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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农业生产组织方式的历史、可比性评价和展望(一、(一).互助组)

火烧 2009-12-25 00:00:00 三农关注 1028
文章对比分析互助组、人民公社与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业组织方式,探讨其历史发展与成效,揭示改革前后农业发展的差异与影响。

序言

   

2008年西藏暴乱后,德国网民赫尔穆特·马特表示:“在我们国家,了解中国西藏人民获得很多自治权利的人并不多。”在中国,比较全面地了解前三十年中国农业发展成就的人又有多少呢?

由于不了解历史,或不能辩证地认识历史,现在很多人对于人民公社,只有一个“瞎折腾”、“贫穷”、“饥饿”、“大锅饭”之类的落后的印象。

以形而上学的,即片面的、孤立的、静止的思想方法对比前后三十年的发展,几乎是当代中国人的通病。

现在的农作物产量比人民公社时期高了,生活比过去好了,就能证明联产承包责任制优于人民公社么?农药和化肥使用的增加,种子改良和其他农业技术的进步,乃至气候的变暖,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增加,对于提高农作物产量都有很大的作用,然而这些因素对于提高农作物产量的贡献,都被人们记到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功劳簿上。不剔除非体制因素的差别,把这个时代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与30年前的人民公社仅作简单的对比就生出“神圣不可侵犯”的信念,是非理性的,不负责任的、不公道的,也是极为有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六十年成就展”有这样一组说明文字——我国以占全国耕地48%的灌溉面积生产了占全国总产量75%的粮食和90%的棉花、蔬菜等经济作物。

这组数字,引起了我对前后三十年——准确地说是前33年和后27年(1982年是临界点)两种农业生产组织方式的再思考。

重读和新查了一些资料,丰富了我对农业合作组织、人民公社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认识,下面把分析思考的依据和结论(主要从水利和粮食产量)提供给大家,以期增进年轻人对于建国60年来我国两种农业发展道路的了解,揭露改革家和反共分子对于农业合作化道路和人民公社历史的歪曲和污蔑。

   

一、我国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发展历史的简单回顾

中国农业生产组织方式的变迁,是先从小农经济的粗放式经营向互助组、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的集约化经营发展,后又由人民公社的集约化经营向小农经济的粗放式经营倒退。(玄妙的是,在当代最权威的词典里,这种倒退叫“改革”。在这个美好的词条下赫然写着,只有这种“改革”,才能发展中国。)

   

(一) 互助组

互助组是在个体经济基础上建立的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劳动互助组织。它一般是由几户或十几户农民按照自愿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组合起来,共同劳动,进行换工互助,以解决缺乏劳动力、耕畜和农具的困难。组员的土地、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及收获的产品属于私有。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就有了农业生产互助组,由于时代、区域和互助组性质方面的差异,名称也有所不同,如江西革命根据地叫做劳动互助社、耕田队,陕甘宁边区叫做变工队、扎工队、唐将班子、伙格牛等。解放后,党在全国范围内提倡了互助合作运动。

互助组是群众在农业生产中自发产生的,它适应了生产发展的需要。毛主席在《组织起来》中指出:“只要是群众自愿参加(绝不能强迫)的集体合作组织,就是好的。这种集体互助的办法是群众自己发明出来的。我们在江西综合了群众的经验,这次我们在陕北又综合了这样的经验。”

1944年,国统区记者赵超构访问延安后,写了一本书——《延安一月》,这篇长文是他在延安长达43天的调查访问记。以下是他对于互助组的调查和分析:

“变工队的利益是显而易见的,它将农民所有的土地,人力,畜力,工具结合起来,使得没有畜力的可以得到畜力,农具不够的可以互相调剂,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同时它可以发展较有利的企业分工,尤其节约了家内劳力之浪费。譬如说,五个人变工,本来是每家的女人每天都要送饭,现在每家只要轮流送一天的饭,节约了四家女人的劳力。此外它也提高了劳动效率。例如延安念庄的变工队,只占全村劳动力百分之三十四,却能耕种全村百分之四十二的耕地。所收粮食,占全村收获百分之四十四,这原因还在乎他能节约人力,增加了个人劳动的强度。十一个人各自耕地时,要送粪,就得一人管一匹牲口,要下种,就得两人管一犋牛,(而变工队)送粪时可以节约百分之六十的人力,下种时可以节约百分之三十的人力。

然而以上种种,还是从人力经济上的看法,在共产党看来,利用这种旧形式,还可以达到另一种政治上的目的,他们认为几千年来我们农村经济是分散的,个体的,一家一户自力其田,这种方式限制了劳动力之提高,也束缚了生产单位之扩张。现在的变工队虽然并未打破个体经营私有财产的基础,却已建立起集体劳动的规模。它打破了束缚农业发展的个体劳动,养成他们集体劳动合作互助的习惯。等到农民逐渐了解集体的好处,就可以进一步提倡集体化的农业经营,而走到工业化的集体农场的道路。”

河北省邢台县东川口村是一个山地小村,50年代初,全村70户人家,其中老中农31户,新中农38户(东川口是革命老区,原来的贫雇农在土改后生活改善,生产资料增加,有些上升为中农,称为新中农)贫农只有一户。因为人多地少,土地贫瘠,抗战以前过着半年糠菜半年粮的生活。这个村1942年就组织了互助组,靠劳动互助和生产自救度过了那一年的灾荒。1947年土地改革完成以后,全村70户都参加了互助组。经过几年的互助生产,克服了劳动力、畜力的困难,进行了土地的初步改良。到1951年,全村粮食平均亩产量达到369斤,几乎等于抗战前平均产量的三倍。这是农业合作化优越性的初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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