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满清屠杀中国人口数量之初步考察(二)
三、明代百万人口左右的大型城市
属于这一级别的城市,人口在五十万到一百五十万之间。一般是地区级别的商业中心城市或政治中心城市。
由于精力限制,这里仅选取扬州、临清、南昌、赣州等城市说一下
1、扬州
从满清修的乾隆《江都县志》和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可以知道明朝的时候修过两次扬州城。
第一次是在明初,在原宋代扬州城的西南一隅筑城,“周九里,计一千七百五十七丈”。后来到了嘉靖三十五年,因为人口繁盛,旧城已经远远不能容纳,大量人口都密集居住在城外的运河边上,为了抵御倭寇,吴桂芳等人决定修筑新城。其规模是“周十里,计一千五百四十一丈九尺”[1]。这新城其实只有三面,其西面从图上看和原来的旧城相接。
至于城的大小规模,在《扬州城——1987~1998年考古发掘报告》一书中有专门一节是介绍明代扬州城。其中提到明代旧城和新城的大小规模如下:
“我们从1920年实测的《扬州城市图》上看旧城为长方形,其东北城角稍向内抹,南北长约 2000米 ,东西宽约 1000米 ”[2]
“明新城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约见2000余米,东西宽约1500余米”[3]。
以此来计算,明代旧城的面积是2平方公里,新城的面积为3平方公里,整个明代扬州城的面积为5平方公里左右。
此外据江都县志记载,在崇祯十一年的时候,“盐法太监杨显明,累土为外城,工未及成”[4]
从上面这些信息来看,旧城在嘉靖时期,人口早已远远超出饱和,所以大量人口居住聚集在城外的河岸边上。地方志里附有明人何城写的《扬州府新筑外城记》,里面就提到因为城外河岸聚集大量商人居民,官员还不得不苦口婆心说服这些人搬迁,为新修城墙让路。
而到了崇祯时期,显然连旧城新城在内的整个扬州城的居民数量又一次远远超出了饱和范围,大量市民在城外居住。所以崇祯十一年的时候,盐法太监杨显明才要累土修筑新的外城,但可能是资金不够,中途停止了。
明代的扬州经济繁荣,人口最密集,发达程度远在同时期的上海之上,这一点应该是毫无疑问的。冯梦龙在《醒世恒言》第六卷里说:
“那扬州隋时谓之江都,是江淮要冲,南北襟喉之地。往来樯橹如麻,岸上居民稠密,做买做卖的,挨挤不开,真好个繁华去处。”
虽然他讲的故事是唐代的,但描绘的具体景象只能是明代当时的景象。这和《金瓶梅》说的是宋代背景,但实则描写的是明代社会是一个道理。
因为同属纯粹的工商业城市,同属人口饱和的城市,扬州的人口密度应该至少和当时的上海在同一个水平线上。
张岱的《陶庵梦忆》有一条记录:“广陵二十四桥风月,邗沟尚存其意。渡钞关,横亘半里许,为巷者九条。巷故九,凡周旋折旋于巷之左右前后者,什百之。巷口狭而肠曲,寸寸节节,有精房密户,名妓、歪妓杂处之。名妓匿不见人,非向导莫得入。”[5]
钞关在扬州城墙外,关于扬州的邗沟《天下郡国利病书》里有一些记述,在宋元丰二年的时候,“邗沟入江,一由扬子桥南,入伊委河至瓜州,一由扬子江西,过石人头,至仪真,其扬子桥之北,则经府城南门,东过钞关,复北至湾头,以达邵伯诸湖”[6]。显然在扬州城外无疑。
则此处描写当为城外街巷“巷口狭而肠曲,寸寸节节,有精房密户”“凡周旋折旋于巷之左右前后者,什百之”。其房屋密度之大,已经如此,城内密度之大更可想而知。(即便这段描写是城内的,扬州城人口密度也当是明代中国最高的地区之一。
明代扬州城墙包围的面积我们已经知道了是五平方公里,是当时上海面积的6.06倍,则城强内的常住居民至少也在60万人以上,最最保守的算法也在四十万以上。如果考虑大量流动人口,或者战争时期因为避难来城内的人,那达到一百万人以上是不成问题的。
在网络上,一些满清粉丝写的网文,拼命否认满清扬州大屠杀罪行,其中一个核心理由是说当时扬州城根本不可能有八十万人。其中有代表性的一篇,不妨摘录一下,以便奇文共欣赏
“(一)旧称宋大城原来周长2280丈,经明朝张德林改筑后为周9里,计1757丈5尺,即称为府城处。
(二)市河东部为新城区,系明嘉靖乙卯筑以防倭寇者,周长约10里,计为1541丈9尺。府志提供了城的周长,城池图提供了城为四边形的,但未说明边长。
在四边形中以正方形面积最大。按照正方形进行计算,其结果是:
府城区面积约2144760. 25平方米 。新城区面积约 1651255平方米 。
整个扬州府城的面积约为3795985. 25平方米 。
按照城池图估算,城内的民房、官廨、寺庙、学校、厅堂楼阁、园院场桥等建筑物及河渠所占地约为60%。假如王秀楚所记被杀人数‘八十万余’是实,不把清军、扬城生存者及其他方式死亡者计在内,这‘八十万余’人的人均占有土地面积仅4. 7平方米 ,如将建筑物所占面积减去,则人均仅占有土地不足1. 9平方米 。这些人在生前,要摩肩擦背,死后要象柴禾一样地码起来。人在这样环境里是不能够进行生存活动的。更何况扬州的实际形状不是正方形的,其面积平方米数必定要小于上述数字,而人口采用了‘八十万’这个最小数字。如果把城内面积数字减少而把"八十万"以外的数字加上,那么在清军入城前,扬州府内人一个挨一个也容纳不下了,这是根本不可想象的。”
这篇网文可谓极尽忽悠之能事,不明真相的人,看见此人列举了地方志上数据,还一板一眼的计算面积之类,大概都会被忽悠的一愣一愣。
据说此网文最初“首发于吉祥满族网,作者署名佚名”,网文又是抄袭自张德芳发表于《中华文史论丛》的《〈扬州十日记〉辨误》,而后又有朱志泊抄袭张德芳之文和网文再加上其自己无知臆断拼凑而成的《〈扬州十日记〉是伪书》一文发表于《扬州史志》。
此类文章,无论其为原创,还是辗转抄袭,其水平甚低,也不必再查对其原文出处了。
无论其真正作者是张德芳也好,还是朱志泊也好,在造假和骗人上,都是肆无忌惮。
他这个府城面积约为3795985. 25平方米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稍微看一下就知道,他是把满清地方志上旧城的周长除以四,然后再平方得到旧城面积;再把新城的周长除以四,再平方,算是新城的面积。两者相加就得到所谓扬州城的面积了。
但问题是只要看过《乾隆江都县志》和《嘉庆重修扬州府志》上扬州城图的人都知道,这里所谓的新城长度1541丈9尺,其实只是三个城墙边的长度,因为其西边的城墙就是原来老城的东城墙,这也是明代扩建城墙一般通行的情况,绝无可能把四条边的城墙全部都新造。
本来新城的面积是大于旧城的,这从《扬州城——1987~1998年考古发掘报告》一书提供的实测数据也能得到证实,结果被张德芳等人这么一忽悠,新城反而远小于旧城了。于是就炮制出了3795985. 25平方米 这种搞笑到极点的数字来。
实际上,即便是这么一个被严重缩小的面积,容纳八十万人也是完全可能的,这个面积是当时上海城的4.6倍左右,人口密度就算和上海一样,常住居民也能达到46万,如果战乱时期,城外涌入难民,完全可以达到八十万以上的规模。
就以这个网文作者自己计算的结果而论,他说把建筑物所占面积全部都减去,也就是所有居民包括妇女、老人、儿童全都一股脑儿同时涌到室外去。这种情况什么时候会发生呢?就是元宵之类重大节日,都不太可能发生。因为总有相当多人呆在家里,或者在其他建筑物内部。
但这里我们假设这种离奇情况会发生好了,据此作者说是“人均仅占有土地不足1. 9平方米 ”。
那么问题来了,1. 9平方米 是个什么概念?
如果一个人站着,双脚占地面积,算平均脚长 25厘米 ,双脚站立在地上的宽度 30厘米 ,占地面积只有 0.075平方米 , 1.9平方米 的空间还足够容纳25个人站立。人均 1.9平方米 连一般程度的拥挤都谈不上。
如果一个人躺下来呢,算所有人的平均身高是 1.6米 (包括所有妇女儿童老人在内,这个平均身高已经是高得不像话了),身体最宽处的宽度是 50厘米 (同样把妇女儿童老人平均在这内,这个宽度已经是宽得不像话了),占地面积是 0.8平方米 。人均1.9平米还足够容纳两人舒展的躺在地上绰绰有余。
根本达不到所谓的“在生前,要摩肩擦背,死后要象柴禾一样地码起来。”的地步,也就是这些替满清屠夫遮羞的粉丝,连他自己提供的数字是个什么概念都没有弄清楚,闹出这种小学生数学常识都不具备的笑话来!所谓“人在这样环境里是不能够进行生存活动的”云云,纯属妄断。
其实在明代的城市,根据传教士们的描绘,根本用不着所有居民全部涌到户外来,拥挤程度倒是已经达到了摩肩擦背的地步。
不仅城市里人多拥挤到难以通行,甚至大道上,乡村里都会出现人多拥挤的现象。
如前面引用过的曾德昭《大中国志》里记载“中国人是如此之多,我在那里生活了22年,离开时和刚到时一样,拥挤的人群令人惊叹。情况确是这样,绝非夸张,不仅城镇及公共场所(有的地方,如不用力推攘就不能通行),甚至大道上,也汇集了大群的人,很像欧洲通常过大节或.群众集会。”[7]
盖略特·伯来拉的《中国报道》经过江西赣州城外一座桥的时候说,“这座桥是离城到其他河岸的主要通道,人多到如四周筑墙,简直可以和一个城相比。”[8]
此类记录多得数不胜数,我也就不必一一摘录了。满清粉丝的诡辩在铁的事实面前只能无所遁形。
2、临清城
临清在明初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县城,到了明代由于工商业的高度发展,再加上地处运河通往北京的咽喉要道,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极为繁荣,人口高度密集的大都市。
正统十四年修建的砖城,周长只有九里。但很快就不能满足城市人口迅速增长的需要,到了正德六年就开始在砖城之外扩建土城,到了嘉靖二十一年进一步扩建,新城墙全部用土建成,和旧的砖城合计一共周长有三十里之多。
关于临清的城墙情况和人口数量在《明清史料》甲编第10本中的《总监各路太监高起潜题本》中有提到。
这份题本开头是“总监各路援兵太监高起潜谨题:为再报奴贼四面逼临并陈分布防御,仰恳圣鉴事”。
其背景是崇祯十二年正月,满清军队在山东蹂躏,进逼临清。高起潜在这份奏疏中有一段话说到:
“总计临城周匝逾三十里,土垣既低,又无深池。中贯三河口,沙阜环绕城外,皆犯守法之忌。而一城之中,无论南北货财,即绅士商民近百万口。”[9]
也就是临清城内光是绅士商民就有将近一百万人,那这个数字是否真实呢?
曹树基的看法是这个数字是夸大了。他在一段话里断章取义的引用了高起潜奏疏,然后断然否认了这个数字,这段话如下:
“来往临清者,除了每年数量多达20多万人的漕丁外,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各色商人。以至于当时人称,万历年间,临清人口多达‘近百万口’②。这一说法有夸大之嫌,所指也并不是临清城的常住人口。”[10]
这段话引号里的‘近百万口’,他给出的注释里就是引自《明清史料》甲编中的高起潜题本。但很明显,他其实根本没有查阅过《明清史料》的档案原文,相反是连引文带注释,全都抄袭自韩大成的《明代城市研究》。明明是转引,还不注明,结果是连抄都没有抄明白,所以连高起潜是什么时候的人都没弄清楚。
看见韩大成正文里引用高起潜题本是紧接在万历时候人口多少后面,就认为高起潜是万历年间的人,而实际上高起潜明明白白是说的崇祯十二年当时城内就有“近百万口”。
至于曹树基所谓的“所指也并不是临清城的常住人口”更是在搞笑!他大概看见韩大成的书里,前面一句话说“到万历时,这里的城乡人口已增至三万多户”,后面又引高启潜的题本说“绅士商民近百万口”,就误以为前面三万户是指所谓常住人口,后面近百万自然就不是常住了。
而实际上,韩大成那句万历三万多户的话,有个注释③,其数字的出处是康熙《临清州志》,这个《州志》自然又是照抄明代黄册或赋役全书之类的官方册藉,而前面早论证过,曹树基自己也反复强调过,明代晚期的官方册藉的户口数字都是连年照抄甚至胡编乱造的结果。是根本不能拿来当作根据的,更不是什么常住人口。
只有崇祯十二年初高起潜题本里说的“绅士商民近百万口”才是对当时临清城内实际情况的反映。
而且这“近百万口”就是临清城内的常住居民,明代的商人分为行商和坐商。所谓行商是流动到各地去推销贩卖商品的商人,而坐商则是在当地本身就有固定店铺,固定住宅的商人。高起潜的原话是“无论南北货财,即绅士商民近百万口”,这一句话构成一承接关系,整句话的意思其实是即便不考虑南方北方贩卖或运送货财的流动人口,光是临清本地的绅士商民就已经近百万了。
那曹树基既然否认了临清有百万人口,那他自己推断应该有多少?接下来他又展示了近于荒唐的推算方式。为了不歪曲其原意,更为了和大家奇文共欣赏,我不妨尽量完整的引用他的原文如下:
“笔者设想将临清与苏州作一比较;这两个城市在明代后期都是重要的工商业城市,临清城墙大约为苏州城墙的三分之二,是否也意味着,临清居民大约是苏州人口的三分之二呢?唯有不同的是,明代后期苏州城外还有大量的工商人口居住,而临清市民大都居住于城内。尽管有街市延伸至土城以北,但其砖城内却民居较少,比较空旷。如此,我们将明代后期的临清城市与明代初年的苏州城市作一比较可能是合适的:如下文所述,洪武年间,苏州城市大约居住有30万居民,嘉靖年间筑新城时,临清城市人口可能达到15万。万历年间,临清城市人口可能达到20万。它是仅次于北京的中国北方第二大都市。”
首先还是那种搞笑的用城墙周长比来推算人口,前面说了就算真要利用城墙长度来推算,假设城墙形状一样,人口密度一样,那也应该是周长比的平方才对,也就是苏州人口的九分之四。
而更可笑的是,前面还在说明代后期两者都是重要的工商业城市,那要比也是同一时期来比。苏州人口已经被他压低到了50万,就算真这样来比,临清的人口也是被极度压低了。可就是这样,他还不满足,还非要更搞笑的把明代晚期的临清去和明代初期的苏州来比。
总而言之,短短一段话,充满了莫名其妙的推理和混乱不堪的逻辑。对他来说,只要能尽可能压低明代城市的人口,再荒唐也在所不惜了。
还是让我们来推算一样临清城的人口数量吧,临清周长三十里,一里相当于 530米 [11]。也就是周长为 15.9公里 ,就算 16公里 好了。按照长方形来考虑,一边长 3公里 ,另一边长 5公里 ,则面积有15平方公里。是上海0.825平方公里的约18.2倍,考虑到临清作为北方城市,生态环境应该没有上海那么宽舒,临清又是富商云集之地,城内住房应该远比上海宽大得多,就按照人口密度的百分之五十来计算,则当时临清城内至少有91万左右的常住人口。
那这个估计是否夸大呢?
在《利玛窦札记》的第四卷第四章里,利玛窦对临清有这样的评价:
“临清是一个大城市,很少有别的城市在商业上超过它。不仅本省的货物,而且还有大量来自全国的货物,都在这里买卖,因而经常有大量旅客经过这里。”[12]
可见临清是当时中国最大的商业城市之一,达到91万以上的常住人口是丝毫也不奇怪的,所以高起潜在题本里才说“绅士商民近百万口”。
如果再加上大量流动人口,则临清当时的人口完全可能在一百万以上。
3、南昌
接下来再说江西省的省会城市南昌,曹树基给出南昌城的人口数量则是一个更大的笑话。
他说南昌城只有四万人:“南昌城的民籍人口约为3.6万,加上1卫军人及其家属,常住人口约为4.1万。作为一个省会城市,人口属于中等规模。”[13]
已经不能评价曹树基的这种研究是处于一种什么状态了,为了让大家对曹树基给出的数字究竟荒谬到什么程度有一个基本概念。
我们不妨把万历初年,一些欧洲人经过的福建地方上的人口数字拿出来对比一下。
在拉达的《出使福建记》说福建的同安镇就有一万户以上的人家:
“这个同安镇大约一万或一万二千户人家,白方石筑成的城墙。他们说此镇连同附近的村子约十五万人,显然这并不夸大。以我们看到的去判断,我们觉得它是我们途经各地中供应最好的,人很多”[14]
也即一个同安镇就有五万到六万人之多,这是福建的一个县城的城内人数。那么福建的一个府城有多少人呢?《出使福建记》里提供了泉州城的数字:
“(我们所在的)泉州城有五万多人户,不包括那些住在城郊的,城郊多而大。城市四周有石头筑的高墙围绕,还有一座十分出名的桥,六百多步长”[15]
也即泉州城内有二十五万人,那么福建的省会福州又有多少人呢?继续看拉达提供的数字:
“我们把信函里提到的礼品送上后,离开了福州城,在那里停留了三十五天。此城是我们在中国看到的最大的城,据我们所知,有十五万户,而且是福建省的省会。”[16]
同样按照每户五口人计算,也就是福州城有七十五万人之多。
曹树基说江西的省会南昌城只有四万人,“作为一个省会城市,人口属于中等规模”。他实在太客气了,四万人大概只能算是明代县城人口的中等规模,比起福建同安镇都少了近两万,居然还省会城市的中等规模?其颟顸程度实在不能用言语来评价了。
或许有人会说了,也许是因为江西相比福建人口更为稀少,所以省会城市人口也就少了!
可惜的是事实截然相反,江西在明代的中国恰恰是以出生率最高,人口最为密集,人数最为众多的一个省而闻名的。
曾德昭的《大中国志》里有一段话就是说江西省的:
“ 现在回到(我们谈的)江西省,它盛产大米和鱼,而且人口出生率很高,因此中国人称他们为老鼠(laochu),意思是鼠。同样,我们在葡萄牙有一个类似的例子:在杜罗(Duero)和密诺(Migno)两河之间,与加里西亚(Gallitia)交界处,人口甚多,因此也叫这个名字,尽管有学识的人把它溯源于当地一个旧区Rates。
“该省的人遍布全国,像蜂群一样,拥到各地从事各种行业,但他们大多生活贫困,很穷,吝啬,一毛不拔,被其余的省当作笑柄。”[17]
看见没有,江西省在明代中国,出生率高,人口多到了本省高度饱和,无法容纳,不得不流动到全国各地去的地步,也就是一个劳动力过剩的劳务输出大省。因为人口多,甚至招来其他省份的人的歧视和嘲笑。
看来地域歧视这种恶俗陋习,自古就有。就象现在一些富裕省市的人喜欢嘲笑河南人一样,明代的人则嘲笑江西人是老鼠。虽然这种风气极端可鄙,令人厌恶,但也至少说明江西的人口数量,当时多到了什么程度。
尼·斯·米列斯库《中国漫记》写的也是明朝时期中国的情况(虽然他是清初来的),他对江西的描述显然主要是从曾德昭的记载那里抄来的,但应该也参考了其他明代传教士的描绘,所以显得更为详细,不妨也摘录如下:
“江西以人口众多和物产丰富著称,到处都有河流、湖泊和山泉,灌渠密布。全省高山环抱,防御工事天成。山里有金、银、锌、铅和铁。全省人口如此众多,以至本省无法容纳,所以江西人的绰号是‘老鼠’,因这里的妇女生孩子,一次可生好几个,像老鼠一样。因此,江西人流落全国各地,四处打短工。”[18]
和江西相比,福建倒是人口相对少的一个省份(尽管实际上也已经很多了),曾德昭对福建的评价是:
“广东省的旁边叫做福建省,是第四个省,或者叫另一名字漳州(Chincheo)。纬度26度。它大部分是山地,因此不宜居住。”[19]
所谓不宜居住的福建,人口已经稠密到了让明代来华的欧洲人惊掉下巴的地步:
“我们万分惊异地看到沿河两岸有许多城镇,彼此相距那样近,简直可说那是一座城,而不是许多镇,不仅这里,我们还发现赴福州的整个路上(约六十里格)人烟都是那么稠密。他们说中国其他地方情况也一样。”(《拉达:出使福建记》)[20]
“我们途经的那些城镇,当地的居民开耕土地地达到连巉岩、石山都播种的程度,尽管看来在那儿得不到什么收成,所以我认为这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21]
人口更为密集饱和的江西就更不必多说了,对这样一个人口众多而闻名的省份,其省会城市南昌的人口不会小于一百万,这才是所谓中等规模的省会。
尼·斯·米列斯库里也有对明代南昌的描述:
“本省第一大城市为南昌府(Nanhang),也是本省省会。它虽算不上中国的名城和大城,却也不小,占地不少于十俄里。它以学者人数众多而著称,比其他任何城市都多,因为曾有两个皇帝居住于此(应该是明代藩王之误)。这里还有一座耶稣会教堂,博格达人(指的是满清)占领这个府城时把它烧成一片焦土,只剩残垣断瓦。”
“府城属下七个小城镇。这里的人口如此稠密,土地的利用是如此充分,以至放牧牲畜的牧场也没有留出。养的猪如此之多,以至城里和郊区,行人无法插足。不过,他们并不把猪粪倒掉,而是仔细收集起来作肥料。”[22]
虽然并没有直接提供人口数字,但属下小城镇,人口都如此稠密,作为省城的南昌就更不必说了。
关于南昌城的大小,《利玛窦中国札记》里说“它的幅员大致和广州一样大,不过商业贸易远不如广州”[23]
而米列斯库里说的占地不小于十俄里,不太可能是说直径为十俄里(否则实在太大),可能说面积十平方俄里左右,一俄里和 一公里 相差不远,则也是相当大了,
但这些陈述似乎和《万历新修南昌府志》里的记载存在严重矛盾,府志里说周长是两千七十丈,相当于 7公里 不到,而且形状是一个西南角向上凹的方形。估算面积的话,远远小于广州,大概只有广州的六分之一面积。
但利玛窦是亲自到过南昌,并且在那里驻扎了很长的时间,其亲眼目睹,可靠性是有保证的。
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利玛窦和米列斯库所指的南昌幅员,其实包括溢出城墙外的城市居民实际居住的范围了。
从地方志里,也可以找到当时南昌城已经无法容纳城内的商业活动的需要的证据。
“月城内,旧势豪造列铺店,万历初巡抚刘斯洁尽行撤去,刻榜以禁之”
“惠民门外以近河无壕,城外墙角下,亦为势豪起造铺店,刘巡抚惧寇至不便防守,亦尽拆毁。刻木榜永禁”[24]
虽然近城墙的店铺被拆毁禁止,但护城河外的地区势必会密集大量居民和商店。
考虑到明代城市居民溢出城外已经是普遍现象了,再结合以上包括利玛窦中国札记在内的多方证词,因此南昌城的人口数量显然也是不能按照地方志记载的城墙面积来估算了。
但即便仅仅是城墙包围内的面积,其也足以容纳人口三十万以上了,再加上城外人口,作为一个明代人口众多闻名的江西省的省会城市,达到百万是完全不成问题的。
4、赣州
关于江西赣州的人口数量,曹树基在两个地方进行过论述,一处是明代卷的城市部分,另一处是清代卷清军对赣州屠城的部分。都摘录一下:
“赣州城是赣南地区的政治和经济中心。明代初年,除了赣州府城中1, 7万民籍人口外,还有为数不少的军籍人口。明代赣州城的人口不可能有大的增长,这是因为地处梅岭关下的南安府城大庾城形成赣南西部地区一个新的经济中心。”[25]
因为有大庾经济发展,人口增多的记录,他就断定赣州城人口不会有大的增长,这逻辑真是够有趣的!本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口的繁衍,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明代各地城市同时出现人口大量增长是必然的趋势,怎么能因为一地有了发展,就断言邻近地区的城市就没有发展?这就如同说明代上海经济繁荣了,城内人口达到十万了,所以苏州就停留在明朝初期的水平上一样可笑!
况且照他这个说法,他应该给出一段来专门介绍大庾才对,可惜的是又没有。
再来看后面涉及清军屠城时,提到的赣州城人数:
“清军占领南康、上犹等县后,包围赣州城,赣州守城军队大约6000人,止一日,城破。易学实记赣州屠城事日:‘十月初四夜,清兵袭陷赣城,赣士民巷战,清兵屠之。’萧一山描述清兵人城后的屠城情况,‘屠戮数十万,士女被俘者数万。焚室庐殆尽’。然依本书第四卷的论述,赣州城中的常住居民仅数万人,城外避难迁入的人口似乎不可能达到‘数十万’人。康熙《赣州府志》卷34称:‘赣当明季户籍十万八千,丙戌十月城破,存者三千户。’如果以为此处所指‘赣’为赣州城的话,就意味着赣州城市人口可能多达50余万,这绝无可能。因此,此处‘赣’应指赣州府,而所谓‘户籍’,指的也只是在册居民而已,并非实际人口。”[26]
他所谓的“赣州城市人口可能多达50余万,这绝无可能”,是否真的绝无可能呢?
