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一家私化国企黑幕揭秘(连续报道之六)
重庆第一家私化国企黑幕揭秘——重庆嘉陵化工厂被厂主侵吞前后(连续报道之六)
李守昌现状和司法机关的放任推诿
2004年4月,经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以“职务犯罪”立案,李守昌被刑事拘留,但很快被取保后候审,至今整整一年了,李守昌仍逍遥法外。现在企业职工和社会舆论对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职务犯罪侦察局”办案人员中个别承办人极有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一.国有资产必须依法审计,才能确认犯罪金额,把案件深入查下去。国家规定法人代 表离任或改制,必须依法进行审计,李守昌被刑事拘留了,可江北区根本不审计,经委主任肖通俊竟然说:“这是违规操作,只能今后补审计。”检察院办案人员也推诿道:“嘉化厂不审计,没有准确性,国企资产负债多少,没有依据,很难定案,要地方政府主管出面,请审计局指定有资格证书的审计,才好深入侦办定性”。
二. 本案中有很多问题的违纪事实,检察院推给市纪委,寄希望于涉案人员坦白。国家法规明文规定:国企法人代表不准兼任私企法人代表,但李守昌任嘉化厂法人代表兼党委书记还兼任私企法人代表,利用职权擅自将国资32万元作赠股单,投资李氏私企“嘉华贸易总公司”,该公司包揽国企嘉化厂的供销和加工业务非法渔利。但检察院办案人员竟推诿说:“赠股单证据确凿,但嘉化厂账上没有拨款记载,嘉化厂账上只有现金入股记载……,此类事只有双规涉案人员才能说清,检察院对此无权”。
对李守昌转移出境的国企资产检察院也推诿无法查证,办案人员说:“李守昌向水人公司投资数百万元,嘉化厂账上只有200多万元设备投资记载,没有作为流动资金的记载,没有作为流动资金投入的250吨高锰酸钾记载。价值达250万元没有依据调查,只有双规涉案人员才能说清,所以市纪委能介入,我们无力调查”。
三.嘉化厂拥有渝中区黄花园地产价值多少?去向如何?以用甲脂技术从吉林换回的3000吨乙醇,价差30万元哪里去了?检察院对此熟视无睹。
四.检察院人士说,政法机关办案有分工,国企法人代表犯案由检察院侦办,股份制企业法人犯案由公安机关经侦队侦办。故其办案员托词道:“改制后李守昌为嘉化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对他违反公司法股权变更黑洞,不是检察院侦办范围,应由公安机关经侦总队侦办。对于国企改成股企,李背着股东会这个权力机构,使李和其妻苏钰以及其女儿李先启名义,占有嘉化厂2.7亿资产70%以上股份的问题是否违法,只能由公安机关经侦总队来侦办。”
五.嘉化厂立案的突破口,在嘉华贸易总公司及其它李氏私产公司,嘉华公司由李利用职权无偿划拨国资和国企厂房设备等组建成立,李苏通过嘉华这个三无(无资金、无人员、无业务)公司,三年时间侵吞嘉化数千万资金和利润,其至编写嘉化厂欠嘉华千余万债务等等,这种职务犯罪手段,怎样定性?办案人员说:“股份制企业犯案由公安机关经侦总队侦办。”
短短几年长期盈利的的国企嘉化厂,其资产由2.5亿变为1.5亿,并负债1.36亿元,白手起家的李氏私企嘉华公司的资产却由零变为2.73亿元,如此大的反差,李守昌的职务犯罪显而易见:
1.2004年4月,检察院从深圳查获400多万元的证据,取得了李守昌犯罪证据的突破性的进展,但对李守昌却长时间不收审,不突破深挖,反而让其取保候审,任其逍遥法外,任其毁证串供,收买知情人员和收买官员。一面以扣欠职工工资相威胁,同时发上万赃钱给团伙成员封口;一面违反市政府关于土地托盘资金首先按政策解决职工安置的决定,拒不解决职工无以生存的燃眉之急,同时却用资金买桑塔纳、帕萨特等轿车拉拢上层人物,明配暗送,利诱串供。涉案人一再编造假情报愚弄官员并屡屡得逞。
2.2004年5月,检察院提取了嘉化厂和嘉华公司的部分财务档案,涉案人李守昌取保候审后,两次在厂区锅房焚烧罪证。5月中旬,又派其侄女刘工一押送档案去荣昌新厂区,随即宣称,失落不少资料……,对这种明显转移和销毁证据的行为,职工向办案人员举报后未见检察院有任何反应和预防措施。
3.2004年6月,李守昌开会时扬言:市领导已打招呼我没间题了,并派刘胜利持币疏通,着重找检察院的关系做工作,并说对方胃口大,30万、40万莫来。原有20多人的侦办组,于是就开始陆续减员,最后仅维持2到3人,基本上停止了办案。这是否与李守昌扬言的公然行贿有关?
