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元鼎”建黑监狱:一篇无法读完的报道
作者:知风
人民网强国社区
《中国江苏网》9月24日登载的《北京保安公司建截访黑监狱向地方政府收佣金》,是一篇让人无法一口气读完的报道。整篇文章有八个网页,当我读完第一页的时候,我的思想就开始混沌了:不知今日何年何月,不知身处哪个朝代,更似乎在看一部描写战乱时期残酷、恐怖斗争的电视剧。
我有点后悔读这篇文章,因为文章的标题虽然骇人听闻,但在任何社会制度下,都会发生非法行为,甚至出现黑社会组织,所以,我是当作又一次“扫黑”胜利来看这篇文章的。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在文章记述的情节中,受到关押、虐待、凌辱的是进京上访者,而实施这些暴力行为的是一家叫“安元鼎”的保安公司。如果到此为止,还不足以为之惊诧,也许是上访者落入了黑社会的魔掌,但让人感到悲愤甚至窒息的是,这竟然是一场与公权力的合谋,在合谋中,“安元鼎”保安公司可以使用法律公器,设黑监狱,肆意关押、凌辱上访人员,而这一切严重违法行为,却可以换来相关地方政府的报酬。
媒体调查表明,“安元鼎的主业为关押、押送到北京上访的民众。这家时间短却发展迅猛的保安公司据信在北京设立多处‘黑监狱’,向地方政府收取佣金,以限制上访者自由并押送返乡,甚至以暴力手段向上访者施暴。”
众所周知,只有司法机关按照法律的程序,才可以限制公民的自由,除此之外,一切侵害公民自由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如果这种违法行为有一个组织来实施,性质就更严重了,这样的违法行为再得到公权力的认可,可令任何公民无法与之抗拒。而“安元鼎”对上访者采取的严重违法手段,都可以“向地方政府收取佣金”,这就成了公权力的外包和延伸,把非法行为合法化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千帆教授认为:“把公权外包给私人,公权力本身要遵循的原则被侵犯,还有就是,这些公司聘用了很多社会的闲散人员,从这个意义可以把它定义为‘黑社会’,现在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变成了合法的公权力组织,这就是私权利的正当化或者合法化。”
一把邪恶之剑变成了法律公器,后果难以想象。社会上出现黑社会组织,即使在法律的严厉打击下,百姓还是对其心惊胆战的,一旦类似的黑社会行为成为公权力的同伙,公民的基本权利还指望谁来保护?出现这种畸形的社会现象,究竟是黑社会组织向公权力的渗透,还是公权力本身的蜕变?
所谓的公权力是国家权力的总称。法律给公权力机构设立了一系列的程序上的保障,如果地方政府把这些权力委托给私人机构,还存在什么法律程序?就会造成大量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事件。私人机构可以行使公权力,让百姓连白道黑道都无法区分了,法律的尊严将荡然无存,公民的安全感将消失殆尽,试想这将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局面?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对社会安定具有如此破坏力的行为,竟然是出自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我不禁想问,这些地方政府到底需要一种什么样的社会稳定局面?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还是让人民生活在高压甚至恐怖下,让百姓人人自危,在提心吊胆中不敢乱说乱动,在一片死气沉沉中维持表面稳定?这其实是很危险的。因为用违法的行为压制上访,只会扩大和加深矛盾,并制造新的上访内容,加快了问题发生质变的速度,其结果只会是越维越不稳。
张千帆教授的这段话是值得深思的:“这个口子一开,各地都纷纷效仿的话,后果很难想象。最主要的后果就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践踏,它得不到法律上的保障;同时它不能解决根本性的问题,一定会出现越维越不稳的现象;还有就是黑白的勾结,现在已经分不清了,以后就越来越分不清,私人就变成了公权力的一部分,公权力可以把权力委托给私人行使,会造成中国公权力机构的黑社会化,黑社会变成合法正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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