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目前缺失的只是一纸“限富令”(下)
我们目前缺失的只是一纸“限富令”(下)
我是一个非常温和、良善、坦率的这么个人,开博客只是为了玩玩。据说,在今天已有近三亿网民,每天博客的更新量大约为400多万篇,应该说民众的言论愈来愈趋向自由了。我羡慕死他们了!当我被关在门外边。这也是有一个过程的:从我的博文基本上可以发布到部分可以通过,到现在的几乎发不出去,看来我该反省一下了。————是不是我笔下的东西,真的很淫秽、很黄、很暴力或者说很反动?还是同党作对、与人民为敌、出卖国家利益?好像都不是。怪事了,究竟为什么?其实问题也没那么复杂,都是这篇博文惹的祸。本来我认为这是一支可以洞穿今天社会问题的“好箭”,可在“反导系统”如此强大的今天,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太过时了!虽然我已经没有心力把本文完善好,可我还是想知道拦住我这支雕翎的究竟是美国的“爱国者”还是赫鲁晓夫的“S—300”,当然也可能是我们“红旗—9”的误判。
“限富”这两个字本身在今天就不那么讨人喜欢,可也不应该算作问题。连孙中山都提出过要“节制资本”,“限富”怎么了﹖何况这篇博文的上、中部分根本还未涉及主题。再一个原因可能是对“改革”的非议,我对此应该申明:我过去一直以为,“对外开放”是一项基本国策,必须无条件的恪守。而坚持“改革”好像只是写进党章,可我不是党员,对于我个人是没有任何约束力的。我的思想觉悟没那么高,我就是一介草民,所有的言论只是现实的反映。不要用那么高的标准来要求我,现实是有人正在非法剥夺宪法赋予我个人言论自由的权利。
看来我该好好的检讨一下自己,认真地端正一下自己的态度了。从箱子底下翻出90年左右的教科书,心中也是有所感慨地,一晃二十年过去了,从来没有想到过会“再学习”!那些意识虽然不至于有“历史问题”,恐怕也难免过时了。大家几乎公认,邓小平理论是在以“三项指示为纲”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同毛泽东“以阶级斗争为纲”存在着“纲目之争”,也就是说仅在“主、次”关系上存在分歧,可今天有些居心叵测的人硬生生地想把那种矛盾搞成对抗性质的。那不是我们平常人能说清楚的,毛泽东曾经把他定性为人民内部矛盾。我们学过古代史、学过现代史,也学过世界史,唯一遗憾的是,那三十年当代史在我们的认知里近乎一张白纸,然后凭空多出一门课叫做时事。虽然有不少刊物涉及17+10,可终究给我的感觉是一种混乱,无论是在逻辑、推理、及人物关系上,是缺乏说服力的,甚至是违背常理的。有鉴于此,我清理自己的思想也只好从最基本的原则上入手,至少《四项基本原则》在今天大多数人还是可以接受的。
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作了题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第三,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并指出,“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题”。 1987年10月,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重要内容写进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中;1992年10月18日,在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正式载入党章。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四项基本原则》绝对不是官话套话,在中国今后的社会进程中,有着决定性的意义。
作为佐证:1989年6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李鹏代表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关于赵紫阳同志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动乱中所犯错误的报告》。会议认为,赵紫阳在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犯了支持动乱和分裂党的错误……消极对抗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方针,严重忽视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失。鉴于赵紫阳同志的上述严重错误,全会决定,撤销他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的职务,对他的问题继续进行审查。1992年10月9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公报》写道:“全会同意中央政治局关于对赵紫阳同志在1989年政治动乱中所犯错误继续审查情况的汇报,同意维持十三届四中全会对赵紫阳同志所犯错误的结论并结束审查。”由此可见,《四项基本原则》既是执政党的底线,也是一条不容许任何人逾越的红线。
