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被强迫下岗的老三届老工人连续五年在强国论坛的呼声
老三届下岗工人连续五年呼吁政府给予政策和经济补偿,批评企业欺骗手段和地方政府漠视,要求维护工人权益。
一个被强迫下岗的老三届老工人连续五年在强国论坛的呼声 | |
[y-] 于 2005-03-02 21:21:55上贴 |
以下观点年初曾发表在人民日报网络版《强国论坛》,以及在网上同陕西两人大代表关于“国企改革”话题中提到过,现收编在《强国论坛》精华区的“企业改革”栏目中。时隔近一年,有必要再贴一遍,因为现实生活中,这些当年为国家、为社会、为企业献出了青春年华,如今步入劳动生涯晚年的老工人,有的经济上非但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在被企业以欺骗、吓迫、无情的手段赶出时,还要他们拿出几千块的钱来交给企业,美其名曰为你们交养老金。天下竟有此类奇事。按《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了,工人还能得到三倍的年平均工资的按置费。这些企业并没有到了破产、倒闭的地步,这些企业的蛀虫把大批工人推向社会的同时,还在分享红包。制造此类奇事的企业蛀虫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肆无忌惮地盘剥工人的剩余价值。企业几千万元的投资付诸东流、血本无归,无人追究责任。企业蛀虫上调离任,无人审计。大批工人下岗,无人过问。之所以出现此类奇事,是我们的地方政府熟视无睹,是我们天天在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维护职工的利益,民主管理,厂务公开的口号仅仅停留在嘴巴上。任凭企业蛀虫钻法律的空子。 希望各社会学者、劳动法学者各抒己见,发表看法。 一个老工人 2000年11月30日 政府应对老三届的下岗、失业人员从政策上给予照顾,经济上给予合理的补偿 老三届这些在六十年代中产生的一个特殊群体,如今年龄均在50岁以上了,现在又面临下岗、失业,并不是他们的过错,他们是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两种不同经济体制下的利益受害者,身不由己,不是任何人能抗拒的。他们体谅国家在文革时期、改革时期的困难,他们为了社会主义已经付出了一切。如今社会又要将他们推向市场,让这些二十世纪的“知青”去跟二十一世纪的青年人一同去竟争、拼搏,在这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形势下,实施企业“减员增效”的政策下,这未必有失公平吧。按照目前的经济补偿,也不过几千至一万多,要知道,对他们来说:住房改革——要钱;年老多病的他们,医疗改革——要钱;当年晚婚晚育政策下产生的子女,如今大多正在读高中、大学,教育改革——要钱,他们为社会主义建设辛勤工作了三十多年,如今两手空空,这些补偿能解决的了什么?几十年来社会“给予”他们的好多“机遇”,他们从没有“放过”,都给他们“抓住”了。 时值人代会召开期间,呼吁政府不应当遗忘这些特定年代中产生的特殊群体,应对50岁以上的老三届下岗、失业人员给予政策上的照顾,经济上给予合理的补偿,让他们安心的走完人生工作历程中的余年。 | |
![]() | |
***************************************** |
回复关系: ![]()
|
很赞哦!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