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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称,我国网民规模已达到4.2亿人居世界第一。网络媒体因为具有快速及时、覆盖面很广、成本和技术门槛低、不易监控、双向多向传播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特点,使之成为目前最有效的传递民意的渠道。所谓网络民意就是借助或通过网络这一信息平台所反映、表达、实现出来的社会公众思想、舆论的趋向和导向。通俗的说,网络民意就是现实生活中民众对某一事件、某一事物或者某一观点等等的看法、意见、建议的综合反映。网络既是反映民意的载体,也是我们了解基层的窗口。近几年来,随着网络的高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一些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动员手段和传播主渠道,并且发生在网络内外的群体性事件出现了交织放大的趋势,网络民意的引导工作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在社会转型背景下,各种社会矛盾进入了“凸显期”和“高发期”,网民最关注的是公权力问题,这反映出人们对于公权力如何参与社会利益的调整非常敏感。所以,那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三公部门”和其公职人员,极易成为网络的热点和焦点。近年来,但凡官员因渎职、失职,公权力缺位、越位、错位而按党纪国法论处的案例,多有网络监督的影子。比如“黑砖窑”、“周老虎”、“俯卧撑”、“躲猫猫”一类事件的真相,就因网民锲而不舍的追踪而被一点点地揭开;比如“天价烟局长”、“民族加分状元”、“为共产党说话,还是为老百姓说话”一类雷人官员被“问责”,就离不开网络汹涌民意的推力。网络蕴藏着庞大的民意力量。
网络民意不仅直接推动事件真相的调查,而且本身就是在践行公民权利,因为表达权和监督权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网络民意是推动中国民主政治的有效方式,网络已成为我们党的执政方式之一。总书记2008年6月与网友在线交流时指出:“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温总理2009年“两会”前夕在新华网与网友也进行了在线交流。总书记和总理的率先垂范给我们作了高度重视网络民意的很好示范。
高度重视并引导网络民意首先必须善于与网民交流。网络是疏导社会矛盾的排气阀,与网民进行坦诚交流,这是一个相当睿智的做法,不仅有利于疏导网络民意,而且还是开放和自信的表现。《人民日报》就石首事件发表的文章认为,“迅速回应公众质疑,如果在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上缺席、妄语,甚至想遏制网上‘喧哗’,则既不能缓和事态、化解矛盾,也不符十七大精神。”前不久,广东设立政府网络发言人以回应网民质疑、引导网络民意,这就是一个创新之举,体现了政府部门主动面对网民的开放态度。较之那些对信息公开“躲猫猫”、害怕群众质疑的做法,无疑是天壤之别。网络虚拟世界中代表权威部门、权威态度的声音,对疏通引导民意有很好的效果。当然,与网民交流首先必须坦诚,不能敷衍。前不久,宁波一区长信箱针对网民反映的出行难问题,回复两个字:“已阅”,被网友戏称为“最牛区长信箱回复”,像这样把官腔打到了网络上,让人深思。网络民意是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链接,你居高临下,你敷衍塞责,肯定会被“拍砖”,有时网民还会发动“人肉搜索”,打破沙锅问到底。习近平在2009年的中央党校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要提高六个方面的能力中,第六项就是要提高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在网络媒体已逐步取代传统媒体,成为引领舆论导向的“生力军”的当下,这样的要求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在高度重视网络民意的同时,我们也正确看待和甄别网络民意。从“九成以上的富豪是高干子女”等网络谣言事件,我们清醒认识到网络上的“纸馅包子”太多。在依靠网民自下而上的“发贴,灌水,加精,置顶”而形成的“民间网络舆论场”中,一个人可以一呼百应、可以引导舆论导向肯定存在着“伪民意”,与炮制“伪民意”相关的“网络公关”、“网络推手”等行为应该引起高度注意,对这样的网络行为应该通过法律法规来约束与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