唯一有所遗憾的是,我没有机会比较贯通的接触过邓小平理论,熟记于心的只是一句“抓革命,主要克服资产阶级派性,这是对思想政治领域讲的,在组织上加强组织纪律性,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没有不行,有了不执行是不允许的。好的表扬,不好的要批评,屡教不改的要处理。‘严’字当头,矫枉必须过正。”好在1977年4月10日,邓小平在给华国锋、叶剑英、党中央的信中明确表示:“我们必须世世代代地用准确的、完整的毛泽东思想来指导我们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把党和社会主义事业,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事业,胜利地推向前进。”用“准确的、完整的毛泽东思想”来解读《四项基本原则》对我来说也许会存在诸多困难,可今天我只是为了提高一下自己的认识,多少还是会受益的。在我看来:“准确的、完整的毛泽东思想”就是“人民的思想”。
我没有别的意思。虽然有些比较有声望的官方网站公然声称,毛泽东在晚年犯了“严重错误”, 我孤陋寡闻,无从知道是谁决定了的。他们所陈述的问题,正像毛泽东1959年8月15日的一个批语的翻版:“……你们是不愿意听我的话的,我已到了‘斯大林的晚年’,又是‘独横专断’,不给你们‘自由’和‘民主’,又是‘好大喜功’、‘偏听偏信’,又是‘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又是‘错误只有错到底才知道转弯’、‘一转弯就是一百八十度’、‘骗’了你们,把你们‘当作大鱼钓出来’,而且有些像‘铁托’……”可我想说的只有一句话:是非自有公论,公道自在人心。有人甚至说毛泽东思想只包括1949年以前的指导思想,也就是指毛选四卷,建国后的不包括在内。我不想同任何人做毫无意义的争辩:
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指出:“1956年,毛泽东同志发表《论十大关系》这篇重要著作,提出了调动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的基本方针,对正确处理我国社会的一些重大关系作出了深刻论述。1957年,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篇重要著作中,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理论,创立了关于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要求学会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包括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解决科学文化领域里的矛盾,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以解决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矛盾,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以解决全国城乡各阶层以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矛盾,等等。他还提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较易于克服困难,较快地建设我国的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党和国家较为巩固,较为能够经受风险。”------这就是最好的例证。
今天重新温习一遍四项基本原则,在认识上同上学时真的有好大变化。我就是这样没文化,也不怕别人笑话。过去我曾经把“三十六计”归纳成一句“无中生有”,朋友不要感到意外,今天在我眼中“四项基本原则”只剩下一条“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我依然认为,今天的所谓“改革”,在某一层面上可能与这一原则shi相背离的。
记得上小学时,《小学生学习手册》就引导我们要热爱社会主义。好像是这样写的﹕“我国是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我们的根本制度。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是革命先辈流血牺牲,长期奋斗争得的,是来之不易的。社会主义制度比其他社会制度优越得多,它能够从根本上给劳动人民带来利益,我国人民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过着幸福的生活。我们从小就要热爱社会主义,保卫社会主义,憎恨和反对一切敌视和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人。”而真正搞清社会主义的定义,是多年以后的事情了。
