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执政理念与所有制依托答西山先生(三)
就国家农业投资的形式效果、执政理念与所有制依托答西山先生(三)
(【】内为西山原文)
1 【你提到黄淮海开发,提到国家投入云云,那有没有想一想,为什么国家投入资金庞大,最终的结果却总是差强人意?特别是灌溉打井方面。如果换一种思维方式呢?我们假设一下,前提是我国的土地改革已经完成,土地使用者都是几百亩以上的庄园主,在这个前提下,如果某地区需要建设较大型的或者较大规模的改善灌溉条件的工程,需要当地多家庄园共同提出,然后申请拨款,国家拨一部分,不足部分各庄园分摊,那么,这种情况下还会出现浮于表面的现象吗?现在的情况是国家出资进行建设,建设者做不到从实际需要的角度出发,或者无法设身处地从种田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施工,最终效果当然不好。让那些官员们去给农民做事,能做到什么程度??如果让种田者自己为自己建设又是什么程度?
我从来没有说过土地所有权改变!!中国的所有土地都是国家的,各一个单位或者个人对土地都只能得到使用权,不可能得到所有权,对这一点,我没有任何异议!!!
庄园,需要门槛,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如果说国家先期投入,而无门槛限制地开办庄园,那么肯定是一个一哄而上局面,抢破头,但最终做不好。还是要设置门槛,然后投入者从土地收益中收回投资,这才是公平的方案。这事急不来,政策先放开,并进行一定的鼓励,比如说农业贷款进行必要的前期投资方面的支持。等第一批吃螃蟹的人成功之后,自然而然地就推开了。而且,可以从先期的试验中获取最好的方案,使出让土地的农民和收拢土地的庄园主都不吃亏,才是最好的方案。】
以黄淮海开发为例,我在上一回复下详细提到国家投资农业的资金数额庞大,收效有限。正向思维一下,与毛泽东时代对比一下,发现那时国家投入相对较少,以农民为主体的劳动者的参与度高(虽与当时的机械化程度有关,但更重要的因为当时的工程与农民的切身利益相关,得到了农民的坚定支持,如红旗渠的兴建),当时的使用效率高,保持的也很完整,还因为当时的干部是奔着事去,是想干事的,而现在的干部是奔着权、钱去的,心没在干好事、履好责上,这是金钱至上的产物。这也说明未来的农业发展,通过管理思路的大调整,我们完全可以走出一条以公为主的模式。当然这是不容易的,可以我们是在讨论未来的发展趋势,因此这不应该被排除,尤其是国家大体制投资的管理形式,至少包括农机公司、大型水利设施、农业基础设施等,国家投资,专人管理,初期优惠性服务,通过明文规范形式定期低收费、回归公益性、保证其保本性含定额定期折旧,保证其持续性。采用专人负责机制。这是一种国家投资,公益服务于农业生产的形式,目的是减轻个体投资的风险,并把相应资产牢牢把握在国家手中。你所提到的庄园管理机制也是可以考虑的形式,其优势在于管理的便利化、可操作性强,风险在于产权私有风险却主要由银行负担。官员怎么做事、为什么做事,与对官员的管理方式有关,前后两个时期的对比告诉我们,来自群众的监督、真正的监督必不可少,泰卦的卦形是天在下地在上,看似颠倒,实则符合事物的性情,天气上升地气下沉,阴阳交泰,产生和谐;而否卦则是相反,天上地下,看似得位,实则阴阳相隔。官员是人民的公务员,站在人民中,虚心向群众学习,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的监督,其任免直接受人民群众的影响,如此情景我们有过,效果不错,鞍钢宪法,两个参与:干部参与劳动,群众参与管理。官员对工作负责,对群众负责,升官发财不是官员的追求,办好事情才是他们的追求。出问题后不是调离,而是把他放在受到他伤害的群众中,为他的错误负责。
【“我从来没有说过土地所有权改变!!”】,我们达成了共识。规模化经营与新的地主经济的区别在于能否保障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从而收益权,我国农村的耕地实行的农民集体所有制,现在的所谓土地买断是在混淆概念,甚至农民本身根本不具备出卖土地所有权资格与权利,根本不存在一次性买断从而土地与农民无关的问题。这关系到农民这个群体的根本利益与长远利益,在农民的生活出路没有根本解决之前,是不能变的。
所谓的庄园经营门槛就是指资金规模,将来投资农业的可能会是现在的房地产商及一些房地产投机、投资者,如果真是这批人,我还真不太敢报太大希望。他们既没有经营好农业的经验、能力,更没有搞好农业生产的决心,钻国家空子借机渔利罢了。我不否认投资回报,但反对超额掠夺。承包公司定期必须与农民鉴订土地转让收益分成合同,收益可核查、监督,承包期满后,农民集体可以重新选择,尊重多数农民的意见,但农民集体仍处于劣势,因为这时他们只能选择让哪个承包商来承包,却没有让与不让别人承担的自由,在承包商的协议垄断下,给他们留下的选择余地极其有限,其权益的保障令人担忧。不要太相信政府的财政补助,它只是试点时重点投入效果明显,全盘推开后被稀释效果将极其有限。另外不能忽略规模经营造成的失地农民失业问题,大规模推开后社会根本没有吸纳能力,稳步、在社会的承受能力范围内才行,盲目强推必然造成社会的动荡,现在我们解决大学生就业都没有办法,新增一亿多的失地失业农民我们受得了?