赣州城的面积是4平方公里,是上海城的4.85倍,如若人口密度和上海一样,也就有48万人多,只要稍微增加一点,达到五十万人以上是完全可能的。
而那个康熙《赣州府志》中所说的户籍十万八千,明显是对照“城破后存者三千户而说”,指的只能是赣州城内十万八千户,而不可能是指整个赣州府。否则这句话就变得毫无意义,这只要稍微有点语文常识就一目了然。
若按照曹树基所说,那显然就根本不存在屠城这回事了,他给赣州原本定的民籍人口数量就是一万多人,现在城破后还有三千户也即一万五千人,看来清军真是仁义之师,基本上没死什么人。但另一方面他却又承认清军确实屠城了,不但屠城,连赣州府的乡村地区都被屠戮得十不存一。
曹树基似乎在写这些东西的时候,连基本的脑筋都是不动一下的。
其实一些明代欧洲人倒是记载过赣州的情况。
“我们到达赣州城,河大到像是海,但我们很少走水路,因此只须小船。有天大约九点钟,船开始靠近河岸划行,正午抵达一座用许多船塔成的桥,有两根大链子连接起来。”
“接着桥开了几处地方,大小六百艘船开始通过,往上航的是一处,往下的是另一处。当所有般都这样通过桥后,桥再关闭。”
“开桥的通道很接近河岸,所有商货都从那里通过。使用了一种铁的器具去随意停船,不再前行。桥前有112艘船,当我们等到傍晚开桥之时,我们被大群前来看我们的人可恶地推挤,人那样多,我们被迫离开河岸以待开桥之时,尽管四周拥塞着满载人的船只。我们到达的其他城镇和地方,也受到人们的骚扰,不得不退后,但这里因人多,我们受扰尤甚。这座桥是离城到其他河岸的主要通道,人多到如四周筑墙,简直可以和一个城相比。”[27]
从这些描述可以看出,明代的赣州是经济极为繁荣,商船货运极为繁忙的一个地方,城外的人口已经密集到如此地步,城内情况可想而知。这样一个地区,府城人口达到五十万以上,是再正常不过了。
另外《中国漫记》里也提到过赣州的情况
“本省(江西省)第十二大城市名赣州府(Kanhe}r),其商务之繁荣和税收之丰厚完全不下于省府,而人口之众已超过省府”[28]
前面已经强调过了,虽然该书作者写书的时候,已经在明亡后了,但他记载的却基本上是明代中国的情况,所依据的也都是明代时期传教士的记载。所以这里仍旧是在说明代江西赣州的情况(清朝时期,赣州整个地区已经被杀的人口十不存一了,这也可以看我们后面清初屠杀时候江西的情况介绍)。
说人口之众已超过省府,可能是指人口密度或者整个府的范围之内,而不是指城市本身的人口。但无论如何这样一个作为地区政治经济中心的府城,其人口数量当在五十万以上。
5、其他(济南、福州、开封、武昌等)
济南城,前面引用明清内阁大库残留档案里的文件,就已经提到,仅仅满清屠城就屠杀了济南百万人。可见当时济南人数,至少在一百万人以上。
济南作为山东的省会城市,是山东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经济本身也繁荣发达、临清城市人口已经在九十万多了,则济南达到百万也在情理之中。
需要说明的是,明代济南的城市人口也同样大量溢出到城外。
《中国城市历史地理》中说“明洪武四年(1371年),包砌砖石,城周十二里四十八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济南城区向四郊扩展。”
“明代济南成为省会后,由于官署衙门大量迁人济南,特别是明德藩王宫的修建,使城内空间拥挤不堪,一些住户、商人、官僚,甚至行政机关,只好在城郊选址建房,致使城郊迅速形成人烟稠密的居民区”[29]
连行政机关都要建在城郊,这在其他人口饱和的城市也不多见的,所以明代济南人口基本上完全不能用城墙包围面积来估算。依据明代档案记录以及清初蒲松龄的民间记录,一百万应该是其人口下限。
福州的人口数量,曹树基说:
“福州是福建省会。从城市民籍人口的数量看,不足2万,但驻军却有3卫,合计17个千户所,共有军人及其家属约5.7万人,设其中三分之一驻于城中,也几乎与城中民籍人口相等。和洪武时期所有重要的省会城市一样.卫所军人及其家属构成城市人口的主要成分”。
也即他认为洪武福州人口是四万左右,明代晚期的福州呢,曹树基没有说。他的这些城市人口估算都放在了《第八章、城市人口》内,这一章的内容并非是讨论洪武时期的城市人口,而是整个明代城市口达到的水平。这从对南京、苏州等城市人口数量的讨论都可以看得很清楚,
类似福州这样,他只说洪武时期人口数量多少,其后人口数量只字不提的情况,基本可以认为他是直接用这个数字代表了整个明代期间,这个城市人口数量就是这个数字左右。
这从他强调的“明代后期的中国城市化水平不可能超过明代初年”[30],也可以看得很清楚。
而福州城市人口实际为多少呢?前面引用传教士的记载,在七十五万人以上,是曹树基给定的数字十八倍还要多
开封人口,《大梁守城记笺证》中刘益安引用史料颇详,不妨择其要者摘录一二。
《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四说“开封初受围,阅民得百万户”。
《明史.高名衡传》中说“城初围时百万户”。明史卷三百九说“城中百万户皆没”。
周在浚的《大梁守城记》中说“初,城中男女百万,加以外邑大户,在野庶民,避寇入城者又二万余户”
《汴围湿襟录》中说“愚记清查保甲,阖城八十四坊,王府、乡绅、士民概得十万余户,每户约十丁口,统计得百万余”
《明史本纪》《明诗纪事本末》《国榷》《石匮书后集》都记载“士民溺死数十万”。
《行水金鉴》卷四十五,引黄澍(时为开封守城官员)奏疏“臣自七月初旬,以点保甲为名,实在人丁三十七万八千有零”[31]
按开封城周长为 14.04公里 左右[32],按最大面积来算也就是12平方公里左右,就算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20万人(近于上海城的一倍),那也只有240万人,就算考虑溢出城外的人口,也不太可能达到100万户也就是500万人的规模。100万户500万人这种级别的居民数量,即便在明代也只有南京城、苏州城才可能达到。
所以《怀陵流寇始终录》之类的记录基本可以否定。这些材料中,只有黄澍的奏疏为当时守城亲历者的第一手材料,并且是亲自调查的结果,最为可信。不过刘益安似乎认为“实在人丁三十七万八千有零”就是指人口数量本身是37万8千左右,这应该不妥。
我的看法是黄澍说的人丁三十七万八千有零,其实指的就是16岁至60岁的男子,一般人丁和人口的比例当在一比三左右,则当时开封城内的人口应该在113万左右
武昌城是湖广的省会城市,城周长21里,面积当在6平方公里以上。到了明代晚期,武昌城内人口肯定也是高度饱和了,以至相当多的市民在城外居住,这点曹树基的人口史里自己也给出了证据。
曹树基说“明代中期,武昌城市居民的居住大大超过了城墙的范围,在城外形成新的城市。黎淳在《修砌江岸碑记》中有以下记载:
‘……至是大江东击,流沙转徙汉江岸滨,而武昌岸溃不可支矣。自行竹簰门距马坊门五六里间,日就崩陷,前此距江尚二里余,居民万家,至是仅三四步或六七步,溺二十余家,所存惟二街耳。……”
不过曹树基由此得出的结论却是相当可笑的,他说:
“成化三年(1467年)开始的护岸工程,其长度达五六里,恰是武昌城一面城墙的周长。江岸的巩固,意味着武昌城向西面城外扩展的成功。如果武昌城竹簰门外的居民真的达到1万户的话,那么,此时的武昌城市居民人口可能达到了10万。”[33]
竹簰门在武昌城的西南角,西南角城门外的居民已经达到了1万户,也即五万人的规模,他居然说整个武昌城市居民只有十万人?
就算认为其他方向的城墙外都没有居民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那么光就城墙内的人口也不可能仅仅和竹簰门外一样只有一万户。
居民之所以要在城墙外居住,恰恰是城内人口密度已经达到饱和,无法再容纳的结果了。就假设和上海城的人口密度一样,6平方公里也可以容纳73万左右的人口数量。考虑到武昌是省会城市,城中官署衙门以及公共建筑应该比上海多,那扣除下来,应该也可以达到五十万以上的居民数量。再加上溢出城外的居民,就算西边是占比重最大的,那四个方向合计总也应该有两万户也即十万人以上,那武昌城市人口,仍旧可以达到60万以上的水平。
这还是最保守的估计,当时湖广是明代中国粮食生产的基地,所谓“湖广熟,天下足”,其土地之肥沃,生存环境之宽裕还远远优越于福建。福建的省会福州尚且有75万以上的人口,则武昌城市人口在八十万以上,比较接近当时的实际情况、
由于精力限制,明代的大型城市就讨论到这里,不再一一论述了。
四、明代普通府、州、县城等中小型城市的人口数量
这方面,曹树基的估算也是低的离谱。以北直隶为例。
“保定府城是北平地区除北平城外最重要的城市,其人口数量达到4000人”,他说永乐之后,“城市人口大大增加”,至于增加之后到了明代晚期府城的人口是多少,他就不说了。
对真定府的估计是,“与民籍人口合计,真定府城常住人口可能达到了l万”。
“顺德、河间和广平三府府城,人口数量多在2000-3000人。”[34]
至于县城的人口呢?
曹树基说“县城人口一般在1000--2000人之间。”[35]
类似于福州的情况,这些数字基本上代表了他对整个明代时期北直隶的府城、县城人口数量的估算,否则他会专门就明代后期人口多少作一下论述。
总结他的意思,就是北直隶的府城,最多也就是只能达到1万,一般是在两三千人左右,县城的人口则只能在一两千人之间。
对于他的这种估算,我都没有心思来再一一驳斥了。只举一个例子就行了。前面我们就引用过《明清史料》中记录的满清入寇时候屠杀北直隶赵州城的情况:
“臣家赵州,则焚杀异甚,惨毒未有……。有名籍可查者被杀则二万五千二百余躯,被掳则四千八百余名,其它有覆其宗,屠其家,及羁客死委巷俘虏而莫之知者,又不知若干矣”
仅仅有名籍可查的被杀被掳就有三万人,其他无名死亡者,以及幸存者还不算在内。
会不会是这三万人都是从乡村跑进城市里避难的呢?回答是根本不可能!
一般战乱时期乡民跑进城池内避难,选择的也只能是那些有重兵把守,城池坚固厚重的政治中心、商业中心城市,这些城市有足够的资源来抵御防守,如果是一般的府城、县城,跑进去等于是自己去找死。在野外要躲避隐藏逃亡,由于空间广大,生存的概率还高一点。
而赵州城是什么?它仅仅是真定府辖下的一个州城。一个州城至少也是三万以上的人口,到了更高一级的真定府城就变成了只有一万人了?甚至其他府城只有两三千人了?这种结论是只能当笑话看的。
当然如果赵州是占有特殊地位的区域商业中心城市,那压倒府城也并非不可能,但实际上赵州当然并不具备这种地位!
再说曹树基对山东济宁州城人口的估计,他自己引用的材料
“崇祯十六年(1642年),济宁州城南关发生大火,烧毁‘绅衿民房数万余间,人畜遭焚者不可胜记。劫灰遍地,哭声震天’。济宁城南因临近运河.商旅密集。在乾隆年间的户口调查中,明代的南关,即乾隆时的南城,户数为5254.城市四隅户数仅为4917。崇祯末年的这场大火,仅南关一地就烧毁数万间,其地还有未烧之房屋,估其居民,至少应有1万户以上。与城内四隅合计,达到2万户是没有问题的。明代末年,济宁城市人口至少有10万人之多,其中包括大约5000名军人及其家属。”[36]
仅仅城外南关一地就烧掉民房数万间,而且这次火灾肯定不是把此地人家全部烧毁,甚至不会超过一半,否则会明确记载焚毁一空,或焚毁大半,那以最保守的估计,明代济宁州城南关也有两万户,再加上城内算同样是两万户好了,则济宁人口至少也有二十万以上。顺便说一下,根据这里曹树基提供的数据,满清在最盛时的济宁城市人口都远不如明代,其城市化水平和明代相比是大幅度倒退了的。
再说曹树基对湖广湖广府城县城人口的估计。
他认为明代湖广地区的中等府城如岳州、襄阳、常德、宝庆、衡州、永州等府城的平民人口只有三千到五千左右;加上军籍人口,也就是在一万左右。[37]
至于那些小府的府城,以及一半的州城县城的人口都在三千以下,平均是2200人。[38]
顺便说一下,他的这些数据全都是根据明代晚期没有任何人口学意义的城乡里数,再加上拍脑袋的假设,想当然出来的数据。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史料作为根据,只是他认为明代的府城县城人口就应该这么少,才对他的胃口。
一到他要引用史料的时候,几乎全都是在砸自己的脚。
比如他引用《湖广图经志书》中都御史沈晖的《于井记》里提到“今郧数千家而仰给四井”,因此就是“合而计之,郧县城的常住居民还是达到一个中等规模的府城所需要的人口数”。
他的意思就是郧阳府城的人数是能够代表一个中等规模的府城人数的(也就是平民三五千加军籍人口达到一万)。而实际上呢?
郧阳府恰恰是湖广乃至全国人口密度最低的一个,人烟最为稀少的一个地区。这一点明末卢象升在《停征修城积谷疏》里说得很清楚:
“窃惟海内之郡,莫贫于郧,莫苦于郧,莫寥旷险僻于郧。即在承平无事,而居民星散,庐舍萧条,衣食之需,秋毫仰给他郡。求所谓保甲乡兵,无有也;求所谓生齿物力,无有也;求所谓烽台墩堡关隘金汤,无有也。且其山则荒山,土则瘠土,民则流民,生聚难而死逃易”[39]
把这样一个最贫瘠,最险僻,人口最稀少的地区府城拿来当成是所谓中等规模的府城的典型代表,实在可笑之极。
最有趣的是曹树基下面这一段话:
“公安县的一条记载令人生疑,崇祯元年七月已卯,‘湖广荆州府公安县大火焚五千余家,女庙、城煌庙皆烬,死者二百余人’(《崇祯长编》卷11)如果这‘五千余家’真的全是城市居民的话,明代末年的公安县城人口可达2.5万人。作为一个并非商业中心的普通县城,怎么可能聚居如此多的城市人口?”[40]
我们的 曹树基 先生困惑了,一头雾水了!他钦定的府城的平民人口数量都只能是三五千人,而现在严肃史料《崇祯长编》里明文记载的一个最普通的公安县城,光是一次火灾殃及的人家数量,就达到五千多家,这怎能不令他惊愕万分,只能用“令人生疑”来自我欺骗了。
而实际上明代普通县城达到两万人以上,不过是司空寻常的事情,就如我前面引用嘉靖时期出使福建的欧洲人的记载,光是一个福建同安县城的人口就达到了五万以上。
这个公安县所谓火焚五千余家,还不可能是县城里的全部人家,实际人户至少也在一万户以上,也就是至少有五万人口。
记载本身没有任何令人生疑的地方,只不过是曹树基自己对明代城市人口,完全随心所欲主观臆断,极尽压低之能事。结果他还把自己臆断的人口当成是标尺了。在史料面前,自然矛盾百出,错漏百出了。
一个普通县城人口尚且有五万,那湖广地区中等规模的府城,平民人口也至少在十万以上。
还有其他两条曹树基引用的火灾记载和他由此得到的结论也能说明他逻辑混乱到什么程度。
“以湖广南部的辰州府黔阳县为例,按照上文的估算,洪武时期,黔阳县城大约有2400人,折算约500户。正德十一年(1516年)八月丁丑,‘湖广黔阳县火,毁城楼官廊及民居七百余家’(《明武宗实录》卷140)。如果这‘七百余家’为750户,且真的是全城居民户数的话,则从洪武至今,户的年均增长率约为3.3‰。如果该城尚有未被烧毁的民居的话,则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当然要比这一数位为高。”
“另外,正德六年夏四月丁亥,‘湖广光化县火,毁民居二千一百余间,死者四千余人’(《明武宗实录》卷74)。如果所指为光化县乡村,何以不同的自然村落会同时起火?单个的自然村不可能有如此大的规模。如是指县治城市,以两间民居为一户计,合计有户1150户,约有5700人口。从洪武至此,光化县人口增长近4倍。这一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不能代表湖广一般的城市人口增长水平,却与鄂西北山区人口的大幅度增长相一致。”[41]
从这两段关于火灾的内容,大家看出什么问题了吗?
首先毫不意外,他又把火灾烧毁的居民房屋当成是县城的全部房屋了,还搞笑的以此来推算所谓增长率。
从明实录的这些记载火灾的文字陈述来看,根本不可能是全城被烧毁,甚至一半人家被烧毁都不可能,否则就等于是灭城之灾,至少会强调一下全城焚毁或者焚毁大半了。
而可笑的是,即便认定焚毁的民居就是县城的全部民居,结果其数量还远远高于曹树基自己认定的县城人口。所以他左支右绌,千方百计找了一些理由试图来自圆其说,什么可能是自然村落同时着火之类都出来了。虽然被他自己否定了,也可见其窘迫程度。
在不得不承认“从洪武至此,光化县人口增长近4倍”(实际是远远不止),又一口断定,这不能代表一般城市的增长水平。而实际上光华县不过是一个普通又普通的县城而已。它代表的就是明代最普通的县城的水平。
所谓毁民居二千一百余间就是指两千家的居民,没有任何道理说要两间合为一家。如果按曹树基说的合为一千家,那死亡四千多人,那等于是百分之八十的人都死于火灾了。火灾而且是古代平房的火灾,逃生比率不可能如此之低。如果认为是楼房的话,那更不可能是把两间合算成一家了。
光华县全部民居必然在两千家的一倍以上,五千家左右比较合理,则人口数量在两万五千左右,这比起公安县还少一半人左右,这个数字并不存在任何过于夸大难以接受的地方。
从以上曹树基自己引来的史料可以看出,明代湖广地区普通县城一半人口是五万左右,小一点的县,人口也在两万以上。
五、明代城市人口数量的总结
综合以上所说,明代特大型的城市人口数量在一百五十万以上,主要有五个城市能达到这个级别:南京、苏州、杭州、北京、广州。它们或者是明代全国的政治经济中心,文化娱乐中心,或者是国际贸易中心。
明代大型城市的人口数量则在五十万到一百五十万之间,主要是一些处于运输要道的大型商业城市如扬州、临清,或者是各省的省会城市如武昌、南昌、成都、福州、济南等等。
明代的中小型城市也就是府、州、县一级,这些城市的人口数量从两万到五十万不等。
由于各地差异极大,所以情况也各不相同。普遍的情况是县一级的城市都能达到两万以上,如湖广地区最普通的公安县之类都能达到至少五万人。人口多的县城能达到十万以上(如上海县),人口一般的县也在五万左右,再小一点的县城人口则在两万左右。
府城和州城一般在五万以上,一些人口多的州城如济宁州能达到二十万,府城如泉州府也有二十五人之多。再多一点的可能就会接近五十万,达到大型城市的边缘,如赣州府城就在五十万上下。当然某些记录里府城、州城人口会少于五万,如前面提到的北直隶的赵州,被清军屠杀和掳掠的有名籍可查的人口数量在三万以上,但考虑到这类州城由于本身防御不坚,遇到清军这种规模来攻围,可能大量城内人口反而会提前逃避出城。同样李自成攻占的河南归德府应该也是这种情况。
以上估计仅仅是一个大概,县、州、府城之间的等级差别不会如同它们和省会城市一般巨大,主要取决于各地本身经济发展的情况,和人口密集的程度。
总体估算一下的话,明代全国所有的府、州、县中小型城市的人口数量平均在两万以上是最低的估计。
实际上根据一些记载甚至一些达不到县级别没有围墙的市镇级的城市人口数量可能都会在两万以上,所以西方传教士的记录里常常有感觉乡村人口都密集如城市,甚至是城镇连着城镇,整个地区都如一个大城市一般。
总之明代城市化水平之高,应该是机器大工业化之前时代所有社会中能够达到的最高水平,甚至能超过许多20世纪的发展中国家。
我们前面用粮食总产量和明代农业劳动力平均年产量估算过农业人口的比例,这个比例其实也就意味着明代城市化的平均水平可能在百分之五十以上,有些发达地区还远远超过这个水平(比如苏州达到百分之八九十以上的水平)。
只不过经过满清统治,一直到民国到现代,许多研究历史的人,往往想当然的认为既然清朝在明朝的后面,所以社会发展水平必定高于明朝,把清朝的数据当作上限,然后往下压低,以此来估算明代能达到的水平(李伯重和曹树基就是这么干的)。任何背离于此的结果,他们都会觉得不可思议和难以接受。这样的研究,当然就和历史真相背道而驰了。
第四节、满清屠杀人口数量的初步估计
有了上面这些内容的铺垫,现在我们可以正式来探讨明末清初满清屠杀的规模究竟有多大了!
还是回到在前面部分引用过的曹树基的一段话
“清兵南下的过程中遇到的对手也不是南明的军人,南明军人派系林立互相掣肘,也谈不上什么战斗力,因此就全国抗清形势而言,清兵入关与南下过程中遇到的抵抗,很难与明代末年的战争相比。最有力的抵抗发生在若干城市当中,清兵入关以后的战争对人口的影响是据点式的,而不是全局式的。”[42]
先说曹树基逻辑的混乱,他把人口损失同双方战斗力大小直接挂钩。若按此种逻辑,希特勒屠杀犹太人,在他看来,应该是从来没有发生过。因为当时欧洲各国的犹太人根本连军队都没有,毫无战斗力可言。因此希特勒屠杀犹太人一定是无中生有编造出来的。
当然按照曹某人的彪悍逻辑,更可以连后金自己的《满文老档》中明文记载的对辽东人民的大屠杀也可以一笔否认。因为按照他的标准,在后金辽东统治区内,大规模战争并不存在,只有毛文龙的游击骚扰,所以这个屠杀也是满文老档自己编造出来的,估计老档编纂者混入了后代的明粉穿越者,故意来抹黑后金的。
我们对国内类似曹树基这样的御用学者,头脑混乱到如此地步,是不必有丝毫奇怪的。
事实和曹树基的说法截然相反!
清军入关后的屠杀,地域上遍及整个中国,从北方到南方,从甘肃到云南,从统治中心的北直隶到边远的广西;
波及的阶层范围从城市到乡村,从普通农民到生员秀才,从绅士乡宦到商人市民。
涉及的民族从汉族到回族同胞,以及苗族、瑶族、彝族等等。
清军顺治年间的大屠杀,是把全国范围内广大平民都彻底席卷进去的疯狂屠杀。各地人民百姓自发组织起来抵抗清军的数不胜数,乡村城市成片成片的区域因为反抗剃发易服而被杀的比比皆是。全国范围血流成河,这对人口的影响是全面铺开性质的。
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不妨主要根据《明清史料》收录的满清自己的官方档案来进行一个论述。
不过这里必须要说明一点,《明清史料》全称是《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编刊明清内阁大库残余档案》,简称《明清史料》。其史料价值远远高于曾屡经修改的《清实录》以及由前清遗老编撰的《清史稿》。
解放前,明清史料先后出版甲、乙、丙三编,解放后,台湾又继续出版了这套书的丁、戊、己、庚、辛、壬、癸,也即总共有十编之多。每编共有十本,每本百叶,每编达一千页。而且这类竖排繁体字的书籍,其页码是一页两面,换成通行的标准,那就是每编有两千页之多。
以我之精力和耐心,也只能大致通读前面甲、乙、丙三编(而且还不能说是完全通读),就这也已经相当于一般书籍的六千页之多了。
精细阅读并加以摘录过的,最多也只有两千页,相当于《明清史料》收录的全部档案的十分之一左右。
而据李光涛所说,《明清史料》收录的不过是残余档案,其占满清全部原始档案的比例,也仅仅只有千分之一二左右,那我所摘录整理的满清奴才和统治者自供的顺治年间的屠杀罪行,也最多只能占据其整个罪行的万分之一二的比例。但即便如此,读者从下面也会看到,仅仅万分之一二比例的满清罪行,也已经非常骇人了。
一、抗清斗争的主体正是百姓平民
当时的抗清斗争,确实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坚强领导核心,许多乃至绝大部分都是各地民众百姓自发组织起来的。也正因为如此,导致了人口损失规模比普通的战争更加倍的巨大。
许多人认为顺治时期的抗清斗争是明朝残余势力以及流寇残余势力为主,他们利用老百姓来进行抗清斗争,这是根本错误的!