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比较标准点的答案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实行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政治制度,分配原则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二战后的民族独立浪潮中,有相当数量的新独立国家也曾宣布自己是某种特殊类型的“社会主义国家”,总共约有50多个。这些国家的“社会主义”往往具有民族主义或宗教的色彩,如:“国大党社会主义”、“纲领党社会主义”、“复兴党社会主义”、“佛教社会主义”、“伊斯兰社会主义”、“阿拉伯社会主义”、“乌贾马(村社)社会主义”、“非洲社会主义”、“桑地诺社会主义”等。
1982年十二大报告《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立足于自力更生,主要靠自己艰苦奋斗。这是绝对不能动摇的。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目的是增强自力更生的能力,促进民族经济的发展,而决不能损害民族经济”. 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上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与核心。当然,不能把社会主义等同于改良主义,社会改良主义的基本观点是:鼓吹阶级合作,反对阶级斗争,取消无产阶级革命;宣扬超阶级的国家观,反对打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主张通过议会选举、合作社运动等和平手段,在不触动资本主义根本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局部的改良,使资本主义逐渐的“和平长入”社会主义。它是同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根本对立的,曾给国际工人运动造成很大危害。
《邓小平文选》第168页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对于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斗争,人们往往容易出现两种片面的认识﹕ 一是把一定范围存在的阶级斗争看成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一是对客观存在的阶级斗争视而不见,从而忽视以至否认了阶级斗争。我国现阶段的阶级关系﹕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是我国的基本阶级力量。工人阶级是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阶级;农民阶级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力量;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中国选择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的必然:“选择社会主义道路,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在新中国建立前,官僚资产阶级利用他们经营的银行、工厂、矿山、铁路等大企业,作为他们搜刮民财和吞并民族资产阶级的工具。官僚资本主义是严重阻碍我国生产力发展的极腐朽的生产关系;”“在建国初期,民族资本家一方面积极经营工商业,另一方面又进行许多非法活动。据统计,北京、上海等8大城市审查过的私人工商业中,犯有不同程度“五毒”行为(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和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竟占总户数的67%。”“资产阶级的唯利是图、损人利己、投机取巧的本性和资本主义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使这些企业具有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
选择社会主义道路是人心所向﹕“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把官僚资产阶级收为国有,民族资产阶级的企业经过社会主义改造,也逐步变为国营企业,工人从被剥削的地位中解放出来。”“农民虽然经过土地改革分得了土地,但这种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经济是不稳固的,不可避免地要发生贫富两极分化。广大农民不满意这种‘一家富裕,百家贫穷”的阶级分化前途,要求走互助合作、共同富裕的金光大道。解放初期,我国土地改革后的农村,已经出现了农民分化的现象。据河北保定专区11个县的统计,农民出卖土地的数量,1949年是43890亩,1950年增加到54494亩,1951年增加到115188亩。在湖北、湖南、江西三省的十多个乡中,贫农中借债户占1/3。新富农已到处出现。”
