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心得体会之“三山岛内战”
新农村政治中的村民自治是怎样被一步步的演变成为旧中国农村政治、土皇帝“自治”的?肆虐的占山为王式的农村黑恶势力“割据”逆流又是怎样卷土重来的?这种当前极为普遍的倾向又是怎样无孔不入,无处不在的威胁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农村基层政权的?这种违背时代和人心的、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行为是怎样涣散、腐蚀、蚕食广大人民对党和政府向心力,凝聚力的?山东省莱州市三山岛街道三山岛村正在发生的,围绕新农村政治和村民自治的村民斗争就回答了这样的问题。
所谓的新农村政治和村民自治其核心都是一个民主管理的问题,这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为之奋斗的崇高目标。无论毛泽东的思想,还是邓小平的理论,江泽民的三个代表,胡锦涛的科学发展观其所提倡的方针,都是努力争取在最广泛的领域实现人民民主这一宏伟目标。然而,党的这种指导思想却在社会实践中遭遇到最为严重的挑战。《三山岛内战》是众多调查人员及其作者根据大量事实和亲自采访编写的,是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的。文中在描述事件的语言与观点虽难免苛刻、偏颇,但调查者绝不是危言耸听:由新农村政治和村民自治引发的“新三农”的农村的问题如得不到从根本和实际层次上的解决,村民的民主权利如不能采取有效、有力、有政策、有制度的保护,那么,来自深层次的农民群体事件会层出不穷,接踵而来。党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就会受到阻碍和破坏。各级领导和部门应当重视研究和解决这个问题,决不能掉以轻心,漠不关心,无所用心。应当知道,土皇帝的“黑恶势力”所威胁的根本是中国共产党的人民政权。
三山岛的“内战”,说明这样几个问题:一,在农村,如果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和具体的强有力的领导,那里的基层党组织必然遭到破坏或者演变成为家族党,土皇帝的天下:改革开放,全党的工作中心和重心在于抓经济,但如果放弃和背离邓小平所教导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观点,党在巨大的物质利益诱惑面前就会无所适从,党在基层农村的权力就会不露声色的掉到土皇帝及其黑恶势力的手里。二,我们的现行体制必须保障社会监督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必须看到,那里有不同的声音,那里就有社会监督,那里就“乱”的一团“糟”,那里就有社会监督的生命力,战斗力。各级政府和舆论导向应当旗帜鲜明地支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只有支持了正确的舆论导向才能证明我们舆论导向的正确,是得民心的大有益事情。土皇帝的“黑恶势力”何以肆无忌惮,愈演愈烈?其原因就是没有社会监督,没有控制,俗话讲,没有卵子赘着,早就上天了!失控的权力是社会上最大的危险,失去控制的、并且以“村民自治”名义行使的“权力”更是最大的危险。三,在解决和处理“三农”问题上,我们的法律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三山岛的“内战”上,我们也警惕地看到,一方面觉悟的三山岛村民面对土皇帝“黑恶势力”危害村民警惕利益、危害国家形象、危害党的威望的行为,不是逆来顺受,不是敢怒不敢言,不是袖手旁观,而是积极地通过信访或直接到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反映控告发生在他们身边的违法乱纪,破坏、剥夺村民行使民众权利的情况,甚至不畏强暴,和土皇帝“黑恶势力”面对面的进行合法斗争,理论。这些都说明,新农村政治和村民自治的政策已经深入人心,渴望通过法律保障村民实现民主管理,建设新农村已成为广大农民的共识。另一方面,与这种渴望和共识相背离的是,面对三山岛的风起云涌、愈演愈烈的“内战”,有关部门和领导者,直至今日,还不能给出一个正确的说法和“裁判”,甚至有“吹黑哨”之嫌。特别是,在证据确凿,司法鉴定具备、有法可依的情况下,政府执法机关对土皇帝“黑恶势力”打伤打残村民的行为反应缓慢,这是一种对人民极不负责任的态度。这说明,有关部门执政能力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在弱化,软化;再一个就是有关部门选择的同盟军是与广大村民相对立的政治力量和经济力量、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那部分。
《三山岛内战》一文中,语言用了大量的“斗争”和“运动”这样的字眼。这是现在一些人所忌讳的字眼。已经好长时间没人愿意用这个字眼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讲“斗争”和“运动”显然不合时宜的,谈“斗争”色变,讲“运动”失声。但现实政治中,没有“和”,哪里来的“谐”?没有斗争没运动哪来的新农村?没斗争,没运动哪里来的真正的村民自治?没有斗争,没运动社会就不能进步。党的领导,社会监督,法律保障,村民的觉醒,不通过斗争,不通过运动都是不可能达到的。现在三山岛的村民就掌握一条:斗争也好,运动也好,都是要在党的领导、法律保护下的斗争和运动。
其实,掌握这一条就足够了。这是胜利的根本。在斗争和运动中,三山岛村民学会了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处理农村事务,他们对中央提倡的科学发展观有着非同凡响的认识和实践,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因地制宜,用科学发展观精神指导自己维护民主权益的风气在当地已经成为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三山岛村民明白了这个道理,他们的目标实现还会远吗?
