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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严重的医疗责任事故

火烧 2011-06-04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患者因感冒就医被误诊,医院虚假宣传手术安全,最终导致患者手术失败死亡。事件引发对医疗责任事故的广泛关注,涉及心脏病手术、医疗失误及医院过错等关键词。

一起严重医疗责任事故  

   

孟瑞军,山西平定娘娘庙村人,30岁,生前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金圆大厦四星级酒店任厨师。2010年3月29日,因患感冒到河北省人民医院就诊,检查中发现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为治疗感冒并方便家人照顾,次日返回阳泉住进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期间,他及家人多次询问有关医生做先天性心脏病手术的风险程度,该院有关权威反复宣传和解释“本院做此类手术已经有四五百例,不存在风险问题。”(事后才知此说实为虚假宣传,纯属谎言。)为此,才使得孟瑞军决心借钱一并将心脏病手术做了。经该院术前一应有关全部检查、化验等,均未发现孟有不能和不宜进行手术治疗的其他任何异常。根据院方提供的18页(份)“检验报告”的客观原始病历证实:①血常规+血型+凝血系列30项指标;②生化11项指标;③血气分析23项指标;④血常规23项指标;⑤血常规+凝血项28项指标,以及X线检查、超声心电图检查、体温记录、配血报告、术前麻醉记录等,在上述各项中,除血常规中的单核细胞百分比、嗜酸性细胞百分比、凝血酶时间;生化中的乳酸、葡萄糖以及氧分压、血小板计数等与常规参考值略有和微有偏差外,其余数十项和数十次的重复检查,指标值数均在人体正常生命和健康生命值数以内。医学证实,孟瑞军的身体素质完全可以接受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疗。经征询多位著名医学专家、学者意见,普遍认为:象孟瑞军这样的身体素质,一个刚30岁的年轻人,做这样的手术不存在问题,即使不做手术也能活几十年。  

2010年4月8日,在孟瑞军住院十天后,在各项检查指标完全符合手术要求,并分文不欠院方医疗手术费用的前提下,双方签订了手术同意书。  

4月9日上午8时,孟瑞军在市一院胸外科接受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疗。  

当手术进行了长达八小时后,直到下午4点钟时,医生卫某某从手术室出来对家属和亲友说:“手术是下来了,还有点情况,需要用起搏器。”  

到晚上8点多,医生卫某某出来告诉家属和亲友:“第一次手术做了,还有点情况,需要做第二次手术。第二次手术刚开始。”  

直到当晚11时,孟瑞军的手术才结束。手术,再手术,还需用起搏器等,手术共计进行了15个小时。当孟瑞军被医护人员推出手术室,转入重症监护室时,见孟平躺在车上,耷拉着脑袋,嘴巴和刀口部位均用万能宽胶带纸封着,早已无任何生命迹象。  

在监护室,家属们见医生卫某某和护理人员在孟瑞军的胸部上下猛力按压,做人工呼吸,明显是做样子让家属们看的。孟瑞军母亲李祥妮心疼不忍,说:“他刚做了手术,你们这是干甚咧!”卫某某向孟瑞军的母亲和满屋的家属们连声道歉:“对不起了,对不起了,两次手术都没有做好,看能不能活过来。”告诉家属们说他(孟瑞军)已经死了。顿时,家属、亲属们在重症监护室和走廊里哭成一片。  

当家属、亲属们询问为什么要做两次手术?是哪一项遗忘了、做坏了?还是异物被缝合在胸腔里了?医护人员吱吱唔唔不知所措,直到凌晨1点多钟,医生卫某某来找孟的家属和亲属,商量对死者孟瑞军的后事处理办法。卫某某说:“人是已经死了,咱们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并说:“考虑你们是农村的,如果回老家安葬,医院可以派车连夜把尸体帮助送回家去,咱们马上走,等到天亮就走不了啦。”在死者家属、亲属们迟疑不决中,医护人员帮着把孟瑞军的尸体抬上救护车,于当夜凌晨2点连夜把孟的尸体及家属送回到平定县娘娘庙村,此时天还未亮。当送尸的救护车开进村后,司机反倒停尸讹诈,不拿钱不放尸体,不足50公里的路程,硬是索要1200元送尸费,并且不能给出票据,弄得我们家人万般无奈,老小心含血泪,分路出动黑更半夜在村里挨户敲门借钱。  

医院达到移尸灭迹目的后,院方及医护人员为掩盖和逃脱此次医疗事故责任,又伪造病历,将孟瑞军的出院日期恶意填写成“2010年4月10日8时”,首页病历在“出院情况”一栏中,不填写“死亡”,而填是“未愈”。为配合作假,在孟瑞军尸体被送回老家后,医院还弄巧成拙的编造了一份2010年4月10日晚23时30分抽血送检的“化验报告”单,以用来证明此时孟瑞军还在治疗中。  

更恶劣的是,院方违背事实、法律、道德,采取愚弄、忽悠和坑蒙拐骗手段,在医疗事故内幕不明、责任不清,孟尸体未寒、家人泪水不干情况下,就抢先同孟瑞军的家属签订处理协议。在“协议”中,他们把自己当时已经承认、并明确告知给孟的家属和亲属做了“两次手术”和“两次手术都没有做好”的典型医疗事故责任,硬说是“医疗纠纷”、“医疗意外”;对孟瑞军不说是死者,而说是“患者”;把孟瑞军术中死亡,说成是“术后患者突然心跳骤停,虽经积极抢救仍未能恢复心跳,抢救无效死亡”。然而,他们还强装正经,假惺惺地表示同情患者,说什么“因患者家庭经济困难,医院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愿给患者家属适当经济补偿”。他们不说让我们给这个三甲医院交了多少医药费,只说“医院同意免除医药费3736.99元,并给患者家属一次性经济补偿41000元”,以及还说什么“患者家属充分理解此次医疗意外,接受医院给予的经济补偿,今后对此事不再提出任何异议”等一派胡言。非常清楚,依据市一院的意见,这是一起“医疗意外”、“医疗纠纷”,不是医疗事故,对孟的家属是“补偿”,不是赔偿,是医院同“患者家属”签订的协议,不是同死者家属签订的协议。就是说:孟瑞军还活着,他没有死。  

时值中央宣布国家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已经建立。孟瑞军被做死在市一院,从此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鲜活生命被人为责任行为消失了。目前,家人及村民正在向政府有关部门讨说法,表示,人命关天,不管弄到哪里,不管遇到什么阻力,都必须将这起责任命案查清楚,给出正确的说法。就此事件,去年7月以来,家属曾多次向阳泉市委、人大、政府及市卫生局递送了有关材料,国家卫生部已就此事作出批示,但至今仍迟迟得不到解决和落实。  

   

   

死者孟瑞军家属:刘  娟(妻子  25岁)  

      孟思远(长子   2岁)  

      孟浩博(次子   1岁)  

      孟怀玉(父亲  61岁)  

      李祥妮(母亲  59岁)  

   

二〇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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