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抗震救灾纪律官员当被严查
文章指出抗震救灾中违纪官员应严查,强调党员干部责任与理想信念教育,呼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把干部选拔关,确保为人民服务。
违反抗震救灾纪律官员当被严查
郭扬
据央视新闻微博报道,12日,昭通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抗震救灾纪律的案件:1、巧家县老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刘先树拒不执行救灾工作部署案,被党内警告;2、巧家县包谷垴乡新坪村党总支副书记李世平和村委委员李世斌带头哄抢救灾物资案,2人被开除党籍。(8月13日《人民网》)
救灾物质也敢抢,这是置灾区群众生命安全于不顾的表现,这样的干部应当被清除出干部队伍,党员干部的使命本是为人民服务,时刻把百姓的冷暖安危记挂在心头,关键时候要站的出来,顶得上去,岂能带头去哄抢与群众生命生活息息相关的物资呢?
笔者认为,还是个人理想信念出了问题,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在紧要关头只想着个人利益,置集体利益于不顾,应当受到严肃追责。
要在党员干部中加强思想信念教育,选择了职业上就是讲奉献不讲索取,想要发财请寻别处,要以更高的要求、更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要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用好手中的权力努力为人民服务,在实现人生价值的同时也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要对干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将个人利益置于集体利益之下,努力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尤其是工作上的务实精神,成才首先要成人,要坚持鲜明的用人导向,让更多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脱颖而出,严格把好“进口关”。(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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