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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一命题值得探讨

火烧 2010-09-26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通过虚拟家庭故事探讨四项基本原则的现实意义,分析家庭财产分配与家族矛盾,揭示坚持基本原则对家庭和社会的影响,强调其在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性。

   

   

四项基本原则指的是:社会主义道路、人民民主专政、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一论点是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在北京召开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作了题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中提出来的。 “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第三,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并且说:“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  

   

   

在评论这一规点时,我们可先讲一个虚拟的故事。  

   

在古时候,有一个比较富裕的农家。当家的父亲由于经营有方,家中不但能丰衣足食,而且每年还有大量的农富产品可供交易,换取现金的收入。这样的一个家庭应该是美满幸福的。但是正壮年的父亲由于生重病,不能再操持家业。临终前他把二男二女,四个尚未成家的孩子叫到跟前,希望老大能担当起这个家庭的责任,领着弟妹们继续经营,并使孩子们都能成家立业。  

   

由于父亲留下了丰厚的基础和成熟的经营之道。这个家庭没有因为父亲的早逝而有所损害,反而日子是越过越兴旺。  

   

但到了四个孩子都成家的年龄了,财产该怎么分配?还要不要继续经营父业了?这是摆在老大面前的二件大事!按照常规的做法:弟弟成家给套房产,妹妹出嫁办理嫁妆。先娶先办、后嫁后办,根据当时的条件,综合平衡处理家庭资产。  

但是老大心里算起了另一本账了,自从父亲去世后,家业的保持和增加基本上都是由他料理起来的。这份财产怎么能够平均分给弟妹们呢?众弟妹们也看出了老大的心思,从此家中就起了波澜,不团结、不和睦就引发了。家境也受到了冲击。  

   

终于,到老二成家那天,矛盾开始要公开化了。为了稳定大局,老大就立了一个规定:一、父亲当年的经营项目不能变。二、父亲当年立下家规不能变。三、老大在家庭中的地位不能动摇。四、父亲临终的嘱托不能变。五、父辈留下的房子不能拆。在这五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四位兄弟姐妹要各自走向社会、各自奋斗,向社会找生存、要财富。老大立下的这五项基本原则,当时对于这个家庭来说是会起到一定的稳定作用。老二、老三、老四对与这五句,句句在理的话是提不出反对意见的,他们也正想要摆脱老大的管制,发展自己的事业。  

   

接下来等到三位兄弟姐妹各自在社会上立足了,这个家庭的向心力也已经消失贻尽了。老二、老三、老四还需要这个家么?老大的五项基本原则不就是形同虚设,还有管束作用吗?老大的小九九目的是达到了,父亲的果子被他一个人摘走了,但兄弟姐妹们却需要从零开始重新拼搏一生。父亲的愿望也从此破裂了,这个家庭也就不存在了!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也可以提出四个问题:一、如果老大没有私心杂念,那么这个家庭会出现破裂的结果吗?二、如果老大把其父亲的意愿当作了自己操持家业的责任,老大还需要提出“五项基本原则”吗?三、“长兄为父”,如果老大行使了“家长”的职能,同时又承担了“家长”的责任。那么下面的弟妹们需要去重新起步拼搏吗?四、老大虽然立下五项基本原则,同时又打破父亲立业的基本框架(把一个家庭分解成兄妹们四个块块,各自闯荡),那么最终父辈的家业还存在吗,五项基本原则不也是名存实亡吗?  

   

这个故事,是符合逻辑、贴近生活的,不但会启发我们的思维,而且会帮助我们寻找生活中的答案。讲完故事,我们回到现实。我们可以这样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一个错误的命题!为什么呢?  

   

一、自中国共产党1921年成立以来,其奋斗目标就是要解放中国人民,砸烂压在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共产党人经过二十八年的浴血奋战,1949年终于取得了“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的伟大胜利。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政党,他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共产主义!那么党取得了全国胜利以后的基本原则应该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创造条件实现共产主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大法。它集中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确认中国革命的胜利成果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规定了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原则和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组织等内容,也反映了社会主义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宪法是国家和公民的基本法则,是每一个公民所必须遵守的根本大法。作为一个中国共产党党员、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还有什么原则比宪法更要必须坚持的?  

   

三、如果我们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而放弃对党章和宪法的遵守,那么就存在主次不分、条理不清的错误,就存在纲与目的颠倒、标与本的混淆。  

   

四、如果我们坚持了党的基本原则、如果我们坚持了宪法的基本要求,那么我们还有必要提出“四项基本原则”吗?  

   

五、一个总是去否定共产党的先人,而去证明自己这个后人的正确;一个总是去贬损前三十年历史,而去证明后三十年做法是有成绩的。这不但没有道德水准,而且是由于自身底气不足所造成的。这些都是与所要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相矛盾的。如果改为坚持已被割裂的“四项基本原则”,而去独辟“特色”蹊径,独树一帜,这样不但四面树敌,而且风雨飘摇。  

   

六、如果我们不改变私心杂念,不进行对自身的改造要求。总是去讲别人的错误,自己认为都是对的,那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成为一条束缚他人的绳索。最终的结果是不但自己不能遵守,而且别人也不会遵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也就是成了名存实亡。  

   

七、过份强调四项基本原则的过程,也就是一个忽视党章和宪法的过程。这种过程的存在必然是滋生着一个改变“党章”和“宪法”的过程。所以说脱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脱离了为实现共产主义目标奋斗的“改革”,不但实现不了四个现代化,而且也是会让先辈们的鲜血凝聚的社会主义大厦付之东流!  

   

   

2010。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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