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冲动”与“激情杀人”
在新中国建国前后的历史上,是英雄人物辈出的时代。那时我们在学校里,曾经就英雄人物的英雄事迹展开过一段热烈的讨论。讨论的中心思想是,许多英雄模范人物,在生与死考验的关键时刻,为了党的利益,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正义的事业挺身而出,用自己的生命谱写出一篇篇壮丽的凯歌!如,董存瑞,刘胡兰,黄继光,邱少云,欧阳海,王杰….这些人物创造自身英雄业绩的动力,虽然与平日的道德素养有联系,但还是离不开特殊情况下这些人物的“正义的冲动”精神! ------ “正义冲动论”由此而生!
把英雄人物创造英雄业绩的英雄精神归功于英雄人物的“正义冲动论“,显然是违背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的唯心主义形而上学说教!
不可否认,任何时代都可能出现“正义的举动”,“正义的行为”。虽然一般意义上的’“正义行为”,“正义举动”不能等同于共产主义道德觉悟的献身精神,但任何行为与举动的后面,都有着一个人的世界观,价值观与道德观的支持与支配!而一个人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的形成,离不开社会环境的影响,离不开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影响和熏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能设想,一个满脑子个人主义至上,满脑子追求个人利益为本,整日千方百计寻求个人享乐的利己主义者,如范跑跑之流,能在关键时刻表现出什么“正义的冲动”,去舍己救人,去牺牲自己的利益而把自我的一切,包括生命奉献给别人,奉献给社会!
与此相联系的是,如今有些人提出什么“激情杀人论”!这种谬论实际上是从另一个相反的方向用唯心主义的理论为坏人坏事做辩护! 这与当今有些人的说法:“当英雄,当叛徒,仅仅是一个人,一个时间内的一念之差,仅仅是一种信仰的不同而已”的说教如出一辙!
我们设想一下,有这样的可能吗?一个真正品学兼优,从小受到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集体,爱护公共利益教育的青年人,一个真正是善良,勤俭,谦虚,尊重别人,积极向上的好学生,会在开车撞到别人后,不但不去营救,而且出于极端自私的目的而“激情”地挥刀 ,一刀,两刀….. 连刺八刀去残忍地杀人?这样的学生,他获得的那些装饰门面的奖状,只能用一句话来解释:我们今天的教育是误人子弟:因为我们的教育家们不断地教导学生:只要学习好,就是好学生!…..这就是结论!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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