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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台湾比原来更腐败:陈水扁的奶水是致癌物

火烧 2008-08-20 00:00:00 网友杂谈 1038
文章揭露陈水扁家族贪腐洗钱案,指出其行为对台湾民主造成严重污染,引发对台湾政治腐败与共犯结构的反思。

陈水扁的奶水是致癌物

夏河年

原文:http://xiahenian.blshe.com/post/470/245680

扁家族海外洗钱案曝光后,不说蓝营,就是民进党高层也一个个义愤填膺忙于切割止血,岛内两个奉父命改叫“陈水扁”的小朋友,因不堪玩伴的贪腐玩笑抛弃了“陈水扁”改回了原名,御用律师顾大雄都不好意思再辩护,解除了与陈家的合同,云林监狱秘书长林宪铭因为长得象陈水扁而无辜挨骂。前第一家庭中除了扁女陈幸妤,其他能上电视说话的基本上都成了被告,面对“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的残局,陈幸妤只好学古代花木兰代父出征。果然是虎父无犬女,陈幸妤第一个回合就采用玉石俱焚的焦土战略。扁女对着镜头发飚:“有人拿走钱,我爸叫我不要讲”,“我觉得不服气啦,……苏贞昌没拿到钱吗?谢长廷没拿到钱吗?陈菊在高雄没拿到钱吗?”
陈菊回应说,扁为党募款与洗钱是两回事——没有否定拿过钱;谢长庭说,这次长昌配没拿陈水扁的钱——看来以前是拿了的;苏贞昌说,从未接受陈水扁的捐款——这位走召弓虽一级木奉,但柯建铭说“她讲的都是实情”。
不用多说,陈水扁的奶水哺育过民进党的天王们,大波霸啊,难怪总是昂首挺胸的,吃人嘴短拿人手软,谁敢奈何陈水扁!按说犯下了惊天大案,丢人丢到国外,开除党籍是必然的,但民进党台北市党部评委召集人黄承国18日表示,“党员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3人,为本党部管辖范围,经本次会议一次裁决,对3人处以停权处分,并送廉政委员会调查。” 瞧瞧,仅仅是停权而已,不敢开除党籍,虽然最后是陈水扁和吴淑珍主动退党,但主动退党和被组织开除,区别可大了去了。
回顾民进党对洗钱案的反应过程是很有意思的。第一阶段,陈水扁公开承认做了不法之事,蔡英文赞陈水扁勇敢、有担当;第二阶段,民愤极大,大小天王们对陈水扁群起而攻之,扁亲信罗马(罗文嘉、马永成)关手机避谈前老板;第三阶段,扁女发飚拉整个民进党下水,党高层噤若寒蝉,纷纷卧倒免得被陈家流弹击中。
陈水扁一开始就拉了连战、宋楚瑜和李登辉下水,但这几位似乎不怕,“逆转胜”的大好局面没有出现,只好改由陈幸妤拉整个民进党下水,逼迫民进党与陈水扁荣辱与共,这就叫“共犯结构”。倒是蓝营现在说话的不多。马英九7月份就得到关于洗钱案的报告,而曝光日却在马出访国外的时候,与此同时,吴伯雄率领的国民党团还在大陆,宋楚瑜也不在现场。对此离奇现象只有以下四种解释:1、马英九为了岛内政治安定要和民进党和解共生,蓝营强硬派趁马英九出访时机将丑闻曝了,逼马英九出手查办;2、马早知道陈水扁洗钱的事,但要选一个好时机,比如8·30呛马大游行前夕;3、马很想办陈水扁,为了避免被陈水扁操作成蓝绿对立、政治清算,“让”外国政府检举揭发;4、“共犯结构”不光是指陈水扁的民进党,也包括国民党,马英九需要时间评估本党被流弹伤害的程度后再出手。下面就说说“共犯结构”的问题。
2000年民进党上台,中国的“民主人士”欢呼这是“民主的胜利”,2008年3月22日民进党惨败,第二次政党轮替,他们及时地归功于陈水扁的民进党开创了“民主的时代”,现在惊天洗钱案东窗事发,又被称作“民主的胜利”,敢情正反都是“民主的果实”。这让我想起听来的一个故事:
你们中国人可真牛,“马林打赢了波尔”是你们胜,“马林打败了波尔”还是你们胜,合着我们老外只能输。
