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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反对毛泽东不反对中国共产党不反对社会主义政体——致×××先生的公开信

火烧 2011-10-09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张雄飞公开信表达对毛泽东、中国共产党及社会主义政体的支持,反对利用桂林冤案攻击领导人,强调历史评价应客观公正,维护党员信仰与气节。
×××先生:  
您好!信悉。  
您关注广西文革历史,所著《广西文革痛史钩沉》,揭露了在广西文革中发生的大镇压、大屠杀的惨剧,在广西乃至海内外,都有一定影响。如今,您又关注在广西文革中发生于桂林的、其影响整个广西及南中国的、因写大字报上街大搞街头演说等等活动揭露广西大屠杀的、被广西区党委打成“桂林那几个反革命分子”的冤案(官方又称“七四专案”、“张雄飞反革命集团案”、“张案”),并要把它写出来,这本来是对于如何总结历史经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各级党委和政府为民执政依法执政的好事,所以我曾表示支持,并愿配合您完成此著述。  
但是,看了您10月4日发来的信:“雄飞兄:……你与×××所谈的有关情况是十分令人震惊和感动的,对你们的那段冤情令我非常同情,对冤案的制造者们无比愤恨。你送的那些资料我已经读完,现正在写这样的文章。初步拟定的题目是:毛泽东邪魔思想与独裁政体下的弥天冤案——桂林大屠杀及其后张雄飞等人“反革命”冤案给世人的警示与思考”后,我发现,我与您对此历史事件所作的结论上,有着根本性的分歧。  
虽然昨天晚上,您来电话时,我已经明确叙述了自己的反对意见,因为这件事对我们来说,都不是小事,所以觉得有必要以公开信的形式,重复和进一步阐述我的主要观点。  
一、感谢您对我们这个冤案的同情!  
二、我不反对毛泽东、不反对中国共产党、不反对社会主义政体。这些立场观点,在我发表在博客中的若干文章中,已有明白的阐述。所以,反对任何人在现在或者将来,利用“桂林那几个反革命分子冤案”的历史事实,来做攻击毛泽东主席、中国共产党、中国的社会主义政体的材料。  
三、我已有长文《我对毛泽东的评价与对中共的态度》阐明:毛泽东同志在处理广西文革问题时,有错误,甚至有严重错误,但他犯错误的原因,是听信了韦国清、黄永胜一伙的谎报军情,性质和韦国清等人有本质的不同。所以,如果把广西文革发生的乱杀人等严重问题,都说成是毛泽东、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政体造成的,那是不公平的,是严重歪曲历史事实的。  
四、我入党五十六年来,始终未忘入党宣誓信仰共产主义。我知道,您写“张案”这段历史,如果在国内刊物发表,我可以“名扬”国内,如果在海外发表,我可以“名扬”海外。但共产党员的政治良心,让我不能为这小小的虚名,而背叛自己的信仰和对毛主席、共产党的感情!对于我来说,这是个晚节问题,共产党员应当有起码的气节。因此,坚决反对先生用标题所昭示的主题思想来写我。所以,如先生不改弦更张,我们之间,再没有任何合作的可能。  
五、这个冤案已经彻底被党平反,案中的成员,多数还健在,如果有人去写他们,无论站在什么立场宣扬什么观点,我当然都无权干涉,那是各人的自由。  
此致  
敬礼!  
                           张雄飞  
              2011年10月9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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