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风牛马不相及的联想——刍议公共利益的异化与公权的异化
并非风牛马不相及的联想
——刍议公共利益的异化与公权的异化
马望野
==================================
近日,在《 北京青年报》(2010/08/06)上,读到了似乎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两篇文字;不料却让我发生了联想;从公共利益的异化联想到公权的异化。这个联想得有没有理?很难说。请大家帮我分析分析。
先看第一篇文字——
+++++++++++++++++++++++++
执法车被指堵烧饼店门一月
+++++++++++++++++++++++++
本报讯 (记者 宋旸)近日,在菜户营西街的一些商户和居民发现,一辆执法车经常停在一家烧饼店的门口。开烧饼店的店主认为这是因为他们此前和执法人员发生过冲突,执法人员与他们过不去才这样做。而执法车所属单位表示并非长期停在该店铺门口,而且此举是为了维持该路段的经营秩序。
■执法车门前停放多人称每天都来
前天下午,在菜户营西街道路南侧,一辆车门上写有“卢乡执法09”字样的货车停在一家烧饼店门口,车辆距离大门不到两米,车身整体将不大的烧饼店门脸挡住,货车前后都没有车牌。三名身着不同颜色制服的男子坐在车外。
“这车在这儿停一个多月了,每天都过来,就停在小店门口。”马路对面城南旧货市场的工作人员称,执法车是负责管理整条街上的商户的,至于为什么停在小店门口他也不知道。该路段环卫工人也证实执法车已经在烧饼店门前停放一个多月了:“每天一大早就过来了,到晚上才离开。烧饼店老板曾经和执法人员打过架,但不确定这就是堵门的原因。”
■烧饼店主欲转租称执法人员报复
烧饼店大门的玻璃上已经贴上了转让的告示。烧饼店老板娘介绍说,在6月底的一次联合执法过程中,由于对执法人员没收小店的设备不服,老板和执法人员发生了冲突。虽然后来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和解,但没过几天这车就开了过来,每天从早上5点一直到晚上8点,如今已堵在门口一个多月了。
“我觉得他们就是故意的,车往这儿一停我们没法再做生意了。”老板娘说,她们一家都是山西人,六七年前租下了这间房子做起了小本生意,营业执照也都齐全。以前交完一年5.5万元的房租,还能维持一家四口的生活,但大门被堵以后,生意少了一半多,连房租都挣不出来,所以想把房子转租出去。“本来当初已经协商好了,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还要这样做?”
■执法车所属单位:并非长期堵门
前天下午,记者找到该执法车所属单位卢沟桥乡政府了解情况。卢沟桥乡政府宣传部工作人员介绍说,一直以来菜户营西街商户占道经营的现象普遍,已经造成了交通拥堵,并给附近居民出行增添了麻烦,而且影响了环境。
乡政府多次对该处进行整治,但只要执法人员一走,商户紧跟着又把摊点挪出来,因此将执法车停放在该路段是为了长期维持良好的经营秩序。至于车辆停放的位置,是选择整条道路的中段,并不是商户所说的长期停放在其一家门口,而是针对违规情况进行停放,即哪家违规将摊位摆出,车辆就会移到哪家门口。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菜户营西街,看到执法车已挪至路边,执法人员在道路上巡逻。
■摄影/本报记者 宋旸
■线索提供/关先生
(《 北京青年报》2010/08/07 本报记者 宋 旸 )
读完这一篇消息,我脑子里断断续续出现了几个问号:
1,为什么这辆执法车每天都停在同一个地方?
2,为什么这辆车一个月都停在这一个地方?
3,为什么这个现象会被附近的一些商户和居民发现?
4,为什么这一家开烧饼店的店主会认为执法人员与他们过不去才这样做?
5,这个选址和这一家开烧饼店的店主此前和执法人员发生过冲突真的没有关系吗?
6,这个选址真的“是选择整条道路的中段,并不是商户所说的长期停放在其一家门口”吗?
7,这个选址果然“是为了维持该路段的经营秩序”吗?
8,这个选址为何在烧饼店“大门被堵以后,生意少了一半多,连房租都挣不出来,所以想把房子转租出去”之际,一被人指出了就开始有所改变?
9,改变了原先停车地点的选定,“执法车已挪至路边”,是否又出现了“商户占道经营的现象普遍,已经造成了交通拥堵,并给附近居民出行增添了麻烦”?
10,如果不讳疾忌医的话,那么主其事者是不是应该老老实实、诚诚恳恳地承认,把执法车一个月都停在这同一个地方,至少是没有考虑会给这一家店铺带来的困难处境(要是不说故意给这一家店铺造成的困难处境)吧?说的轻松一点,处理这个问题时是不是有点失算(假定不说处理这个问题已经费心进行了算计)呢?
