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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法规是对贪官及一切权势精英的纵容

火烧 2011-06-24 00:00:00 网友杂谈 1033
文章指出‘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在权势阶层与百姓间存在明显不公,导致百姓维权困难,贪官难以被揭露,揭示法律执行中的权力失衡问题。

“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法规是对贪官及一切权势精英的纵容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定。  

对于此条法律规定,从文字上分拆好象对谁都是公平的,实际在社会实践中却是对一切权势阶层以及在金钱为主导的社会,对贪官和先富们违法乱纪的纵容。  

无数事实证明,作为非权势阶层的普通百姓而言,如果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或者要想提出自己的主张,得到伸张正义,那要比登天还难。  

百姓举报高官王益的人民来信高达两尺多,无人过问。王益的登台不是出于百姓的依法“主张”,而是受到意外案件牵连被暴露的。  

不久前,湖北被“信访专斑”暴打的老妇,以及因上访被地方送精神病院更是数不胜数,从而反映百姓“主张”的艰难。  

权势们常自称是人民的公仆,是为人民办事的仆人,有如此的仆人暴打主人的吗?有仆人敢于违背主人的意愿把主人送精神病院的吗?  

与此`相反,仆人对主人主张怀疑,即可调动一切资源找寻证据。不惜跨省抓捕。  

石家庄市建委干部郭光允因不断检举程维高的问题而被戴上“诽谤省里主要领导”的罪名,无论郭光允“主张”是多么的正确,却为自己的“主张”引来无尽灾难,在阳光下差点被打死,在大雨中险些遭撞死,在看守所里高烧几乎要咽气,在劳教所中两度被追杀。  

为什么看起来很公平的“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法规,却在权势阶层与普通百姓或非权势阶层之间造成如此重大差距呢,原因就在`于,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权势阶层掌握着社会一切权力资源,凡“主张”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对自己不利的“主张”就不执行或者阳奉阴违。而非权势阶层百姓们提出的“主张”却无法让仆人无条件的去取证。为什么那么多的贪官,百姓们看在眼中却无法检举揭露出来,就在于百姓们没有程维高那样指挥公权力直接调查取证的权力。如果公仆们真的甘愿当百姓的仆人,真心以仆人身份为百姓办事,如果百姓拥有《红缕梦》中主人一样的权力,那么接收王益二尺高人民来信的主管部门还敢不处理王益吗?  

当非权势阶层的百姓们并不能象权势阶层那样真正行使自己的“主张”,那么“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法规只能是对贪官及一切权势精英的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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