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有之乡网站《重大声明》的质疑
关于乌有之乡网站《重大声明》的质疑
夕阳红
近日,笔者偶然在《乌有之乡》的首页惊奇地发现该网站发布的一则令人匪夷所思的《重大声明》,全文如下:
乌有之乡网站关于首页撤除转基因主粮专栏的重大声明
在我国推广转基因主粮问题的争议中,乌有之乡网站刊登相关文章的目的在于让政府机关和社会公众获取相关信息,了解转基因作物带来危害的风险,知晓世界各地政府、机构和民众对待转基因食品的谨慎态度。北京市民群众自发地散发关于转基因食品问题的科普传单,中国公民向农业部递交请愿信要求撤销转基因水稻和玉米的安全证书并公布国家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名单等活动以及今后可能发生的各种类似的相关活动均由行为人自主开展负责。在目前的特殊形势下,乌有之乡网站因此承受着生存死亡的巨大压力,应互联网新闻监管部门的要求在网站版面上做出调整,敬请各方关切理解。
乌有之乡负责人:范景刚 2010年7月28日
不知诸位网友阅后作何感想?本人倒是甚为费解,感慨良多。
由以上声明的要旨可知,撤除乌有之乡首页转基因主粮专栏,绝非该网站的本意,而是屈于上峰指令的“巨大压力”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之举。否则,网站将面临“生存死亡”的抉择,所以才“敬请各方关切理解”。窃以为,乌有之乡网站刊登有关转基因食品的文章,如果其目的确实是为了让政府机关和社会公众获取相关信息,特别是有助于政府和国家科研机构全面深入了解转基因作物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以及广大民众对转基因食品的意见和忧虑,以利对转基因主粮的研发持慎之又慎的态度,何错之有?试问,互联网新闻监管部门凭什么、为什么要强行封闭这方面的言路,撤除乌有之乡有关专栏的所有文章?我想,至少也该有一个合理合法的交待吧,岂能有令无理、以权代法?难道这就是《声明》中所说的“特殊形势”?殊不知,如此霸道的行政命令是不能令人信服的,也是注定行不通的。
再说,你监管部门可以利用职权撤除一个网站有关转基因食品的所有文章,可是你无法撤除互联网所有关于转基因的文章,更无法撤除亿万民众对转基因食品的异议和忧虑。更何况,以蜚声海内外的“水稻之父”袁隆平教授为代表的多名专家学者,日前已联名上书全国人大,郑重提出研发转基因主粮务必要谨慎行事的建议,甚至连毛主席的女儿李敏、李讷也向有关部门表示了同样的意见。难道他们的建议和意见都错了?也都要撤除吗?为什么平头百姓就不能在网络上发表类似的建议和意见呢?这是哪家的法律规定的?!
民以食为天。毋庸置疑,研发推广转基因主粮是涉及亿万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具体的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这已在全社会形成共识。正因为事关重大,且又是中国人闻所未闻、史无前例的“新鲜”事,从而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争议,特别是在广大民众中产生种种的异议和忧虑,这原本是很正常的现象,应该允许人们在互联网上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这一言论自由理应受法律的保护,作为非执法机关的新闻监管部门,是没有任何理由和权力横加剥夺或阻止的。殊不知,任何人对任何事物的正确认知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对转基因食品的认知也不例外。退一万步而言,即便国家研发推广转基因主粮是完全必要和万无一失的,而民众的忧虑是一种偏见或误解,政府和国家有关科研机构也应该有责任向广大民众做好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以便将国家的有关规划和意图转化为广大民众自觉的要求和行动,这样岂非更有利于转基因主粮的研发和推广吗?
再则,转基因主粮作为一种商品,广大消费者依法具有自主选择吃与不吃的权利。试想,如果没有占全国人口95%以上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消费,转基因食品的研发和推广还能实现和成功吗?!
总而言之,“解铃人还须系铃人”。封杀有关转基因主粮的言论无理,有错必纠是有关网络新闻监管部门应有的态度。
2010-07-29
原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36cc1d0100kz6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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