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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最近的轶事

火烧 2007-08-25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阿Q近期轶事展现其精神胜利法与幽默性格,涉及教科书删除、偷萝卜、与鲁迅对话等情节,结合新武侠小说与静修庵逸事,体现讽刺与法律元素。

阿Q最近的轶事 


宋公明


一、

阿Q,你头上怎么连头发都没有?

我、我、我那是天灾!

二、

阿Q,不好了,人家把你从教课书中删掉了!

啊?谁干的?比我还阿Q?妈妈的!

三、

阿Q在看所谓新武侠小说,看完后一声长叹:

唉!精神胜利法真是神通广大无往不胜啊!

四、

阿Q,你怎么偷了静修庵老尼姑的萝卜?

我那是善意所得呀!

你怎么又去参加盗窃?

我是因为生活无着呀!

(注:最高人民检察院:五种情形不起诉其中之一:因生活无着偶然实施盗窃等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性不大的)

五、

阿Q对鲁迅说:

哈哈,小尼姑说我断子绝孙,可是我现在子孙满堂,绵绵不绝。可是你呢?只怕要后继无人啦!

六、

阿Q:
可以
肯定的说,


这颗光头
是世界上
最亮的
光头!

评委:哇,阿Q的这首梨花体诗,格调真高,格调真高!

高,实在是高!

附:
静修庵逸事-----本故事纯虚构

静修庵,静悄悄的,只有老尼姑在闭目养神,近来,她是越来越没有精神了。

小尼姑急急地走了进来,刚要说话,看到老尼姑的样子,欲言又止,便小心地站在一边,良久,才小声叫了声:

“师父,”

老尼姑抬眼看了她一眼,小尼姑这才接着说:

“师父,好消息,《物权法》通过了。”

“嗯?谁说的?”

“钱家少爷。”

老尼姑又抬眼望了小尼姑一眼。

“就是假洋鬼子。”

“啊?怎么说的?”

“风能进,雨能进,皇帝不能进,我的财产我做主,保护私有财,。。。”

“什么?”

“就是以后该死的阿Q不能再到庵里来捣乱了。”

“哦?有这么大作用吗?”

老尼姑忽然支起了耳朵,眉头动了动,好像头痛似的,用眼神和嘴向门那边示意了一下。

“外面怎么了?

小尼姑也侧耳听了一下,急忙向外走去,到了门口,只把头向外伸了一下就缩了回来,对老尼姑说,

“阿Q!”

老尼姑马上起身,走了出来。一眼就看见那该死的阿Q正在偷罗卜。

“阿弥陀佛,阿Q,《物权法》都通过了,你怎么还敢跳进园里来偷萝卜?风能进,雨能进,皇帝不能进,……阿呀,罪过呵,私有财产是不可侵犯的呀,阿唷,阿弥陀佛!我的财产我做主,……”

阿Q先是看到门口突然伸出一个很圆的头来,又即缩回去了,分明是小尼姑。不知怎么,一闪之间出来的却是老尼姑。

“我什么时候跳进你的园里来偷萝卜?”阿Q且看且走的说,

“你有证据么?”

“现在……这不是?”老尼姑指着他的衣兜,“阿弥陀佛,这是私人财产,是和国家财产平等保护的呀!”

“这是你的?你能叫得他答应你么?你……”阿阿Q已经到了矮墙边,“平等保护?怎么没有武警站岗?这罗卜是我善意所得,关你什么事?就算是你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我也可以征收。”

“阿呀,老天爷呀,你偷我的罗也是为了公共利益么?”

“当然啦,我吃饱了才能为大家干活呀,这不是为了公共利益吗?好啦,现在正式通知你,本阿Q征收你两个罗卜,明天用劳务给你补偿。”

阿Q没有说完话,拔步便跑;追来的是一匹很肥大的黑狗。这本来在前门的,不知怎的到后园来了。黑狗哼而且追,已经要咬着阿Q的腿。

阿Q大叫起来:

“现在罗卜我已经占有了,我是善意占有人呀,你竟然恶意讨还,没王法啦?《物权法》何在?快来帮我呀!”

幸而从衣兜里落下一个萝卜来,那狗给一吓,略略一停,
阿Q已经爬上桑树,跨到土墙,连人和萝卜都滚出墙外面了。只剩着黑狗还在对着桑树嗥,老尼姑念着佛:

阿弥陀佛,物权法,恶意占有,善意所得,恶意讨回,公共利益,阿弥陀佛!


后来,阿Q又善意占有了一批衣物,拿到末庄来转移所有权。连赵老太爷都想占有一份。不料,后来阿Q就犯了事,被抓了起来,警察把人们善意所得的衣物也收缴了。

邹七嫂本来是不敢善意占有的,可是那个姓钱的专家说,没关系,就是物主来要也是不行的,《物权法》有规定,所有人也不能对抗善第三人。见到警察来收缴,这下子她可急了,说:

“啊呀呀,我们可是善意所得呀,你们不能这样对待善意第三人呀!”

警察哈哈一笑说:

“对不起,我们不是财产所有人,财产所有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我们是警察,和你们不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我们也不是民事行为,而是在执行公务,这些衣物是赃物,是要做为证据呈堂让老爷过目的,《物权法》管不了,你敢妨害执行公务?”

这邹七嫂一听就懵了,大哭起来:

“天呀!《物权法》呀!你怎么不为善意第三人做主啊?你有什么用啊?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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