学习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心得体会之:
三 山 岛 内 战
——山东省莱州市三山岛村民争取村民自治、
实践“新农村”政治的调查报告
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有一个奇怪的政治格局,就是村民自治。把一个具有高度的民主思想通过行政手段,把决定自己命运的权杖直接移交到刚刚接受民主意识启蒙的农村选民手里,可以说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做出的最有魄力和最有前瞻性的举动了。而随后中央推行的新农村政治,对农村实行民主管理的浪潮更是推波助澜,风起云涌。对于这个具有历史性的重大举动的历史风险性有多大?很多人,包括这项政策的制定者都完全没有估计到。伴随中国进一步的与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的接轨的声浪和行动加速,中国最广大,最基层的村民在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鼓舞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争取权利的战斗武器,迸发了激烈无比的,迅猛异常的参政议政的政治热情,他们积极向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民主的“村民自治”这个目标,憧憬着在自己的身边出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社会阳光,为了自己幸福的今天和明天,在民主管理的旗帜下,他们不但敢于向贫穷落后的生态环境进军,同时,他们也敢于以法律的名义向违法乱纪、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恶霸”、“土皇帝”及其黑恶势力等等污泥浊水,歪门邪道发起挑战。在科学发展观精神影响下,村民参政议政意识的觉醒使一些滋生和盘踞农村的腐败分子闻风丧胆,朝不虑夕,有如热锅上蚂蚁,寝食不安。觉醒的村民成为了腐败分子的克星、死对头。可以看到,中国反腐败的力量在于基层,在于农村基层。正缘于此,反腐败要从基层抓起,从农村基层抓起。本文所反映的山东省莱州市三山岛村村民在村民自治进程中的实践不同于一般意义的村民自治,而是一个表现非常、或反常的村民自治的进程,这个进程虽然少见,但有着不一般的历史意义。也存在毛泽东早年说过的,是好得很,还是糟得很一类的认识评价问题。
村民自治自改革开放初期推行以来,它的发展和现状对于它的设计者来讲,并不是称心如意,甚至大有“播下了龙种,却产生了跳蚤”之感:村民自治似乎成了无人问津,放任自流的“三岔口”,国中之国。是民主的自治,还是土皇帝暴力式的自治?毫无疑问,村民自治不是无政府主义,它必须是在宪法精神允许范围内,同时管辖政府不能放弃对其管理和监督,各级政府都是捍卫宪法的具体执行者。推行村民自治政治路线尽管在一些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由于社会基础的先天不足,村民自治政治虽然大有社会影响,对新农村建设有着大大的推动,又由于村民参政议政多是自发性,利益驱动性,已不可避免的产生一些十分严重的乱象。面对村民自治政治的冲击波一浪高过一浪,本应指导和管理的政府部门却表现了无所适从和缺乏辨别能力,不能自主的维护和捍卫宪法和法律精神。这并不是行政管理部门精英们的“弱智”,而是村民们的参政议政,反对基层的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也是对个别行政管理部门既得利益的一个威胁。由于这样一个事实的存在,一旦村民参政议政落实在了实处,他们就自然而然的站到了村民的对立面上去了。毛泽东在八十多年前对于当时兴起的湖南农民运动,曾经说过,对于农民运动“一切革命的党派,革命的同志,都将在他们面前受他们的检验而决定弃取。是站在他们的前头领导他们呢?还是站在他们的后头指手画脚地批评他们呢?还是站在他们的对面反对他们呢?”毛泽东说的话是很灵验的,他判断问题的科学性、逻辑性仍然是我们今天可以效仿和学习的。目前,山东省莱州市三山岛村正在发生的争取民主权利的村民“内战”、农民运动,虽然社会环境和争取的目标同旧中国兴起的农民运动有着根本的区别,但作为农业大国的“三农”问题的根本性质并没有根本改变,村民参政议政的暴风骤雨也正在考验社会各方面的各种态度,同时,也在考验党和国家对村民自治和新农村政治的推行和完善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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