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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资源利益共享

火烧 2011-12-27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强调社会主义体制下资源利益共享的重要性,指出公有制能保障全民福利,而私有化导致资源流失和腐败。批判私有化鼓噪者出卖国家利益,主张资源应全民共享。
    一个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无非是依赖社会的人力资源、自然界的矿产资源、土地资源、道德资源、政策资源等诸多内外环境资源进行整合发展。

    在社会主义体制下,虽然个人没有占据煤矿、石油等矿产的所有权,但是个人可以直接和间接享用这些资源的利益,譬如在国家、集体开办的矿产资源企业就业,取得劳动收入;或者虽没有在这些资源企业就业,而在其它行业就业,但这些资源性企业的财富成果个人还能享受的到,因为资源企业并不能因为占据了这些资源而获得过分的、超额的利益,只能获取国家总体平衡后的劳动成果,劳动成果和资源成果的盈余许多交付国家进行再分配了,这就是为什么计划经济时代,至少中国已经有能力在城市广泛实行全民公费医疗了,在三十多年前那样一个经济技术条件下,能让那么多的人医疗问题基本无忧可以说是一个奇迹!

    但是,按照一些“经济学者”私有化的鼓噪,这些宝贵的资源让私人、国外资本财团以各种诡秘的手法控制住了以后,社会能得到什么呢?国家虽然可以得到一些税收,但就业者付出的是血汗劳动,没有长期利益保障;利益中相当一大部分或者说绝大部分全部落入私人手中,然后这些私人和财团获取了巨额盈余,譬如一吨煤的采煤成本200元,对外售价达700元乃至1700元,巨大的盈余除了使私人暴富和挥霍外,能有什么好处?这些利益本质是国家资源产生的、劳动产生的,本应回馈国家和全体公民;但完全流失了!如果是公有矿产企业,其盈余可以保障就业者的就业、退休,可以由国家实施民生工程、实施养老、实施公费医疗;而土地资源还可以由国家调整集体收入和个人收入利益分配,以老百姓可以接受的价格划拨用于居民的福利住房,整个资源的利益是全民享受的,是调剂余缺的!

    在社会主义体制下,财富是逐渐增多并惠及全民的;社会主义的一个本质就是资源利益的共享!不像资本主义,资源利益被划分成一个一个孤立的山头和区域,而为了争夺这些资源,社会必然腐败!

    鼓吹矿产等资源私有化的“经济学者”除了无知之外,无非是为私人鼓噪以获得高额“咨询费”、“演讲费”;而为外国财团鼓噪以使外国财团控制中国资源,则本质上就是出卖国家利益,并不是简单的所谓的“经济学”道理;其本质就是一种汉奸行为;中国近代史上中国人和外国人为矿产等资源发起的斗争还少么?为什么近百年以前中国的先人们都明白的道理,而到近三十多年竟然被所谓的“精英”“经济学者”以貌似高深、高明的“理论”忽悠着、拉拢着、诱惑着腐败的官僚将宝贵的矿产等资源出卖于外国财团?只能说他们为了个人利益而“财迷心窍”、“财蔽道义”、丧尽天良;他们出卖的是全中国人民的利益!有的贪官可以为自己的几百万收入毁掉国家的一百亿利益,触目惊心!

    为国家利益计,为全体国民利益计,中国应出台《惩治汉奸法》,同时成立国家经济安全局或者在国家安全局下设经济安全厅,全面研究和监管国家经济安全,对鼓吹卖国政策以及实施卖国行为的人进行全面的监管和清理,当然要区分清楚哪些是错误、哪些是利益置换、哪些是明显卖国等诸多复杂的行为,对汉奸应进行准确而坚决的惩治!对于那些吃了国家和人民利益者一定要设法使之吐出来,凡列为汉奸者子孙后代永不得从事公务员等公职工作!庶几能刹住肆无忌惮的卖国、坑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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