顺治时期的抗清斗争是全国各地平民百姓为主要中坚力量,是平民百姓利用明朝的旗号,一波又一波的进行反清斗争。这里明朝的宗室,明朝的官绅才是被利用的对象,而流寇的残余力量也是被广大平民反清的大势所带动,再加上他们自己的民族觉悟,才被卷入到这场反清斗争当中去。
满清官方档案中提到的所谓叛贼,反贼,逆贼,土贼,其中绝大部分其实都是反清的义民,是奋起反清的老百姓本身。
一些知名度比较高的如江阴抗清斗争,嘉定抗清斗争,其主要的发动者本身就是群情汹汹的当地老百姓,奋起驱赶诛杀满清县令,这就不必多说了。
而南方江阴、嘉定之类,在顺治时期的抗清斗争中连万分之一的比例都不到(我们后面会利用满清官方档案举大量的例子,可以看到类似江阴、嘉定这类规模的抗清起义,在当时的中国实在是最普通的,数不胜数,只不过因为满清文字狱,民间文人记载能留存下来的大部分湮没,只有江南地区的记录侥幸留存一二)。
满清爪牙奴才的奏疏里竭力污蔑诋毁抗清义民,但在一些地方,他们也不得不泄漏真相,那就是被他们称为贼的,其实恰恰就是老百姓就是民众本身,一些地方说漏了嘴,就直接称之为“奸民”、“叛民”、“逆民”、“愚民”,“乱民”。
我们不妨举一些例子。
顺治三年正月的《湖广提督江禹绪揭帖》中说:
“乃剃头一事,又适为奸民借口,以至变故丛生。如柯正蕃聚众狂逞,劫掠保安等处矣,蕲水县刘时习等夜半入城大肆焚劫矣;崇阳县王钟秀等缚官掠民投献湖南矣。乃黄冈县之白云各寨,僭号建官称兵拒敌,黄镇徐勇以全师临之,据知府牛铨之报谓彼此互有杀伤,则其势之燎原又何如乎?”[43]
顺治三年一月五日《江宁巡按毛九华揭帖》中说
“ 七月初四日 ,有泾县旧令尹民兴,率泾县及南陵乱民数千,直至南陵城下。天禄即于初九日,统兵与朱知县前往生擒枭生王一衢之父,南陵稍宁。”
“是时,宁国府(今安徽省宣城市)城外,遍地逆民。杨柳铺则有冯烦四一股,华阳山则有颜留真等,麻姑山则有东溪王贼之兵,南湖则有贡贼老巢之兵,宁国则有金声胞弟,及万曰吉余党之徽兵,黄渡港口则有麻三衡之余党,逆衿王协寅等大股之贼兵”[44]
一月十日 的《江宁巡按毛九华揭帖》说:“江宁城(南京城)外,九十余村,有王壒、孙壒、金牛六塘、聂村、陶村、邓村、龙都八村借练乡兵为名,敢犯天兵、遂经剿洗。”
“溧水高淳一县,所分总皆泽国,民之反复,虽经削平,而鹰眼犹存”[45]
(这是直接承认反抗清兵的就是南京以及附近地区当地的百姓了,所谓剿洗,自然又是灭绝性的屠杀)
顺治三年正月的《江西招抚孙之獬揭帖》中说“职不敢作张皇之语,惊长者听闻,但江西虽有十一府遵依,皆因英王南征,豫王驻师南省,人人怖死,暂时归顺,其中黠宦皆逃闽中,拥立唐藩”
“即已顺之府,多包藏祸心之人矣,今二十九日辰时,饶州万年知县李匡鼎齐逃至为道镇求救,如此则南昌上流百里而近皆叛人矣,若不急救,而为叛人所据,彼以鄱阳湖为大门户,极利水战,恐朝廷方大费力也。”[46]
顺治三年三月十九日的《甘肃巡抚黄图安揭帖》中说“奉圣旨据奏甘镇军民结聚鼓噪,殊干法纪,刘有实果否激变?”“奉新令落发,军民削剃为难,该镇遵行严迫,是激变固自有因,而克扰实属借口”[47]
顺治三年四月的《浙江巡抚萧起元揭贴》中说“去年闰六月有昌化小邑僻处一隅,奸民乘机倡乱,群弑令尹,啸聚亡命,拥立伪官帅应壁等,勾结渠魁姚志卓,暗通江东叛寇方国安,等声势相倚”[48]
在顺治三年七月的《河南巡抚吴景道揭帖》中说“该职看得叛贼黄景运、张仲、周真卿、梅增智等一群狐鼠,假借伪号,煽惑愚民,斩木称兵,散札聚众,则黄麻商城一带,几成盗薮”[49]
顺治三年八月《川湖总督罗绣锦揭帖》中说“该职看得逆犯耿应衢构窟天台,已有年矣,与麻城周文江等共相联络,传檄约兵,伪设监军等号,逆形不小,凡我黄民受伊蛊惑,无不思附逆以逞者。”[50]
顺治四年正月《陕西巡抚雷兴塘报》中说“贼进州内不杀人,不令兵入人家,遍招各堡,谕以假义,人人欢从。”“ 郭 君镇等贼占据州府,假行仁义,百姓欢从,其势燎原,乞速发大兵一旅前来,堵截救援,俟调各处兵丁征剿,趂(趁)贼初合易破,缓视鼓聚势震,省(陕西省)北一带非乎我有。”[51]
顺治四年六月的《陕西巡抚黄尔性塘报》中说“本年五月二十日,准镇守陕西兴安地方总兵官任珍塘报前事为照,陕西兴属连接秦、豫、楚、蜀,崇山叠嶂,久为盗穴,向化者稀,人皆带发,负险观望。”[52]
顺治四年十月十五日《江西巡抚章于天揭帖》丙编第七本六一六页:“据分巡湖西道佥事杨春育一日三报,又据抚州防将吴汝学来报,崇、乐、宜三县山民齐起,穿都、太平、摩平、天王、正纲、桃园、小约等会,各盘踞狂逞,擒官杀役等事。并伪总兵王龙、伪御史谢坊、谢良二,及明翰林傅鼎铨,与衡塘王之翰已祭旗立案,谋为不轨。”[53]
顺治四年十一月的《凤阳巡抚陈之龙揭帖》中说“二十二日至庙湾,逆贼望风先遁,合城人民尽行逃散,职会同出示,召集人民,限三日回城”[54]
(之所以出现满清奴才口中所谓的逆贼望风先遁,人民也就逃散,其真相不过是满清所谓的逆贼和当地人民二位一体,“逆贼”既然逃了,人民当然也就逃了。人民都知道满清之残暴,不逃必定被清军兽兵所屠,所谓限三日回城,仍旧是屠刀淫威之下的逼迫而已,凶相毕露。若过三日还不会,则会如何,可想而知)”
顺治五年一月十日的《江西巡抚章于天揭帖》中说“探得谢坊四十里地方,龚坊有伪副将龚心国,统贼聚众,坚志抗敌,本日午后,兵抵龚坊,逆民大半登山,尚有多半正在逃走,兵马截回,见内中蓄发者甚多。”[55]
顺治五年正月十四日的《浙江福建总督张存仁揭帖》中说“二官口供,该府官兵出派防各县,又因政和、古田二县寇警告急,总兵李应宗分兵援剿,其存建(指建宁)守城之兵不满四百名矣,逆贼李长蛟等窥城守之虚,乘机直犯,而奸民又附和内应,遂至建城失守,总兵李应宗、副将曹盈吉中弹阵亡。”[56]
顺治五年四月初五日的《浙江福建总督张存仁揭帖》中说“本年二月十二日据镇守汀州总兵于永绶塘报开称:连城县之□(失)皆缘绅衿士民平素与贼非亲即故,内外相通,乘官兵未到,开门迎贼,以至失陷。”[57]
顺治五年 四月十五日 的《湖广提督柯永盛揭帖》中说“该职看得伪逆倡乱,夺据浔关,札示招摇,愚民响应,用是贼胆益横”[58]
《顺治五年湖南请兵揭帖(残件)》中说“初十日又据辰州府署府事丁之麒报称:辰城一堣,四面皆敌,百姓半戴网巾咆哮,虎视之土司观望叵测,誓同镇道死守以待救援,日夜忧思,不啻大旱之望云霓。……各报到职,该职看得湖南郡无完邑,除常属全陷之外,衡、永、辰终朝告急,永郡之危,只争旦夕矣”“迫急至此,何啻垂死哀呼”“今处处崩裂”。[59]
顺治五年 七月二十八日 到部的《浙江巡抚萧起元揭帖》中说“卑职等满望福宁固守孤城,门户无虞,不意福建福安被陷,福宁涂镇不肖合部官兵从贼,民皆思和(应和,呼应之意),贼势日张,肆行侵犯,围困孤城”[60]
(这里虽然说的是官兵从贼,但提到‘民皆思和’,也即老百姓都想着要呼应配合反清义军)
顺治五年九月的《偏沅巡抚线缙揭帖》中说“本月初五日卯时,不意突有北路张先壁,伪阁部翰林唐姚二贼……,各统马步,贼兵不计其数,漫山塞野,蜂拥齐来,并各处叛民哄随,助贼火铳大炮安设,攻打我兵”[61]
顺治六年四月的《监察御史霍达揭帖》中说“看得建宁之变,实因百姓先与贼通,借口与兵丁相激成变,乱起仓促,而巡道顾礽同李之琦,戴廷徽弃城逃命,情形已确,无容置喙”[62]
未注明年月,时间当在顺治三年四年之间的《御史吴达奏稿》中说“御史吴达谨奏我皇上,定鼎中原,布昭圣武,一年之间底定七省,今忽以向日箪食壶浆之民,变为操戈走险之众”[63]
这类记录数不胜数,各地抗清的主力是民众自己,而这些心怀故国的百姓,往往推戴明朝宗室或明朝官员为自己的领袖。南明的弘光、隆武、永历,以及鲁监国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现的。而在北方许多地方,由于和南方消息不通,也会推戴其他的明朝宗室,甚至自立年号。
如顺治五年山东的曹县反清大起义,由李洪基,李化鲸等人领导,刘泽清暗中参与,就拥立明朝宗室,立年号为天正。
这次起义的情况在顺治五年十一月十六日的《河道总督杨方兴揭帖》里有详细介绍
“此一役也,贼渠李化鲸等谋逆叛乱,擅杀道臣,拥立故明宗室,僭号称王,播煽流言,蛊惑震动。且曹、濮一带,素多伏莽不逞之徒,因而响应,数日之内,袭陷四城,聚众至数十余万”
“衮西地方素称贼薮,本年七月内,盗贼蜂起,辄立天正年号,擅称伪王、伪公,结连北直、河南,贼众抢掠城池,伤残百姓(伤残百姓的当然是满清自己),设立州县伪官,势如鼎沸(这次曹县起义,有刘泽清子侄辈参与)”
起义声势颇大,满清之屠杀规模也不小,满清奴才自供“曹县城池于今 十月初四日 辰时攻克,城中贼党尽皆诛戮无遗,所有节次得获妇女、马匹、牛驴等项悉听满洲众大人总开数目报部”[64]
河南还出现“历正”年号的抗清起义,在顺治五年十月二十一《河南巡按李若琛塘报》里可以看见一些蛛丝马迹。
“……初六日贼马四匹与乐土头寨上送归顺告示,国号称历正二年”
“卢氏、灵宝、阌乡等处,昔遭逆闯蹂躏,残不可言(造成惨不可言的恰恰是满清的屠杀与蹂躏)。自徼我朝,享乐利之体,胡乃突起多人,沿村召集亡命,劫杀无忌,且假出伪示,摇惑人心,若不亟力歼扫(所谓歼扫,是满清对平民灭绝性的屠杀),恐又成燎原之势矣。”
这同样应该是河南等北方地区和南明永历消息不通的情况下,另立明朝宗室为帝而定的年号,和山东曹县反清起义定年号为天正,当属同一性质。只可惜在满清统治下,信息湮没,已经难以得知其详情了。
一些北方的抗清起义,虽没有另立年号,但也多拥戴明朝宗室为象征性的领袖。如顺治五年,在甘肃由回族同胞米喇印、丁国栋领导的汉回兄弟民族联手的抗清大起义,就拥立明延长王朱识锛为首,反清复明。
顺治年间,各地拥立明朝宗室为领袖,乃是老百姓自己的呼声和要求,明朝宗室则是为了天下兴亡挺身而出,响应满足老百姓的要求和满清作殊死之斗争。但这决不能改变,抗清斗争的主体力量,中坚力量恰恰是老百姓自己的事实。
在一些地区,因为找不到合适的明朝宗室或明朝故官作为领袖,民众甚至会自己编造出一个明朝皇室成员来作为反清起义的号召。
如顺治四年七月二十二日的《刑部题本》里就提到了一个发生在河南的福王(即南明弘光皇帝)太子案:
“兵部尚书阿哈尼堪等题前事内,开案照前获王道士伙党,王相公家搜得江南道御史卢铸名帖,随问王道士:‘卢铸同谋否?’王道士供不曾同谋,……,但闻胡相公说‘河南地方有太子金哥’,又问王相公:‘卢铸曾与同谋否?’王相公供不曾同谋,……。部问胡相公,据供‘王道士问我河南有旺气,可有好人么?,我说听闻福王太子叫金哥,只此是实’”[65]
还有甘肃的天启太子案,见《王道真自称天启太子案残件》,因为属档案残件,上下部分都已残缺,所以缺年月。其中内容说:
“红簿挨拿前项同谋造反之人,获解正法,以靖地方。今将搜获同谋造反投状禀启八纸,一并齐送,……据王道真供,我即朱应龙,本名慈炓(应该是火字旁加个魁),是天启东宫太子,辛酉年刘妃生,今年三十四岁了。……游至陕西宁夏地方,复到平凉府(今甘肃省平凉市)隆德县孙家山住下约有半年”[66]
辛酉年是天启元年,也即1627年,三十四岁当是1660年,则此应该是发生在顺治十七年的事情。天启太子当然是子虚乌有的事情,这应该是百姓思念故明,所以假托天启太子,联络地方义民共举反清大事。之所以要说天启太子,而非说崇祯太子,可能是因为后者目标太大,加之年龄不符的缘故。
这两件是假托明朝宗室作为百姓联络反清的号召,还有则是乡宦假托已经亡故的明朝官员旗号来反清,如顺治五年 十二月初九日 的《淮阳巡按李盈岩揭帖》中提到的朱国材假托史可法名义,发起反清起义
“奉圣旨,孟可传、丁允元都革了职,该督抚按提问巢县无为州失事情形,确查具奏,贼寇朱国材等作速剿灭,勿得纵脱,该部知道,钦此钦遵”
“逆贼朱国材,诡名冯宏图,假称史阁部要来攻城等语。孔传(无为州知州)闻信,不合不用心设备,固守封疆,又不合平日疏懈,不察各逆行踪,以至先存后被官兵擒获正法乡宦吴光宇、生员沈士简、吴干生暗自勾引伪史阁部朱国材等结为不轨”[67]
此外还有顾诚引用的顺治十年张岱在江西的见闻也可以说明当时抗清力量多为当地百姓自发参与。
“及至信州,见立砦死守者尚有数十余处,而乡村百姓强半戴发,缙绅先生间有存者,皆隐匿山林,不见当道,文士有知名者不出应试。鼎革已十载,雒邑顽民,犹有故主之思,舍此以往,天下所无也。总之,千古节义,多出江西庐陵、广信。’(张岱《石匮书后集》卷四十六。)”
“温睿临也说:金声桓遗党张自盛、洪国玉、曹大镐、李安民‘四营既破,所俘献者多有文秀严毅,顾盼伟然,至死不自言姓氏者’”(温睿临《南疆逸史》卷三十九《画网巾先生传》)
二、抗清主体为老百姓的后果
正因为抗清的主体力量是老百姓,这就造成了两方面的结果。
1、轻易就被屠杀镇压
一方面,因为大部分人是没有受过任何军事训练,武器装备奇缺的平民,造成武力悬殊,很容易就被清军屠杀镇压。
以河南兰阳县为例,在在顺治五年八月的《河南巡抚吴景道揭帖》内叙述清军镇压当地反清起义的经过,如屠杀吴家老营,屠杀塔儿湾北,围攻张家楼,对清军缴获物资,以及伤亡人数都有报告。
我们可以看到义民的武器装备是极其简陋的,满清都是用极小代价(死亡一两个清兵),就屠杀大量人口。
如这一段“前赴吴家老营,奋勇杀贼一千有余,生擒贼首伪总兵刘之炳,攻焚贼楼,烧死男妇二千有余”
这名义上似乎是军队,有所谓总兵之类,但其实不过是激于大义,在反清复明的旗帜下聚结起来的老百姓而已,毫无军事能力可言,所以任由清军屠杀焚烧。
清兵只死了一人,档案原文是“阵亡内丁一名韩国印,重伤兵丁刘奉廷等八名”。
塔儿湾北的屠杀就更显然了,吴家老营那里还说缴获刀枪,还说清兵有伤亡,塔儿湾北则连两样都没有了,只说“杀死贼人无数,得获贼马一匹,骡一头,牛四十只,驴二十四头,妇女二十三口等情(一件兵器都没有)”。
再看攻击张家楼的情况,说是“伪国公张光素等统贼万余在张家楼一带屯聚为曹县李贼外援”,说明这次河南的抗清活动是和山东曹县互相联络配合的。但由于是平民为主,一经交锋,并无战斗能力,屠杀甚惨。
在张家楼外围交锋的结果是“当阵杀死伪范总兵等尸骸遍野”,然后清兵围攻张家楼老寨“次早将寨攻破,各贼上楼死守,我兵将楼挖窟,用火焚烧”。
满清伪军缴获的武器有“甲五副,弓箭四副,长枪二千余杆,腰刀二十一口,虎尾镰二把”。盔甲,弓箭少得可怜就不必说了,长枪之类也当是木杆插铁之类的东西。
清军仍旧是仅死了一人,“阵亡兵丁一名李阿回,阵伤死马二匹,重伤兵丁赵登举等八名”[68]
所以这种交战,在满清奴才的奏报上名义是两军交锋,实际不过是满清军队对地方上心怀故国的义民单方面的屠杀而已。
类似这种性质的记载,在明清史料里比比皆是,数不胜数,我这里只再摘录一段写于顺治五年二月《河南巡抚吴景道残题本》的内容、
这份文件因为是残本,开头两字就是“尽杀”,只可惜前面残缺,已经无法知道满清兽兵是把什么地方进行灭绝性屠杀了:
“尽杀。初六日……,攻破董家寨,杀死贼党一百二十有奇,捉获贼妇一十八口……。初七日,……攻破江家寨、斩杀贼二百三十六人,内有伪总兵雷应初,张其义,各于腰内收获伪札,……。……攻破黑龙池,……,当先扒寨,杀死贼三百五十一人,……。……攻破高庙寨,杀死叛贼一百二十五人,……杀死伪兵部彭又玄,腰内搜出银铸兵部之印一颗,背面系永历年号,……。……分派精兵围困鸡笼山,断贼水泉,……寨墙尽拆,房居概焚,其余老幼妇女,滚崖跌死,不计其数。”[69]
这里似乎是几百几百的杀,其实满清兽兵的屠杀人数是远不止于这些纸面数字的,用吴景道自己的话说“从逆诸寨,上下四十余里,几无噍类。”
“……假借伪号、伪印,煽惑一种冥顽之徒,协受伪职,各据山险立寨,倡乱一方,……职奉宪檄,协同楚豫各将夹剿,甫及经旬,从逆诸寨,上下四十余里,几无噍类。”[70]
2、反清斗争席卷全民,绵延不绝
平民战斗力弱,甚至毫无战斗力,清军很容易就屠杀镇压,但另一方面,也因为主要力量是平民,所以杀不胜杀,只要没有把平民杀光。往往一批反清义民被剿杀,另一批又接着继续起来反抗满清暴政,这又导致清军屠杀的范围和持续时间如滚雪球一般不断扩大,直至把地方上人口绝大部分都诛杀一空,才告一段落。
即以北方在崇祯时期就被清军屠杀数次残破不堪的山东而论,在入清以后,反抗起义仍旧接连不断,往往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让满清的奴才有应接不暇的哀叹。
顺治四年七月二十九日的《江西道试御史蔡应桂题本》里说“今就山东一省而论,盗贼滋蔓,烦大兵之剿灭,且及一年,而歼之未尽歼,大兵撤而再发,贼众熄而复起,州县屡报失守”[71]
如顺治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的《山东巡抚张儒秀揭贴》里说“窃照二东素称反侧之区,向来易动难安,自土寇鸱张,凭倚山陵,勾连外盗,流毒地方,日无宁宇,职受事于倥偬之际,虽屡同满汉官兵将大逆谢迁、李桂芳、王与任等次第歼除,然漏网穷凶如周魁轩、杨云山等通诛不少,今又续起寿张贼首丁维岳,狡穴未定,飘忽靡常。”[72]
顺治五年正月的《山东巡抚张儒秀揭帖》里说“职看得东省之贼,不难于剿,而难于净,自职莅任以来,东击西扑,昼夜图维。”[73]
张儒秀这里列举的山东历次反清领袖还仅仅是截止于顺治四年,就已经有谢迁、李桂芳、王与任、周魁轩、杨云山、丁维岳。但实际上这份名单还很不完全。
比如顺治元年九月,赵应元领导的青州起义,诛杀满清当时在山东的头目伪侍郎王鳌永,以拥立明宗室衡王位号召。还有顺治三年的裴守政、刘丝桐起义,高唐州的蔡乃憨、周桂轩、崔三棱起义,夏津县的宋鸭蛋、陈国造、三帽檐子起义。这些在顾诚《南明史》里有提到,就不必多说了。
还有许多顾诚《南明史》也并未提及的,如登莱的沈讯也是在顺治四年反清,最后自焚而死,壮烈牺牲殉国的义民领袖。
在顺治四年六月二十五日的《前任登莱巡抚杨声远揭帖》里说“ 五月初一日 奉圣旨,沈迅以明朝废绅辄敢养兵据险,潜通叛贼,及满汉官兵缉拿,再三晓谕,负固不服,力攻三日,势穷自焚,如此大逆,必昭彰耳目,该抚按及地方官何无觉察奏闻,着抚按回将话来。”[74]
还有曹华彪、张奎龙等人,顺治四年正月的《山东巡按吴达揭帖》里说:
“贼之奸细处处密布,宁止一曹化彪哉?化彪一人,其领袖耳!近者省城已搜获府快张奎龙斩首矣,在衙役中尚然。至于积贼受抚,狼心岂可复测?”[75]
还有顺治四年间的山东孙翰臣一案,《南逆轩开禧残件》(这个残件,上下部分都已经残缺,总之是关于各地心怀大明的义民联络抗清,被满清鹰爪奴才破获之事)中说
“又有城武县捉获生员孙翰臣,亦不合谋同开禧,蛊惑各处愚民,倡率作叛,又有曲阜县,拿获生员张旭于顺治三年五月内赴道考试不做文章,亦不合作诗云:‘愿食首阳义士蕨,愿执大汉苏武节’……,欺上无法,心怀异志,俱是孙翰臣伙党。”
“据城武县申报,捉获孙汉臣,原名孙应突,系明朝生员,自清朝开国,不赴考试,在外游食,交结匪人,自顺治四年二月内,弃业撇母,与南逆假称隆武年号伪官轩开禧。各处蛊惑愚民。勾连明朝绅衿、武弁、及不轨之徒,同谋叛乱,并开具各省直府州县,同谋人等花名册一本,内开未获伙党……”(下面是名单,包括安徽、河南、湖北、江苏、北直隶、山东等全国各地的在满清统治下的抗清义绅姓名,至此残件结束尚未开列完,对那些抗清义士的姓名就无从得知了)[76]
以上还仅仅是根据满清残留下来的档案得到的信息,真实历史中,仅仅山东一省的反清起义的数量当更为惊人。
更不必说这还不包括顺治四年之后,如我们上面提到的李化鲸领导的曹县大起义,还有顺治六年被屠杀镇压的孙化廷领导的反清复明起义
顺治六年三月的《山东巡抚吕逢春揭帖》里说:“窃照东省土寇惟孙化廷为诸寇之首,自明季以来,依山负固,出没无常,今复拥伪翼王朱议氻(当系明宗室)、伪公、伪伯,招摇一时,成曹属之变,率李双槐等蜂起以应。”
“(攻破青阳寨)……滚山跳涧跌死男女不计其数,其化廷败遁桃花洞,初四日始擒获”[77]
还有在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里都有记录被满清屠杀得血流成河的于七领导的山东抗清起义,在《聊斋志异》的《公孙九娘》里记载这次满清屠杀的情况,“碧血满地,白骨撑天”,“展转申旦.欲觅九娘之墓,则忘问志表,及夜复往,则千坟累累,竟迷村路”,“趋诣丛葬所,但见坟兆万接,迷目榛荒,鬼火狐鸣,骇人心目,惊悼归舍”
仅仅凭借这些从满清文字狱下侥幸逃脱出来的文字记录,和满清官员奴才的自供,我们就可以想见仅仅山东一地顺治期间抗清起义连绵不绝的情况。
那造成满清奴才自供承认的山东“大兵撤而再发,贼众熄而复起”,“日无宁宇”,“职看得东省之贼,不难于剿,而难于净”的原因是什么呢?
正是因为反清复明起义恰恰就是大部分平民自发的要求,其构成的主体力量就是平民,所以一方面镇压起来很容易,屠杀起来很顺手。而另一方面,只要没有把大部分人口屠杀干净,那就势必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一次镇压了,就再冒出一次,直到满清把百姓中所有稍有血性,稍有反抗精神的人全部屠杀光为止。
这其实不是山东一地的情况,而是遍及全国各地的情况。
如满清统治核心的北直隶
顺治元年七月的《内院大学士冯铨洪承畴等启本》中说“京城门外及近郊去处,盗贼(多为反清义民)公行”[78]
《吏科都给事中孙承泽启本》中说“畿辅盗贼尚繁,伏乞严敕抚镇道将各官,实图料理”“诸贼党羽已盛,千百成群,胆横气粗,蓄谋日狡”“今贼势已大,谅非州县所能办,须专责之抚臣,督同镇道,极力搜捕,使贼力窘势迫,各缚渠魁”
满清头目的朱批里则说“不思自义兵(指满清兽兵)至京以来,覇州一带,土寇(指抗清义民)纷纷,未见断绝。今三十日早间,又闻彼处土贼甚众,正在发兵征剿。”[79]
八月《兵部侍郎金之俊启本》中说“近日天津以上,务关以下,杨蔡二村之间,白昼连鏕,行旅断绝。辇毂近地,几同化外”[80]
九月《保定巡抚王文奎揭帖》中说“为土贼蜂屯,恳发劲兵马匹,及早剪除以安地方。”
“大名之开州、内黄等处,真定之井陉、获鹿、灵寿诸村,保定之束鹿、唐县,有径被攻破者,有围困饱掠而去者,凡在村落,靡不席卷。”
“职到任经旬,羽书叠至,拮据宵旦,多方调遣,虽大名诸贼,渐次平定,而据其抗斗之状,日焉数战,兹岂目中有官兵焉?唐县渠魁,仰仗王上威灵,各官用命,亦即就擒正法,然井陉获鹿等处,伏莽尤多。职思维再四,必得大赫兵威,痛加剿洗。”[81]
(由此汉奸之奏疏,可见满清入关后顺治年间对北直隶之屠杀依然不少,只可惜处于统治核心地带,淫威最厉地区,相关民间记载难存了,其规模也未必下于对江南等地之屠杀也)
顺治二年四月的《镇守密镇总兵官张诚揭帖》中说“贼头刘自什,统领前往马家山召集人马,仍回沧州,会齐逆贼,东西结联,啸聚大为可虞,合行亟剿”[82]
顺治二年五月的《镇守陕西宁夏总兵官刘芳名揭贴》中说“又见近京州县咫尺天威,犹有土贼捍网,朔方去天颇远,保无鹰眼未化之辈哉?”[83]
如陕西
顺治三年三月的《陕甘巡按魏管揭帖》中说“该职看的陕西逆孽遍地,虎目眈眈,职入境忧心如焚,累疏俱在御前,不幸而言中矣。贺珍、武大定、蒋登雷、王可臣燎原未熄,而赵荣贵继至,鼎沸情形,非藉大兵,未易扑灭”[84]
顺治四年六月的《陕西巡抚黄尔性塘报》中说“ 四月二十二日 ,本镇督统标下官兵出师进剿武贼,正为釜中之鱼,不意有仁河南山等寨,孙逆伪职文武覃远、覃一纯、王家祚、许不惑……等派船接渡西岸。屯聚仁河,意欲练兵再举。”
“看得此一役也,土寇负固结连,刘二虎等寇受孙守法之术,擅称隆武年号,向攻兴城,克陷紫阳,缚送县令,而屠戮生灵(屠戮生灵的恰恰是满清兽兵自己,满清之无耻栽赃往往如此)。今接济武大定,倡扶明而戕蚀顺民,南山仁河一带竟成乱阶矣”[85]
顺治八年六月的《延绥巡抚董宗圣揭帖》中说“固山额真咨云:‘刘相国等负固拒守,不过潜踪乌合之寇,贵院当会同延镇发兵扑剿,自可断其根株’等因。”[86]
顺治九年三月的《延绥巡抚董宗圣题本》中说“王永强于顺治六年二月内在榆林倡谋叛乱,先发贼兵于六年二月二十一日黎明到府……王永镇内应而城外贼兵即入城内。”[87]
如山西
顺治二年闰六月的《雁门关提督马国柱揭帖》中说“山西土贼,时时窃发,如潞安、牛鼻寨与豫地为邻,如孟县与真保接壤,并如乡宁,随起随灭,何曾卸人”[88]
顺治七年七月十四日的《山西巡抚刘弘遇揭帖》中说“晋遭贼乱,遍地烽起,而叛逆绅衿,处处皆然,虽经大兵恢剿,其潜避深山穷谷,实繁有徒,伺隙而动,深切隐忧”[89]
顺治八年闰二月的《宣大总督佟养量揭帖》中说“看得云晋地方,自姜瓖发难之后,刘迁附逆蠢动于代台之间,及迁伏诛而余孽刘永忠、高鼎等又聚党纠众,以曹家寨为居停之巢穴,煽结附近山庄,……迩年以来,代、台、繁、崞等州县几无宁土矣,”[90]
如南直隶南京周边地区
顺治三年一月的《江宁巡按毛九华揭帖》中说:
“据所报,处处有贼,兵到则散,一望皆无人烟,惟见空房四壁”
“皖庐地方千里,皆起乱萌,可骇可虞”[91]
顺治三年九月的《江南总督内院大学士洪承畴密揭贴》中说:
“江南归附年余,人心尚属未定,有伪瑞昌王朱谊漎,伪总兵 朱 君召,奸恶异常,到处号召同谋叛乱,今年正月十九日,既密谋江宁(南京)里应外合,职与操江陈锦等诸臣事先发觉,合满汉官兵奋力擒剿”
“奸恶假造讹言,祸乱人心,但有召集,遂多蚁附,虽时时督责搜剿,而地方未得宁静”
“今江宁城内城外,自今年正月十九日杀散后,又有潜藏谋叛头目,会合多人,皆听瑞昌王号令行事”[92]
以上列举的这些地区如山东、北直隶、陕西、山西、南直隶南京(满清改称江南江宁府)等地还都是满清统治相对稳固的地区,离其势力中心相对接近的地区,是顾诚《南明史》中交代也较为简略,曹树基之流所谓的“虽受干扰,却没有受到太大的损害”的地区。即便如此,百姓之反抗已经激烈绵延如此。
类似浙江、福建、四川、湖广、江西、广东、广西、云南这些地区,则更是十倍百倍乃至千倍于此的规模了,尤其是四川、湖广、江西、广东,更是满清屠杀的重灾区。这些地区的记载一一罗列的话,太过繁琐冗长,就不在这里啰嗦了。
3、大明百姓面对满清兽军时的气节
各地百姓蜂起反抗满清暴政,虽然战斗力不如人意,但大多表现出了宁死不屈的刚烈精神。其坚定决绝之态度,视死如归之勇气,三百多年之后读来,犹有余烈。
仅满清奴才奏疏里提及的各处山寨被攻破,就必定有无数义民男女投崖自尽,或自焚自缢。这里不妨略微列举一二。
清军围攻河南鸡笼山,“寨墙尽拆,房居概焚,其余老幼妇女,滚崖跌死,不计其数。”[93]
清军围攻河南石垛山寨,“杀死贼众,并滚山投崖者,不计其数”[94]
清军攻破河南商城女儿寨“……杀死杀伤无算……各投崖窜谷……收获伪印关防二件,伪札票簿二十七件,……倒死崖下者不计其数。”[95]
清军攻破山东青阳寨“滚山跳涧跌死男女不计其数,其化廷败遁桃花洞,初四日始擒获”[96]
清军攻破陕西毛壩山寨“妇女除滚落沟崖者无数,得获三百二十五口,…”[97]
清军攻打陕西延绥八郎山抗清义民,“于初三日黎明时候,督兵蜂拥上山,……杀贼二百名,落崖男妇无数”
攻打松树屯义民,“拿贼二名栗豹、鲁二,杀死贼二十余名,夺获贼妇六口,大小牛四只,驴七头,余贼并妇女俱落崖跌死”[98]
清军屠杀山西曹家寨,“今李虎被炮打死,王小楼等重伤,抵挡不住,董景谊并父董秀及子董三、义儿远来子邢二、赵二、王小楼、张辛、张二商议各自缢死,……查勘寨上俱成烬毁,弓箭、鸟铳等器尽在火中,尸骸填满半井。”[99]
又有李宏在东山哈口寨,面对满清招降,跳崖自尽之事“据平路知县崔伟报称有明季废绅宁夏巡抚李虞夔,破城作反,逃迸外省,先伊长子李宏逃据东山哈口寨,本县亲往招抚,李宏自知难逃,投崖自毙。”[100]
清军屠杀湖广黄蘖山义民“杀死贼众,并自行滚岩跌死者,盈沟积涧,不可数计”[101]
以上不过是阅读明清史料满清奴才奏疏,偶然摘录所得,仅仅是清初义民壮烈事迹的万分之一不到。
三、满清屠杀概况
因为反抗满清的主体其实就是老百姓,所以满清主奴挂在嘴边的所谓杀“贼”,其实就是杀民。要把“贼”杀光,在许多地方,就等同于把民杀光。为此,许多奴才在奏疏里也不得不频频哀叹“诛不胜诛”,“杀不胜杀”。
如顺治四年十一月的《南赣总兵柯永盛题本》中说“宁都之寇皆系渠魁温应采之标翼,即深山穷谷咸依草附木,无不思逞,然而诛者不胜其诛”[102]
也就是深山穷谷的百姓都争相反清,导致其哀叹“诛者不胜其诛”。更甚至有的官员直接承认杀“贼”就是杀民,把“贼”杀光就等于把民杀光,哀叹说“尽诛则无民,不诛则无法”。
此见顺治三年五月二十四日的《安徽巡抚刘应宾残揭帖》:“此剿彼逸,日滋蔓延。总督内院臣洪咨职严督镇道,不分疆界,会兵合剿,职于 三月十六日 低宛,日与按臣毛九华文移相商,征发调度。因念贼原惑于□藩伪札,诱挟相从,不识王化,尽诛则无民,不诛则无法。方今二麦将登,秧禾待时,不加抚恤,则民散亡,而地土荒芜,国赋何赖?”[103]
满清主奴之所以没有把安徽等地区的老百姓全部杀光,不是因为慈悲,而是因为这些满清统治者这些吸血虫,还要靠老百姓来养活他们。真的全部彻底杀光了,就如伪安徽巡抚刘应宾所说“尽诛则无民”,“地土荒芜,国赋何赖”。
也正因为抗清主体就是老百姓本身,造成清初人口损失的元凶只能是满清伪政权,任何试图把清初人口损失的责任转嫁栽赃到其他人头上的做法,只能是无视历史事实,寡廉鲜耻,卑劣至极的做法!
