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轨、全国统筹将至 养老金也别忘了打工者
13省养老金并轨初探
国务院今年初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 10月27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2015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备案工作已完成。下一步工作将继续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进入10月份以来,多地密集公布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和办法。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已有13个省份向社会公布了养老金并轨方案。其中,多地方案提出设立10年过渡期,确保“中人”(改革以前已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人员)的待遇不降低。
观察上述各地实施意见和办法,其主要内容均与“国家版”的规定一致,即:从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职工相同的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制度,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都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
不过,对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各地的规定却有所差异。例如,云南等地明确,机关单位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而上海则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确定。
多地设10年过渡期 确保待遇不降低
养老金并轨在地方层面上加速落地,在此过程中,“养老金待遇会不会下降”成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中人”普遍担心的问题。
事实上,《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即: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然而,对于过渡性养老金的发放问题,《决定》并没有明确。对此,地方上的实施意见进行了细化,甘肃、天津、云南等地均在意见中明确提出,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此外,各地还均提出了“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透露,1-9月,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合计总收入33187亿元,其中征缴收入25280亿元,总支出28190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18.3%、12.4%、17.8%,累计结余57366亿元。“全国近8000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全部发放到位,调整后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200多元”李忠表示。
全国统筹方案初稿形成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在养老金“并轨”加速落地的同时,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出台箭在弦上。李忠透露,人社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在加强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
目前已经开展了相关基金模拟运行测算,并已形成了方案初稿,拟在进一步论证后适时上报国务院。这意味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出台箭在弦上。按照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两会期间的表态,方案要在今年年内出台。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按此,养老金全国统筹将会采取分步走的方式,先对城镇职工养老金进行全国统筹;而且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统筹部分仅指的是职工“基础养老金”,也就是说不包括8%的个人账户部分。
在杨燕绥看来,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这样做有利于减小改革阻力,同时也兼顾公平。“连同参保、参保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支付,中国也是全世界最大的养老支付系统。”
根据人社部2014年公报,去年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共84232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3412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0107万人。即使此次针对的是职工基础养老金,但要实现全国统筹仍然阻力重重。
据人社部通报,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经出台了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办法。但在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看来,目前真正意义上实现省级统筹的省份并不多。
全国人大财经委曾调研数据显示,全国只有北京、天津、上海、西藏、青海、陕西6个省市真正实现了省级统筹。省级统筹推进难,原因之一就在于全国各省之间的养老保险收支鸿沟,一旦全国统筹,则意味着东部养老金富集省份要补贴处于亏空状态的中西部省份。
国家统计局年鉴显示,到2013年,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结余28269.2亿元。其中,累计结余过万亿的省份共9个,依次是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四川、北京、辽宁、山西、上海;而最低的青海、西藏此项累计结余则不足百亿。最鲜明的例子是,广东(4673.1亿)作为养老金结余大省,单城镇职工养老金结余一项就几近是西藏(32.0亿)的146倍,由此可见养老金在区域间的巨大悬殊。
聂日明分析说,之所以存在养老金结余在各省之间的巨大差异,一个重要原因是受人口流入和流出所影响。比如,以人口流入地广东而言,2014年该省企业养老保险抚养比全国最高,达到9.75:1;而人口流出地东三省,几乎是1个半在职人员供养1个退休人员。
但在聂日明看来,虽然接下来的养老金全国统筹难度不亚于分税制改革,但改革利大于弊,因为养老保险与户籍、教育等体制相捆绑,且规定15年的不间断缴费期限,如果工作地点变动的话,转移接续手续非常麻烦,这极大制约了劳动力在区域间的自由流动。
实际上近年来关于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呼吁不绝于耳,但今年无疑是我国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突破最大的一年。
李忠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下一步人社部将积极推进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研究,形成养老保险改革总体方案、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等成果。此外,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将推动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建成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而此番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强力推进,则意味着城镇职工无论在全国哪个地方缴费,未来养老保险都可以随人带走。同时也意味着,中央向地方收权。
聂日明表示,如果全国统筹,这就会涉及中央地方财权事权的分配问题,进而造成央地博弈的局面。如果中央统筹规模很小的话,地方积极性得到保证,但实际也违背了全国统筹的初衷。
“而如果中央统筹的部分规模很大的话,地方政府没收到什么钱,而五险中占比最大的养老保险,其实给了企业很大的压力,那地方政府可能会为了拉动经济增长考量,降低社保规模。”聂日明连续抛出了一系列问题,除了央地的财权事权分割问题上,全国统筹不仅要缩小区域间的养老金差距,还要面对管理机制结构的挑战,难度很大。
另据了解,目前人社部已经开展了相关基金模拟运行测算。对此,杨燕绥解释说,这实际就是对中长期预算做精算平衡,她认为,尽管养老金由中央统筹会面临很多阻力,但这有利于在更大范围调剂资金,解决人员异地迁徙的不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革势在必行。
外来务工人员的养老金更加值得关注
对于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并轨已提上议题,但外来务工人员的养老金别提标准了,连缴纳都是个问题。根据今年4月29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在中国目前的2.73亿农民工里,50岁以上的占到了17%,总数超过4600万人。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仅占38%,参与养老保险的仅占16.7%。但这部分购买养老保险的工人,也可能面对缴纳额度和年份不足的问题,是否能够拿到养老保险,是未知数。
全国统筹有利于外来务工人员的区域流动,不断换工作的他们也能拿到一份养老保险钱。但他们更需要的是养老保险的足额缴纳。这一点上还需要相关部门的进一步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