制色情内容的传播,韩国甚至采取了网络实名制。对此,却没有谁说三道四。

  中国决不能搞新闻和言论自由.网络要实名制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的自由,但现在有人把言论自由泛化甚至神化,这样就会为荒谬言论甚至谎言争得所谓自由的空间。企图经这样的“神化”,使荒谬言论、谣言、谎言能有表达的自由而不受约束、不承担社会责任。

  我们知道,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相对的、有前提的,我们提倡、主张的言论自由亦是如此。言论自由既是权利,也有相应责任,任何权利都是与责任对应的,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责任。因此,任何国家的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而不是超越于法律之外的抽象自由。一方面,这种言论自由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前提。孟德斯鸠有言,“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的事情”,言论自由也是如此。言论自由具有两面性,既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它既能促进社会的正常交往,也能因挑衅性、诽谤性语言而恶化人们间的关系;它既能成为弘扬公序良俗的载体,也能沦为败坏社会风气的罪魁;它既能消解社会的各种愤懑和不满,也能在特殊场合扰乱公共秩序。言论自由的两面性,因现代通讯工具广泛的影响力而增强了法制规范的必要性,使社会责任意识更加凸显。《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带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得受某些限制”,而限制的理由是“尊重他人的权利或名誉”,“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道德”。

  另一方面,言论自由还应该遵守道德的规范。像粗口谩骂、污言秽语等违犯公序良俗的言论都应当受到约束,真正的言论自由应该是在法律、道德的约束内对自己观点的负责任的理性表达。另外,言论自由还有不同场合、不同群体之分,不同的场合、不同的社会群体在享受着不同的权利的同时,也受着程度不同的约束。这在中国如此,在国外亦是如此。就言论自由而言,行政官员或公务员所受的限制就严于一般公民。如有的国家规定公务员在职期间无权向公众发表个人的主张和意见,不得以个人的观点来混淆国家在某一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等。

  言论自由是为了真理的表达,而不是脱离法治约束、越过法治边界、什么都可以说的所谓自由言说。“文革”给我们一个沉痛的教训,就是一旦没有法律准则,可以自由地诬陷、甚至捏造罪名,构陷他人,这种自由是多么可怕。在现实社会中,每个人都有言说自由,同时也有批驳错误、荒谬言论的自由。任何法治社会对诬陷、造谣造成后果的还要依法处理,绝不能使危害国家、社会、他人的言论自由地泛滥。如果造谣、说谎的言论被允许,这不仅与法治建设的目标背向而驰,而且真正的言论自由也无从谈起。言论自由必须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形成社会共识、促进人民团结、推动社会进步,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言论自由是个外来思想,非真正国产。”西方所宣扬的言论自由是与话语权紧密相联的,谁的话语权强,谁的言论自由就大,没有话语权,言论自由就成为水中月,镜中花,根本不是现实。在某些西方国家的这种政治和舆论环境中,借着话语权强势,言论自由成了打击别人的工具和手段。在3·14拉萨严重暴力事件中,西方某些媒体不惜歪曲事实、捏造虚假新闻,对中国进行造谣,这能谓其言论自由吗?他们所主张的言论自由只是强势下的盛气凌人的言论自由、是罔顾事实打击别人的言论自由。种种事实表明,某些人提倡的言论自由,在很多场合下变成了政治工具,而且具有双重标准。他们可以随意捏造一个借口,对他人进行污蔑,这岂不是对其所宣扬的言论自由的绝好讽刺。

  所以,我们提倡言论自由,但不赞同那种抽掉言论自由的法律的、道德的、规则的前提和约束,空洞地、抽象地谈论言论自由的做法。那种将言论自由泛化甚至神化的观点和做法,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

  另外;我建议中国政府应立即整顿新闻媒体,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事关重大,现在出现了不好的苗头,应立即制止,现在广播电视台.报刊杂志太多太杂,重复办各种报刊杂志.重复建广播电视台.致使互相争读者.听众观众.过多揭露党和政府的不良事件.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还大量浪费物资人员.而且为了经济利益乱发非法虚假广告.坑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宣传不够重视,仅应付而以.党和政府应及时整顿,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的.整顿应照以下几条:1.压缩广播电视台报刊杂志的数量.2.新闻媒体决不能市场化,与经济利益脱钩.3.广播电视台,报刊杂志全部由党和政府办,决不能由私人办,更不能让外国新闻媒体加入搞竞争.4.要各新闻媒体以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普法及科教类节目为主,身体健康,戏曲,歌曲,音乐为辅.5.最重要的一点,要重新发展有线广播,有线广播是任何宣传工具也代替不了的,能强制"人民群众听.有线广播应接上高音音响,每个村每条街道接上几个,统一控制,不得有个人控制.强制人民群众听,早上六点至八点播出,晚上六点至八点播出,使人民群到那里都能听到.当然也要考虑人们休息时间,中午就不要播了.播出内容: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思想教育.普法.科教.身体健康,戏曲,歌曲,音乐.不播任何广告[真正有好东西可以以新闻方式告诉人民群众],全部节目由党中央国务院制作,省市乡村,只有转播权,无任何制作权(自办节目)要搞政治性的.决不能搞什么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对国家和人民没有什么好处的.

  其中普法宣传和健康教育最重要,现在好多人犯法被惩了才知犯法。得了病才知道为什么会得,如果人知道干什么是犯法的,就不会有人去犯法的。如果能让人知道怎么样才能保持身体健康,那人就会很少生病,国家就不用那么多司法人员和建那么多监狱及不用那么医护人员和建那么多医院了。

  最后.我建议中国应实行网络实名制

  网络实名制好处最主要是为了防止匿名在网上散布谣言,制造恐慌和恶意侵害他人名誉的一系列网络犯罪。而且还能有效遏制网瘾,并使网友看到更有责任的言论,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信用体系,提高个人信息的准确度,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将更方便安全。你若发表的言论是为国家和人民负责任的,留下真实姓名怕什么,你若揭露一些不良之案件是真实的,就应不怕报复地留下真实姓名.帮助有关部门破案解决,邪是不了压正的。怕什么?要有正义心还要有正义胆才是。我认为那些反对网络实名制的人,不是胆小怕事就是图谋不轨之人。

  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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