实践证明选择社会主义道路是正确的﹕“我国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生产力不仅不受影响,而且高速度发展。1952年到1957年,工农业总产值每年平均增长11.1%,其中工业每年增长18%,农业每年增长4.5%。1957年全国农村人口平均消费水平比1952年增加50%。”如果中国“不走社会主义道路,而走资本主义道路,中国将继续受帝国主义国家的控制,生产不能独立生产,必然使多数人重新遭受苦难,这将是一个黑暗痛苦的过程。不但革命的成果毁于一旦,而且会导致历史的倒退,哪里还有国家的富强和社会的进步呢?”又有谁负得起这个历史责任呢?
如果至此朋友对“社会主义道路”的概念还是比较模糊,我们完全可以反证一下:实际上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已经非常清楚的告诉我们,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存在剥削现象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不是社会主义﹑不共同富裕不是社会主义。究竟社会主义具体内容体现在哪些方面,实际上邓小平在“四项基本原则”中已经给了我们答案﹕既“无产阶级专政”与“坚持共产党的领导”。邓小平真的非常睿智,他把“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放在最后,过去我认为这是总纲,应放在前面,可我现在才明白那个老人的寓意,好东西总是要压箱底的。或许他隐约感知到,后世肯定有别有用心的人会对“社会主义”、“无产阶级专政”、“共产党”的字面词义作篡改或重新释义,所以他留给我们一把尺子,他是要求我们:必须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解读的最终依据。在我们这个“指鹿为马”,遍地赵高的年代,现实意义真的非常重大。不要说别的,一九九二年一月十八日――二月二十一日,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在今天回首再看一下, 有的话显然是被刻意突出了。作为高层领导,尤其是离职的,大多是不公开批评社会现状的,除非问题特别严重,这应该是一种常识。而邓小平这句话显然是被人有意冷落了:开放以后,一些腐朽的东西也跟着进来了,中国的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丑恶的现象,如吸毒、嫖娼、经济犯罪等。要注意很好地抓,坚决取缔和打击,决不能任其发展。新中国成立以后,只花了三年时间,这些东西就一扫而光。吸鸦片烟、吃白面,世界上谁能消灭得了?国民党办不到,资本主义办不到。事实证明,共产党能够消灭丑恶的东西。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
写到这儿,我的心情才舒坦点。我才多大份量?有篇白话发不出去就发不出去吧。虽然我无心再接着上、中那两部分写下去,可我还是想坦率的向朋友交代一下写“限富令”的动机。有可能还是白费劲,也就尽可能简洁些:
这篇最早构思时,朝鲜还未曾进行“货币改革”,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关系,可通过他们失策的地方,还是比较好说明问题。其实在看到他们那个“币改”新闻时,当时心里就暗笑,是不会得到预期结果的:因为虽然可能对年轻一代比较有利,可稍微有点资产的阶层都会有抵触行为。如果换一种方式,情况可能会有所改观。比如可以对个人手中持有的货币(不包括资产)设一个上限,超过的部分在兑换新币时上缴国库(或者作废),我认为,大多数人还是会支持的。我不知道在朝鲜是否可行,在我们中国的大陆地区,应该说还是有广泛民意基础的。
或许我们政府认为可以通过其他经济手段,不显山不露水的达到同样目的,这种认为本身就是错误的。我们目前缺失的只是一纸“限富令”,进一步说,我个人认为这是执政当局的必须表明的一个立场。过去有这么一段时间,有人认为“消费可以促进经济”,“有助于提高生产力”,可大多数人并没弄清楚,我们是为了满足国民的基本需求发展生产力,还是为了满足国内或外国某些阶层的奢靡。我无意煽动任何人的情绪,这种“限富”的意识不是我的独创,是有历史渊源的。过去封建王朝是有好多“昏君”的,他们一点“也不开明”,对手下的臣子“寡情薄意”,住多大的房子,做什么样的车子,甚至身后土堆多高都是有规定的。“逾制”在当时后果是灾难性的。我们今天可以把其称作“封建糟粕”,可就是在这种“糟粕”里,人类才能从生产力极端低下的当时走过来。我们应该庆幸生活在这个可以“为所欲为”的时代,当然也有疑问,我们所追求的共产主义,就是人人都可以象今天的超级富豪一样的生活方式生存?
我们如果还自认为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那我们的个人需求就必须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资本主义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剩余价值”,也许今天对不同产业的“剩余价值”很难设定一个标准控制,也就是说,在现阶段很难治本,“标”还是可以制一下的。我们只要把那些额外的“剩余价值”直接取回来就可以了,“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是完全符合自然规则的。或许有一些自称“右的无可再右”的朋友,认为这是要搞左的一套,那就大错特错了。我才是“真正的右派!”其实这个建议完全是在回应奥巴马的号召,设想一下,如果那批在市场上根本就不用(或不会)流通的货币顺利退出的话,人民币想不升值那也很困难。对不对?要知道,八十年代末人均储蓄不过3、400元,2008年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年底余额一举突破20万亿元,达21.79万亿元。今年因为四万亿的原因,增速肯定会更上一层楼。这个问题是迟早要解决的。