而曹树基就是这类基本学术道德都不具备,伪造篡改历史事实,极尽寡廉鲜耻之能事的代表。在他的笔下,似乎清初的老百姓是中立的,清军和反清军队则是交战的两方,老百姓对谁来统治他们根本无所谓。清初就算有人口损失,也是清军和反清军队各有责任,彼此彼此的结果。
这种无耻之徒根本就无视在清初二十年的时间,构成反清力量主体的恰恰就是老百姓自己,那些满清统治区下的反清义民就不必说了,就是云南、四川等地,也都是老百姓的支持之下,才有反清力量一次次重振旗鼓。
1、满清头目自供的凶恶残暴
满清伪政权其头目的凶残,在人类历史上也是相当少见的。这不是别人给他们泼脏水,而是有他们自供的言辞作证。
在顺治二年三月的《陕西总督孟乔芳启》中有这么一段朱批“朱批,谕李如知道……,尔今擅立官长,逐杀本府官吏,明系不顺,尔若不顺,可明白说来,予便荐兵剿杀,断然寸草不留”[104]
满清统治者的狰狞嘴脸在这段话中可谓毕露无遗,也即在满清伪政权的头目看来,只要有谁不顺从他们,他们采取的政策就是“荐兵剿杀,断然寸草不留”。
不要以为这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的虚言恫吓,满清头目确实尽最大可能贯彻了这一方针。后来四川被杀得人口荡然无存,就是满清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大肆屠杀的结果。
满清官方的屠杀政策,也可以从顺治二年八月初四日的《江西提督金声桓呈总督佟文》中窥见一斑:
“顺治二年闰 六月十八日 ,王爷差有安抚江西正副使李春祥、白其谦、赵世臣等至省赍有王爷令谕:奉圣旨,南京、浙江、江西、福建、贵州、云南、广东、广西等处文武官员军民人等知道,清朝旧规,官员人等俱已剃头,今新降者一半剃、一半不剃,其非大同之义,自今后不论新旧,一概剃头,以遵国制。如有抗命不遵,即系二心,岂是本朝人民?此等顽钝,许地方捉拿前来,以军法重处,不论一省一城,□(凡)不剃头者,即开列册藉,明白详报,发兵进剿,以成一统之业,以光盛治,钦此钦遵。”
“令旨谕提督总兵官金声桓知道,靖远大将军英王把尔当一能臣托付,安定江西一省,尔将江西所□(属)地方,归顺城池若干,未顺城池若干,一一查明,其归顺百姓有剃过头的,并违抗不剃的,一总差人火速飞报前来,如有一二人不剃者,□□以军法处置,特谕,敬此敬遵”
“副将王体中,于 七月二十一日 领兵回省,当即传知圣旨令谕,体中必不肯剃头,及声桓面谕再三,屡换日期,支吾抗拒,窃思王体中素从闯逆,大罪弥天……,今乃违背圣旨令谕,故不剃头,一大罪也”[105]
这份文件里提到的,凡是不剃头的“许地方捉拿前来,以军法重处,不论一省一城,□(凡)不剃头者,即开列册藉,明白详报,发兵进剿”
所谓军法重处不过是一律屠杀砍头之意而已,所谓无论一省一城,不剃头的就要发兵进剿,这所谓进剿其实就是屠城乃至屠省之意,也即把一个城市,乃至一个省不剃头者全部杀光之义,其凶残暴虐之程度,在整个人类历史上也是空前绝后的。
满清主奴也正是在这种屠杀政策的指导下,在各地展开疯狂的屠杀行动。如顺治五年二月的《两广总督佟养甲揭帖》中说“(攻打高明县时)各营官兵云梯齐上,凡系蓄发者,尽行诛戮”[106]
满清的奴才也常常以“概行杀戮”,甚至屠杀得“不遗噍类”来向主子邀功请赏。
比如顺治七年十二月《宣大总督佟养量揭帖》里在叙述清军围攻剿杀五台山一带地区的抗清义民的时候说“职于顺治七年九月十一日,提兵亲诣代州,会同山西抚臣刘弘遇面商机宜……于四山各要路分兵进剿如打围之势,……其不投诚者,概行杀戮。”[107]
顺治五年四月五日的《浙江福建总督张存仁揭帖》中叙述满清兽兵对汀州连城县进行灭绝性大屠杀的时候说:
“用云梯向东北两面齐上,贼莫能支,砍杀无数,贼急下城,杀至天明,逃奔无路,躲藏民房,举火烧死甚众,在城叛贼概行诛戮”[108]
顺治二年闰六月的《雁门关提督马国柱揭帖》是一份档案残件,其中叙及清兵对地方上的屠杀时说“然职亦何尝欲其尽杀,惟因该道所报妖贼据住许林有二千人,(中间是各处抗清义民分布情况)……,又报杀死毒死,不曾走脱一人,各等因,职与督臣(下缺)”[109]
可惜这份伪提督的揭帖只剩下残稿了,否则对清军在山西各地屠杀兽行,当暴露得更为充分,从残存部分来看,“然职亦何尝欲其尽杀,惟因该道……”,其大意不外乎是,本来何尝想尽杀,但因为该道报告的情况云云,最后应该是对相关地区的平民尽数屠杀,满清之残暴总之是人类历史上罕见的
顺治四年十一月《湖北巡按曹页卜揭帖》中叙述对湖北地方的大屠杀时候说“今我皇上、皇叔父摄政王,神威一震,群逆丧胆,闻风鼠窜,虽其潜迹西山,大兵甫临,不遗噍类。”[110]
一句“大兵甫临,不遗噍类”,真是满清奴才对满清凶残程度的绝好自供。他所谓的群逆,所谓的潜迹西山,其实不过都是心怀故明,不肯剃头的百姓而已,不过是想藏匿在山中,以逃脱满清的凶暴而已,并没有力量对满清政权进行颠覆,但满清之凶残则是即便你逃到深山,也要把你尽数搜刮出来进行屠杀。
如果有官方对地方的屠杀镇压不力,马上就会受到伪满政权头目的严厉呵斥。
比如我们前面引用过的顺治元年七月《吏科都给事中孙承泽启本》里说;“孙承泽谨启为畿辅盗贼尚繁,伏乞严敕抚镇道将各官,实图料理。……今贼势已大,谅非州县所能办,须专责之抚臣,督同镇道,极力搜捕,使贼力窘势迫,各缚渠魁。……如霸州(今河北省霸州市)道刘芳久,慈心爱民,实肠莅事,西南半壁恃为长城,宜加衔久任,以收成效”
从这份奏疏内容来看,分明是孙承泽这个汉奸奴才,为清廷献媚,献计献策剿杀抗清义民,觍颜无耻之尤。孙承泽提到的这个刘芳久,大概也是一个汉奸,只不过不似满清兽兵那般残暴,所以被其推许为“慈心爱民”。结果这原本想献媚的奏疏,热脸贴到冷屁股上,被其满清主子严厉呵斥:
“(朱批)据启刘芳久为西南半壁长城,理宜加衔,不思自义兵(指满清兽兵)至京以来,覇州一带,土寇(指抗清义民)纷纷,未见断绝。今三十日早间,又闻彼处土贼甚众,正在发兵征剿。孙承泽此本似属徇私。朝廷设立都察院科道等官,原为公论直言。如此任意徇情,何异明朝弊政?倘再徇陋习,重罪不饶,该部知道”[111]
也即伪满头目认为这个刘芳久残暴程度达不到他们的要求,对地方百姓的镇压还不够凶狠,导致抗清义民纷纷不断,警告孙承泽,如果再这样包庇刘芳久,就要重罪不饶。
满清不仅是对不剃头的人一概屠杀,有时候甚至对已经剃头表示屈服了,但对剃头政策略有微词的人,也要进行屠杀,其凶暴之骇人听闻实非正常人类能理解。
在《明清史料丙编》收录的《内院大学士宁完我题本》就有这方面的材料“臣思陈名夏虑蒙皇上赦宥擢用,眷顾优隆,即宜改心易行,实实为我清朝为是。孰意性生奸回,习成狡诈,痛恨我国削发,鄙陋我国衣冠,蛊惑明绅,号召南党,布假局以行私,藏祸心而倡乱。”[112]
事情起因不过是陈名夏对剃头政策战战兢兢的表示了一点疑虑,认为导致反抗更多,原意是为其满清主子着想的。孰料其满清主子雷霆大怒,陈名夏最后的结局就是被处死,家人发配为奴。
关于满清的疯狂屠杀,一些奴才汉奸也在奏疏里披露过一点真相,战战兢兢地表示出一点不满和担忧。
如《御史吴达奏稿》中说“当事者曰:叵测逆命,宜杀勿赦……。臣恐江广(指江西、湖广)等处,自此无噍类矣。倡首乱事不过一二人,余皆迫于不得已,城池破时,尽为诛戮,皇上则曰:‘诛乱人’,岂知至苦极难之民情哉?”[113]
《江西道试御史蔡应桂题本》中说“歼之未尽歼,大兵撤而再发,贼众熄而复起,州县屡报失守,……,诛不胜诛,是又以从贼而死者也乎。苟真心从贼,何所遁其天诛,但其从贼亦死,不从贼亦死,觉小民全无一线生路,为可悯耳。虽然,此犹可曰:胁从之徒也。至于攻克所至,未免玉石俱焚之叹。此良民与贼众分途之际,关系天心民命尤切,该除暴以安良,非以屠良。”[114]
蔡应桂这个汉奸奴才哀叹“从贼亦死,不从贼亦死,觉小民全无一线生路”,并非真的有多慈悲。在这个奴才看来,对那些不肯剃头的反清义民,加以屠杀,那是应该的,所以他说“苟真心从贼,何所遁其天诛”。
他为了向主子表效忠之心,想要把不从贼亦死的责任推到所谓的“贼”(其实就是反清义民)上,另一方面却又不得不自打耳光的承认,真正导致“从贼亦死,不从贼亦死,觉小民全无一线生路”,正是满清自己的疯狂屠杀导致的结果,“攻克所至,未免玉石俱焚之叹”。也就是那些愿意屈服在满清屠刀淫威之下的所谓“良民”(这个词,大家应该很熟悉吧),只要是生活在满清攻克的地区范围之内,也往往被满清兽军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概屠杀了事。他要求“非以屠良”,而满清实际上正是连他口中的“良民”也屠杀了,这才让这条奴才走狗冒着得罪主子的危险,发出如此的哀叹。
把他的言论同《御史吴达奏稿》中说的“城池破时,尽为诛戮,皇上则曰:‘诛乱人’”,结合起来看,就可以知道清初造成人口巨大损失的屠杀元凶究竟是谁了!
2、用刀屠杀之外经济剥削造成的人口灾难
满清一方面用刀进行疯狂屠杀,另一方面对那些从他们屠刀下幸存下来的人,也极尽敲骨吸髓之能事,这又是另一种形式的屠杀。
我们还是先来看满清奴才的一些自供。
顺治二年闰六月的《原委户科给事中史应聘揭贴》中说“本年正月,豫王破关,逆贼遁走,职首先投诚,赴军谒见,当蒙札委,以原衔带管潼关道监军,时大兵驻关,军需不赀,而州县百姓存者无几。职飞檄督催,计完粮饷数十余万,刍草数百万……”[115]
这个汉奸所谓的“州县百姓存者无几”,当然只能是满清破陕西潼关时屠杀导致的结果,否则这个汉奸肯定要说是闯贼所为了。而以存者无几的百姓,要负担满清兽军如此庞大的军饷粮草之需,则这些百姓即便躲过了满清的屠刀,也大半要死于拷打逼勒和饥荒之下了。
关于陕西地方残破,姜瓖在没有反抗满清的时候,也有一份奏疏,更可以作为参考,顺治二年五月的《征西前将军姜瓖揭帖》中说“延绥一镇,土地极辽阔,延袤几二千里,俱系高山深涧,流贼土寇出没之乡,素称疲废难治,迩遭闯逆蹂躏,王师征伐,凋残破坏更不可言”[116]
姜瓖这里所谓的王师征伐,就是指伪满豫王追击李自成至陕西境内的事情。我们前面说过李自成并不滥杀无辜,陕西是其家乡,更注意保护。姜瓖这个时候还屈服于满清淫威之下,尚且要把所谓“王师征伐”作为“凋残破坏更不可言”的原因之一列举出来,可见造成“凋残破坏更不可言”最大元凶仍旧是清军。
这凋残破坏,一方面是清军的屠杀,另一方当然也是为供给其兽欲的横征暴敛。
再看顺治二年九月《山东巡抚丁文盛题本》写的山东济宁的情况:“济宁南北要冲,水陆必由之地,大兵一到,米豆动以千计,草束动以万计,其它使差经行,无日无之。更有留下寄养妇女、马骡、病人、病畜,难以枚举……此后或剿抚。或换班往来,无有休息,供亿浩繁”[117]
此处所谓的寄养妇女,自然是满清兽兵在各地抢掠来奸淫之用的妇女。满清奴才尚且哀叹“无有休息,供亿浩繁”,则当地百姓之水深火热,死亡流离情况也就可想而知了。
顺治二年十二月的《江南总督内院大学士洪承畴题本》中说“江南新近归附各府,俱驻有提督总兵官兵,日支本折钱粮,所费甚多,江宁又有满汉大兵,所用折色银两与粮料草束,无不催派于各府,臣等昼夜催办,心力竭尽,势不能再有余饷可以分应楚中,再四踌躇,无可为计”[118]
当时因为满清在湖广要镇压反清义军,所需军饷甚大,所以要求对江南更进一步搜刮压榨,洪承畴这个汉奸一向以心狠手辣而闻名,连他都承认当时之江南已经被压榨至于没有多余的油水,已经是为了供应满汉大兵,“昼夜催办,心力竭尽,势不能再有余饷可以分应楚中”。则当时江南各地被剥削到何等残酷的程度,也可以想见了。
顺治三年一月初十日的《江宁巡按毛九华揭帖》则把满清屠杀破坏掠夺,敲骨吸髓的程度暴露更充分
“十室九空,库藏如洗,军需急如星火,料理维艰,民让已屋以居兵,则东北二城尽徙租他所矣,舍己田以牧马,则环城六十里内稻田俱尽矣,兼之假兵为祟,所在见告,驿无马,水无船,此上江二县之情形也。”
“江浦、六合孤城,孤悬江北,自遭兵火之后,流移未复,兵马往来,供应已绝,日无宁晷”[119]
南京的百姓房子都被清兵掠夺,周围的田地也都被当成清兵养马的牧场,再加上清军的屠杀,则人口破坏之大不问可知。
再看顺治三年三月的《浙江道监察御史吴达残题本》:
“取民之产,令八口无家,道馑相望,其如倒悬者待捄(救)之情何?”
“一方骚动,到处惊惶,讹言繁兴,舆志摇惑,将有东瞻西顾,绿畴春野,相视而不肯施农作之功者”
“壮龄强干,既资生之无路,有迫而盗耳,缘此肆行劫掠,村墟多警,乡井不宁,臣恐即在未经分地之区,当无复太平之鸡犬也。”
“试观去年六月以前,所在倾心归顺者何其易,自六月而后,面目一改,人心非故,更加分其恒产,驱之流离。”[120]
这份档案是残件,所以上面部分残缺,完整意思不能确切了解。但看其大意应当是针对满清政权穷凶极恶掠夺浙江民间财产田地,导致浙江百姓穷困毙命无数而发。因为满清之残暴掠夺,导致农民都不想种田。连吴达这条满清走狗都惊恐大呼“恐即在未经分地之区,当无复太平之鸡犬也”,可见满清掠夺残暴程度。
顺治四年四月三十日,还是吴达这条走狗的发言,《山东巡抚吴达题本》中说:
“东省民命于今日,非独臣按部者目击其伤,九重之上,亦心悲其可怜。……既征其熟,复迫其荒,户绝者,难之鬼输,幸存者窃悲其邻壑……。微臣巡历所至,如高、濮等州,范、汶、茌等县,极目荒芜,此固昔日户部履亩躬查之区,臣不敢渎陈。即其他素号繁邑,际此贼氛,人民流离播迁,户口之存亡,家室之聚散,又一变矣。……全征之檄日迫,追呼且日甚一日,捶楚之下,何求不得。……臣将坐视其毙不为请命 于 君父乎?抑留此二三孑遗为朝廷储不涸之仓也。”[121]
这份文件应该说是相当不错的材料,一方面暴露了满清屠杀之下山东的惨状,许多人家户口断绝,“户绝者,难之鬼输”。许多地方因为人被满清屠杀光了,所以“极目荒芜”。
而在那些侥幸在屠刀下幸存二三孑遗,还要被满清竭力剥削压榨,难以应付者就要遭受毒刑拷打:“全征之檄日迫,追呼且日甚一日,捶楚之下,何求不得。”
吴达这条走狗为了其伪满主子着想,不得不上谏说,再这样下去,山东省的人都要全部死绝了,还不如留下这二三孑遗来长久剥削。这当然不是这个汉奸的慈悲,实在是他的满清主子的凶残已经到了丧失理性的地步了。
再看顺治六年正月的《河南道御史王应元题本》:“如荒地以踏勘为凭,亡丁以审编为据,乃勘审动逾数月,驳查又复经年,眼前追比,既以尚未奉文为辞,来岁抵扣又借别项催檄虚应,……即如臣乡猗氏(今山西运城市临猗县),丁差之重甲于天下,万历年犹上丁不过一两,中丁不过七钱,下丁不过三钱,自经荒寇之后,户口凋耗,十去其六,只以支数难减,因仍苟且,致以亡丁之差,加之孑遗之民,稍可存活者,丁至数两,即贫无立锥者,亦每丁一两矣,日复一日。”[122]
这个汉奸供认的情况是,荒地也好,亡丁也好,这些都是要伪满政权经过层层勘察审核之后才能认可批准的,等到批复许可下来,已经一两年过去。而在这之前那些已经荒芜的田地,已经死亡的人丁仍旧要征税,其赋税负担都转嫁到存留的耕地和人口身上。而到批复许可之后,是否赋税负担会减轻呢?不会!因为那时候满清主奴就会拿出其他名目的催缴征檄来应对。
王应元这个汉奸还拿自己的家乡作例子,他的家乡猗氏算是明朝时期劳役丁税负担最重的地区(明代南方耕地亩产量高,粮食赋税相对高,作为劳役折合的丁税相对低,而明代北方应该是相反,粮食赋税很低,但劳役折算的丁税相对高一点),有钱的上丁,也不过每年一两(明代户籍废弛,实际人口包括实际壮丁数量远远多于官方册藉数字,所谓的一丁其实是分摊到许多实在丁的头上去了,这点传教士也有记录)。而到了满清时期,光名义上的“贫无立锥者,亦每丁一两矣”,就是万历名义上下丁负担丁税的三倍(其实远不止,因为明代的下丁,也远不是贫无立锥,从许多记载来看,生活消费水平不低),把明代隐瞒人口考虑进去,那清初的丁税负担实际上就是明代的十五倍要多,甚至可能接近二十倍。
再看顺治十八年的《江西巡抚张嘉题本》:“以田荒民亡之户口,岁增六十三万兵饷,俱属搜刮款项,兼以天灾数年之水旱,闾阎杼柚其空,人不乐业,土不生毛。自六年开城以来,月复月,年复年,有司竭尽催科之心力,犹无补于各镇营呼□(庚)癸(指军粮)之急需矣。藩司补苴无术,势不得移彼易此,内供钱粮,起解不前,职此之由。”[123]
这个伪江西巡抚汉奸张嘉承认,当时的江西已经是田荒民亡,而就这样的情况,每年除了供应伪满政权中央的赋税负担,还要供应在江西的伪满军队所需,这实际上必然又是对江西剩余人口极尽剥削掠夺之能事的大屠杀。他所谓的“俱属搜刮款项”,其意思已经是承认这些钱不可能是从正常的田亩赋税或丁税里来了,只能是直接抢劫民财掠夺而来。
关于满清经济剥削的残酷程度,还可以参见《明末清初乡绅经济生活的变迁—— 苏州府太仓州王时敏的事例研究》一文,这里摘录一些内容[124]。
“据《奉谱》(指《奉常公年谱》,北京图书馆编《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记述,太仓的芦课始征收于顺治四年(1647),其后愈演愈烈。”
“顺治七年,太仓州的乡绅们联名请苏州府理刑推官鲁期昌惩治太仓芦蠹,其公书中写道:“……至于孱弱穷黎,供其鱼肉,往往荡家殒命者,又不必言矣。”
“作于此时的《分田完赋志》中,王时敏这样描述此时纳税苦的状况:“迩年赋敛促数,加派烦苛,款项多端,纷淆孰辨。……自维风烛残息,日夕忧煎,犹涸辙之鱼,寒号之鸟,顾生不能,求死不得,其苦殆难以言喻也。”
“《奉谱》顺治十八年条记述道:‘是年吴中有奏销之祸,……奉提解之旨,宪牌络绎,惊惶莫措,大费经营。子扶因金汉广户亦以零欠赔累。此后复有请兵围城之举。吴民汤火未有甚于此者。”
“《巢谱》(指《王巢松年谱》,上海图书馆藏《吴中文献小丛书》之四,)顺治十八条有如下简单之述:‘奏销一案,绅衿一网打尽,从来所未见也。后复有请兵圈城之事。’”
“作于康熙五年(1666)的《西庐家书》丙午一对催征的画面有如下描述:‘当事者因空四﹑五万,欲将州民性命填补。三月中比较,造九斤大板,打至十五,未有不死者,三日内连毙数人。’‘凡被杖责者,血肉狼籍,接踵到门。我偶送客遇见,必被群拥呼号。’”
“在作于康熙三年(1664)的《友恭训》中,王时敏说:‘且至今日世风浇恶极矣,吾家贫罄极矣,百事艰难,朝不及夕’”
“康熙九年所作的家训中,他还说:‘方今田赋,功令最急,苟有逋悬,祸亦最重。此天下皆然,而江南为甚。’”
“在王时敏家为了完赋疲于奔命时,太仓其他人家的境况也不会好。当时的王撰在诗中叹道:‘十室九悬磬,咨嗟众所同。’”
“而陆世仪则如是说:‘至于正供阙而上司行催,不过督责官吏,官吏不过督责里甲,里甲不过逼人户卖男卖女卖房卖坟,而田地则决无从卖,田地无从卖,则钱粮必不能完,而或逃或死,田地抛荒。田荒则里甲摊赔,里甲亦穷而逃窜。盖苏州田地,三百年来,从无荒逃者,至今日而荒逃且过半矣。’”
另外我们不妨把清初上海叶梦珠的《阅世编》里关于明清赋税对比的一大段话翻译成白话文,放在这里给大家看一下。之所以要翻成白话文,是因为他的原文就很长,再加之是文言文,大部分人恐怕没有耐心看。为了更充分揭露满清罪恶,所以还是有必要翻译一下。
“我家乡的赋税,是天下最重的。苏州一府缴纳的赋税,要比浙江全省的赋税都多;松江府的地方,只有苏州府的十分之三,而赋额却是苏州的一半,也就是江南的赋税,没有比苏州和松江更重的,而松江尤其是重中之重。
“我曾经和故老谈论过明朝隆庆、万历年间的事情,都说物产丰富,人民生活幸福,当官的不会因为征收不到足够赋税而被惩罚,老百姓也没有被催逼缴税的侵扰。(原文是‘予尝与故老谈隆、万间事,皆云物阜民熙,居官无逋赋之罚,百姓无催科之扰’)。而现在(引者注:指叶梦珠生活的清朝)的税粮,虽然比明朝时候要加重,但也有限。关键是官员都竭力催逼征收,稍有拖欠,各种惩罚接踵而至,民脂民膏全部被勒索一空,拖欠的赋税都被记在帐上,累积的越来越多。
“为什么会这样呢?主要是当年(明代)对官员征税的考察非常宽松,所以郡县催促百姓缴税也很和缓,时间长了就更加好商量,拖欠的税粮全都蠲免,虽然有重税之名,但没有重税之实。(原文‘积久日弛,率从蠲赦,所谓有重粮之名,无重粮之实是也’)
“就算是崇祯的时候,因为频频打仗,军饷缺乏,户部屡屡告急,朝廷特地派遣官员,清查各地拖欠的赋税,执法算是变严了。正粮之外,还有练饷,有加派,赋税的征收也算得上繁重了。然而本年的税银,一定要等到来年二月份开征,如果在本年秋冬就征收,就称为预征银,因为朝廷向老百姓征税,是在粮食都收获之后,先征收本色粮食以供漕运,然后再征收折色的银子以供给军饷,留白银到第二年春天再开始征收,也是用一缓二的意思。
“所以一直到明朝灭亡,官员只要能完成百分之八十的税收任务就算合格,而民间只要能缴纳百分之八十的赋税,就可以称的上表现良好了,能缴纳百分之六七十的也就算得上不错了。(故终明之世,官以八分为考成,民间完至八分者便称良户,完六七分者亦为不甚顽梗也。)
“何况几百年的太平生活累积下,规定的制度也都非常详尽完备,存留在地方上的赋税既然多了,那输送到中央的数额就相应的少了。……(省略号处是详尽列举地方上各类可以节省的花费),所以往往征收到百分之六七十的税额,运送到中央的钱粮就能达到定额的百分之八十了。而存留在地方上的那部分税额,可以根据情况缓急,再慢慢征收。所以官员不会因为没有履行职责而被惩罚,老百姓也没有竭泽之忧”[125]
而到了清朝的时候又是什么情形呢,叶梦珠是这样描绘的:
“额定的赋税,往往都是直接被拨用作军饷,而军饷不能少一分一厘,所以征粮也就不能有丝毫亏缺。凡是征收赋税的官员,都只有征收到百分之百的数额才算合格。稍微少一丁半点,就要受严厉惩罚。对地方官员来说,头等大事就是征粮,其他一切安抚百姓之类的,都根本谈不上。
“在奏销案之后(奏销案是顺治十八年清廷对江南拖欠赋税的绅民大范围镇压,清初和哭庙案、科场案等并列为三大案之一),官员乘着江南士民刚受到严厉打击,十年并征,人们风声鹤唳,心惊肉跳之下,唯恐缴税落在后面,靠变卖家产来应付官吏催逼,就这样还不够。押吏如同虎狼一样,即便原本尊贵的读书人此时也和俘虏囚犯没有区别(押吏势同狼虎,士子不异俘囚)。
“当时只有向营兵借高利贷一条道路(可能是清兵因为各处抢劫杀人,所以反而有钱),每个月利息加二加三,稍微迟一天,就利滚利,而借来的银子,用来应付衙门使用,就要费去过半。等一个月之后,营兵来追索,百亩的田产,连带家中的日用器皿,房屋,人口全都籍没,还不足以清还,被捆绑起来用鞭子拷打。尽管明知有这些危害,但急忙之中也没有其他选择了。所以有许多人干脆抛弃田地而逃跑,赋税造成的悲惨情形,在当时可谓达到了顶峰。”[126]
松江地区是如此,广东地区,在清朝统治下的情形就更为可怕。
按明末清初陈舜在《乱离见闻录》中的记录,广东吴川县,清朝知县到任后,名义上的钱粮和万历四十八年差不多,比崇祯年间稍轻。但实际上这也仅仅是名义,真相是因为有种种花样繁多的盘剥勒索,以供给清兵和清朝官吏享乐。富人家产罄尽,穷人卖妻卖子,流亡逃窜,其惨无比。(“富者倾家,贫者典妻鬻子,流徙逃窜,民不聊生。(自二月至五月属清——此为原书注释,非引者所加)”)[127]
还有一则记录同样让人不寒而栗,在康熙三年,清朝知县高鸿飞用杖刑打死时年七十六岁的乡官陈彝典,前后在监狱里一共打死了六百人,原因就是地方上没有交纳税粮(“前后共毙六百人于狱,为北四都九甲不纳粮也。”)[128]
3、被满清屠杀的各地惨况
曹树基宣称,对清军最有力的抵抗只是“发生在若干城市”,因此清军对人口的影响仅仅是据点式的。
而事实又如何呢,仅仅从满清官员自供的各地惨况来看,城市固然是被屠杀一空,农村乡野的情况同样惨不忍睹,下面还是摘录一些满清档案中伪官的奏疏。
顺治三年一月初五日的《江宁巡按毛九华揭帖》中说:“又据广德州(今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知州闵义栋申称,职奉王札, 八月初八日 抵建平,此时白茅山土寇拥众倡乱,堵塞中途,不能前进,因建平值剿戮之余,邑中无官,人民逃窜,城郭空存,而祝令亦到。随弃躯从土贼丛中,单骑至州,止见城外战骸山积,城中影迹灭绝,阒其无人,惨伤萧条之状,十倍建平,尚有乌合贼巢,负固不服,即与郭镇商议进剿,屡获克捷,此广德情形也。”
“此诸逆兴祸,遂使暴骨如莽,青磷夜见,以至城空野空”[129]
这里提到的“建平值剿戮之余”,所谓“剿戮”自然又是对当地百姓的灭绝性屠杀。至于广德州城外,“战骸山积”,所谓战骸也不过是被清军屠杀的平民尸骨。城中“影迹灭绝”,自然又是清军屠城导致的惨象。
所谓“诸逆兴祸,遂使暴骨如莽,青磷夜见,以至城空野空”乃是满清奴才栽赃之故技,使得当地“城空”“野空”的,除了满清兽兵,再无其他人。
顺治三年二月初一的《安、庐、池、太巡抚刘应宾启本》,开头是“刘应宾谨启,为抚辑残郡事,去岁 腊月十九 臣巡历皖郡与札委巡抚李□龙交代,自姑苏登舟,因而查阅沿江要害……”
这份奏疏是记述他看到的沿江各地的情形,其中安庆的情况是“安庆满城俱烬,遗房仅有十之其一,其一□半为兵住,城中虚无人焉,问之府县,皆云:士民无居,潜避在山寨”[130]
这里说满城俱烬,城中虚无人焉,明显也是清军屠城过后的景象,遗留的房屋只有十分之一,幸存的居民可能还远少于十分之一,潜避山寨的不过是那些屠刀下的一二孑遗罢了。
顺治三年三月的《安徽巡抚刘应宾揭帖》(残本)中说“至闰六月,大统底定,本县(指太湖县)知县饶崇秩奉令来湖,四望荒烟,仅余白骨,数椽茅廨惟伴青磷,迨苦心召集,始有二三残喘,朝入暮出,方望哀鸿渐集,讵原任监纪邵起负固英霍,招纳亡命,拥立樊山王,飞布檄文,侈言恢复,本县积犯石应壁,李时新等乘机响应,听调投营。”
“查太湖屡经焚劫,城内并无人烟,以孑然孤立之官,而责之以捍御,势必不能”[131]
太湖县“四望荒烟,仅余白骨”,“屡经焚劫,城内并无人烟”自然又是满清兽军的杰作了,反抗满清的主体本就是当地居民,他们自然不会焚毁家园,杀戮自己乡亲,只有满清军队才能做下如此兽行。
顺治四年八月初九日的《湖南巡抚张茂熺揭帖》中说“五月至岳州,闻长沙、衡州、常德皆归版图,职即叱驭疾驰,今兹 六月初十日 ,已过湖南至长沙矣,长沙事毕,衡州、常德,渐次巡历。其余郡县,兵之所下,职即踵之而至,不敢避难。……至于地方情形,职见闻最确者,不敢不先为皇上、皇叔父摄政王陈之。除武昌府久定不赘外,七郡之中,岳州之焚毁杀戮极惨,而巴陵为最惨,自壬午以来,无岁不被焚杀,无地不为战场,加以今春奇荒,骼胔盈道,蓬蒿满城。职自岳至长,自雇夫役,自裹糒糗,夜宿草中,昼食树下,村不见庐舍,路不见一行人,惨目骇心,无图可绘。长沙为群逆盘踞,数年剥民,已尽脂膏,临遁复行焚杀,城中房舍皆无,民皆弃家远遁。”[132]
当时还仅仅是顺治四年,湖南景象已经是“焚毁杀戮极惨,而巴陵为最惨”,“骼胔盈道,蓬蒿满城”,“夜宿草中,昼食树下,村不见庐舍,路不见一行人,惨目骇心,无图可绘”。这些景象已经足以把曹树基所谓的清初人口损失仅仅是一些城市据点的谎言戳得粉碎了!
