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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应成为拉大穷富差距的加速器

火烧 2005-08-03 00:00:00 思潮碰撞 1035
文章讨论房地产调控对穷富差距的影响,强调政策应避免加剧贫富分化,提出不同利益诉求下的政策博弈,倡导公平公正的调控方向。

房子不应成为拉大穷富差距的加速器
 
2005-8-3 10:43   
 
章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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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机者撤离、投资者歇手,自住者持币待购……,房地产调控,现在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当然,这种成效是阶段性的。当前,业内外普遍关注,下一步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将何去何从?虽然各路专家对此提出了许多政策建议,有些甚至是内容迥异、观点对立的,但是,有一点我们应当可以预见,那就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房地产新政,决不会让房子成为拉大穷富差距的加速器。

规范经济学涉及到的是伦理和道德

  在房地产调控的政策建议中,有些专家是坚决主张房价应该上涨的。为此,他们找出了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如有专家说,房价下跌,家庭资产缩水,房价跌不得;又有专家说,购房是储蓄投资,政府有责任支持房价的保值增值;更有专家说,居者有其屋并不单指自己拥有住房,租房也是居者有其屋,政府补贴应该由“补砖头”改为“补人头”,取消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议……

  相对于易宪容为穷人说话和任志强为富人盖房的坦率,这些主张房价应该上涨的专家在表达观点时,态度往往是隐晦多了。他们提出各种各样的政策建议,但是,他们并不明言自己是为哪一类人说的话,是为哪些人代的言,相反,他们常常总是要将自己装扮成公平、公正的天使,他们往往千方百计地表明自己的政策建议是多么地符合经济学原理,是多么地符合全体大众的利益,因而是那么地科学,又是那么地正确,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惟一最准确的政策建议。

  然而,世界上真有那么科学、那么正确,甚至是惟一最准确的政策建议吗?对经济学知识大体有所了解的人都会知道,这其实是一个弥天大谎。

  根据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原理,我们可以知道——

  政治经济学的阶级性表现在,它总站在一定的阶级立场上为一定的阶级利益服务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虽然经历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向庸俗政治经济学的转化过程,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它们都是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小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维护的是小资产阶级的利益;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是无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代表的是无产阶级的利益,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剥削阶级已经不复存在,已经没有了阶级间利益的冲突,但不可否认,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显然是不同的,有时甚至是对立的。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政策的出台,从经济学角度来说,其实质也就是不同利益诉求博弈的结果。不同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建议,其实质就是不同的利益诉求的表达。

  而按照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说法,经济学可以分成规范经济学和实证经济学两部分。如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就说——

  “实证经济学是描述经济中的事实、情况和关系。如现在的失业率是多少?较高水平的失业率如何影响通货膨胀?汽油税又怎样影响汽油的消费量?这些问题只有通过诉诸事实才能解决。这些问题有可能比较容易,也可能很难,但是他们都属于实证经济学的范围。”

  “规范经济学涉及伦理和价值判断。通货膨胀的容忍度应该是多少?是否应当向富人课以重税以帮助穷人?国防开支每年应当增长3%,还是5%或10%?这些问题涉及到根深蒂固的价值和道德判断。可以对他们进行争论,但是,它们决不可能通过科学或诉诸事实加以解决。对于通货膨胀应该多高,什么程度的贫穷是合乎正义的以及我们需要多少国防开支的问题,根本就不存在正确或者错误的答案。这些问题是由政治上的抉择来解决的。”

  由上可见,按照西方主流经济学有关规范经济学和实证经济学的划分,房地产政策建议之类毫无疑问属于规范经济学范畴。它不可能如同实证经济学那样,存在着惟一准确的结论,甚至不存在“正确或者错误的答案”,因为,它涉及到的是伦理和道德的判断。所有提出房地产政策建议的专家,尽管他可以声明他并不是某一利益共同体的代言人,但是,事实上,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在他的政策建议中,毫无疑问,是带着他的“伦理和道德的判断”这一明显烙印的。   

房子岂可成穷富间不可逾越的鸿沟

  在这里,我们暂且假设一下,下一步房地产调控如若真的采纳了那些主张房价上涨专家所提出的这些政策建议,确保了房价的保值增值,那结果又会如何呢?

   现在,在一些房地产价格严重虚高的热点城市,房价收入比早已达到甚至已经超过了12:1 。在这种情况下,如若还要确保房价的保值增值,让房价继续保持上涨的势头,毫无疑问,普通工薪阶层想圆购房之梦,自然是更加遥遥无期了。

  对于这一点,这些主张房价上涨的专家,其实也是看得很清楚的。为解决这一问题,他们中的有些人又为政府和百姓开出了这样的药方——居者有其屋并不单纯指自己拥有住房,租房居住也是居者有其屋,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可以而且应该取消建造经济适用房这种“补砖头”的形式,转而为给“穷人”(中低收入者)发放房租补贴这种“补人头”的形式。

  然而,如果由“补砖头”转而变为“补人头”,真正受益的又是谁呢?

