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法治理念,探讨转基因举证责任的归属问题!
“谁主张谁举证”,是时下“法治”的一条重要原则,是主流“精英”的共识!
本文就是在接受主流“精英”的这一原则的前提下,来探讨一下当今沸沸扬扬的转基因安全与否的举证责任归属问题:究竟应该由“力主转基因”派举证转基因安全呢还是由反对转基因派举证转基因的有害!
本人认为,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责任应属于“力主转基因”派,应该由“力主转基因”派举证转基因“食品”与之前人们的传统食品一样安全!
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结论呢?
为便于理解,我们来看一个虚拟的情节。
比如说吧,某天,本人正骑车在深圳(或上海)的大街上欣赏两边的风景,突然,一群人一拥而上,要给我手铐脚镣。试问,这些“执法者”要不要出示其“执法资格证”呢?要不要举证本人“违法”的证据呢?
我想,按照贺卫方贺大法学教授的“法治”的理想,按照“程序正义”的要求,应该吧!因为按照“法治”的“程序”,这些“执法者”应该首先出示“执法资格证”!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些“执法者”应该负有举证本人“违法”的责任!
为什么呢?
因为本人之前,正在优哉游哉地骑车观风景,这些“执法者”突然打乱了本人的正常的生活节奏,破坏了本人正常的生活秩序,这些“执法者”就必须负起举证的责任,以让本人以及路人信服他们不是黑社会绑票,而是真正的“执法者”在“执法”!
换言之,简言之,打扰别人正常生活的人,破坏别人正常生活秩序的人,只要不是精神病人,不是流氓,就必须对打乱别人正常的生活节奏、生活秩序,给出一个明确、合理的解释!
这,是生活的常识!
好,现在就看看转基因问题!
本来,13亿中国人民,吃着千百年来老祖宗传承下来的五谷:稻、黍、稷、麦、菽(即大豆),活得好好的。一些“力主转基因”者,却突然冲出来,要将中国人民的饭碗夺去,灌注孟山都们的转基因“食品”!
试问,这些“力主转基因”者难道不需要给个理由吗?
当然,某个“力主转基因”的大人物给了一个理由说是“粮食紧缺”,我们且不说“粮食紧缺”是否真实,即便“粮食紧缺”是真的,“粮食紧缺”的责任又该由谁负责呢?一天到晚将“房地产”列为支柱,将“招商引资”作为国策,毁坏良田,荒废水利,难道不是造成“粮食紧缺”的祸根吗?
退一步,我们现在不追究造成“粮食紧缺”的责任,你们能因为“粮食紧缺”就给我们的饭碗里面灌注孟山都的转基因“食品”吗?
你们这帮东西,一天到晚诋毁毛泽东时代经济濒于崩溃,即便毛泽东时代最困难的时期,也只是粮食不足而“瓜菜代”,而用来“代粮食”的“瓜菜”本就是人们的食物(顺便说一下,这些瓜菜,正是当今“特供”们梦寐以求的有机食品之一),只不过平时的食用量小点,最困难的时候瓜菜的食用量大点而已!
再强调一点,毛泽东时代最困难的一两年,用来弥补粮食不足的“瓜菜代”的瓜菜,不仅是“虫能吃”,而且也是人们千百年来平时就能吃的瓜菜!
而今天,你们要改变我们千百年来的食物来源,向我们的饭碗里灌注“虫不能吃”的转基因“食品”,如果你们有一点“法治”的理念,如果你们还在鼓吹“谁主张谁举证”的“程序正义”,是不是要由你们来举证“转基因是安全的”呢?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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