2【 在社会生产力达到一定程度的情况下,民主确实与什么主义无关!!只与政府的执政理念有关!我一直都是这个观念,出乎你的意料,只能说明你对我不够了解。我列举了一大堆国外的例子说明资本主义一样可以把民生福利搞好,而我们社会主义中国在这方面做得却不到位,这并不是穷与富的问题,我们开国前三十年,虽然我们国家穷,但必须承认一点,那个时候我们国家的民生福利很好。医疗卫生、教育、养老、住房都不能成为人民生活的重大负担,今天呢?GDP世界第二的我们,被这几项压得喘不过气来!!你找的原因都是细节,而不是大局。请你把视野再放大一点观察一下试试。如果所有政策的建立之初,先考虑一下会对民生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的话,会形成现在的局面吗?或者说许多政策在出台的时候,考虑过民生吗?
社会主义也罢,公有制也罢,说他好,是因为能够使社会的发展惠及所有民众,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还好吗?先搞清楚因和果的关系吧!!另外,还是要搞清楚什么叫做惠及所有民众?人类个体之间能力的差别极大,能者多劳,多劳多得,这是必然,但是弱者呢?社会应该提供一些必要的条件,使弱者可以轻松地生活,这就是社会民生福利制度建立的原因,使弱者的生存不再困难!!!!
优越的社会制度是为了使人民更幸福地生活,而且,要使绝大多数人更加幸福,这就是共产主义标榜的宗旨,如果做不到的话,那还有什么优越呢??所以,我要说,中国人,不应该是为了建设某种主义而存在,而是要为了使所有中国人生活的更好而努力!!】
社会生产力达到一定程度的标准是什么,这需要明确。从西山先生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认为毛泽东时代属于这个范围,并且当时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较好地解决了民生问题。改开以来解决得不好;发达问题解决的较好。从而主张“民主确实与什么主义无关!!只与政府的执政理念有关!”,我想问的是国家的执政理念是由什么决定的?毛泽东时代奉行的是红色理念,代表的人民利益,要求为人民服务,所以才在当时的情况下着眼于国家的长远发展,重积累轻消费,人民生活水平较低,国家建设成效明显,城市后来的情况是略好于农村,农民为国家的工业化做出了很大的牺牲为的是长远利益而不是某些人的私利,与之相匹配的是实行国营经济与集体经济,采用计划市场模式。改开以来,主张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发展(采用一切手段地致富)是硬道理,社会笑贫不笑娼,人的价值就是从你有没有权、有没有钱这个结果来体现与衡量,化公为私、损公肥私、权力寻租成为当官者的选择、成为他们致富的不二法门,拥有行政级别的国企高管通过转移国有资产搞垮国企变身为民企明星后不仅没有受到任何惩罚相反得到鼓励与保护,这是与权相联系的层面,民间层面上偷税漏税、造假——苏单红、三鹿奶及后来的毒系列,这种种残民害民行动无不与私相联系,私有化是他们的坚实的经济基础,我国不同于西方,它是经过无数先烈流血牺牲换来的,让人民遭二碴罪、一切推倒重来是历史的反动与巨大倒退,保证党、政府实行为人民服务的政策必须保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与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现在党员成份的复杂化、人大政协构成的富人化(广大工农被边缘化)由此进行的立法能具有公正性、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不可能的。所以国家实行什么政策不是由良心决定的,而是由其现实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至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福利水平高,一由财富总量有关,平民分了一杯羹;二是其中包含其踞中世界分工的高端从而由其他国家劳动创造的被转移过来的价值部分,所以不可能具有普遍性;如果放眼全世界的资本主义国家(占了绝大多数),平均福利水平如何,再扣除十几个发达国家后其他的资本主义国家人民的福利平均水平又如何?三是如果这些发达国家采用社会主义的分配模式,人民的福利水平将会更高。影响民众的生活水平的因素,根本上讲是由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其次与分配政策有关。