`或许有朋友认为这是“惟恐天下天下不乱”,那肯定是他们错了。我不反对利益集团,可那种“利益”必须与这个国家、民族、社会的利益相协调,而不是“根本对立”。所以我倡导的“限富”只是“限货币”而不是“限资产”,这只是狭义的。广义的“限富”,并不是“限制富有的”,而是限制“多余的”、“极端的”。应该说,越是接近真理,就越简洁、越直接、越明了、越简单。今天的言论条件,还不足以把所有的社会问题全部摊开,然后求证利弊。这在前面上、中部分在多数网站上的命运是已经验证过的。比如上部分结尾的问题在中部分的结尾,甚至直到现在还没说清楚,应该说我已经非常克制了。其实言论的左、右倾向是相互辩证依存的。而我所倡导的,朋友完全可以思考一下的,看看是不是可以解决你认为的社会问题。
有些我必须对前文做一下补充,比如“第三条道路”。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一文中指出:中国人不是倒向帝国主义一边,就是倒向社会主义一边,绝无例外。骑墙是不行的,第三条道路是没有的。时至今日,左翼的朋友认为,按今天的形势发展下去,我们最后无疑将附庸成为西方发达世界身上的畸形赘肢。这种可能是存在的。不是我危言耸听,1989年9月8日,陈云在《因帝国主义本性没有改变》一文中指出:“从历史事实看,帝国主义的侵略、渗透,过去主要是“武”的,后来“文”、“武”并用,现在“文”的(包括政治的、经济的和文化的)突出起来,特别是对社会主义国家搞所谓的“和平演变”。那种认为列宁的帝国主义论已经过时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非常有害的。这个问题,到了大呼特呼的时候了。”今天还是有这样一群社会“精英”的,正乐此不疲的把今天的改革开放同1840年后的五口通商搞对接,甚至他们不惜对这个民族的百年抗争精神持彻底否定态度。那些右派朋友也是有担忧的,他们认为今天不进行政体的改革,中国将走上法西斯主义道路。这两种可能客观上都是可能存在的,而作为可能只会是其中的一种,所以我把其统称为“第三条道路”。
在今天这个言论越右越受欢迎的年代,我无意抹黑他们。他们是提到过“国进民退”的,言外之意是搞“国家社会主义”,只有希特勒领导下的纳粹才搞过那一套。他们是在混淆视听,无论国营或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的,虽然存在“所有者缺位”现象,可那种权利我们迟早是要拿回来的。确切地说,如果出现“公进私退”或者说“民进私退”的话,应该说还是比较顺应大家的心理预期的。另外,有人似乎开始“关注”民工的“性问题”,如果他们有本事引进一批黄头发、蓝眼睛的洋娘们儿回来,我会三缄其口,可事实不是这样。我常说,没有谁天生是为革命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也没有谁与生俱来就有卖国意识。套用在这儿,没有哪个姑娘希望卖身为生,他们摆明是要让这个社会体制“逼良为娼”!1959年10月26日,刘少奇握住时传祥的手说﹕“我们在党的领导下,都要好好地为人民服务。你淘大粪是人民勤务员,我当主席也是人民勤务员。这只是革命分工不同,都是革命事业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公娼是不是也是一种“革命分工”?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也就是说,有些人的思维,是完全背离社会主义意识的,同时也就注定了已经背离了“刘、邓路线”。台湾的陈水扁在台北市长任内,都曾经“岛内首禁公娼”,那些人是要感到心虚的。我认为应该把这种对抗意识上升到“敌我范畴”,无论他们以什么样冠冕堂皇的理由。比如“防治艾滋病”。
虽然我不会停博,可还是想离开网络一段时间。在此顺便谈写别的。其实也没跑题,“限富”权利应该也算其中一种。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大,宪法同时也赋予了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应该说非常遗憾,长这么大我都不知道选票长什么样子。我没别的意思,我想说的是,在网络已经非常发达的今天,是不是可以为人大代表的提案设一个专门的板块,起码让我们知道,代表我们的那些人究竟每天都在忙些什么。如果那些人民代表的提案不能让人民知道,我们当然会问一句:他们究竟代表谁?
算了,不写了!还是收笔吧。言犹未尽,那也就只好引用朱老总在1975年1月讲给康克清的一番话作为结尾:“你不用担心。军队里绝大多数人是好的,地方上的绝大多数干部和广大群众也是好的。你想想,群众会同意再受二茬罪吗?你到农村去问问农民,让地主回来他们赞成不赞成?你到工厂去问问工人,让资本家回来他们赞成不赞成?你再去问问知识分子们,做亡国奴他们赞成不赞成?他们一定都不赞成。别看有些人一时闹得挺凶,总有一天,他们会被人民抛弃的。”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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