。。。。。。
说到大天去,我想,这无非是心胸狭窄者缺乏大度者利用职权给自己讨厌的人有过节的人穿小鞋穿小玻璃鞋的闹剧罢了。没想到,下面的一篇文字,却让我想的更深入了。
请再看第二篇文字——
++++++++++++++++++
警惕公共利益被异化
汪玉凯(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
在日常生活中,有关“公共利益”或“公众利益”的概念被广泛使用。所谓公共利益,是指涉及大多数人利益的利益,换句话说,当一个事情关系到多数人利益的时候,就自然上升为公共利益。比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共政策、环境、社会秩序以及公共设施等,都属这一范畴。
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在本质上是高度契合的,因为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捍卫国家的政治经济利益,都与人民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也毫无争议地成为社会的公共事务,涉及公共利益。但是,无论是国家利益、人民利益还是公共利益,都需要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具体路径来实现,政府需要在实现公共利益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而政府说到底是由一个个机构和一个个具体的公职人员组成的,而人都是有利益诉求和情感表达的,如果政府及其官员缺乏严格的自律,不能有效地控制自身的行为,公众又没有足够的手段来约束政府,就可能出现我们所说的“公共利益被异化”的可能。而这种异化的过程,往往会是一些政府机构以维护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名义,或者以追求公共利益的形式来进行的,公共利益被异化,也常常是与政府谋取自身的特殊利益联系在一起的。一旦这种异化的过程被加速或放大,就必然使公共治理呈现出严重的病态,从而引起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冲突,甚至引发严重的后果。
上面的分析主要是针对公共利益被异化的一般现象而言,但公共治理的现状同样不能令人乐观。之所以有这样的担忧,绝非要否定我国政府在实现公共利益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也不是说这种公共利益被异化的现象已经成为政府管理的主流,而是说,我们必须要高度警惕公共利益被异化的现象。大量的事实已经证明,无论是群体性事件频发、社会矛盾凸显,还是政府公信力下降,几乎都与公共利益被异化有关。而公共利益被异化在现阶段的直接的表现,就是被民众广泛诟病的政府与民争利的行为,以及得不到有效约束的公权力的滥用。
政府与民争利在现实中有多种表现。比如,少数地方政府在土地征用与出让的过程中,常常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强行从农民手中征用土地,由于补偿不合理,把农民排斥在获取土地增值收益之外,从而形成对农民的剥夺,导致群体性事件频频发生。又比如,政府在竞争性领域创办的一些国有企业,借助垄断地位攫取巨额利润,甚至出现了垄断行业“吞吃”全民福利的现象。资料显示,2008年垄断行业就业人数只占全国就业人群的8%,却拿走了全国工资福利的一半,问题的严重程度可见一斑。
政府外部与民争利的问题,也助长了内部公共利益被异化的管理行为。其突出表现是,政府过度关注自身的福利待遇,追逐特殊经济利益,形成种种特权,使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的问题日益突出。少数政府部门甚至利用手中的规则制定权,将部门利益法定化或者个人化,从而导致公共政策制定天平的变形和扭曲。难怪有人尖锐地指出,一些政府部门的公共政策制定已经被强势利益集团所俘获,甚至变成既得利益集团攫取钱财的工具。
公共利益被异化以及政府特殊利益行为的恶性膨胀,其后果是十分严重的。从市场经济的发展来看,公共利益被异化造成严重的市场垄断,破坏公平竞争的环境;从公共政策的制定来看,公共利益被异化使政府政策的公平、公正受到质疑;从权力的运行来看,公共利益被异化导致了公权力的滥用,使政府的公信力下降。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加大政府改革的力度,从约束公权力、制止政府与民争利这些最核心的领域着手,从而遏制公共利益被异化的势头。同时,要继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为深化政府改革扫清障碍。只有这样,公共治理才能真正回归维护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属性。
(《 北京青年报 》2010/08/07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警惕公共利益被异化》)
汪玉凯不愧是教授,他指出的公共利益被异化,的确是近些年来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简单说来,就是公权力被乱用了,公共利益被异化了。而这种异化,不仅有以权谋私的一面,也还有以势压人的一面。
以权谋私的一面,我门见得多了。在汪玉凯教授上述文章发表的次日——2010/08/07,就有读者表示意见,举例给予证实。河南市民张全虎这样写道:
“读了贵报8月7日的评论文章《警惕公共利益被异化》,笔者忍不住也想谈点看法。
我们这儿在沿街道路两旁的人行道上,突然立了很多铁板房,开始几乎50米就有一个,招租广告说,这是为城市旅游服务的旅游信息亭,初一听倒像是为了公共利益。后来笔者发现这些亭子,都是经营香烟、饮品,还有卖烧烤的,和旅游信息根本不搭界。笔者打电话给联系人问过租金,一个摊位最低两万多,位置好的要四五万。这些亭子是谁规划的,谁收的钱,用到了哪儿,至今恐怕没几个市民清楚。
笔者怀疑这又是在打着公共利益旗号,牟取私利。”
这个例子,很明显是把公共利益变成了部门利益或地方利益。而更多的例子,是把公共利益变成了私人利益以至个人利益。一个月以前,在香港《信报》(2010/07/09)上,还有所披露。任慧文在《官员腐败加剧信任危机》中写道:“东能集团董事长王某向某领导行贿1500万元后,以4000万元收购4·9亿元净资产的国有企业。”类似的事情,三十多年来已罄竹难书,并众所周知,这里就不去细说祥叙了吧!去年7月25日在吉林发生的惊动中外的通化钢铁公司抵制私有化工潮,就滥觞于此种弊病。难道不值得注意么?还需要再加提醒吗?