劈中间说,曝光的陈水扁及其民进党贪腐案,范围之广、数额之大,体现的不是“民主的失败”,而是“失败的民主”。民主是好东西,既然是好东西,就没那么脆弱,随随便便就失败了。为什么说是“失败的民主”?因为到目前为止,无论是民进党还是国民党,其“民主”都只是“形似”而非“神似”。国民党掌权时期,黑金政治也很厉害的,只不过坐江山时间很长,该党潜意识中将台湾看成是本党的,头头们对于捞钱多少有些节制,民进党则不然,它只抓了几个选举本质的一项:钱。先从金主那里募集100块钱,其中60块钱用于选举支出,另40块钱放进自己口袋,取得权力后,拿出1000块公款(比如二次金改)酬劳贡献了100块钱的金主,金主回馈400块钱给当权者。台湾有两大“历史共业”,一个是“首长特别费”,既然大家都将其中不需要发票的一半落自己口袋,虽然情理上不通,也只好使其“共业”统统不追究。还有一个“历史共业”就是扁女所说的“选举结余款”放自己口袋,国民党和民进党都普遍存在。蔡启芳说,陈水扁的钱是必要之恶。“选举时,如果公布自己有那么多钱,谁还会捐钱给他啊!” 。
当然了,陈家施展的是乌贼战术,企图将水搅浑后开溜。同样是选举结余款,截留4毛钱和截留40块钱是不一样的,陈水扁不但截留了40块钱,而且后来又从金主那里收受了400块钱,性质变了,“历史”是不会答应与他“共业”的。笔者曾经指出,如果马英九胜选,与国民党当局做交易也是陈水扁脱困的一个选项,但数额巨大,国民党方面肯定会拒绝。
台式民主和西式民主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后者领导人卸任后发财,前者在任时发财。克林顿下台之前穷得没钱打拉链门官司,卸任没多久,不但还清了孽债,而且成了大富豪。看看我们的陈水扁,任上主动将工资减半,8年下来,海外存款几十亿(猜的,具体数字马英九也不知道)。美其名曰“爱台湾”,倒不如说是“爱台币”。他要是任内老老实实拿工资,卸任以后写写回忆录赚稿酬,或者到魁北克、夏威夷、南奥塞梯传经送宝拿演讲费,赚多少钱都没人抓他。
客观地说,每个团体、每个人,获取财富都是重头戏,但陈水扁极其民进党是将捞钱当作唯一的一出戏,为了这出戏,任凭怎么牺牲公众的利益也在所不惜。军购、拼外交、二次金改、操族群对立,无一不是为了捞钱和保护到手的钱。施明德曝料说,二次金改期间,一家就向陈水扁贡献了二十七八亿元。陈水扁任董事长的福尔摩莎基金会,借助于“秘密外交”,所捞得钱恐怕也是天文数字。两年前邱毅就说过,要查查每年45亿元的“秘密费用”有多少流入该基金会。陈水扁的奶水哺育了民进党,但奶源遭受严重污染,含有高浓度的致癌物。癌细胞扩散到全身后,免疫机制休眠了,调查局长叶盛茂竟然敢于吃案子,让陈水扁得以逍遥法外,刘宽平敢于延发瑞士司法当局的协查文件,使陈水扁有更多的擦除指纹的时间。
如果将选举当作民主的主要标志,那么,有必要着重提出,中国人在引进什么的时候极善于让它变味儿。民主是好东西,选举是好东西,但在引进的时候,应该制定更严格的防止变相措施。当“首长特别费”被大小官员“共业”后,“选举结余款”得以继续“共业”就顺理成章,只要“选举结余款”可以放进自个儿口袋,选举就成了唯一,桩脚、政治酬佣、撒谎不脸红则成了追求胜选的主要手段,政治家至此就修炼成了政客。
台湾政治进程中产生的那么多丑闻是可以用制度完善解决的,但选举需要募集资金这一点是不可更改的,而投资者是讲求回报的。避开这对矛盾一味地宣扬泛泛的民主解决不了实质问题。老婆没味小姐太贵情人太累,一个社会制度怎么会没有缺点?有缺点,先要承认,其次是寻求解决之道。募集选举资金和回馈金主这对矛盾不解决,贪腐将不可避免地泛滥。难道又应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的论断?
回到陈水扁家族洗钱案上来,当前马英九应该强力保护陈水扁夫妇的生命安全。吴淑珍死了,陈水扁就活了,陈水扁死了,民进党就活了。一旦陈水扁夫妇中有一个生命安全不保,马自己、国民党、台湾人民,都将遭受不可估量的损失。当然,扁家成员基本都涉案,绝对的保护是不可能的,唯有加快查案力度,有了其他线索,对扁家灭口意义就不大了。作为同胞,我们希望看到台湾社会健康发展。试验田失败了再种一茬,大陆恐怕无力承受那样重大的失败,台湾从四小龙龙头降到龙尾,台湾还是台湾,大陆如果从金砖四国之首降到末尾,那就是居于印度之后,这是我们不能承受之重。看起来这话自私了一些,但的确是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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