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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乐清村长车祸案”中,警方、驾驶员、目击者说法的相互矛盾

火烧 2010-12-30 00:00:00 网友时评 1030
乐清村长车祸案中,警方、驾驶员与目击者说法存在明显矛盾,刹车距离、车速测定及碰撞方式引发质疑,多方叙述不一致引发关注。

关心乐清村长车祸案的网友,请仔细观看以下视频:  

(1)CCTV记者对温州市公安局局长叶寒冰的采访;  

(2)CCTV记者对肇事驾驶员费良玉的采访;  

(3)CCTV记者对第一目击证人钱成宇的采访;  

(4)乐清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  

(5)温州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  

从这五个视频中,你能看到巨大的矛盾和问题,现逐一分析如下:  

一、驾驶员和目击证人钱成宇叙述的巨大矛盾:  

驾驶员费良玉的叙述是:“在正常行驶中(焦点1:说明当时汽车没有静止,而是以一定的速度正常行驶),忽然看到死者从马路右侧向左横穿马路。当时他先鸣笛(焦点2:司机的第一个动作--鸣笛),然后先左打方向紧急避险(焦点3:司机的第二个动作,向左猛打方向),并刹车(焦点4:司机的第三个动作--刹车)。  

乐清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说:当时的刹车距离是5.6米(焦点5:刹车距离)  

第一目击证人钱成宇的叙述是:“我离车的距离大约4、5米,看到这个车怎么半天才移动了六、七十公分。……我走过马路,看到村长已经被压到轮子下了。”钱成宇的这段描述说明了以下问题:  

(1)钱成宇看到汽车时,汽车在缓慢地向前移动,而并不是如费良玉所言:“处于正常行驶中”。  

(2)钱成宇应该没有听到鸣笛的声音,费良玉的先鸣笛从何而来?而且在紧急情况下,司机的第一个反应是刹车或避让,先鸣笛不合常理。这很可能是费良玉本身并不是司机,驾驶经验少,谎话有些编不圆。  

(3)钱成宇并没有看到费良玉所说的打方向的动作,也没有听到车辆的刹车声。这在如此近的距离下怎么可能?唯一的解释是费良玉根本就没有这个动作。那么乐清市公安局所说的刹车距离5.6米可能就是一个谎言。而且乐清市公安局提供的刹车照片中只有左前轮,没有提供其他三个轮子的刹车痕迹,这也颇令人怀疑。  

(4)如果确如钱成宇所说,车辆是很慢地向前移动的话,钱村长就不可能被撞倒。而极其可能地是,此时钱村长正倒在地上,而车子在慢慢地碾压。  

二、叶寒冰局长所说与现场的矛盾  

按照也局长所言,当时是车辆的左前保险杠碰到了死者的臀部。这与驾驶员所说的紧急向左打方向避险明显不符。如果车辆紧急向左打方向,车辆的左前部是无论如何不会碰到死者臀部的。即使车辆保险杠真的撞倒了死者,由于臀部是人体重心位置,人应该被撞出,而不是压在左前轮下。有谁能把如此高难度的碰撞、碾压方式模拟出来,让广大网民信服?  

三、“现场车速无法测出”也是一个巨大的疑问  

温州市公安局记者招待会回答关于车速问题时,说:“现场车速无法测定”。笔者大惑不解:如此简单的问题怎么难倒了我们专业的公安机关?  

首先,驾驶员和副驾驶都在,他们不能回忆出车速吗?  

其次,目击证人钱成宇已经提供了车速啊--基本是停着的,慢慢移动了六七十公分。  

再次,通过地上的刹车痕迹不能判断出车速吗?  

车速问题应该是太简单的一件事,为何难倒了我们的公安机关呢?不会是怕车速说出来不能与现场自圆其说吧?  

四、肇事司机的淡定与目击证人的不安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按说,肇事司机应该很不安,但视频中却表现得相当淡定;按说目击证人,应该没什么可怕的,但视频表现的却是神情不安。这巨大的发差,我就不妄加揣测了,权当是一个个体现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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