至于以势压人的另一面,我们见的也不少。前面所引述的《执法车被指堵烧饼店门一月》,不过是小巫见大巫中的一例而已。就拿官员报复举报人的事情,也就是动用公权打压群众批评意见的典型案例而言,近年来就有过不少:重庆的“彭水诗案”,山西的“稷山文案”,河南的“孟州书案”,陕西的“志丹短信案”,海南的“儋州歌案”,山东的“高唐网案”,辽宁的“西丰短信诽谤案”,等等。按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侮辱或者诽谤他人“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官员认为自己被“诽谤”,要主动提起诉讼才能进入司法程序,可是在以上的案件中,被“诽谤”的官员都没有走自诉程序,却是对公检法施加压力,由公检法以“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为借口,对提出批评的者提起公诉或进行处理。这不是以势压人是什么?俗话说,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此之谓也。万幸,万幸,好在上述冤假错案,在全国百姓呼吁和媒体维护下,还是得到了公正的解决,让公权维护了正义和和真理,回归了公众、人民一边。这真是十分难得的天大好事。然而,回过头来细想深思一下:今后我们能放过那种公权被异化的个人独裁、霸王作风、长官意志、专横行径、封建遗毒、法西斯作为,任其横行施虐、胡作非为么!
写到这里,窃以为,咱们对公共利益被异化的防范,不仅要反对以权谋私,而且要反对以势压人,亦即同时要警惕公权的被异化!其实,说到底,公共利益的被异化乃开始于公权的被异化。我们千万不能不加倍地加以注意啊!
(2010/08/11)
——附录:《公共利益的异化与公权的异化综合症 》(新闻、评论剪贴)
附录者告白:“公共利益的异化与公权的异化综合症“是在下杜撰的名词,其内容无非是说,那是以权谋私和以势压人的密切与完美结合而已。请看:疑似智障的儿子坐上了疑似公务员的岗位,理所当然的举报者成了心怀不满的报复者,是不是公共利益被异化了,是不是公权被异化了?这就是权势的作用啊!没有权势者,何来此种能耐?但是,且慢,螳螂扑蝉,黄雀在后。作恶者自会有天谴的!不是不报,时候不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我坚信!这对于有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当权派以至各种首长,都是千万不能忽视的忠告啊!
·新闻·
(一)
+++++++++++++++++++++++++++++++++++++++++++
东源县调查“法院院长招录儿子”
法院院长儿子未经考试就被招进法院工作———
++++++++++++++++++++++++++ ++++++++++++
新华社电广东省东源县法院院长主持法院党组会议,同意不经考试就招录自己的儿子为工勤人员。这个岗位虽不是公务员,但有人事部门的正式编制,由财政统发工资,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名副其实的“铁饭碗”。对此,当地人事组织部门认为“没问题”、“不违规”。然而,一些公众质疑:“一把手”行使职权能不回避直系亲属吗?记者进行了追踪调查。
■法院院长儿子被招录
近日,《东源县县委书记特批法院院长的傻儿子进法院》的网上实名举报引起公众热议。记者发现,这起举报的核心内容有三点:一是县委书记特批法院院长的儿子进法院工作;二是院长儿子是公务员编制;三是院长儿子是傻子。
对此,东源县委宣传部和县法院的书面材料称,县法院原院长徐周定的儿子叫徐行。去年7月,县法院党组讨论决定招收徐行为勤杂人员。徐行智力比正常人稍微低一点,被安排在法院档案室从事辅助装订案卷等勤杂工作,基本能胜任工作。
徐周定现已改任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他对记者说,儿子徐行只是性格内向,智力并没有问题。他强调,举报人被东源县法院判过刑,有情绪。
东源县委书记成伟明接受采访时表示:“不存在我特批的问题,是法院党组讨论通过。”
■院长儿子“吃皇粮”遭质疑
徐周定、东源县法院现任院长彭春文、主管人事的政工科长阮志刚等都向记者证实:招聘工勤人员并没有具体的条件和程序要求,一般都是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就行。
县法院出示的工资表显示,徐行月工资为1540元。东源县作为广东省欠发达地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刚刚跨过5000元。
对于这起事件,当地一些群众表示不满,他们认为,大学毕业生想进机关事业单位要公开招考,能“过关斩将”的没几个人,而法院院长儿子轻易就能“吃皇粮”,还有公平吗?
