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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论社会主义》一文的几点说明

火烧 2014-09-2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本文围绕《论社会主义》一文的动因及背景展开说明,强调社会主义公有制被私有化的问题,呼吁回归马列毛主义路线,探讨社会主义模式,激发劳动人民的革命意识。

  本翁杜选的《论社会主义》一文、已先后在几个红色网站得以发表。得到大部网友的肯定、也有给予友好的指导的、也有提出不同意见的、对这些本翁都表示接受、并表示谢意。现就本文的 动因、以及几个文中不便多说的问题做一说明。

  一、 杜选本文的动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脱离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轨道、具体表现是、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已经改为资本主义的私有制。这一制度的改变就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改变。也就是劳动人民国家主人公地位的改变。中国工人阶级的下岗 农民的单干、失地、使劳动人民成为新的无产阶级。前三十年创造的社会主义财富被贪官污吏、走资派鲸吞、占为己有。使他们成为新的资本家或官僚资本家。但他们还打着社会主义的旗号、说是什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来蒙蔽群众。马克思主义者、革命者、左派群众、近几年来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喊出了回归马克思列宁毛泽东主义路线的呼声。回归马列毛主义的路线就是回归到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社会的问题,什么是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虽然毛泽东已经在前三十年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了二十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和革命实践。但是、时至今日、这个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十多年、超过了前三十年的时间。年至65岁以上的人有所经历。体会。55岁的已经记忆模糊、50岁以下的人。可以说他们不知道社会主义是什么回事。那时他们正在上学、正赶上“历史的转折”。受不争论的限制、各级党校都不再讲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只讲邓小平的歪理邪说。中央党校甚至有人提出应取消马列主义课程、其他大中学校更是不讲马列毛主义的理论。接受的教育都是毛泽东的晚年错误、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社会主义的贫穷落后、社会主义经济的崩溃、公有制的大锅饭、邓小平的理论、甚至还有对毛主席的栽桩、污蔑、谩骂、饿死三千万等等教育。这些教育使 这一代人形成了畸形的认识论、世界观。社会上已经下岗的工人,失地农民、虽然有所觉悟、有所反悔。但究竟什么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什么是无产阶级专政、什么是国家主人公,什么是马列主义、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究竟对不对?他们还不是十分清楚。毛主席建立的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有哪些优越性、社会风貌是个什么样子?他们是不清楚的。所以、本翁以此为缘由、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为依据,以列宁、毛泽东所建立的社会主义社会为根据杜选了《论社会主义》一文、只是抛砖引玉。希望马列主义理论专家、左派有识之士、革命志士、都来参与修改完善此文。要想回归毛主席的社会主义、就要在劳动人民的心中有一个可以向往的马列毛主义社会主义模式。为这个社会主义的模式而斗争。这样才能调动人民群众的革命性。由于本翁年龄已大、身体欠佳、知识、能力都有所不足、所以综合整理的事。应有各网站负责同志对各网友的修改意见搜集、整理、再与各个网站之间相互沟通、切磋定稿。(可不再通过本翁)以几个网站联合共同发表。使其成为广大劳动人民心中的社会主义追求模式。并为这一目标而奋斗。

  二、 《论社会主义》一文只能是对社会主义模式的描绘、不能长篇大论。

  网上发文要考虑到网友的接受能力、又要考虑到网友对长篇大论的逆反心理。马列主义的理论教育普及应再做专题的课题讲解。

  三、对毛泽东为什么没能阻止资本主义复辟的提问

  毛泽东不可能阻止身后的资本主义复辟。他生前已经预见到了身后资本主义的复辟。网友提出这一问题、试图想说明毛泽东没有建立起有效地法制吗?其实、所谓“法制”就是“人治”、法制也不可能阻止资本主义复辟,就拿现在人们标榜的“法治社会”来说,有的不属于法律的问题、却用在法律上、判了个无期徒刑。全国大多数人都是有看法的、但那又如何?还不是执行了?有些本应依法惩治的却没有进入法律程序、至今逍遥法外。例如、群众反映的“xx亿”问题,有人会说、xx亿?你拿出证据来?问题就在这儿,有群众的反映、有国外媒体的报道、作为执法部门不作为、不去调查,反而向群众要证据。这样的事比比皆是,是不是人的问题?又如,赖昌星因为行贿问题、被判无期徒刑、那受贿的呢?却没有对象。本来按照法律、行贿与受贿是一对姊妹罪。同罪同坐、而为什么只有行贿的被判刑而没有受贿的对象呢 ?这就是人的意志。执法人的意志。周永康就是管法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全国的公、检、法、司都归他管,在他的管理下,法律会怎么样呢?说到此有人会打别扭说、管法律的人也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是的、要制裁他还不是要有比他地位更高的人说话吗?要有地位比他更高的人说话才能把它拿下来,然后进入法律程序。依法制裁,如果地位比他更高的人不说话呢 ?不就没有他犯法的问题了吗?这样说来说去还不是人治吗?看吧,周永康的问题也可能进入法律程序、也可能不进入法律程序、这要看地位更高的人的意志来决定。所以、所谓“法制”就是人治。它是体现统治者的意志的、自古以来就有、官官相护、衙门口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恶习。人的思想问题不提高、不能与私有制观念决裂、这一恶习是不能改变的。把一切托付于法制的想法是太天真了。

  毛泽东完全可以依他自己的威望、或以党的权力、或以法律打倒刘邓。就像文革中一些老干部说的、刘少奇邓小平走资本主义、开个会把他们拿下来不就行了吗?而毛泽东没有那么做、开个会把刘邓拿下来、是个很容易的事、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所以毛泽东发动了文化大革命、旨在使人民群众自己教育自己。灵魂深处爆发革命。斗私批修、与私有制观念决裂。让群众的觉悟都得到提高。都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以此解决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复辟问题。并且还说、这样的运动以后还要进行多次。就这样、大多数群众对文革都是不理解的。只有到了资本主义复辟三十年以后、人民群众才认识到、毛主席发动文革的正确性。但这时的劳动人民群众已经失去了国家主人公的地位、成为新的无产阶级。前三十年集体创造的社会主义财富已经被走资派、贪官、占为己有、使他们成为了资本家或官僚资本家。这就是当时群众觉悟没有普遍提高的原因。不能分辨走社会主义道路和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而不是法制问题。

  四、 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行动、心中没有目标就没有斗争的方向。近两年来、人民群众在认识上已有了很大的提高。2012年、大多数群众还是要求共同富裕的,今年已经是大多数转而要求实行公有制了。所以革命者应随时掌握群众的思想进度。来决定自己的所应采取的行为。

  2014、9、18、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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