只不过满清的奴才依旧是试图把这一切栽赃到抗清义军的头上,而事实只能是相反。满清官员自己都承认,清军对反抗地方,向来是过一地,屠一地。
如吴达所说“当事者曰:叵测逆命,宜杀勿赦……。臣恐江、广(指江西、湖广)等处,自此无噍类矣。”“城池破时,尽为诛戮,皇上则曰:‘诛乱人’”如蔡应桂所说“攻克所至,未免玉石俱焚之叹”。
长沙既被满清奴才称为“群逆盘踞”之地,那清军攻克之后焚杀屠城,是必然的。而幸存的孑遗之民之所以要“弃家远遁”,也正是为了逃避满清淫威,否则如张茂熺这个奴才所言,他们不但不应该远遁,反而应该留下来欢呼满清的解放才是了。
所以造成湖南地方路不见行人,惨目骇心的罪魁祸首,除了满清还是满清!
顺治十三年二月的《户部题本》说的也是湖南情形:
“户部尚书臣戴明说等谨题为恭报湖南情形……微臣奉命伊始,即闻湖南荒残,然犹未身亲目击也,今于本年十一月初六日巡历,衡州府属,道经岳阳长沙,一路巡行,所至如岳属之巴陵,长属之湘潭、湘阴,衡属之衡山等县,城无完堞,市遍蓬蒿,虽间有寥寥孑遗,皆结草而棲,苟安于颓垣败壁之余,即通衢古道,驿舍萧条,日暮投宿,必纡绕于深山穷谷之中,始有茅茨村舍,然犹风棲破户,月照空廷。其间沃壤掬为茅草,荡为荒丘,举目皆然。”[133]
这和顺治四年的湖南巡抚揭帖已经是相距八年了,其荒芜残破情形更甚,在满清屠刀下,从城市到乡村形成了一整片一整片的无人区。
再看湖北的情形,顺治五年五月二十五日的《湖北巡抚王守履揭帖》中说“职奉命按楚入境,即巡视郧城,其王逆叛后,杀戮之惨真有不忍言者,已特疏上闻矣。职于巡郧后,随即转襄,以宣布圣德,广图招抚,乃兵戈之余,天地鞠为茅草,郊原一望丘墟”[134]
湖北的景象看来比湖南好不到哪里去,“天地鞠为茅草,郊原一望丘墟”,这当然是从城市到乡村,所有地方都呈现荒芜残破的景象。
只不过满清奴才依旧试图栽赃,或者含糊其辞,所谓“其王逆叛后,杀戮之惨真有不忍言者”,似乎杀戮之惨乃是抗清义军所为,其实这杀戮之惨又只能是满清兽军自己所为。当地百姓正是支持义军抗清的基础,只有满清兽军才会把百姓彻底屠杀一空,以削弱抗清势力。
再看顺治七年的一个《户部题本》:“顺治七年五月初三日,本月十九日奉旨户部知道钦此……到部,该臣看得庐州所属州县既经寇盗残破(实为满清兽兵残破),又遭水旱灾伤,而英山一县久被贼(抗清义民)据,罹祸尤惨”
“英山县原额人丁一万一千一百三十五丁(这已经是大大低于明朝原有实际人丁的纸面数字),除历遭寇乱逃亡故绝,今止实存人丁542丁,原额田塘地共1195顷81亩8分8厘,除历遭寇乱抛荒,今止实在熟田26顷18亩6分3厘3毫。此见在之人丁,虽垦之田土,有名无实,民食尚有不给”[135]
这个题本里举了一个安徽庐州英山县的例子,说原额人丁是“一万一千一百三十五丁”,这个数字在明代仅仅是册藉虚应故事的数字,实际人丁只会远远高出其上。那到了满清呢,就是这远低于实际的数字,在经过清兵残杀之后,居然也成了一个高不可攀了。清兵屠刀之下,只有实存人丁542丁,仅仅是原来纸面数字的5%不到,损失了95%以上,而实际的人口损失比例还远远高出这个数字。
(这里还会牵涉到对人丁含义的解释问题,我后面会有专门章节说明,满清初期的所谓人丁就是其官方定义成年男性劳动力,这从我这里摘录的史料记载也一目了然,何炳棣等人在一些基本概念上都有严重混乱)
明代的人丁数字是完全照抄洪武时期或干脆乱编的,但田亩数字相对可靠。我们就根据田亩和人丁的比例来换算一下。
按照顺治七年,满清统治下的英山县人丁542丁,熟田26顷18亩6分3厘3毫,当时这542丁,只能是全部转为农业劳动力进行耕田了,否则不说交税之类,连吃饭存活都有问题。以一顷为一百亩计算,去掉零头,则542丁耕种2618亩的田地,平均每丁对应的耕地面积是接近五亩左右,就算五亩好了。
明代英山县原额田地是11万9581亩,以每丁耕种五亩来计算,则明代晚期英山县从事农业劳动的人丁是2万3196丁。而根据大量明人记载,当时安徽等地应该至少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人口是脱离了农业劳动的(尽管其中许多人可能还象现在农民工一样,仍旧算在农村里面),这在我们前面论述明代城市人口的时候也有提到。则明代英山县的实际人丁,至少是4万7832丁(应该是保守估计),人口按一丁对应三人的比例,则在14万3497人左右。按此来算,满清的547丁相比明代的4万7832丁相比,仅仅是1.14%,也就是安徽英山县的人口下降了接近99%左右。这是一个骇人听闻的比例,但却是当时满清屠刀之下,许多地方的真实情况。
再看一个未注明时间,但估计当是顺治六年之后的《户部残题本》,描绘的是江西的情况,这个题本的上下部分都已残缺,但剩余内容也足够说明问题了。
“□□(户部?)尚书臣巴哈纳等谨□□微臣巡历赣南事。……及至万安,抵赣二百余里,沿途之庐舍俱付灰烬,人踪杳绝,第见田园鞠为茂草,郊原尽属丘墟,睹□□也,食不下咽,而况于鸡犬无闻,烟火寂然。□□朝食半餐以充饥,暮结露帏以御寒。奔驰至赣,查保甲不满千人,稽仓库,并无钱谷,城内数宅茅房,小民难以安居。官虽设而无民可治,地已荒而无力可耕,夫赋从民出,无民而尚何催科之可施乎?”
“如至南安府,土地□□(荒芜?)。犹然一赣城也,臣亲履其见,惨目伤心,不禁挥泪。”[136]
再看顺治六年七月的《南赣巡抚刘武元奏本》中说的“窃照江西一省惟赣南两府,偪居东南,远在天末,是以昔年征剿官兵与逆贼相持最久,恢复独迟,而各属地方,无一处不惨遭焚戮,流徙逃亡,诚亘古未之有也。斯时兵火之余,人心未定,土寇(当地百姓组成的抗清义民)旋生。”[137]
另外这里还可以补充一条《天香阁笔记》卷一中关于江西情况的记录
“予自江右入浙,过鄱阳湖,进舟上饶江。所历安仁、贵溪、弋阳、广信、玉山诸郡县,入其城,大都不过数十家,而江中行舟,竟日罕见。惟一徽人舟,行泊相依。因言康镇将者,河南人,日率健儿入村落,系乡民以归,指为山贼,屠掠殆遍。广信一府,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余以业盐持引,穿横卒而过,无敢呵者,入贵家大族,皆闭门围坐待死。得吾升粟撮盐,则大喜,唯吾所欲而不较,予闻此言,掩耳急去,时甲午八月”[138]
甲午年乃是1654年,也即顺治十一年,文中提到的康镇将,当为一汉奸败类。当时之汉奸,一经剃头之后,即化为兽类,廉耻全失,良知彻底泯灭,凶残暴虐皆效仿其满清主子所为(虽然残暴程度比起其主子还略逊一筹),此是当时之普遍现象。但江西当时如此残破景象,绝非一个康镇将一人能办到的,乃是满清兽军在近十年的时间里,反复屠杀抢劫破坏所致。
江西的惨况,顾诚的《南明史》里引用过张岱的亲身见闻::
“清军的三省会剿,到处烧杀抢掠,给江西百姓造成了极大的灾难。时人张岱以亲身见闻记载道:‘癸巳(1653,顺治十年)八月,余上三衢,入广信,所过州县,一城之中,但茅屋数间,余皆蓬蒿荆棘,见之堕泪。讯问遗老,具言兵燹之后,反覆再三。江西士大夫,响应金、王,株连殆尽,言之可悯。”
再看顺治九年一月初八日的《平南王揭帖》:“于(顺治八年) 九月二十六日 ,马兵到遂溪起身,至二十八日,兵马至雷州府城内,并无百姓,止是空城,房屋俱已倒坏,草长砌住街道,城墙四边倒塌。看得雷郡初定,余孽未靖,四野荒芜,人民遯迹”[139]
这叙述的就是广东的情形了,雷州府尚不算满清在广东屠杀的重点地区,已经是只余空城,残破无比,四野荒芜,其他如广州被满清屠杀更惨的地区情形也就可想而知。而且这还是尚可喜这个汉奸嘴里所谓的“余孽未靖”,若是“余孽全靖”,自然更是人口扫荡一空了。
顺治九年八月的一份《户部题本》则是对满清屠戮下的一些南方省份荒残情形做了一个简单概括:
“户部尚书固山额真臣噶达洪等谨题……若湖南、四川、两广新定地方,弥望千里,绝无人烟,据抚按疏称,湖南衡永等处卫所,数年并(并)未开垦,成都、重庆、叙州、马湖各属人民仅存十百,粤东抛荒已甚,粤西人少赋轻,章奏具在。历历可考,是幅员虽广,空地甚多。”
“至于川、广部选各官,向来或因地方未定,或地方初定而无人民衙舍者,皆暂住他郡,既无益于残疆,又虚费朝廷廪禄。臣前伏读明旨,蜀省凋残,成都等府州县仅存百十人民,似难照例设官,诚明见万里。臣请敕部裁并,俟地熟人稠之后,再复旧制,庶凋敝余生,不病于官多民少。”[140]
也就是湖南、四川、广东、广西许多地方的人都是被满清彻底屠杀光了,导致“弥望千里,绝无人烟”。因为人都杀光了,有些地方任命了所谓官员,结果官多民少,成了毫无意义的光杆官员,只能暂住在其他地方。满清奴才只好建议,这些地方干脆就不要设官了。
顺治十三年六月三日的《广西巡抚于时跃揭帖》则是提到广西被清军屠杀后的惨况“看得粤西凋敝,地土多荒凉,责成开垦,诚宜预办牛种……粤西数年之间,频遭兵火,民残地荒,惟桂林为最。而桂林一府,则兴安为尤甚,盖其人民杀戮十去其九,而平梧次之。今欲望致治,必须开荒生聚,第民苦已久,开荒牛种实难计办。”[141]
因为人口被杀戮太多,导致就算想要开荒,都是非常困难。
另外满清兽军残暴是极普遍之情况,偶有一将,残暴程度稍加缓和,地方百姓就庆幸不已,唯恐再换一人,又遭满清荼毒。
这一点可以看一下顺治二年闰六月的《管九江道事黄澍残启本》:
“据该县生员周家邰等呈称……,生等湖口县居住,屡遭兵火,掳掠罄室,杀害无辜,惨变难言,幸蒙徐总兵安抚兹邑,示召残民,恩威并着,士民乃得安枕。今恐另委员役,又生疑畏,下民不安”
“又据该县十七坊里长王正降等呈称:“贫系十七坊里长,因兵破城,焚毁屋舍,远逃穷谷,偷生避死。”[142]
以上不过是我粗略摘录了一些《明清史料》中的档案材料,基本都是伪满政权的奴才官员以及汉奸自供的地方被屠杀一空,荒凉残破情形,实际情形当然只会更甚于此。
但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要认为我摘录的这些就是全部了,如前所说,明清史料本身就只是内阁大库残留下来的档案,仅仅是原始档案的一小部分,而我的摘录,又限于精力,也只能走马观花,摘录一些而已。所以满清屠杀所造成的破坏,只会比我这里摘录得内容,范围广得多,程度大得多。
四、分省估算清初屠杀人口两亿以上
现在我们逐个分省来估算满清屠杀的规模,注意我们这里对大部分地区都只估算人口损失的比例,这也方便后面的推算。另外说的满清屠杀是指天启到康熙初年这个时间段内满清造成的人口损失,当然绝大部分都集中在顺治期间,但也有一些地区如辽东、北直隶、山东在天启、崇祯时期就已经受到大规模屠杀了
1、辽东
我们首先来看明末在努尔哈赤叛乱之前辽东有多少人口
《中国人口通史》的估计是“把辽东都司所辖地区人口估计为600多万,符合当地的事实”[143]
中国人口通史是2000年出版的,而到了六年之后出版的同两位作者编写的《中国分省区历史人口考》中,对明晚期辽东人口的估计更多,达到700万,“总和估计辽宁省的实际人口不能少于700万”[144]
而且据作者说,这个估计还是偏少的:“上面考证辽宁省人口所引史料,虽然都在考点时间万历六年以后的明晚期,在考证时都做了偏低的估计。经分析,即在嘉靖隆庆年间,已都拥有这个人口规模”[145]
也就是这两位作者认为即便是万历时期辽宁地区人口为700万,这仍旧是偏低的估计。
考虑到中国以往的学者包括路遇、滕泽之二位,对明代人口一向是尽可能往低估计,所以我也认为这700万应该还是低估。
实际我们从一些史料旁敲侧击,也能看到这一点,天聪八年(也即崇祯七年) 十月初二日 ,原本在毛文龙手下,毛文龙被冤杀后投靠后金的大汉奸尚可喜,在给皇太极写的奏疏中说:
“总兵官尚可喜谨奏:为防边莫先攻岛事,自皮岛开镇以来,我国中所得辽人男妇奔逸各岛者不下百万,皆缘有岛在焉”[146]
也即仅仅逃亡到东江群岛的人数就在百万以上。这从朝鲜的《李朝实录》中也能获得证明,天启四年三月壬午的记载说“归顺假鞑,万千成群,……近日归顺假鞑,日日渡来,不知其几,或五十,或百余,成群布野”[147]、天启四年“五月乙卯,上接见毛承禄。上曰:“百万辽民,相继来投,前头接济,有何善处之道乎?”[148]
后金统治下,对辽民严防死守,想要逃亡并不是一件容易的,概率不会太高。即便以成功逃亡者为原人口的十分之一来计算,则也有一千万以上的人口了。
另外在《明熹宗实录》里也可以找到一些相关记载,如天启二年“巡按直隶张慎言疏:广宁失守,河西士民转徙入关者以百万计”[149]。
天启五年,明熹宗说“圣谕朕惟践祚以来,夕夕兢兢,思复祖宗封疆,奉行祖宗法度,其与二三大臣及诸百执事,三令五申者,至谆切矣。念自逆奴内犯,辽左戒严,……,荐袁应泰而辽阳亡。既则刚愎不仁望风先逃,而河西失。当是之时,不知费国家几百万金钱,丧军民几百万性命。”[150]
按这两处记载,仅仅广宁失守,逃入关内者就在百万以上,而死亡人数就在几百万以上,即便以较小的三百万来算(这应该是包括万历四十六年开始到天启二年抚顺、开原、铁岭、辽阳、沈阳、广宁陆续失陷,后金屠杀的人口数量),则合计也有四百万,而天启二年,处于后金统治下的人口数量只会远比此多,以六百万来计算,则万历时期辽东人口也至少在千万以上。
某些人为降低辽东人口数量,说张慎言、天启皇帝等人不在辽东一线,所以他们的陈述非第一手史料,数字夸大云云。实际上涉及如此大规模的人口,只要不是一一清点,无论在哪里都不可能是第一手史料。在中央的皇帝和官员还能根据各种不同渠道来源的信息加以汇总,所得的估计还相对靠谱一些。
换一种估计方法,以1567隆庆元年700万为基础,到1618年万历四十六年,五十一年内辽东以人口年均千分之五的增长率增长,也能达到九百万以上。
总之认为万历四十六年以前,辽东人口在一千万左右是较为合理的。
那在后金统治下,还有多少人呢?