■东源县成立调查小组
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教授任剑涛表示,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避暂行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的录用等公务活动中,凡涉及直系血亲等亲属关系的,应自行申请回避,不得参加有关调查、讨论、审核、决定。徐周定在担任“一把手”时,主持会议并做出录用决策,显然违背上述规定。
东源县委、县政府表示已成立由县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小组。调查小组负责人、县政法委书记黄金来说,将进行详细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县法院也表示,今后一定认真吸取教训,严格用工管理。
(《 北京青年报》 2010/08/09 新华社电:《 东源县调查“法院院长招录儿子”》)
(二)
+++++++++++++++++++++++++++++++++
儿子被辞退院长被处理
东源县法院纠正违规招录行为———
+++++++++++++++++++++++++++++++++
新华社电(记者 郑天虹 孔博)广东东源县委宣传部10日告知记者,东源县委、县政府对“县法院院长招录儿子”事件作出处理意见,责成县法院党组对违规招录行为进行深刻检讨并予以纠正,目前正在按程序辞退徐行。
原东源县法院院长徐周定日前主持法院党组会议,同意不经考试就招录自己的儿子徐行为工勤人员。这个岗位虽不是公务员,但有人事部门的正式编制、由财政统发工资、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名副其实的“铁饭碗”。事件被群众举报后,当地政府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东源县委、县政府9日就此召开专题会议,10日形成了《关于“县法院院长招录儿子事件”的处理意见》。一是责成县法院党组对违规招录工勤人员写出深刻书面检讨,并对招录徐行行为作出处理。目前经县法院党组讨论决定,正在按有关程序辞退徐行。二是建议河源市中院对徐周定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三是通过这一事件,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要求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把好进人关,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
(《北京青年报》2010/08/11 新华社电记者 郑天虹 孔 博)
·评论·
++++++++++++++++++++++++++++++++
院长的智障儿子与举报者的心理问题
安徽职员 吴龙贵
++++++++++++++++++++++++++++++++
近日,网友发帖举报广东东源县委招录法院院长儿子,并称该法院院长儿子智力存在问题。对此,东源县委和县法院称,去年7月,县法院党组讨论决定招收徐行为勤杂人员,不存在县委书记特批;徐行智力比正常人稍微低一点,基本能胜任工作。(8月8日新华网)
东源县委宣传部和县法院提供的书面材料主要解释了院长儿子的智商问题,其一面称“智力比正常人稍低”,一面又称“智力没有问题”。让人怀疑到底是谁的智商出了问题。
本来事情到了这一步,都还在可以理解的范围内,毕竟这么多年来,公众已经对于这类内部招聘的潜规则,以及打死不认错的中国式“死撑”现象也实在是见得太多了,而真正暴露出的问题也属冰山一角,大可用“不幸”来形容。但偏偏事件的敏感人物——县法院原院长徐周定似乎还意犹未尽,他强调——举报人被东源县法院判过刑,心里有情绪。
这真是一个神来之笔,成功地把公众对其子是否符合任职资格以及程序是否合法的质疑,转移到了举报人的心理问题上。其言外之意是,判过刑的人心里有情绪,一个心里有情绪的举报人的话能信吗?或许在他看来,自己儿子是否智障是小事,而举报者的心理是否正常才是大事。
很难相信,这是一个在法院工作多年且担任过一把手的“老法院”说出的话。法院工作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你只需要根据别人举报的内容,通过合法程序来自证清白就可以了,关人家举报者的“心里”什么事?事实上,但凡是举报者,心里都是有情绪的,看不惯贪官污吏,痛恨权力腐败,无法容忍现实中的那些丑恶的潜规则,这都带着一种强烈的情绪,没有情绪而举报才是一件怪事。
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动不动就拿举报人的“心里”说事儿,并非徐周定的一时而语,而是在现实中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譬如许多地方的上访民众被地方政府关小黑屋,办学习班,乃至“被精神病”。这种思维的可怕之处,不在于对上访者和举报者人格上的侮辱和对这个群体的妖魔化,而在于对民众基本权利的一种压制和打击:先给你扣上一顶“心理有问题”的帽子,任你再说什么都不重要了。某种意义上说,这已经是对举报者乃至舆论监督的一种威胁和恐吓了。吴龙贵(安徽职员)
(《 北京青年报》2010/08/09 安徽职员吴龙贵:《 院长的智障儿子与举报者的心理问题》)
爱学记

微信收款码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