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新词汇——生做房奴,死当墓奴
网络新词汇:生当房奴,死当墓奴
清明节,扫墓之节,祭祖之时,并且,而今这祭祀之风越刮越盛了。我绝不是说这风盛不好,烈士墓应该祭扫,各家对自家祖先的坟墓也应该祭扫,因为这是有德之举,与封建迷信意识毫不搭界。人总是要死的,而且绝大多数人都希望死后有一处安放自己骨灰盒的墓地,由此,诞生了网络新词汇:生当房奴,死当墓奴。——本月2日早上,听上海某大电台“今日聚焦”节目,里面说到如今墓地价格高涨,少则几万元,多则近十万元甚至几十万元,这是多吓人的金额数字啊!无怪乎有人在网上说了:活也活不好,死也死不起;生当房奴,死当墓奴。报道又说,为死人烧硬纸板糊的楼房、彩电等等,已经大兴;因为有些“家用电器”做得太相似于某些真品牌的电器产品了,故已有人提出“侵权”一说。冥币也印刷得很像阳币的摸样了。
草民生活在农村集镇,自1996年10月1日起,本县级市实行了殡葬改革,除深山区外的地方乡镇一律实行火葬,让死人告别了棺材,同时也“消灭”了棺材行业。但与此同时,另一个新兴产业(在大、中城市早已是旧行当了)出现了,即:火化尸体的产业。前年10月我的小弟病故后,第三天凌晨四点不到就向位于县城郊区山边的殡仪馆出发了,运尸车是镇里提供的,当然要收费。车开到了目的地,比我们早的还有好几个呢。至于安放骨灰的墓穴,买在公墓内,私营的还是公营的我不知道,只晓得花了一万二千元,共两个骨灰盒安放穴位,档次属中。实事求是地说,有相当一部分死人还住不起这样的“房子”。我已写下遗嘱:死后不许做道场,骨灰撒入海里去。
当烧人的尸体,卖骨灰盒,卖死人“用“的消费品都成了产业的时候,人已经被市场完全地所控制了。但草民觉得,敲活人的竹杠,发死人的财,总太不地道,有损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脸面。
2011.04.05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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