3【 公有制,私有制。
国营的钢铁厂是公有的,国家出资建设,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服从于中国的国家意志,在中国的土地上,给国家纳税,创造了大量的工作岗位,管理者是国家委派的官员,同时是一个合法的中国公民。生产出的钢铁用于中国的建设,这个工厂本身就是中国所有财富的一部分。
管理者地位是不稳固的,是有任期的,是不敢犯错的,无过就是有功。钢铁厂获得的财富与个人关系不大,如果经营好了需要上交或者分发给所有职工,如果经营不好,可以申请政府支援。
私营的钢铁厂是私有的,个人出资建设,所有权是属于私人的,服从于中国的国家意志,在中国的土地上,给国家纳税,创造了大量的工作岗位,管理者是私营老板,同时是一个合法的中国公民。生产出的钢铁用于中国的建设,这个工厂本身就是中国所有财富的一部分。
管理者是老板,终身的,经营好了,财富可以自己支配,如果经营不好,就要完蛋关门。】
这里讲的是两种所有制不同的管理形式所带来的不同经营效果,西山先生认为私营的好于国营的。这个概念早已被改为了国有了,与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有关我的看法是:首先说私营这种方式,西山先生有点保守了,讲的还是家族企业阶段的事,请问家族的未来是什么,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典型的经营方式是什么?公司制、股份制,股东代表大会及董事会、总经理领导的行政团队、监事会分别行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这是一种信用委托制,这种情况下总经理等是真心负责还是敷衍塞责?这种信用委托不能被社会主义国家所借鉴、利用?目前我国国企出现的问题恰恰就是放手国企让精英们独裁的家族式经营的结果,没有责任追究机制,没有全民所有制应有的监督,没有职工的民主管理,放弃了民主集中制。所以国企不等于低效率,再看毛泽东时代国企的辉煌,说明国企具有巨大的生命力;另外现在我们已经放弃了国营的形式,叫国有企业以与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相适应,其实还真是多此一兴起。
【我上边的两段话看明白了吗?两者都在中国法制要求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对国家来说,哪个更好?对政府来说,哪个更好?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这个问题我已经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另:昨天晚上,浏览了西山与小马的讨论,几个问题很重要:未来的农产品的垄断高价将给社会民众生活带来的影响;签订转包合同的收益分层必须进行动态管理,与总产量相联系、与农产品价格相联系;转让主体的动态变化,建议以五年为单位,适应变化了的农民构成,考虑其生死嫁娶的变化;科技成果带来的增加的收益不仅是产量增加带来的农产品价格的下降(后边已经论证这是不太可能的),农民必须分享;综合考虑现在的农业补贴与农产品价格被人为压低得出,农民种地不是国家的负担,而是对国家的巨大贡献,这一贡献远远不没有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现在的情况是粮贱伤农;将来大承包商们极可能垄断粮价,造成垄断高价,造成粮贵伤民,西山寄希望于政府的仁慈,不能不说是现实缺少保障性理由,当国家的粮食安全控制在少数人手中时,我前面提到的大承包商形式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粮食增产、粮食安全、农民利益,国家的强力介入必不可少。
答西山先生系列源于沙悟净的《《学问要扎实 文风要严谨》一帖的回复中见http://bbs.chn2007.com/forum.php ... p;extra=&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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