首先在和明军交战攻克一系列城池的时候,按后金的传统必定进行大规模屠城屠村,这造成的死亡人口总和当在三百万左右,是前面已经说过的。
然后逃亡入关的人在一百万以上,逃亡到朝鲜和东江群岛(有很大一部分再通过东江转移到明朝内地)也在一百万以上,则后金统治区内还剩下五百多万人。
但这五百万人又经过努尔哈赤为首的后金统治者反复蹂躏屠杀,其中规模最大的一次,是在天命十年,也就是天启五年。
这次屠杀在满文老档中就有详细记载,努尔哈赤为杀辽东汉人,特地有一篇布告
“杀汉人时,汗命出示彼等倡乱行恶之布告曰:‘我取辽东之后,未杀尔等,亦未动房舍耕地。未侵家室什物,皆豢养之。如此恩养,竟成不是。古河之人,杀我所遣之人而叛。马前寨之人,杀我使者而叛。镇江之人,执我委任之佟游击送明而叛。长山岛之人执我所遣之人送广宁。双山之人,暗通敌兵,杀我之人。岫岩之人叛逃,为费书生首告之。复州之人反叛,带领明船前来。平顶山隘口之人,杀我四十人而叛。不思我养育之恩,仍向明朝,故杀此有罪地方之人。无罪之人居住日久,难免不乱,故迁至北方,给以房舍田地食粮豢养之。虽如此养育,然窝藏奸细,接受扎付,叛逃而去者仍然不绝。本年船城之人,耀州之人,欲带户口投明,遣人勾兵前来领取之。彰义站之人,为明兵来时,棒击诸申而备置棍棒。鞍山、海州、金川、首山等周围之堡人,皆曾窝藏奸细,勾兵前来带领而去。我等驻扎时,尔等尚如此杀我诸申而去,以及备置棍棒。我等往猎或出兵之后,尔等岂能安然处之?窝藏明遣之奸细、接受扎付、备置棍棒等种种恶行,皆在外书生、官员亲戚及前大臣尔等之所为也。至于在沈阳之官员及筑城、及充役之人知之何妨?无非为尔等之恶牵连而被杀耳。尔等既不思养育之恩,心仍向明,故杀尔等外乡之头人者,即为是也。小人修城,奸细难容,即使逃去,亦仅其只身而已,故养小人者,即为是也。若置养育之人于中间之地,则受诸申之侵害。故皆建为汗与贝勒之庄屯,一庄给男丁十三人,牛七头,田百垧,二十垧为官田,八十垧供尔等食用。’
诸贝勒曰:‘众汉官,着尔等各带近亲前来,远亲勿带,以免其妄领财货使尔等脸面无光。’八旗大臣分路前往,下于各屯堡杀之。杀完后甄别之,当养者,以男丁十三人,牛七头编为一庄。此次屠杀,使贤良书生,亦被杀绝。后为聪睿汗惜而止之,查所余闲散之优劣书生,复以明例考举三百余名。”[151]
这次屠杀应该是把辽东大部分汉人都杀光了,导致后金杀完,又发现统治区内人口严重短缺,连基本的劳动力都不够。所以到了崇祯时期,皇太极四次入关到北直隶、山东抢掠破坏,都以掳掠大量人口为目的,前后总共掳掠了有一百万多。而后来,顺治年间,满清全部出动,搬迁到关内,也只有一百万人。
就算掳掠人口被虐待死了一半以上,算起来屠刀下残存的辽东本土人口连带后金军队在内也当在五十万以下,和万历四十六年以前一千万人口相比,减少了95%。
2、甘肃、宁夏
(1) 明代甘肃人口数量的估计
那明代的甘肃可能有多少人呢?要找到直接记载当时甘肃人口的准确记录,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一种办法是从外国人的记载做一个合理的推测,但这似乎也很困难。
明代晚期,葡萄牙人鄂本笃修士虽然到过甘肃,并在肃州滞留了较长时间,但他那时候已经病重垂危,没有留下关于甘肃的详细记载。其他传教士大多是从海路到中国,没有去甘肃如此偏远地方的可能。
幸运的是,明代初年,准确的说是永乐时期,外国人留下过关于甘肃情况的一些描绘,从这些描绘来看,永乐时期的甘肃已经颇为繁荣,人口也已经比较多了。
这个记载就是由波斯人火者·盖耶速丁写的《沙哈鲁遣使中国记》,其时代背景,据中译者前言介绍:
“明永乐年间,成祖朱棣和波斯国王沙哈鲁之间相互遣使,是中国和伊朗、阿富汗友好交往史中的一段佳话。双方的历史文献对这个时期的使节,都留下较丰富的记载。”
“作为这种友好交往的证明,中国方面留下了陈诚的《西域行程记》和《西域番国志》各一卷。……在波斯方面,则有画师火者·盖耶速丁的《沙哈鲁遣使中国记》。”[152]
接下来我们就摘录一些盖耶速丁关于甘肃情况的记录
“拉扎卜月25日,他们从那里出发,随后大部分道路都是穿过大沙漠,他们每隔一天或每两天才能得到水,直至他们在沙班月12日抵达一个经沙漠到肃州有十日程的地方(注释里说可能是玉门一带,即今天的甘肃省玉门市),这是中国人的第一个城市及他们的军事前哨。……有杂技演员在场,他们是俊美的童子,面孔涂成红白色,谁要是碰巧看见他们,都把他们当成是头上戴着帽子、耳上戴着珠子的姑娘。他们表演中国特有的杂技,这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从台前一直到营帐星罗棋布的四门,站着手执长矛的披甲武士,他们不向前后移动一步。将官甚至是不需要的,因为他们的纪律和法令严明到难以形容。”[153]
“这个肃州是一座有坚固城池的极整洁的城市。该城的形状恰如用尺子和一对罗盘画出来的四方形。中心市场宽有五十正规码,整个用水喷洒,打扫得干干净净,以致举个例说,油倒在那里也能再收起来。在他们的住宅里养了很多猪,而且肉铺里羊肉和猪肉竟并排挂着售卖:各类工匠搭有他们的店棚。他们的市场中有很多广场,而在每个广场边上,有用极精美的竹竿搭成的亭子。亭子盖着中国式圆锥形的木尖顶。……在这座城市中,有很多各占地 十英亩 左右的佛寺。该地区整个铺设干砖。他们的干砖有象石头那样的光泽,并且很结实。他们把他们的佛寺维护得其中一尘不染。俊童站在庙门给游客作向导。这是他们抵达的第一座在皇帝的政府管治下的城市。从那里到皇帝的首都北京是九十九站,每站的人口是这样稠密,以致每个驿馆都相当于一个市镇或一个大村子,而在城镇之间又有很多烽火和急递铺。”[154]
“从肃州到下一座大城甘州,中经九个驿馆。甘州比肃州大得多,人口更稠密。边境最大的中国官员王大人,是甘州的长官。他们在每个驿馆为皇帝陛下及诸王的使臣准备了四百五十匹马和快骡,尚有五十到六十辆车。”[155]
“在每个驿馆,他们根据身分提供规定的数量:牛肉、鹅、鸡、米、面、蜜、米酒、酒、腌在醋里的葱蒜和各种醋泡菜蔬,尚有驿馆中供给的其他必需品。每当他们到达一个城镇,使臣们马上被邀赴宴。”
“这座甘州城里,有一个很大的佛寺,以致原庙址的面积,连同它的组成部分达五百平方腕尺(每腕尺18到 22英寸 )。这个庙宇的中央有一座佛殿,内塑一尊长五十步的卧佛。……大佛整个涂金,披着五颇六色的彩衣和服装,它的名字叫做释迎牟尼佛。成群的异教徒前来,就在这尊佛像前礼拜。此外,在这座寺院的外面,四周有作为旅舍之用的彼此衔接的其他建筑物,其面积自身足以成为一座佛寺。这些都备有各种锦缎帘子、涂金椅、椅子、灯架、瓷杯及种种装饰。”
“甘州城中有十座这样大的佛寺。尚有另一座木速蛮(伊斯兰教徒)称之为天球的建筑物。它是一座八角形的塔,从上到下有十五层。每层有一走廊,而每个有看台和房间的走廊盖着中国式的圆顶。走廊四周塑有各类图像的浮雕。”
“哈刺沐涟河(黄河)的对面是一座大城市(当是指兰州城)。使臣受到迄今为止最盛大的筵席款待。此城中有一座极其壮丽雄伟的佛寺,他们从入境到现在还没有见过象它那样的建筑。城内还有三家大旅舍,其中有很多美丽的姑娘。各类精工巧匠都能在该城找到。尽管中国人大多秀美,此城仍以美城而知名。”[156]
从盖耶速丁描绘的永乐时期甘肃各个城市如玉门、肃州、甘州、兰州,以及沿途驿馆的情况来看,永乐十九年的甘肃主要城市已经是人口稠密,物资供应丰富,城市建筑华丽,卫生状况极好,人民美丽。甚至沿途的驿馆都能他让感叹“每站的人口是这样稠密,以致每个驿馆都相当于一个市镇或一个大村子”。
则当时整个甘肃省的人口绝不会太少,但究竟有多少,还是难以给出一个确切的数字。
我们只能参考民国时期甘肃省的一些人口数字来对明代情况作一个大概的估计。
1912年甘肃省的人口是498万9907人,1936年甘肃省加上甘宁区甘青区人口是884万3033人,1911到1936年,人口年平均增长率是25.28‰。侯扬方说“这是一个非常高的增长率,可能并不是自然增长的结果,而是大量的移民迁人所导致的。”[157]
但不管是自然增长也好,还是移民迁入,这个增长率至少说明一点,以当时的农业生产力(和明代相近),一千万的人口是远远低于甘肃地区容纳人口饱和水平的,这才有可能自然增长率或移民水平持续如此高。
再看解放后的情况,“公安部门统计的1953年年底甘肃与宁夏的人口数总和为1251万人”“1949-1953年期间,甘肃省人口平均年增长率为32.9‰,青海为26‰,宁夏为59.1‰,如此高的增长率暗示着有大量移民迁人。”
还是同样的道理,无论移民还是自然增长,这些数据说明1251万仍旧远低于人口饱和。
而曹树基的人口史清代卷提供的清代中期甘肃省人口数目是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1781.6万,扣掉其中的乌鲁木齐和安西州人口(加起来不到三十万),显然还在1700万以上。
则以永乐十九年的甘肃人口作为起点(虽然确切数字无法知道,但从《沙哈鲁遣使中国记》的描绘来看,绝不会低到哪里去),经过223年的时间,移民也好,自然增长也好,明末时期的甘肃,无论如何人口都会达到一个在当时的农业生产力以及生态环境的情况下相对饱和的状态。明代的农业生产力已经说过了,和民国时期相比,甚至要高,生态环境也只会更好,
则明晚期的甘肃人口峰值可能到两千万,假设甘肃也受到明末北方一系列自然灾害的影响,但在没有发生大规模战乱和针对平民屠杀(类似满清同治时期屠杀镇压回族反清起义)的情况下,人口减少也不会超过五百万,则到崇祯末期,甘肃人口可能至少还在1500万以上。
(2)满清在甘肃的屠杀情况
这一段主要根据《明清史料》的档案材料作一论述。
甘肃在顺治二年的时候,因为剃头问题,发生过军民喧哗之事。顺治三年四月的《镇守甘肃总兵刘有实揭帖》“去年喧哗之事,据(曹)大伦禀称去年剃头旨意一到,潘副将向门下人说:‘今日总府有人来了,要叫你们军民剃头,剃不剃在你们’,原是小的听见,职又问大伦‘还有甚么话?’大伦说‘他有主文周元凤、总管胡士祯背后做事,小的怎样知道’等语”,传唤周元凤后供认潘副将“一向怀恨,后奉朝廷制度剃头,潘副将与总管胡士祯商量作祟,挑激军民喧哗”刘有实最后说“此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职之品行生命俱不足惜,我朝廷数千里疆土,几因潘云腾一言挑激,遂至决裂不可收拾””[158]
然后在顺治三年的时候,武大定在甘肃西和县一带的反清活动规模应该是比较大,满清派出伪肃王豪格率大军征剿,这是一般反清武装享受不到的待遇。而且征剿的过程,满清也是颇费了一番力气。
在顺治三年九月的《陕甘巡按许弘祚启本》中说“叛逆武大定等盘踞西和县,三寨山,抢掠地方,迄今半载,蒙肃王殿下统率大兵围困两月有余,于 八月初八 日子时攻破山寨,已经逆贼杀死不计其数……因大兵久住秦州(今甘肃天水市),邻封供应艰难,于二十五日分四旗兵马就食巩昌矣,俟马匹膘壮后,收服四川。”
满清围困了两个多月,才攻破武大定的山寨,除了对武大定率领的反清义军的屠杀之外,整个地区的平民百姓受到清军的屠杀荼毒也必定不轻。即满清奴才许弘祚也说“因大兵久住秦州(今甘肃天水市),邻封供应艰难”。按照清军的传统,为了满足其军需,对地方上的烧杀抢掠是必不可少的。两个月的时间足够使秦州(天水)残破不堪了。
顺治三年到四年之间,又有宁州(今甘肃庆阳市)的反清起义,这次起义是得到该地区广大军民积极响应的。
顺治四年正月《陕西巡抚雷兴塘报》中说:“宁州防守李大敖内应,将宁州官二十八日擒送贼首,庆阳亦有线索,来叫取庆阳等情……,各贼合营,声势甚大,邻封州县震恐靡宁。练总赵凤猷,今于本月初一日逃回,报称死贼二十八日克宁州,防守将官李大敖,开门献城,将州官缚送贼营夹拷,追银五百两,摘印,给予图书一方,令其守地备粮。贼进州内不杀人,不令兵入人家,遍招各堡,谕以假义,人人欢从。”
“庆阳已有书至,约献府城,贼三十日去,约初一日四鼓克城。贼精兵不过两三千,真宁州从之甚众,各堡未随者,人人俱侯以备粮草。死贼必于 正月初四日 南下等情,据此为照。”
“ 郭 君镇等贼占据州府,假行仁义,百姓欢从,其势燎原,乞速发大兵一旅前来,堵截救援,俟调各处兵丁征剿,趂(趁)贼初合易破,缓视鼓聚势震,省(陕西省)北一带非乎我有。”[159]
这次由 郭 君镇领导的反清起义,满清伪官自己也承认“人人欢从”“百姓欢从”,则这次起义被镇压之时,对当地百姓的屠杀必定极其残酷,若按照南方如江西、湖广、四川部分有明确记载的地区满清通行做法,把当地屠杀成为无人区都是意料之中的。
然后到了顺治五年,就是声势极为浩大,战火几乎遍及整个甘肃,由米喇印、丁国栋领导,回族同胞和汉族同胞联手,可歌可泣的反清复明大起义。
这次起义拥立大明延长王朱识(钅穿)为号召,此见《清世祖实录》卷三十八,顺治五年五月的记录:“辛未,陕西总督孟乔芳疏报:‘逆回拥立伪延长王朱识(钅穿)煽惑人心”。
可敬的回族同胞和汉族同胞同心同德,展现了兄弟民族生死与共的情谊,在甘肃全境和满清兽军展开了浴血奋战,极大程度牵制住了满清兽军兵力,为全国的抗清斗争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这次起义几乎攻克了甘肃境内所有的大城市,包括甘州(今甘肃张掖市),肃州(今甘肃酒泉市),凉州(今甘肃武威市),兰州(今甘肃省省会)、临洮、河州(今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洮州(今甘肃临潭附近)、岷州(今岷县)。
擒杀了满清在甘肃境内大批文武大员,给予了这些败类以应用的惩罚,包括甘肃巡抚张文衡、甘肃总兵刘良臣、凉州副总兵毛镔、肃州副总兵潘云腾、甘凉道林维造、西宁道张鹏翼、兰州同知赵冲学等等。
用顾诚的话说“清政府在甘肃的统治几乎全部瓦解”。
可惜顾诚在《南明史》中对这次甘肃大起义的介绍过于简略,未能充分反映这次反清复明起义的悲壮程度,和满清屠杀的凶残程度。
这里据《明清史料》中关于此次起义的档案和中国历史第一档案馆整理的档案,做一些更具体的介绍。
首先我们摘录一段百度百科上对米喇印的介绍,了解一下这次起义的大概全貌。
“米喇印(?~1648):中国清代顺治年间甘肃回民起义领袖之一。回族。原为明朝驻防甘州(今张掖)军官。素有勇略,清朝统一甘肃后,任甘肃巡抚张文衡标下副将,驻守甘州。他对清廷实行的民族压迫政策深为不满。时清廷在各地推行剃发令,并严令军中剃发,自军官开始。剃发令进一步激发了甘肃降清各族将士的不满,顺治五年(1648)初,清廷再次调遣甘州之兵,前往四川,镇压抗清义军,一时军心浮动。米喇印与丁国栋于三月设计诱杀甘肃巡抚张文衡等,占据甘州,正式起义,率军东进攻克凉州(今武威),进据兰州,起义声势进一步扩大,响应人数增至10万,号称百万。义军迅速占领狄道(今临洮)、渭源等地,关陇震动。陕西总督孟乔芳率军前往镇压,与义军激战于巩昌,义军失利。米喇印、丁国栋调集甘、凉各地援兵4万余人,防守于兰州。孟乔芳遣张勇等分三路会攻,兰州失陷。五月下旬,清军渡河至弘化寺马家坪俘获朱识(钅穿)及其母、妻,将朱识锛杀死在兰州。米喇印率部分义军突围撤退,清军分兵追击。米喇印且战且退,于 五月二十七日 在靖远县北面20里处的水泉堡附近与清军遭遇,激战中壮烈牺牲。”
米喇印牺牲于顺治五年五月,而丁国栋率领义军在甘州、肃州等地作战,一直坚持到了顺治六年十一月。整个甘肃起义,持续长达近两年的时间。
兰州、甘州等地具体攻杀过程,就要看档案记载了。
写于顺治五年五月十八日的《陕甘巡按王世功题本》中的说:“逆贼大众数万盘踞兰州,督臣孟乔芳同户部满洲侍郎臣额色,于闰 四月二十一日 自巩昌起行,共统满汉大兵与镇臣王盈久分道并进,赶杀沙尼逆贼,剿洗金县叛回,于闰 四月二十四日 会集兰州城下,……当阵杀死并溺黄流者不可胜记,米、丁二贼率败残人马,焚桥西遁,兰城恢复,今河东尚有余孽,据守河州”[160]
其中所述“赶杀沙尼逆贼,剿洗金县叛回”,都是对当地的回族同胞进行灭绝性屠杀,至于攻克兰州城,更必然会上演屠城惨剧,仅仅从其所说的“当阵杀死并溺黄流者不可胜记”就可以想见当时惨烈情形。
再看顺治六年四月十三日到部的《甘肃总兵张勇塘报》:
“卑职于顺治五年八月初四日领兵抵甘,分布掏壕,攻围回逆,相机剿杀,借此擒斩攻级,业经塘报,先是回逆狡黠狼顾,拒城抗敌。……
“传令四面找起云梯,分拨整红旗满洲兵丁扒上西城,……,我兵乘胜贾锐,向前杀至东城楼,相持五日,昼夜连战数十次,当阵活擒回贼百十余名,立刻枭斩,……杀获首级一千二百余颗,……马骡妇女查明另报,……尔时城内回贼,诛戮多半,有回头张元吉,畏死投降,率领汉回五十名,将缠头丰头目等百名绑缚出献,蒙抚院宣谕招安,其余残孽,卑职设法诱出北关,仍发兵围困。”
这份塘报,是八月开始围攻甘州,一直到顺治六年正月才攻破甘州,然后进行屠杀。似乎满清兽军在甘州的屠杀还不算太厉害,仅仅是“城内回贼,诛戮多半”,屠杀了一半多,比起在南方许多城市都是全部屠杀光,要仁慈得多了。但事实却大不然。
这份塘报是收录于《明清史料》内的,我们再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根据收藏的满汉档案文件整理而成的《米喇印、丁国栋起义史料》一文中收录的张勇在同一时期的塘报。
其中第17件《署甘肃总兵张勇为恢复甘州塘报 顺治六年二月二十七日》里有“我兵奋力赶杀回逆乡周围二十里血流成川,尸积如山”“入山搜剿,口九夜剿洗已尽,于二十日收兵入城,并投降汉缠回张元吉等百余名一并斩讫。甘州内外肃清,地方恢复。”
则在丙编档案里记载的因为怕死投降出卖义军首领的回奸并汉奸张元吉等人,最后依旧是被满清屠杀掉了,投降者尚且被一概杀戮,则甘州城内城外其他平民也必定被彻底屠杀光。从这点来看,此甘州屠城的规模可能超过了大同大屠杀,济南大屠杀,临清大屠杀,以及扬州十日等地。毕竟屠杀大同的时候,出卖姜瓖的汉奸几百人是被放过的。
而且不仅是城内人口被彻底屠杀(连投降的回奸汉奸也被杀掉了),就是城市之外的乡村山野也穷搜极剿,把全部人口都屠杀光,“周围二十里血流成川,尸积如山”“入山搜剿,口九夜剿洗已尽”。
攻破兰州是大屠杀,攻破甘州是大屠杀,攻破肃州自然也不会例外,照样只能是大屠杀,不仅城市要被屠杀一空,就连城市周围的乡村,山区也必然被屠杀一空。
顺治五年这次回汉反清大起义,满清屠杀镇压造成的人口损失必然极为巨大。再加上其他各种起义和满清的屠杀,总计造成的人口损失当在70%以上。以前面估计的明末甘肃人口在1500万以上,则至少1050万以上的人口被屠杀,幸存下来的甘肃人口应当在450万左右。然后经过160年左右的时间,到1820年增长到1700万以上,年均增长率为千分之八左右。
然后到同治时期,再次被满清进行疯狂屠杀,人口又锐减到四百万以下。这个估计应该是相当合理的。
而满清初期的甘肃人口之所以不象民国时期那样迅速在几十年的时间里翻倍,除了满清本身残酷统治剥削之外,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其周边地区同样遭受了大规模的屠杀,同样人口稀少,想移民都不可能移民太多,只能凭借人口自然繁殖来进行增长了。
不管怎么说,在清初的回汉两族人民共同发起的反清复明大起义是令人动容的。这场起义说明了回族同胞和华夏民族实为兄弟民族,对待满清暴政同样恨之入骨。所谓回汉矛盾实乃满清头目和其汉奸走狗在统治期间刻意挑唆而成,在整个明朝期间,回族同胞始终和汉族和睦共处,忠贞不二。
终有一天在甘州城(甘州,即今天的甘肃省张掖市)建立一座满清大屠杀纪念碑,纪念所有死于满清屠刀下的当地回族和汉族同胞,纪念所有奋起英勇反抗满清暴政的回汉两族人民,也以此见证回族、汉族和其他反抗满清暴政的兄弟民族之间的情谊。
另外关于宁夏,在清初也同样发生了许多反清起义,例如武大定最初就是在固原(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反清的,见顺治三年三月十七日《陕西宁夏总兵刘芳名揭帖》。
另外顺治三年还有宁夏王元、马德杀死满清巡抚之事:“奉圣旨兵部知道钦此钦遵,抄出到部:看得宁镇之变,敢于戕杀巡抚,而借口不知情,王元、马德罪复何辞,应令该督设法密致军前,即行拿解来京究问,然务选差的员,无至疏漏”[161]
顺治四年的《陕西宁夏总兵刘芳名揭帖》里更进一步,马德等人拉起队伍反清。
顺治五年七月的《宁夏巡抚李鉴揭贴》同样记载有官员反清“本年六月二十五日,准镇臣刘芳名手本,为会报监司,显悖圣旨,暗通回叛,赃证确实,国法一日难容,……职等再三盘诘,止有伪总统都督治札付二张,上写前朝大明戊子年闰四月字样,大有可疑”
总之宁夏受清军屠戮情况不会被甘肃好多少,但宁夏人口相对较少,所以就不再另行分析了。
总之甘肃宁夏地区,在清初顺治期间,清军屠戮人口损失比例在百分之七十,死亡人口一千万以上,是可以肯定的。
3、四川
(1)明末四川人口总数的估计
要估计满清在四川的屠杀规模,我们首先也要对明末四川的总人口做一个估计。
任乃强在1947年写的《张献忠屠蜀辨》曾经对明末的四川人口有一个粗略估计:
“于时蜀中人口稠密,应不止明史地理志所载三百余万之数。若其与今日密度相当,则应有五千万人。是献忠所杀,也不过百分之一也。若其密度为今之半,亦有二千余万人。是献忠所杀,最大限度也不能超过全蜀人口百分之二也。”
也就是对明末四川人口的估计值在两千万到五千万之间,应该说这个估算思路还是正确的。
相比之下,曹树基在中国人口史明代卷中的估算方法是以洪武时期的四川人口数据(146万多)为起点,而胡乱定一个人口增长率(6‰),然后说四川在明代的人口峰值是七百万。
显然曹树基是不动脑筋的,按他这种估算方法,满清时期的四川人口到最后连几十万人都到不了(人口起点只有几万人不到)。若说满清是考虑移民,那在人口密度离饱和很远的情况下,明代在两百多年的时间内无论持续的自发移民还是自然增长都不可能比满清少。
这种不顾四川在当时生产力条件下本身人口可以容纳的饱和数量,而胡乱定人口增长率的做法基本没有任何意义。
但任乃强的估算也还过于粗略,我们有必要加以细化。
一个关键的问题是,明朝时期的四川,其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究竟是在一个什么水平上,其在二百年的时间内,能否达到相对饱和的程度?
和平时期,人口的死亡率主要取决于农业生产力,提供的食物营养状况。这方面前面,我已经论述过明代南方的农业生产力是高出清代和民国一大截的,就算按最保守的估计,都至少不会低于民国的水平。
关于人口出生率的情况,我在《广志绎》里找到一条价值极高的史料:
“蜀中俗尚缔幼婚,娶长妇,男子十二三即娶,徽俗亦然。然徽人事商贾,毕娶则可有事于四方,川俗则不知其解。万历十年间,关中张中丞士佩开府其地,每五里则立一穹碑严禁之,每朔望阖邑报院,邑中婚娶若干家,某家男女若干岁,犯禁者重罪之。然俗染渍已久,不能遽变也。”[162]
也即明代四川男子结婚年龄极早,十二三岁就结婚的。徽州也有这样的情况,但徽州商业人口的比例极高,结婚之后男人大部分时间都在外地,而四川就不一样了。
早婚且夫妻始终同居(不像安徽等地聚少离多),带来的必然结果就是人口出生率极高,人口代际更新率极高,在和平时期死亡率稳定的情况下,这只能导致人口的自然增长率极高。
王士性这段话里“川俗则不知其解”,显然也是对这一风俗导致四川人口过多的担忧。而万历十年的地方官员张士佩立碑严禁当地早婚的风俗,更只能是出于人口繁殖过多带来负面影响的考虑。
欧阳直的《蜀警录》的一段话也能证明到崇祯时期,四川人口已经趋于饱和:
“崇祯戊己而后翻觉土狭人多,环顾锦水巴山,满目魍魉魑魅。川北之人多刚率而亢戾,西道之人多柔滑而奇狡,川南风气巽忍,人心良楛相半。至省会之与蜀东,则狙诈奸深,刻薄诡谲。殆百倍于西南北而人心愈不可测矣。即如一服饰也,厌薄槁素,竞侈罗绮,僭制造奇,月异岁变。一宴集也,淡泊是鄙,……”
根据宣统时期人口普查的结果,1911年四川全省人口为4414万人[163],加上川滇边务所属为4460多万人。
以后到1936年,四川人口5393万,1911年到1936年的四川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7.59‰。到1946年为4980万(分出去的西康省和重庆直辖都合算在内),1949年,达到了5800万左右[164]。(1953年人口普查为6508万,当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3.54‰)
按照我前面对明代全国人口的估计,保守是三亿,如果不保守的话,那就是四亿以上。如果明代四川人口和民国的比例和全国的平均水平一致,则人口当在三千万以上,但实际不可能只有三千万。
按王士性《广志绎》叙述的情况,四川的人口增长远远高于全国平均,则明末四川人口至少在四千万,达到五千万的可能性也完全存在。
为了保守起见,我们还是选取四千万这个最低限度的估计值。
有了明末四川人口的总数,我们再来四川人究竟是被谁屠杀光的。
(2)张献忠屠川之说的辨析
张献忠当然不是一个好东西,若说他是一个残暴自私的恶棍,我是不会有任何异议的。
但满清豢养的御用文人和洋人奴才告诉我们的却是另一种景象,他们告诉我们张献忠是一个为杀人而杀人,歇斯底里的精神病患者,所以他把四川人屠杀光了。
那么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呢?张献忠是不是这样一个神经病呢?
首先我们要对记载张献忠屠四川的各种史料进行一个辨析。
孙次舟写的《张献忠在蜀事迹考察》对清人写的张献忠屠川史籍有一个论述。
满清官修《明史》张献忠屠蜀的记载来自于康熙“御用特务”王鸿绪系统改编的《明史稿》(以万斯同的《明史稿》为基础)。
《明史稿》对张献忠屠蜀的记载有两个史料源头,一个是《绥寇纪略》,另一个是毛奇龄的《后鉴录》。
《绥寇纪略》的史料源头又是《鹿樵纪闻》,毛奇龄《后鉴录》的史料源头则是冯甦的《见闻随笔》。
《鹿樵纪闻》现在已经没有完整本流传于世,只残存三卷,据孙次舟所说“不但残缺不全,内容也有被后人改动的痕迹(参‘神州国光社’本所载毕沅跋文)”。
《绥寇纪略》则是在《鹿樵纪闻》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系统篡改后的结果,孙次舟说《绥寇纪略》的作者是吴梅村,但据他自己引用的全祖望说法,显然不成立的。全祖望在《跋绥寇纪略中》说“陈令升曰:‘梅村绥寇纪略,不类其集,疑非梅村所为’。……及见林太常玺菴答先赠公帖子,谓此书原名‘鹿樵野史’,出一遗老之手,梅村得之,遂以行世。然其中为不肖门生邹漪窜改十五,遂无完本。”(《鲒埼亭集》外编卷二十九)”
也即《绥寇纪略》是吴梅村的不肖门生邹漪对《鹿樵纪闻》篡改了百分之五十以上内容后形成的结果。
而满清在把《绥寇纪略》内容收录进《明史稿》的时候,又做了更进一步的篡改,关键的地方颠倒了事件的时间次序。
比如《明史》张献忠传中说“于是我兵擒献忠出斩之。川中自遭献忠乱,列城内杂树成拱,狗食人肉若猛兽,虎豹啮人,死辄弃去,不尽食也。民逃深山中,草衣木食久,遍体皆生毛。”
这段话中的“杂树成拱,狗食人肉……遍体皆生毛”是从《绥寇纪略》里抄来的,给人的感觉这就是张献忠被杀时四川的情形。
而《绥寇纪略》原文在叙述张献忠死,到“城中杂树皆成拱”之间,有长达两页,一千多字的内容。叙述的内容包括了袁韬、武大定、杨展、吕大器、刘文秀等军队活动的情况。
然后是“文秀遂据蜀。又累年而后平,蜀乱久,城中杂树皆成拱,狗食人肉,多锯牙,若猛兽。……”[165]
很显然,编篡《绥寇纪略》的人本身为迎合满清统治者的需要,在叙述的过程中竭力把四川残破荒凉的恐怖景象说成是张献忠和张献忠死后十几年抗清军队活动的结果,这已经是奴才替主子极尽遮盖粉饰之能事了,对满清兽军只字未提,只含糊的说了一句“又累年而后平”。
那为什么到了修《明史》的时候,满清主奴对这样的描绘还不满意,要进一步篡改呢?
只能说是做贼心虚,担心承认四川这种全省残破的景象其实是在张献忠死后十几年,那无论给其他抗清军队泼再多的脏水,还是会露出马脚,别人依旧会联想到清军头上。所以觉得篡改还不够彻底,还不安全。只有进一步颠倒时间次序,索性全部推到张献忠头上,这样可以让清军彻底摆脱干系了。
到这里,《鹿樵纪闻》到《明史》这条线已经清楚了。
再看另一个源头冯甦的《见闻随笔》, 冯甦曾经卖身给吴三桂为奴,后又成为清廷奴才,招抚广东。其写《见闻随笔》是受了主子之命,专门写出来(或者说伪造出来)供清廷修《明史》之用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里说:
“时方开局修《明史》,总裁叶方蔼以甦久官云南,询以西南事实。因摭所记忆,述为此编,以送史馆。毛奇龄分纂《流寇传》,其大略悉取材于此”。
其书据清咸丰年间叶廷馆考证是抄袭《劫灰录》的基础上再加以伪造篡改而成的结果,如孙次舟所说“冯甦奉命撰写的《见闻随笔》,是抄袭与伪造的混合品。”
以上是清朝官修《明史》关于张献忠屠川之说的各史料源头分析。而大量其他野史性质的记录呢?
绝大部分都是按照满清官方的口径,或互相抄袭的基础上添油加醋,或虽有当时人记录,却系统改编后的结果。
如《蜀碧》本身就是乾隆时期的清廷奴才,伪翰林院庶吉士,御用文人彭遵泗为迎合主子意图而写的,基本上是把前面清廷伪造的一批史料又来一次收集整理和加工。
还有一些野史的作者自称是明末清初亲历四川战乱的人,但一查考其书年代,都是清朝晚期甚至民国时期才冒出来的。
比如费密的《荒书》是清朝光绪年间出现的,欧阳直的《蜀乱》(蜀警录)是清朝道光年间出现的,沈荀蔚《蜀难叙略》则是民国时期出现,冯之珒的《冯氏历乱记》也是民国时期出现。
其出版前言大同小异,都是其子孙说先父先祖所作,秘藏不示人,然后最近才有机会刊刻云云。
如果这些书确实触犯满清文字狱忌讳,不得不秘藏多年才晚出,倒可以理解。但实际上这些书内容大同小异基本都是按照清廷口径把四川屠杀的责任推到张献忠和抗清义军的头上,对满清罪行避而不提。
这些书有两种可能性,一种压根是伪书,所谓作者亲历纯系虚构,不过是假托姓名。主要事件处处注意与官修史书一致,细节的地方,搜罗各种野史基础上,混合杂糅,自己添油加醋编造一些东西进去就完事了。
另一种可能是确实有明末清初之人留下的原始稿本,但在两百多年的时间里,已经被其后人按照清廷官方的口径进行过系统的删除、改写。
如欧阳直的《蜀乱》,关于明末崇祯时期四川情形的记载不触犯满清忌讳能够存留下来是可能的,而清初顺治年间的大部分内容当为其后代按照清廷官方口径编纂而成。
由这类性质的书籍要想判断清初四川的真相基本不可能。
这其中可能只有傅迪吉《五 马 先生纪年》(现存道光时傅锦涛据原稿的手抄本和光绪时傅春霖的抄本)是一个例外,这本书的内容和其他书截然不同,对南明官员将领的称呼保存了当时的原貌,许多细节不是当时亲历者,根本不可能写得出来,显然并未经过后来者系统篡改。是价值极高的第一手撩。
还有一本书,是外国传教士的《圣教入川记》,初版于1918年。这本书作者是古洛东,法国人,生于1840年。有些人曾经宣扬,所谓《圣教入川记》是明末外国传教士用外文写的,长期不为人知,然后在到了民国初年,才被发现,才翻译成中文。
这是根本错误的,这本书从一开始就是用中文写的,根本没有经过所谓翻译,这一点可看人民出版社1981年四月版的《圣教入川记》出版说明。
而古洛东用中文写的这本书又自称是依据上海的某个耶稣会神父向他出示的明末传教士安文思、利类思记载的抄本,然后再摘录满清官修明史中的记录作为注释。安文思在四川被满清俘虏后带到北京,据说写有《张献忠记》,《圣教入川记》的出版说明则称《张献忠记》“原本至今未发现”。
我又查法国的费赖之著,冯承钧翻译的《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在第八八传安文思的注释(五)中说“《一六五一年中国著名大盗张献忠暴行记》。是编记张献忠事。卫匡国(第九零传)神甫曾采其文作《鞑靼战记》。原写本现应藏罗马耶稣会档案中,杜宁一茨博特神甫记利类思、安文思二神甫事曾大采其文也。 ”
则《一六五一年中国著名大盗张献忠暴行记》即为传说中的《张献忠记》,是此事的最原始文献,《圣教入川记》、《安文思传》、《利类思传》、卫匡国的《鞑靼战记》张献忠部分都是这一文献的衍生品。但问题的疑点是张献忠死于1647年正月(阳历),何以书名却是1651年,莫非作者是另有暗示?