  由于卖房好比整体出售,出租房屋好比零售,在正常情况下,“整售价”往往低于“零售价”,用房地产市场的行话来说,就是房屋售价低于租金总和。这“零售价”与“整售价”之差,就是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即:投资回报=零售价-整售价,此公式也可变形为:零售价=整售价+投资回报。

  (当然,为述叙的方便,我们这里忽略了租赁方面有关税收、维修费用等税费)。

  如果,政府采信这些专家的政策建议:购房是储蓄投资,政府有责任支持房价的保值增值,政府要支持投资者获得合理的盈利。结果将会怎样?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是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价格不可能凝固不变,既然房价即“整售价”跌不得,唯一的出路,“整售价”即房价,自然就只能是一路上涨了;政府要支持投资者获得合理的盈利,那么,“投资回报”也肯定存在着某一条底线。

  而由上面的公式,零售价=整售价+投资回报,我们知道,当“零售价”上涨,“投资回报”存在着某一条底线时,“零售价”即房租,自然也就只能是跟着往上涨了。

  房租上涨,穷人囿于袋中缺钱租不起,房租最终上不去,“投资购房者”只好干着急,这时“补人头”的“房租补贴”,自然是恰到好处,解决了“投资购房者”的燃眉之急。

  分析到此,我们已经可以很清楚地知道,这种“补人头”的“房租补贴”,从资金流向这个角度说,最终“补贴”的其实是确保只涨不跌的“整售价”和“投资回报”。而大家知道,“整售价”背后站着的是“房地产开发商”,而“投资回报”背后站着的是房地产市场的“房地产投资者”。这也就是“房地产开发商”和“房地产投资者”之所以热衷于极力劝说政府实行住房补贴时,应由“补砖头”改为“补人头”的最根本原因。

  由上,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如果政府采纳了这些政策建议,那么,政府在房地产调控方面所作出的种种努力,只会利于有产(房产)者,而不利于无产(房产)者。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群体很可能会因为房子的关系而划分成两个明显的阶层——有房者和无房者。此时,对于绝大多数工薪阶层来说,房子将成为穷富间不可逾越的鸿沟。 

房子不应是拉大穷富差距的加速器

  6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03年城镇居民占总体20%的最高收入组与占总体20%的最低组的收入之比由2002年的5.1∶1扩大到5.3∶1,其中差距最明显的省份,其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已高达10.7倍。这就是说,随着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增加,城镇两极分化已经上升到同城乡两极分化一样严重的程度,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我国城镇居民两极分化已经十分严重,房价虚高在一些房地产热点城市已经十分严峻的形势下,如果房地产宏观调控采纳了那些主张房价上涨的专家所提出的“劫贫济富”式的政策建议,那么,房子最终必将成为拉大穷富差距的加速器。而这又意味着什么呢?

  经济学上,衡量一个国家穷富差距,有一个名词叫“基尼系数”。据有关专家研究分析,这一数字在我国的发展情况是:1978年为0.18,1988年为0.382,1994年为 0.467,而最近个人年收入和人均家庭收入的基尼系数分别达到了0.529和0.561。而按照国际惯例,这一数字在0.3以下为最佳状态,在0.3至0.4之间为正常状态,超过0.4为警戒状态,达到0.6则属于社会动乱随时会发生的危险状态。

  按照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有些经济问题是市场机制无法解决的,市场只能用价格机制解决问题。市场失灵的问题,在任何国家都存在,要弥补或者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必须要有政府干预。在收入分配方面,自然也存在着市场失灵,解决收入再分配问题是政府要做的重要工作,也是政府经济职能之一。如果没有政府干预,收入分配差距只能是越来越大,必然会造成相当大的贫民阶层,从而造成社会的不安和动荡。在西方发达国家,真是通过政府干预,在消除贫困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如据媒体报导,长期以来美国社会存在不少问题,而且一些问题相当严重,但从总体上看,美国在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对缓和社会矛盾起到重要作用。究其原因,政府实施积极扶持弱势群体的经济政策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面对我国一些专家“劫贫济富”式的政策建议,我们不禁要问,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实施的也是积极“扶持弱势群体”的经济政策,难道我们要实施的却是积极的“劫穷济富”的经济政策?

  要知道,我们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毫无疑问,我们的“伦理和道德判断”也应该与之相对应,在政府干预经济,扶持弱势群体方面,我们理应比西方国家做得更好。不难预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房地产调控,决不可能让房子成为拉大穷富差距的加速器。

记者手记:

  规范经济学涉及伦理和价值判断,房地产政策建议其实质就是不同利益阶层的利益诉求的表达。在我国城镇居民两极分化已经十分严重,房价虚高在一些房地产热点城市已经十分严峻的形势下,如果房地产宏观调控采纳了那些主张房价上涨的专家所提出的“劫贫济富”式的政策建议,那么,房子最终必将成为拉大穷富差距的加速器。

  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必须要有政府干预,解决收入再分配问题是政府要做的重要工作,也是政府经济职能之一。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我国政府在干预经济,扶持弱势群体方面,理应比西方国家做得更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房地产调控,决不可能让房子成为拉大穷富差距的加速器。

 
 
来源:人民网房产城建频道
 
 
责任编辑:龚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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