4.2004年7月,办案人已查获平易工贸公司等转移业务利润的企业,《检察日报》专栏刊登“巨额国资流入私人腰包”的文章,重庆晨报也刊登文章:“单位改制成捞钱机会”披露嘉化厂黑幕,尽管媒体作了如此报道,检察院仍未见动作。
5.2004年9月,检察院办案人员约了几个举报人勾通交换意见,竟百般为李守昌开脱遮掩,说什么:“对32万元赠股的事,税务局说时间长了,处罚档不好找没再查;对美投资的250万流动资金,厂财务没账,不好查;对用甲脂技术换3000吨乙醇的30万差价,嘉华公司的苏钰说是她搞的,该嫌;对用劳务费名义去潼南、綦江套取几十万现金,不好查;对炒股几百万公赔私嫌,刘胜利携款是购原材料名义,有些还收回来了;对深圳房产让给苏钰是抵债,是否违法?不好定性,总之等领导审定后,才能使取保后审变为收审或撤案。”
6.2004年10月,检察院约了李守昌谈话,李守昌编造“安置了600人”的假报告,并用欺压手段要职工违心在违者罚款反政策的协议上签字,宣布撤老厂保卫,断水断电。命农民包工头当保卫科长,准备制造事端,用最后通谍限制职工在11月20日前办完撤出厂区手续,否则……
7.2004年11月,职工再三要求查阅和复印公开财务年报表和股东股份名单,李守昌在职工会上威胁说:“检察院已将查案的财务资料都运回来了,我们没问题,你们要当心!”经询问办案人说:“机关要搬家,没地方存放这几十袋账册凭证,放档案馆要6000千元存放费,江北区档案馆也不愿存放,所以叫公司运回。”难怪李守昌一再毁证转移,无人制止,难怪李守昌会如此狂妄地威胁职工和知情人,司发机关如此办案,拖延推诿,难道这里面有见不得人的黑交易?
更奇怪的是,检察院经办人(助理检查员)环建平,居然同意李守昌、苏钰夫妻二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于2004年12月10日离开重庆,前往江苏、苏州等地“处理公务”,不知检察院查究竟意欲何为?这是谁家的检察院?
据市检察院一分院办案人讲:“李守昌、苏钰走前是请了假的,是去苏州处理设备。”注:现该案仍在审查中,李氏私企有“苏州化贸公司”,法人代表苏钰、张广富,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处营业收入2500万元,注册号:320500280666,地点:苏州东门二路420号,此次李守昌、苏钰、刘胜利三人去苏州,究竟干什么时候?明人一想便知。
我们嘉化厂全体职工坚决要求:
1.立即实施对李守昌实行批捕、立即收监隔离,以防串供毁供或外逃。
2.鉴于案情复杂交错,有关机关组成联合专案组,以利侦办这数亿元国资被侵吞的大案。
3.全方位深查,通过知情人专访和调查,通过办案人取证核账三结合核实案情,敦促涉案人交代犯罪过程,并追缴李守昌侵吞和私化的国资。
撰稿人后记:嘉化厂从1997年以来,一直是重庆市私化国企于厂主的所谓典型,一直被重庆官方和重庆市中小企业的厂主追捧和摹仿,这些后来者比嘉化厂的李守昌更残忍、更恶劣,与重庆市政府的某些贪官勾结更为紧密,厂主行贿贪官受贿的金额也更巨大,官方因而对企业普通职工的镇压也就更为残酷和血腥,重庆前几年“矿山机械厂”、“重庆第二机床厂”以及2004年8月重庆3403工厂厂主林朝阳(也是重庆仪表厂厂主)私化国企导致工潮就是官商勾结的一次次对人民犯下的血腥罪行。最新事件见“乌有之乡”《支持朗咸平的最新案例——重庆3403厂工潮报道》。
李守昌虽然现在摇摇欲坠,但是还在垂死挣扎,那些未被揭露的张守昌、王朝阳们正在总结李守昌教训而更加狡诈隐密地侵吞国资,以逃脱法律制裁。
我们似乎有些明白了:那些公然践踏宪法刑法侵吞公有财产的厂主们之所以能够逍遥法外,对厂主们毫无疑问的违法犯罪,司法机关之所以视而不见,政府部门放纵支持,却原来是各级政府官员早就与厂主们沆瀣一气,制定了有厂主也有利于自己分脏受贿的土政策,司法官员也早就被厂主们事先或事后喂得肥肥的。这是从局部地区如重庆所看到的,从大处从全国看,对遍及全国的重庆嘉化厂、重庆3403厂和重庆仪表厂(现名重庆耐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法侵犯公有财产现象,国家和法律也毫无反应,莫非《185名学人关于国企改制的呼吁书》说的不是中国的事情?
我们于是又不明白了,难道李守晶、林朝阳之流是合法转移国资为私有,政府官员和司法机关的纵容庇护是依法行政,照律执法?中国工人的生存之路究竟在哪里?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重庆嘉陵化工厂
(现名重庆嘉陵化学制品股份公司)
全体职工
3005年4月16日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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