我们有理由断定这个《张献忠记》是安文思被满清俘虏之后,为了活命或者为了更顺利传教,秉承满清统治者之意,出卖灵魂,伪造历史,欺骗外人之作,其虽为外文记载,但并不忠实于历史。
《圣教入川记》中记载的张献忠完全是一个精神病患者,他杀人纯粹是一种心理病态,精神失控的表现,杀完之后,又会后悔得自杀。如以下记载:
“一日,献忠出城巡阅军队,见人数之少大不如前,且随身官员不及登极初人数之众。又见城中空无人居,而川省遭其残暴,成为旷野。不觉愤火中烧,狂怒间抽刀自刎,被左右上前拦阻,未得毙命。”(《圣教入川记》第19页)
到了同样根据安文思记载来叙述张献忠之事的卫匡国《鞑靼战纪》里又变成了是张献忠要去陕西,怕四川人反叛而进行的屠杀了。
这些叙述上的矛盾混乱,前后支离,恰恰是一切伪造历史的记述惯有的通病。
若张献忠是如此一个精神病患者,那不知道他是怎么从崇祯二年带领队伍一直到顺治三年,坚持整整18年之久的?他又是如何能委曲求全,数次假投降,接受招安,把明朝官员骗得团团转的?又有谁会把这样一个行为完全无法自控,随时杀自己身边人,甚至自杀的精神病当作领袖?恐怕只有精神病人才会跟着这样一个精神病!
但从后来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等人的表现来看,他们很理性,很正常,具备一切正常人具备的同情心,甚至有时候显得过分的仁慈(比如李定国从云南败退的时候,为百姓着想,居然把大批粮食留给了清军),和精神病没有半点关系。
我们有理由相信,安文思这些人写张献忠的记录,是直接在满清头目的授意和威胁之下进行的。以满清近于变态和疯狂的对舆论控制的心理,他们完全可能想到利用安文思等人,伪造历史,欺骗包括外国人在内的所有世人。
清廷奴才以及安文思之类记述的张献忠和大部分属下,基本上是一群没有任何理性的精神病群体,完全是为杀人而杀人,杀市民、杀读书人、直至杀自己的军队,哪怕是再忠顺于他们的人,只要言语行为略不对胃口,就下令屠杀。
但从满清文字狱下幸存的一些资料来看,许多事实和这种描述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孙次舟摘录1945年成都排印《李忠烈公四世劫灰集》卷一的《明殉节故绅北礼部主客司郎中李公讳含乙事实》中记述说
“是时献逆亦僭号成都。所署伪县令杨以为,亲至家款奠(李母),将以礼招公。公匿不往,潜卜地葬母。事毕,贼首吴之茂、赵万邦将数千人至县,闻公不出,大索村里。……即缞绖扁舟至江干,挺身示贼。大叫曰……。遂奋投逆流中,贼众争驾小舟挽救。志在必死,急以头没水汛波。涌徊浅滩,竟为贼所获。并逻得公胞兄储乙公。驱入城,欲以礼送诣献忠。公瞋目喝之……。贼怒,引出将加刃。储乙公素刚直,不能忍,厉声大骂,公惟仰天大笑而已。……贼知不可屈,乃系之狱中,以兵守之。”
李含乙要自杀,把他给救了上来,他兄长厉声大骂,他仰天大笑都不杀,只是关在监狱里,到最后李含乙还被劫狱给劫走了,张献忠部下的耐心和宽容程度真是令人啧啧称奇。
另外我在《天问阁集》里也找到类似的例子,《渠县李公传》说其原为礼部郎中,母丧丁忧回乡,正好遇上张献忠攻陷四川,“时贼已略定蜀境,府县遍署伪职”,伪知县劝说其为张献忠效力,他推脱葬母之后再说。“公曰:‘吾故母未葬,乞宽假,葬母毕,即西尔。’盖献贼之伪国号西也,伪知县信之,听公葬。”
然后他联络旧部,和江上义民合谋,‘阴收旧部曲与江上通,计划已,遂忽攻城,擒伪知县并伪诸将,斩之。渠得复焉’”
从这些记述看,张献忠和其手下还是保持了相当程度的理性和忍耐,不但没有滥杀人,甚至对明朝前官员都尽可能礼遇,以便笼络人心。
这些都可以看出张献忠或许极端残暴,但他绝不可能是安文思等人描述的那个头脑完全不正常的精神病患者。
可笑的是,安文思、利类思二人或许也觉得他们编造的谎言实在漏洞百出,又炮制了一些更离奇的神话来试图自圆其说。
比如一个最简单的问题,如果张献忠是他们描述的那样一个残暴的精神病患者,那为何偏偏放着他们这两个洋人不杀?
这两人给出的理由是张献忠爱好西学,爱好西方天文,要留着他们制造天文仪器之类。
《在华耶稣会士列传》第237页说“献忠初得成都,人心归之。盖献忠才具性情实有过人之处。其为人公正,慷慨聪明,练达、爱好学术”
这些话半真半假,说初得成都,人心归之,当有真实成分,爱好学术云云则纯属不经之谈、
这可以和《圣教入川记》第22页中的“献忠询问二司铎教内事件,并询西学,问算学之事甚多。献忠闻之,随同左右辩论,颇有心得。其智识宏深,决断过人,二司铎亦暗暗称奇。献忠天姿英敏,知足多谋,其才足以治国。然有神经病,残害生灵,不足以为人主。”对照
这些记载纯属为圆谎而编造的荒诞呓语。所谓张献忠爱好学术,张献忠爱好西方算学、天文云云,真是天花乱坠。
不顾及张献忠压根就是一个大字不识的文盲,一个粗俗至极的流氓恶棍杀人犯而已!
爱好西学,尤其喜欢算学,还可以就这些话题同左右辩论,还“颇有心得”,真是可以让人笑掉大牙。
安文思小心翼翼迎合其满清主子的欢心,伪造历史,编造了许多类似性质荒诞不经,自相矛盾的故事,也并未给他来好运。
根据《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的安文思传“一六六二年文思受鞠讯,受夹棍二次,拟绞。辅政大臣等释不问,盖欲为一网打尽之计也、(利类思撰《安文思传》。)”
“自是以后,文思遂不复能尽其传教之职,而执工匠之业,为幼帝康熙制造器物,盖欲以此博帝欢,俾能继续传教也”
其受尽满清虐待酷刑,仍旧如小丑一般,作工匠“以此博帝欢”,则其伪造历史“以此博帝欢”,当然更不在话下。
其最后身死,也和所受满清酷刑有关“文思弃世前三年,两足夹棍伤发,痛甚,继之以肿,夜不成眠,如是者三年,终于 一六七七年五月六日 殁。”[166]
安文思徒然献媚,仍落得如此下场,亦可怜可笑至极。
另外卫匡国的《鞑靼战记》的诡异态度也能说明这批传教士的问题。他对发生在眼皮底下的浙江、福建多处大屠杀如金华大屠杀,建宁大屠杀,完全以一种冷漠甚至幸灾乐祸的残酷态度加以叙述,对满清毫无谴责之意。
比如叙述金华大屠杀的时候说“守将英明指挥,作战勇敢,使鞑靼人伤亡惨重,被迫远离城池扎营。后来鞑靼人从省城运来大炮,轰开城墙许多缺口,快要倒塌,由此进入城内。他们满怀仇恨烧杀掳掠。城守在府宅里用一桶火药炸死自己和全家,以免他和家属落入敌手”
这个被卫匡国以如此冷漠态度描写的金华城守,就是前面几段还说“他是我的好友”的朱大典。
而且前面他写自己居住在温州温溪地方清军破城的时候,卫匡国还无耻至极的欣然剃发,“他问我愿意不愿意改换我的中国服装,剃掉我的头发,我欣然同意。于是他让我当场剃光头。我对他说光头不宜着中国装,他脱下自己的靴子让我穿上,把他的鞑靼帽子戴在我的头上”。
而与此同时温溪居民正在被满清兽兵疯狂屠杀,这个卫匡国在字里行间还恬不知耻,洋洋自得卖弄自己保命成功的策略。
至于卫匡国对建宁大屠杀的描绘更显卑劣冷漠了,他说“(清军)让挑夫把大炮抗在肩上,输运过山,将城池摧毁,进行屠城;我的友人函告我,死者计有三万人;鞑靼人对此仍不满足,再纵火焚烧,把全城化作灰烬;这样基督徒为礼拜上帝修建的庄严教堂,也被吞噬的火焰毁灭;但在教堂工作的教士却奇迹般的逃了出来。犹如命运将人们从索多姆(《圣经》中的罪恶之城)救出。索多姆一名很适用这个城,因为他犯下了叛逆罪。”
言下之意满清屠城是应该的,其心态卑鄙残忍,已经让人无法用言语来表达。他当时就在福建、浙江等地流窜,可以说这些地方满清屠杀罪行是他亲眼目睹的,可是这个卑鄙之徒眼里,只要能传教,杀再多的中国人,都无所谓。
在这些传教士看来,野蛮的鞑靼人上台之后,只会对他们传播宗教更为有利。毕竟文明水平降得越低,越可以让他们得逞。而明朝知识分子追根究底的理性辩论,早就让他们穷于应付,焦头烂额了。
卫匡国对远在天边,毫无接触和了解的张献忠,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破口大骂张献忠是“天生怪物”“该死的家伙”“恐怖野兽,而不是人类”“批着人皮的魔鬼”。
放着他亲眼目睹的满清禽兽不去谴责,却对一个遥远的只是传闻里听说的人如此狂骂,这种诡异的表现只能说是另有玄机。
从卫匡国身上,我们可以看清楚这些西方传教士的卑劣心态。他们被清军所俘虏,他们为保命,丑态百出,极尽阿谀讨好之能事。他们为了讨得清廷主子的欢心,对其狂暴屠杀轻描淡写,甚至觉得理所应当。
在满清主子的授意之下,他们肆意编造篡改历史,以便为传教扫平道路。当然最根本的目的是,他们既然要在满清统治者的翼护下传教,就当然要千方百计淡化满清的兽行,而竭尽全力丑化满清的对立面,否则岂非让他们自己成为同流合污的恶魔了?
总之,满政权在四川被屠杀光一事上,可谓撒下了天罗地网,绞尽脑汁动用一切可能手段粉饰掩盖自己的罪行,把这当作国家工程来进行。
在百多年的文字狱配合下,从里到外,从下到上,对所有可能的相关史料都进行系统篡改。为害怕自己的兽行暴露于世,甚至对被他们俘虏的传教士,都威胁利诱,唆使他们写篡改历史的著作。由于当时在华传教士颇多,所以完全可以利用这些传教士不择手段达成传教目的之心理,以及通过不同传教士之间互相监督控制来达成这种目的。
对各种关于张献忠屠川的史料辨析就到这里,下面说事实本身。
张献忠四川初期统治还是相当宽松的,连对明朝乡宦官绅的管制都很宽纵,以至于让他们有机会联络串通,攻取地方,这从前面引用的材料也可以看出。即攻破城池,也绝非如满清一般,动辄屠城。
而清廷奴才伪造的历史里面,则从一开始就胡编乱造,无限夸大,连篇谎言。
如谈迁国榷中引用《四川按察使佥事张一甲奏》[167],保存了一份宝贵的原始资料。张一甲给当时的南明政府报告说 六月二十一日 张献忠攻破重庆,杀死官绅,另外兵民砍一手者万计。
但到了一些清人著作中,就变成了张献忠尽屠其城,幸存者全部砍手(如欧阳直的《蜀乱》),有的则说城内被张献忠屠杀数百万,砍手的有三十万人。
南明官员的奏本,自然最为可靠。由此也可见清人关于张献忠的记载,基本都是任意夸大,诞妄不经,无一可信者。。
张献忠也确实屠杀平民,但那是在顺治二年末到顺治三年之间。主要是四川百姓得知南明政府成立,各地群起擒杀张献忠委派官吏之后。
其屠杀范围,主要在成都和成都周边地区。其规模也远没有满清奴才渲染得那大。
成都杀掉的人,据《利类思传》所说为四万人“是以命所部将卒尽杀成都城内居民,不分男女老幼贵贱,四万余人尽死。”(见《在华耶稣会士列传》第238页)
这也是谎话未圆,前后自相矛盾之处。若是全城尽屠,则当时之成都绝不止四万人也,四万人的话比福建一个县的人口还少了。
另据《五 马 先生纪年》的一段记录,则当时有配偶之人以及年轻男女是有活命之机会的。
“又问曰:‘你有婆姨否?’余应之以无。余竟无可告,并无一毫望生之念矣。彼又恋恋不忍去,低头不语,若有所思。忽抬头一看,即大呼日;‘垣梁虎!’.虎至,其人身材魁梧,面貌雄伟,是兵中之压班者也。指余而言日:‘这位好朋友,我欲带他到营中,老爷不许夹带生入。是有婆姨双双的还肯留,单身的恐怕逃走,断不留矣。他又无婆姨。’虎回言,即叫兵丁三、四人去扯一个婆姨来。少顷,扯一人至,彼以年貌不相若,将三、四兵丁大骂大嚷:‘你看如此聪俊小汉,将此婆姨配他,老爷肯信么?倘若不信,连我们都不好了。再去!’果然又拉〔扯〕一人至,此二人俱言‘好,好。’只是捉此妇兵拚死不肯丢手,口言:‘我捉的人,你怎么抢夺我的?’二人遂将为我之言,细细与之说了一遍,不听。又说:‘我等与你俱有阴德。’越不听。又言:‘将一妇人与你掉换。’亦不听。于是,动垣梁虎之怒,大喝将此妇之绳抹了,将此兵锁住。推的推,扯的扯,驱之而去,竞不复来。此二人将此叮咛嘱咐,命此妇认余为夫,又与说其所以。问余是甚么年生?余应之日‘丙寅年生。’随问(向)此妇:‘你说是丁卯年。若差一字,即时就杀了。’遂将余锁一头锁伊,安值(置)停妥,余又以为生矣。二人俱去,许久不见一人来,余又以为之疑惧。”[168]
还有张献忠屠杀乡村山野之人的说法,但此类说法皆属夸大,当时张献忠杀戮最多者不过是成都周边地区,其在川造成的人口死亡数字最夸张也不会超过一百万(任乃强在1947年写的《张献忠屠蜀辨》中的估计是五十万人)。
另一点也能说明问题,众多历史记载都表明张献忠死后,他的几个亲信义子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等人率领的大西军余部,军纪极好。(这些记载之所以能存留,也在于满清重点是抹黑张献忠在四川时期,其他方面则相对疏漏)
这方面顾诚在《南明史》中就引用了大量史料,如大西军在1647年逃亡的过程中,进入遵义,“秋毫无犯”(九峰居士编辑《粤滇纪略》卷二《孙可望陷重庆》);进入贵州,“所过民皆安堵”(民国《贵州通志》,前事志十七);在云南“孙可望等立法甚严,兵民相安。”(《明末滇南纪略》卷四《政图治安》。)
后来出云南到四川、广西、湖广抗清,无论刘文秀、孙可望,还是李定国,其率领的明军军纪之好,绝不扰民,更是让百姓赞不绝口,史不绝书。
“定国智勇冠其曹,且严纪律,民皆安之。或传定国兵当以夜至,比晓则已过尽矣。(也即军队经过地方,夜不宿民房,听说晚上要来,结果早晨起来一看,军队已经过去了,百姓连察觉都没有。)”(陈聂恒《边州闻见录》卷十《李定国》条。)
(李定国)“纪律严明,秋毫无犯,所至人争归之。”。(张怡《闻续笔》卷二。)
“是时,南府出川,嘉定袁、武二贼出走。余亦至彼讨令谕安家。南府者姓刘名文秀,张献忠余党也。反邪归正,不杀人,与孙可望等自立为平东、安西、抚南、定北四帅,以扶明为名,共事永历帝。”(《五 马 先生纪年》)
“刘文秀之入蜀也,善抚恤军士。蜀人闻大军至,多响应。于是,重庆、叙州诸府县次第皆复。”(黄宗羲《永历纪年》。)”
孙可望、李定国等人的军纪之好甚至是连清人奴才都承认的事实:“壬辰(1652,顺治九年),可望略湖南,……其行兵有五要:一不杀人,二不放火,三不奸淫,四不宰耕牛,五不抢财货。有一于此,军法无赦。……楚人曰:孙、李二将有五伯之假仁假义、王莽之谦恭下士。而永 历之为 君,远过乎刘禅,近胜于弘光”(丁大任《永历纪事》,)
顾诚认为这是改变政策的结果,这当然是正确的。
但改变政策仅仅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更重要的方面是,即便在张献忠时期,有过滥杀平民的命令,但其杀戮的规模也绝不可能太大,否则后面孙可望等人再改变政策,也不可能出现上述秋毫无犯,民皆安堵的记载。
道理很简单,如果士兵已经把滥杀平民当成习以为常之事,人人都如野兽一样毫无同情恻隐之心,整日以杀人为事,那么这种残暴就会变成一种根深蒂固的心理习惯,人的心性都会变得和禽兽一样,一日不杀人恐怕就会手痒了。
暴力血腥就和毒品一样会上瘾,这已经被无数的犯罪心理学家研究并证明,当一群人已经把杀人当成家常便饭,要使他们突然改性,这决不是一纸命令能够做到的,一批从来就是冷酷无情,杀人如麻的人,怎么可能突然就变成仁义之师?满清兽军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尤其是张献忠死后,大西军余部全线溃败,在朝不保夕的逃亡过程中,士气沮丧,前途渺茫,悲观失望乃至绝望是必然的事情。
这种情况下,已经习惯成天杀人的士兵,只会把愤怒郁闷加倍的发泄到沿途百姓之上。结果现在反而会严守军纪,”所过民皆安堵”,这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就假设李定国、刘文秀、孙可望这些人转了性子,严令约束好了。但问题是在逃亡的时候,这种约束究竟有多大的效力?将领恐怕讨好士兵还来不及,否则稍不如意,激起哗变,或者溃散,那只能更彻底完蛋。
所以说将领从上而下改变政策仅仅是一方面,更重要的一点对大西军的官兵来说,他们并没有如清廷奴才污蔑的那样在张献忠时期成日杀人,乃至把四川大部分人杀光云云。
张献忠个人自私残暴的政策下,对局部地区有过滥杀行为应当是事实,但其持续的时间和范围都有限,远不能和把杀人当成习惯的满清兽军相比。
正因为如此,大部分官兵还是良心未泯,还是保持了正常人应有的同情心宽容心。所以当孙可望等人改变政策的时候,虽然处在逃亡之中,其命令依旧很容易被士兵们执行下去。而后来在云南休整之后,联明抗清,更是成为军纪最严明,最爱护百姓的军队。
(3)满清才是屠川元凶
屠川的真正元凶只能是满清,虽然百多年的文字狱,极力消灭了一切罪证。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众多史料,还是提供了一些蛛丝马迹。
首先说传教士的记载,虽然清廷直接控制之下安文思、利类思,为了取悦清廷头目,竭力造慌把张献忠说成一个失控的精神病杀人狂,竭力隐瞒掩盖满清的罪行。
但康熙年间,个别不在清廷控制之下,也不在罗马耶稣会体系中,无实际传教利害关系的东正教国家来华使者,应该通过一些渠道得知了四川的大概实情。
如代表俄罗斯在1676年(康熙十五年)到北京的罗马尼亚人米列斯库在其《中国漫记》的第三十三章《中国第六大省——四川省及其大小城市和主要物产》里说“过去这里曾有过耶稣会士,并吸收了许多中国会士。可是后来,在同博格达人(指满清)的战争中,整个省会及整个省都遭受蹂躏,耶稣会士好容易才幸免劫难逃了出来。”[169]
米列斯库谈的四川大部分都是明代中国四川的情况,就这里一句提了一下满清时期四川的情形,而这些信息应该是当时在北京的其他西人提供给他的。由于米列斯库通晓拉丁语,明代四川详细情形,他可以通过在华耶稣会士的记录来了解。而只言片语提到满清时期的情况,则可能是通过拉丁语交谈得知。这类谈话,可以较易摆脱清廷之监督控制,因此他反而比安文思更直接道出了真相:真正蹂躏四川省和省会成都的恰恰是博格达人(满清),而非张献忠。
而即便是对事实充满篡改的《圣教入川记》里也残留了一些蛛丝马迹。
《圣教入川记》第五十六页中说伪肃王豪格在偷袭杀了张献忠之后,大西军溃败,然后清军追击,“彼时各小王追赶敌人均属徒劳,因敌人等被追,已逃窜他省,虽屡被满兵截杀,而满兵死伤亦众。于是各王收兵回到预定地点 ”[170]
这里提到了“满兵死伤亦众”,那造成满兵死伤亦众是谁呢?
这里的意思似乎就是被截杀的大西军余部,但按顾诚《南明史》的叙述,当时的大西军,基本上就是一路逃跑,谈不上和清军有过什么像样的交战。
而要知道,造成“满兵死伤亦众”根本不可能是零星的抵抗所能做到的。
从《圣教入川记》的描绘来看,当时这支清军属于满清的嫡系精锐部队,许多人都是连汉语都不会说的纯女真兵,其战斗力在当时的清军中应该是最强劲之一。
能令这样一支锋头正劲的清军,满兵死伤颇重,没有大规模的激烈战斗,是根本不可能的。要知道,清军在南下的过程中,包括攻破扬州,占领南京,都谈不上有什么太大损失。
我们有理由断定,清军当时是吃了败仗了,这才可能导致“满兵死伤亦众”,这才导致豪格在杀了张献忠之后,不是趁热打铁占领全川,反而在一年之内就撤回了陕西。只不过这个败仗,在满清的官修史书以及众多清廷奴才的著述中都给消灭了而已,以至顾诚《南明史》都没有发现其中的蹊跷。
但幸好明末清初四川战乱亲历者傅迪吉写的编年体自传《五 马 先生纪年》是绝好的第一手史料,给我们提供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
再顺治四年的记录中有这样一连串关于“肃王”清兵的记录。
“肃王入川。始知顺治四年衙门成都全设,简州(今四川简阳市一带,在成都之东)亦全设。只是地方大荒,谷一石值银四十两,糙米一斗值银七两。”
“明日进城,寓府街。……其时,肃王正在嘉定,与杨侯府(指镇守嘉定州的明朝将领杨展)相持,人心亦有惊惧者。府中诸般俱有卖的,只是贵;其最贵者莫如酒。”
“回至五瘟庙郡家营,有人走来云:‘肃王兵马与杨侯府一战,大败,大营由正路径走,并不入人家,步兵皆川北人,将我地方不分昼夜搜寻要粮,将人吊烧,有粮即放,无粮烧死。地方人俱走至大山来了,你们可以不回。”
“次日,同姊丈至刘家沟,因窖有不多之粮,取之以救急用。过墙鞑子将彭玉峰烧得叫唤,竟烧死。走回无计策,夜夜走孟家山。”
“自肃王去后,无官无兵。忽有赵应贵者,资阳县人,原与地方相熟,地方官头因所主,俱乐从。于是立武营、中.军、旗鼓等项,大张声势过河东,.始知是奉明朝永历正朔。前二年有弘光、隆武。不久,赵回,随带许多人去,、舅氏与俱。谁知杨侯府(杨展)是西北两道大福星也,两道难民至,所费有百万两之银、百万石之粟,毫不吝借,随至随给,不然转于构壑者多矣。吾虽不能沐其恩,波闻其风,想见其为人。”[171]
从顾诚的《南明史》里我们只知道伪肃王豪格的大致活动路线是顺治四年正月在合川(属重庆府),二月至遵义(明朝属四川),杀了投降的明官兵后,就动身回陕西了(但实际上二月动身,路上却诡异至极的慢,这点后面再说)。
但根据《五 马 先生纪年》的记录,顾诚根据满清官史及地方志对豪格清军活动的概括很不完全。
当时豪格的清军已经进驻成都,并且设立了衙门。当时的川北(顺庆、保宁)、川东(重庆、遵义等地)、川西部分地区(成都、龙安)其实都在清朝设立的官员控制之下(川东、川北、川西、川南的划分见费密《荒书》)。只有川南还在明军和众多抗清义民的控制之下。
然后豪格率军去进攻川南,主要对象就是嘉定州的明军将领杨展,其目的大概也是想抢掠嘉定地区的粮食。结果被杨展打的大败,清军这才要逃回陕西去。
另外《五 马 先生纪年》提供了几点很重要的信息,首先是在顺治四年,川西、川东地区发生了严重灾荒,甚至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豪格的清军用最残酷的烧死人的方法从民间搜刮掠夺粮食。
这一点本身就说明张献忠当时不但没有所谓杀光四川人,就是成都为中心的川西地区,其杀戮数量也有限。否则在人口所剩不多的情况下,吃草根树皮也能勉强维持,不至于人吃人。
第二点,清军当时对川北、川西已经蹂躏,还抓了大量川北人做壮丁充当步兵,以张声势。
另外当时在川南嘉定州的杨展,大力发展生产,使得其辖区成为当时四川最富裕的地区,光是救济难民就有百万石粮食,一般救济难民的粮食不可能是把每人一年的口粮都尽数发下,救济一个月也足够渡过难关了。则按每人救济粮为三斗计算,救济的川西、川北饥荒灾民的数量就达到300万人以上,如果把银子的救济也算上,就更多了。
而之所以“肃王去后”,西北两道产生这么多的难民,除了饥荒意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川西、川北在满清统治下,饱受荼毒蹂躏的结果。
从这些信息来看,真正导致川西成都地区残破荒芜,人口大量灭亡的元凶正是顺治四年豪格率领的清军活动的结果。
不仅如此,豪格的清军被杨展打得大败之后,决定撤回陕西,其撤回的过程中,对成都等地应该都进行了疯狂的屠杀和焚毁活动,正是因为对沿途地区的屠杀破坏,导致其回撤的速度相当慢。
这种诡异的行军速度,可以见《圣教入川记》里的记叙
“大军休怠后,肃亲王下令颁师回京,往陕西进发。沿途迟退,历七十日之久方抵陕西。”[172]
也就是经过七十天才回到陕西(注意,还不是西安,应当是到了陕西的汉中)。
这个速度有多慢,不妨和豪格入川时候对比一下,那是顺治三年十一月从陕西动身,结果在当月的二十七日就到了西充县。出其不意射杀了张献忠。
而《南明史》中说豪格清军撤退的理由是四川当地粮饷供应不上,那么这么慢的速度更不可思议。既然粮饷不够,应该更加快速度回到陕西境内补给才对,怎么可能慢腾腾用了七十天?
这七十天真的仅仅是在行军么?
唯一合理的解释只能是,这七十天的时间,清军其实是在杀人,因为打了败仗(这败仗应该还有四川老百姓和杨展互相配合的原因),迁怒于川民,所以临走前,把川西百姓尽可能屠杀,制造无人区。其意图也是防止这些地区被杨展胜占领后,更进一步壮大势力。
豪格应该是对清军在四川受到的沉重打击,心有余悸。在《圣教入川记》中还有这样的记载:
“一千六百四十八年一月(阳历,农历当为顺治四年末),大军由西安回京。利、安二位司铎仍不忘川,一心欲救川人灵魂,乃禀肃亲王准其回川传教。肃亲王未允,谓川人野蛮,不可再往传教,以免受害云云。”[173]
豪格所谓的川人野蛮云云,当然是一派胡言,川人并不野蛮,这点传教士当然也心知肚明,所以请求再回四川。只不过是川人反抗满清之精神最为激烈,对清军之打击在当时最为严厉而已。豪格在川西地区为报复川人,大肆屠杀后,仍旧对川人之彪悍敢斗,心有余悸罢了。
满清竭力隐瞒这次清军大败,而上下宣传是所谓剿灭张献忠的凯旋,实际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这从豪格顺治五年二月回到北京就被多尔衮下狱,四月自杀。也可以窥见端倪。顺治五年反清狼烟四起,正是全国反清复明起义的高峰,如果豪格真是如吹嘘的那样在四川取得大胜,多尔衮再昏聩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把豪格抓起来。虽然表面宣称的是其他理由,但真正导致豪格被抓的理由就是他在四川一败涂地。
这也可见当时之四川人不但没有所谓被张献忠杀光,相反各种反清力量云集,使得清军在四川碰地头破血流。
大西军投明抗清,出云南到四川是在顺治七年,从顺治四年到顺治七年这段时间里,基本都是四川本土的抗清力量在活动。而就是刘文秀等人在顺治七年到四川之后,也是收编整顿了当地各种反清力量,是和四川本土的反清义民结合后,对清军进行打击的。
这点在前面引用的黄宗羲《永历纪年》里可以看得很清楚“刘文秀之入蜀也,善抚恤军士。蜀人闻大军至,多响应。于是,重庆、叙州诸府县次第皆复。”
如果真如清廷御用文人所造的谎言,那怎么可能还有蜀人响应刘文秀的大军?
另外《圣教入川记》虽然篡改历史,但篡改不彻底,还是留下了足以戳破清廷主奴谎言的记录。如这一段话:
“张献忠灭后,旗兵在川一时未能设官治理。彼时川人不甘服旗人权下者,逃往他方,聚集人马,抵抗旗兵,如此约有十载。迫至一千六百六十年间,川省稍定,始行设官。所有官长,皆无一定地点居住,亦无衙署,东来西往,如委员然。此时四川已有复生之景象,不幸又值云南吴三桂之乱,连年刀兵不息。自一千六百六十七年至一千六百八十一年,一连十五载,川民各处被搂,不遭兵人之劫,即遇寇盗之害。哀哉川民,无处不被劫掠,殊云惨矣!”[174]
按照清廷主奴的叙述,当时清兵射杀张献忠,应该是把川人从张献忠之屠杀奴役下解救出来的恩人,到处应该欢迎满清皇师的景象。而实际上呢?恰恰相反,当时之四川到处掀起反抗清军的浪潮,这又从一个侧面证明,真正蹂躏四川,乃至因为憎恶四川全省反抗,把川人全部屠杀光的正是满清自己。
当时在四川反清义军中的主力恰恰不杀人,抚恤民生,这从《五 马 先生纪年》里也可以看得很清楚。在成都附近的一些区县甚至是一片繁荣富庶的景象。
傅迪吉所在简州当时发生严重饥荒,部分姚、黄贼因为无粮,甚至杀人为食。
于是傅迪吉在顺治五年举家向南搬迁,目睹了蒲江(今成都市蒲江县)一带繁荣景象,这一带当时应该在杨展的管理之下:
“换故衣,卖银两。未几,虎狼又很〔狠〕。十月内,掣家潜行,过了大山,又过大河,俨然跳出鬼门关也。至蒲江董家山,闻鸡鸣声,不觉欢欣之怀豁然顿开。至寿安镇,见两街俱列酒肆,又闻呱呱之声。余思昔有见醉人以为瑞者,此瑞更当何如也。次日,郭春洪来,请至李家营,见闹闹烘烘(哄哄),坝无旷土,以为乐郊也。遂移蔡家堰居之。随至火井,谁知渐入佳境。其地人民极其富庶,朝朝请酒,日日邀宾,男女穿红穿绿,骑马往来者不可胜数。且鼓乐喧天,酒后欢呼之声彻于道路。又有修造之家,斧凿之声相闻不绝。自太平以至今日,未尝有也。常思常叹吾地与此相隔不过数日之程,俨然天堂地狱之别,特恨其相遇之晚也。犹幸其既得相遇,断无一性命虑矣。所带布一件.卖银八两,川北长蓝布卖银十两,故衣看好歹,极快卖完。余牵猪一只、背鸡二只回蒲江。岁云暮矣。”[175]
随后,傅迪吉叙述了杨展被同为抗清复明的将领袁韬和武大定杀害之事(这一件事件确实令人痛心疾首,锥心泣血,杨展之死几乎可以和岳飞之死相提并论):
“未几,杨侯府被恶贼袁缩〔韬〕、武大定所杀。袁、武者饿死之穷寇也。公运粮救济前来,又与结为兄弟,安置键为,每月散银、给粮,恣其所取,以此恩此德无加矣。谁知贼心太毒,不夺不餍足,假请酒为名,杀之。可怜救济数万生灵之善人,为凶贼所杀,人人如丧考妣。余每欲与之作传,惜闻见未详,贻识者之讥,惟 后之 君子起而志之,庶公之功德不泯也。不久,彼亦假仁假义,照旧招安,亦不为乱。”[176]
实则骗杀杨展之事不能全怪袁韬、武大定二人,真正的罪魁祸首是时任南明川北巡抚李乾德,这是一个真正的无耻之徒,斯文败类,和秦桧无异。其卑鄙行径和袁崇焕杀害毛文龙如出一辙。为自己揽权,觊觎杨展治理下嘉定州的富裕,拼命唆使袁、武二人忘恩负义骗杀杨展,真是狗彘不若,畜类不如。明朝大事绝大部分都坏在了类似袁崇焕、李乾德这类无能且刚愎的文官手中。
在永历五年(顺治八年),刘文秀率领明军整编四川各部,李乾德被抓获,行至犍为县,畏罪自杀,没有让其受到应有的惩罚,也是一大憾事。袁韬、武大定被整编后,继续抗清,还算大节不亏。
从傅迪吉的叙述来看,袁韬、武大定虽然阴谋杀害了杨展,并吞并了嘉定州,但对平民也没有残害,相反是“假仁假义,照旧招安,亦不为乱”。
后面对武大定等人治理地方的情况,有更详细的描述,不仅不乱杀人,而且颇为通情达理:
“是年,亦种田几亩。武贼丈田,差官副将爷张、会同知州谭公谈(光绪抄本无“谈”字)、坐镇总兵徐,逐亩清丈。所带兵马,马要吃碗豆,不吃黄豆;人要吃鸡肉,不吃猪肉(武大定是从宁夏固原起兵的,他的部属可能大部分是回族同胞,所以不吃猪肉)。我族人就来与余斗使费。余从何处得来?对以‘我自有区处,断不连累你们。’三官至,各有公馆。次日丈田,余丈种五斗,因无包,一弓不让。是夜,连写三呈去求谭公,公云:‘你何不对徐总镇爷、张副爷说?你伯我不做情么!’又至徐总爷,亦如前言。及至张副爷,半字不识,亦欣然曰:‘你相公们在太平时还要吃粮,这两亩田还要你出?就是对侯府一也说的。’叫书伴拿号簿来,一笔勾了。”[177]
文中提到这个张副爷的军官,虽然不识字,但为人很和善,对比满清统治下的江南等地,叶梦珠记载为了逼征赋税“押吏势同狼虎,士子不异俘囚”,真不啻是天壤之别!
后来入川的刘文秀当然更不会滥杀人,这些记录都表明当时四川抗清义军主力,无论开头的杨展、后来的袁韬、武大定,以及顺治七年后入川的刘文秀,他们彼此之间为了统一事权,虽然有争斗,但对平民百姓的态度都是很好的。其他如南明川陕总督樊一蘅部,属明朝正派文官出身,军纪只会更好。
真正杀光川人的只能是满清兽军,豪格败撤后的四川情形,也可以从清方的一些档案里了解。
顺治四年十二月日的《署四川川南叙府总兵马化豹塘报》中说“ 九月二十八日 据长宁县知县毛华鹏报称永宁贼首阁部王应熊、总督樊一衡……伪称永历元年,四处交通一起反叛…… 十月二十日 ,据富顺县知县王文彩前奔叙府,报称富顺县,已于本月十七日冲劫,泸州、永宁贼徒四起,江安、合江、隆昌、纳鸡县官被贼捉去,请兵拯救等情。……时富顺县周围贼党蜂集,永宁、泸州早无音信。本职之叙府,南路伪阁部王应熊、总督樊一衡、马应诚、侯天锡、白正刚等从永宁镇、雄泸卫、南鸡而来,北路嘉定州杨展领贼下营公馆,近叙府六十里;又南路贼首副将向大任、袁顺道,下营李庄地面,近叙府四十里,四路贼首参将张奇才、马化龙、刘芳声、叶向宸领贼从马湖而来,四面重围,各路烽烟,本职随同所部官兵,采野菜就食,守叙府已八个月。”[178]
顺治五年闰 四月九日 的《四川巡抚李国英揭帖》中说“不意王驾凯旋,寇党又复四起,斯时也,职病正在危急,兵丁死亡过半,只得力疾持戈,一死报国而已。职智短才疏,人微望轻,一将之任尚不能胜,全川之责,岂敢冒荷。斯何时也?全川皆贼,已成燎原之势,兵寡饷无,何为恢剿之资?”[179]
李国英说“全川皆贼,已成燎原之势”是讲了实话的,正因为全川皆“贼”(抗清义民义军),所以满清要征服四川,只有把全部四川人都杀光了。
顺治五年五月初三日的《四川永宁卫总兵栢永馥揭帖》中说““叛贼李鹞子、余大海等水陆攻犯重庆,请职应援,职星驰赴渝,而职标川兵九百隔河叛去(下缺)”[180]
可见当时不但川民群起抗清,就是被满清招募的川兵也不甘心为清廷鹰犬,纷纷起义而去。
顺治五年六月二十三日的《四川巡抚李国英揭帖》中说“窃照全川蒙肃王平定凯旋之后,余孽蜂起,无地无贼,惨戮掠夺殆无虚日”[181]
疏中所谓贼者,其实都是奋起抗清之义民。即此一条记录,就把满清编造的所谓张献忠屠杀光四川人谎言戳的粉碎,也是清廷奴才的自供,当时不但四川人很多,而且各地群起反抗满清,以至于“无地无贼”,所谓余孽其实不过是被满清伪肃王屠杀之后的孑遗百姓,反清复明的义民而已。
李国英这份奏疏后面哀叹逃兵日多,招募川人补数时说“乃惠应诏之兵,如此大粮厚饷,不但不能剿贼图报,每思潜逃,则有兵与无兵何异?此皆镇职,未善将兵之所致也!”[182]
惠应诏是李国英部下清军之总兵,奏中说“大粮厚饷”,尚且士兵“每思潜逃”,则这些川兵之所以逃亡,并非因为粮饷不够,实是出于对清廷之憎恶所致。
川人之忠烈节义,于此也可见一斑。
此后四川在二三十年的时间里,被清军轮番剿杀,一直到了康熙十九年之后,清廷奴才王骘在给康熙的上疏中说四川 “自荡平后,修养生息,然计通省户口,仍不过一万八千余丁,不及他省一县之众”(《清史稿》卷二百七十四,《列传六十一》)
以明末至少四千万人口以上的四川,到了康熙十九年后,只有五万人左右的剩余人口,基本等于是全部被杀光了。
其中当有百分之八十是在顺治年间屠杀的,百分之二十是在吴三桂反动的三藩起义中被清军屠杀的。
这满清在顺治年间屠杀的四川人至少有三千一百万人,还有一百万人是张献忠所杀,张献忠杀的人不到满清的三十分之一。
在三藩起义中,被清军屠杀的四川人也有八百万以上。
《绥寇纪略》里说:“叙州人,逃入深山,草衣木食久,与麋鹿无异,见官兵,以为献忠复至也,惊走上山,步如飞,追者莫及,其身皆有毛云。[183]
实则这段话不过是清廷奴才粉饰之语,见“官兵”(也即清军),怎么可能是误会成是张献忠,清军光头辫发剪笠帽,服色形制和汉族官兵截然根本不同,这条记录,恰恰表明人民逃避的不是贼,而只能是罪恶滔天的清军。
4、山西
关于山西的情况,我也无此心力再自己列举大量材料了,直接引用李光涛的话,只强调一点就可以了,满清在山西的大屠杀是遍及山西全境的,绝不是仅仅一个大同大屠杀而已!
“清人之涂炭生灵,更巧于卸责,其荼毒山西地方,凡七八年之久,杀晋人无数。例如辽州一带之屠杀,则曰‘杀贼无数,余孽奔逃,悉被满兵尽杀。’‘将贼剿杀无数,间有鼠窜奔山者,亦被满兵沿山搜杀。’又如运城之屠,则有‘自寅至午,官兵城内搜杀万余,尸满街衢。’以上均见《丙编》页七三三及页七三五,皆清人真正屠杀之事。及检同书页七六五记载,则又不然其说,如曰:‘山右自姜逆倡乱,遍地伏莽,百姓杀戮过半,财物焚掠殆尽,庐舍丘墟,田园荒芜,晋民已不堪过而问焉’”
“曰‘百姓杀戮过半’,曰‘晋民已不堪过而问焉’。此种景象,实由于清人‘沿山搜杀’,‘城内搜杀’所致。搜杀结果,于是晋民始‘杀戮过半’,殆不堪过而问焉。‘姜逆’即大同总兵姜瓖,‘倡乱’即南明恢复之师”[184]
曹树基给出的山西在满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的人口数字是1433万[185],按明末山西人口为此数字的四分之三计,则山西明末人口为1074万。被满清屠杀导致人口损失以百分之六十来算,则屠杀掉了644万人,还剩余429万人左右。山西的人口增长率应该是比较低的。以429万人,以康熙元年(1662年)开始算起,在158年的时间里,平均年增长率为千分之七,这个增长率应该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
5、其他
原本其他省都想一一仔细论过,但写到这里一看还有十多个省,回头一看,前面四省已近三万字。若每个省都要详细写来,其长度都不会小于四川,岂非还要写十多万字?不免有望洋兴叹之感!此非我一人之力所能完者。
盖满清罪恶之多,罄竹难书。我之心力竭矣,精神疲累矣,实无以为继。所以下面各省只能略而论之,幸好在第三部分满清屠杀概况里也都牵涉到各省情况了。这里略写,并非这些省份被满清屠杀规模小于以上各省(其实一点都不小),实在吾之精力耗竭,难以一一写来。若跳跃阅读至此者,请务必回头去看前面“满清屠杀概况”部分。
总之当时除四川、辽东以外所有各省被屠杀规模占据原本人口比例都在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八十之间浮动。
粗略的估计是,南直隶地区减少百分之七十以上人口(南直隶除了直接屠杀之外,受到经济剥削最为严重),湖广和山东则是反复轮番剿杀,至少在百分之七十五以上;而江西其屠杀惨况从各种记载来看,可能是除了四川、辽东之外最为严重的地区了,当在百分之八十以上。其他地区也总之在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八十之间左右了。
根据曹树基的数据清朝嘉庆二十五年,江苏省人口为为3943万人[186],安徽省,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3206万人[187],两省合计为7143万。明代的南直隶相当于满清的江苏和安徽两省,人口当是清代晚期的四分之三,则明末南直隶原有人口保守估计当在5300多万以上(这个数字不算多,当时四川就至少四千万人口以上了)。被清军屠杀迫害死百分之七十以上也就是减损3710万人。
减损人口里直接死于满清屠刀下,或武力淫威下的为数当不少。
如《明末清初乡绅经济生活的变迁》一文里说“当时吴郡八邑,只有太仓州和崇明县没有遭到屠城。 ”“顾师轼:《吴梅村年谱》顺治二年条(转引自明末太仓士人朱昭芑《小山杂著》):“ 七月初四 屠嘉定,初六屠昆,十二日屠常熟,吴郡县七州一,崇明悬处海外,六邑五受伤夷,惟一州为鲁灵光之独存。”[188]
“《巢谱》顺治二年条:“六月中,新朝下剃发之令,张孟两将军镇守吾娄,乡城隔绝,邻邑俱遭屠戮之惨,独吾家骨肉安全,堂构无恙。”
苏州府是当时中国人口最密集地区,八个辖区,只有两个(而且是人口较少的)幸免于屠杀,其比例相当于四分之三地区被屠,则死亡人口之多可想而知。只不过清廷文字狱厉害,被保存下来的只有凤毛麟角的记录罢了。
另外《皇明末造录》里有一条记录
“八月,清总督张存仁、巡抚萧起元令百姓薙发,难民逃窜。隔江男女争渡,溺死者甚众。”[189]
这当是说浙江的情况,但南直隶的情况大概也不会好多少。
还有安徽、南京周边地区种种杀人记录,前面满清屠杀概况里也介绍不少了。
当然,造成南直隶人口减损最大的部分还是满清敲骨吸髓的压榨剥削造成的,这方面前边也列举大量史料,此处不赘了。
剩余1590万,从三藩起义结束那年算起(1681年)140年的时间里增长率为千分之10.79‰。这个增长率还是符合清朝过密化(经济糊口化)的社会状态下江南地区和平时期的人口增长情况,其增长率还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这当然只能是粗略估计,但可以大致反映实际情况。
(实际从太平天国被镇压,满清屠杀大量江苏、安徽人口之后,到了民国时期,江苏在1911年到1936年人口增长都达到了千分之十八,就算当时移民到上海的人口拉高了增长率,那安徽同一时期增长率也达到了千分之十五。我的估计还是偏于保守的)。
再看湖广情况,根据曹树基的数据清朝嘉庆二十五年,湖北的人口,满清官方数据是2907万(1953年2745万人)[190],其修订为1617万人
湖南在嘉庆二十五年(1820),曹树基的数据是1898万[191](应该偏低,1953年3322万人),
曹树基估计的这些数据可能存在严重问题,他似乎认为只有把嘉庆二十二年的数据修改成比1953年低才合理。
关键还是在于满清屠杀太平天国对这些地区的影响,以及民国时期战争对这些地区的影响问题无法精确估计。
湖北宣统时期人口普查得到的数据是2764万人[192],比1953年人口数量还高,这当然可以认为是宣统时期数据偏高,但也可以认为湖北地区受内战和抗日战争影响比较大,而太平天国的湖南、湖北的影响只会比民国时期战乱更大,因此清朝官方的数据嘉庆二十五年2907万完全有可能。
这里稳妥起见,我们还是采用宣统人口普查的数据,湖南人口数2340万[193],加上湖北为5104万人,如果明末的湖广人口是这个数字的四分之三,则为3828万左右。
明末清初,以湖广被清军屠杀了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人口计,则人口减损为2871万,剩余人口为957万。
另外还有湖广填四川之说,则这957万人口中可能还有三百万是被强制移民到了四川去,剩余657万。当时移民四川的还有陕西,陕西也移民三百万的话,那四川在康熙十九年后的人口起点应该算为600万。
湖广、四川在清初的人口起点都是比较低,在六百万左右,这些地区人口必然会经历一个补偿性高速增长的阶段(包括满清为了在这些地区开荒,在一段时间内蠲免赋税的政策。)
一般补偿性人口增长的速度,安徽江苏在1911年到1936年距太平天国结束有五十年到七十年间,平均人口增长率还在千分之十五以上。
以此估计,湖广、四川等地的人口增长率从1681年(康熙二十年)开始,至少在七十年的时间里,人口平均增长率会在千分之十六以上(对比民国时期的江苏、安徽,其人口密度更低得多,速度只会更高,这个估计也是保守的)。到1751年的时候,湖广的人口就会达到1996万的水平。以后速度放慢一点,到嘉庆二十五年,达到四千万以上是完全不成问题的。
所以湖广在清初被满清屠杀得只剩下957万,移民四川后只剩下600多万,这个估计不会距离事实太远。
其实从《圣教入川记》里所说的一个事实也能看出,当时的湖广本身也地广人稀,满清强迫湖广人移民到四川,虽给予种种优惠政策,还是有人宁愿逃回湖广去
“(四川)所有地土,无人耕种,不啻荒郊旷野,一望无际。后满清政府饬令各省人民.往川省开垦,陕西、湖广到四川者尤多。由陕西来者皆讲道德,与川民相安无事。而由湖广来者多系刁狡之辈,不讲道德,如被官长严拿,若辈乃逃回原籍避之,官亦无可如何。四川东南方面,十年之内,善良人民实属罕见。官长见此民刁俗敝之区展布为难,乃纷纷上书政府。
“约在一千六百九十年间,政府因湖广人民在川骗粮不缴,每每逃回原籍,索讨已卖之房产,与民争讼不休。政府乃定:凡湖广人民有往四川种地者,著湖广巡抚将往种地人民年貌、姓名、籍贯查明造册,移送四川巡抚,令其查明,派地耕种,随时派人照料,其自四川复回湖广者,四川巡抚亦照此册移送湖广巡抚,两相照应,查验人民,不得任意往返,以便清查田粮,而息争讼。”[194]
陕西移民愿意安居四川,而湖广移民则想尽办法要逃回故乡。真正的原因并不是什么陕西人更讲道德,湖广人刁钻狡猾。只不过是陕西地方上人口孑遗较多,陕西人到四川之后,能分到的耕地可以比故乡更多更好,获利多,自然乐于移民。而湖广则本身人口屠杀一空,到处都是无主荒田,留在故乡同样可以开垦大量荒地获利,那移民到四川就纯粹是受迁徙之苦了。这才导致满清的强迫移民下,还是有大量人逃回去。
其他各省无力一一再论了
6、粗略总结
仅我们前面明确列举出数字的辽东、甘肃、四川、山西、南直隶、湖广计算,辽东被害950万人,甘肃被害1050万人,四川被害4000万人,山西被害644万人,南直隶被害3710万,湖广被害2871万,加起来被满清屠杀的人数就已经有1亿3225万人,这还是没有算其他人口屠杀的重灾区就江西、山东、广东、广西等地的情况下。
整个明末清初(从万历四十六年到康熙二十年)死于满清屠杀的总人数最保守的估计也在两亿以上。[1]《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66:乾隆江都县志 嘉庆江都县续志》,凤凰出版社2008年出版,第32页,另同样可见《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十五,城池,凤凰出版社2008年出版,第264页
[2]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南京博物院,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扬州城——1987~1998年考古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10年出版,第38页
[3] 同上第42页
[4] 《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66:乾隆江都县志 嘉庆江都县续志》,凤凰出版社2008年出版,第33页
[5] 张岱《陶庵梦忆》二十四桥风月
[6] 《天下郡国利病书》第902页
[7] 曾德昭《大中国志》第3页
[8]《十六世纪南部中国行纪》第21页
[9] 《明清史料》甲编第10本,第九二三页
[10]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第302页
[11] 《世界城市史》第64页
[12] 《利玛窦札记》第237页
[13]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第340页
[14]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记》第166-167页
[15]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记》第179页
[16]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记》第181页
[17] 曾德昭《大中国志》第14页
[18] 《中国漫记》第115页
[19] 曾德昭《大中国志》第11页
[20]《16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175页
[21] 《16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175页
[22] 《中国漫记》第116页
[23] 《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06页
[24] 《万历新修南昌府志》第80页
[25]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 第341页
[26] 《中国人口史》清代卷,第24页
[27]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22页
[28] 《中国漫记》第22页
[29] 《中国城市历史地理》第131页
[30]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第369页
[31] 以上见于《大梁守城记笺证》第127-128页
[32] 《南京明城墙》第259页
[33]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第355页
[34]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第294页
[35]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第294页
[36]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第305页
[37]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第357页
[38]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第358页
[39] 《卢象升疏牍》,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2月第一版
[40]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第360页
[41]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第360页
[42] 《中国人口史 第五卷 清时期》第17-18页
[43] 《明清史料甲编》第2本,一三九页
[44] 《明清史料丙编》第6本,五一六页
[45] 《明清史料丙编》第6本,五一八页
[46]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零八页
[47]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二三页
[48] 《明清史料甲编》第2本,一五三页
[49]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六一页
[50]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六五页
[51] 《明清史料甲编》第2本,一七七页
[52]《明清史料丙编》第6本,五九八页
[53] 《明清史料丙编》第7本,六一六页
[54] 《明清史料丙编》第7本,六三一页
[55] 《明清史料丙编》第7本,六三三页
[56] 《明清史料甲编》第3本,二一零页
[57] 《明清史料甲编》第3本,二二一页
[58] 《明清史料丙编》第7本,六六三页
[59] 《明清史料甲编》第3本,二二八页
[60] 《明清史料甲编》第3本,二三零页
[61] 《明清史料甲编》第3本,二三五页
[62] 《明清史料甲编》第3本,二四六页
[63] 《明清史料甲编》第6本,五七六页
[64] 《明清史料丙编》第7本,六九五页
[65]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六一一页
[66] 《明清史料丙编》第九本,八七九页
[67] 《明清史料甲编》第三本,二四零页
[68] 《明清史料甲编》第三本,二三三页
[69]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六五九页
[70]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六六零页
[71]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五九页
[72] 《明清史料甲编》第三本,二零八页
[73]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五六四页
[74]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八七页
[75]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七九页
[76]《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六六五页
[77]《明清史料甲编》第三本,二四四页
[78] 《明清史料甲编》第一本,七一页
[79]《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四一三页
[80]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四一六页
[81]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四四六页
[82]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零五页
[83]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零九页
[84]《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三一页
[85]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九八页
[86]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九零页
[87] 《明清史料丙编》第九本,八零五页
[88]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一五页
[89]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五六页
[90]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七八页
[91]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一八页
[92]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七零页
[93]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六五九页
[94] 《明清史料甲编》第三本,二三九页
[95]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六一页
[96]《明清史料甲编》第三本,二四四页
[97]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九九页
[98]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九零页
[99]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七八页
[100]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五六页
[101] 《明清史料甲编》第2本,一七二页
[102]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六三七页
[103]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五三页
[104]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零三页
[105]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四九七页
[106]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六三九页
[107]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七一页
[108] 《明清史料甲编》第三本,二二一页
[109]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一五页
[110]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六三二页
[111]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四一三页
[112] 《明清史料丙编》第四本,一零三页
[113]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七六页
[114]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五九页
[115]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一七页
[116]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零六页
[117]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二零页
[118]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三八页
[119] 《明清史料丙编》第6本,五一八页
[120]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三四页
[121]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五八页
[122]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六一页
[123]《明清史料丙编》第九本,八零三页
[124]陈永福《明末清初乡绅经济生活的变迁—— 苏州府太仓州王时敏的事例研究》,北京大学历史系编《北大史学》15号,2010年12月出版
[125]叶梦珠《阅世编》,来新夏点校,中华书局2007年9月第一版第153到154页,卷六 赋税
[126]叶梦珠《阅世编》,来新夏点校,中华书局2007年9月第一版第154到155页,卷六 赋税
[127]陈舜《乱离见闻录》卷中,《明史资料丛刊》第3辑第249页
[128]陈舜《乱离见闻录》卷下,《明史资料丛刊》第3辑第265页
[129]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一六页
[130]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四一页
[131]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四二页
[132]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六零八页
[133] 《明清史料丙编》第十本,九一零
[134] 《明清史料甲编》第三本,二二七页
[135]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八三页
[136]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六五三页
[137]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六四页
[138] 《天香阁笔记》第一卷
[139] 《明清史料丙编》第九本,八零一页
[140] 《明清史料丙编》第四本,三二六页
[141] 《明清史料丙编》第十本,九二零页
[142]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四九三页
[143]路遇,滕泽之《中国人口通史》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0年版下册第724页
[144]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出版《中国分省区历史人口考》下册第1107页
[145]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出版《中国分省区历史人口考》下册第1108页
[146]辽宁大学历史系编《天聪朝臣工奏议》,1980年12月版,第86页
[147]《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3216页
[148]《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3223页
[149] 《明熹宗实录》卷二十一,天启二年四月戊寅
[150] 《明熹宗实录》卷六十二,天启五年八月辛丑
[151] 《满文老档》第645到647页
[152] 《海屯行纪 鄂多立克东游录 沙哈鲁遣使中国记》何高济译 中华书局1981年10月第一版 第93页
[153] 同上第108页到109页
[154] 同上第111页
[155] 同上第112页
[156] 同上第114到115页
[157] 《中国人口史》民国卷第135页
[158]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四九页
[159] 《明清史料甲编》第2本,一七七页
[160] 《明清史料甲编》第三本,二二六页
[161] 《明清史料甲编》第2本一六一页《兵部揭帖》
[162] 王士性《广志绎》,卷五·西南诸省
[163] 《中国人口史》民国卷,第199页
[164] 《中国人口史》民国卷,第205
[165] 《绥寇纪略》第二三零页
[166] 《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第258页
[167] 《国榷》第六一六九页
[168] 《五马先生纪年》乙酉 十九岁
[169] 《中国漫记》第98页
[170] 《圣教入川记》第56页
[171] 《五马先生纪年》卷下,顺治丁亥,二十一岁条目下
[172] 《圣教入川记》第58页
[173] 《圣教入川记》第62页
[174] 《圣教入川记》第62页
[175] 《五马先生纪年》戊子,二十二岁
[176] 《五马先生纪年》戊子,二十二岁
[177] 《五马先生纪年》庚寅,二十四岁
[178]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 六五一页
[179]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
[180] 《明清史料甲编》第三本,二二三页
[181] 《明清史料甲编》第三本,二二九页
[182] 同上
[183] 《绥寇纪略》第二三一页
[184] 李光涛《明清档案论文集》第146页
[185] 《中国人口史》清代卷第393页
[186]《中国人口史》第88页
[187]《中国人口史》101页
[188]陈永福《明末清初乡绅经济生活的变迁—— 苏州府太仓州王时敏的事例研究》,北京大学历史系编《北大史学》15号,2010年12月出版
[189] 《狩缅纪事(外三种)》,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1月第一版,第130页
[190] 《中国人口史》清代卷,第156页
[191] 《中国人口史》清代卷,第154页
[192] 《中国人口史》民国卷,第173页
[193] 同上第177页
[194] 《圣教入川记》第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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