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腐败现象的新思考
【摘要】近年来,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对高校的影响越来越大,高校腐败案件屡有发生,严重影响了高校的健康和谐发展。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从新的角度深入分析高校腐败现象的特点、成因,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对于预防、遏制高校腐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高校腐败现象 特点 成因 对策 近年来,在教育体制发生深刻变革的背景下,形式多样的高校腐败案件频频发生,由此严重影响了高校的健康和谐发展,给高校和国家造成了严重的政治、经济损失。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新的视角进一步分析高校腐败案件的特点,剖析其产生的原因,提出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高校腐败现象的对策,对于遏制高校腐败现象频发的势头,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高校腐败现象的特点 纵览高校系统内职务腐败,除了搞腐败的人都掌握着一定的人、财、物权,腐败主体相对集中外,同社会上其他行业的职务腐败相比,还有以下三个显著的特点: 与高校中带有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关系密切。如有些高校自定收费政策,以机动指标赞助、专业变更、代办生活用品、专业考试与补考等名义乱收费;违规开办各种学历或非学历证书班、短期培训班,变相地倒卖文凭或执业资格证书;通过制订人才引进与交流、教职员工评优奖励、住房调配或津贴分配等方案,为自己或亲近的人谋取利益;利用职称评审、学历进修、申报课题等收受教职员工礼品礼金从中循私舞弊等等。 涉案者绝大多数属于高学历、高职称的知识分子。高校是知识分子最为集中的地方。他们一般都具有丰富的学识,宽阔的视野,对外界各类信息和社会动态反应敏捷。知识分子搞职务腐败,作案手段更为狡猾,方式更为隐蔽、多样化。有的在法律与党纪政纪的边缘或夹缝中“走钢丝”,有的在上级领导机关中编织关系网、寻找“挡箭牌”和“保护伞”,有的在作案前就想好或预留了退路。因而,高校发生的职务腐败往往潜伏时间更长,发现和调查处理起来也比较困难。 与其他行业上的职务腐败相比,影响更为恶劣而深远。高校系统内的职务腐败使高校与国家资财蒙受许多不必要的损失,阻滞了高校的改革与事业发展。更为严重的是,它腐蚀高校的肌体和各级管理人员的灵魂,毒化高校人文社会环境,败坏高校的党风、政风和校风。尤其使人担忧的是,高校培养的对象是大学生。高校的腐败对大学生政治上、思想上的成长必将产生深刻而又持久的消极影响。所以,高校系统内的职务腐败,比起其他领域来,危害更巨大,影响更深远,后果更严重。 高校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 高校系统内发生职务腐败问题,其诱发因素应该说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以下三点: 我国知识分子自身人格特质上存在着固有缺陷。知识分子中绝大多数都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政治素质。但极少数人在思想认识上往往存在无主体、多元化倾向。他们在不同的政治气候或社会环境中有时会显现若干异样化甚至相悖互逆的表现。加之他们之中的相当一部分人身上带有很深的旧时代小私有者自私自利的烙印。一有适宜气候,就会顽强地表现出来。知识分子自身所具有的这一人格特质缺陷,成为高校系统内部分管理人员产生职务腐败的内在动因。 社会转型期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西方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潮大量涌入;加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职业人群由于所有制结构、从业性质、分配方式不同而造成个体收益情况的日趋悬殊;在高校内部,不同岗位工作人员分配上的差距也在拉大。校内外各种负面影响和诱惑的大量存在,促使一些人产生各种不平衡心理、追求享乐思想和趋利寻偿动机,成为影响高校中少数人发生腐败问题的外在环境和土壤。 高校管理与制度建设滞后于高校发展。近年来,高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收费及上级拨款大幅度增加,基本建设和教学设备采购显著增多,高校领导机构和某些职权部门的权力不断增大,而高校在管理和制度上的建设却相对滞后,校内设立的众多部门在管理上、制度上缺乏必要衔接和相互间制约,对违纪违法人员惩处偏轻,监督机制相对薄弱,这些都为某些人搞职务腐败留下了管理上的空档。 防范高校腐败的对策 高校系统内的职务腐败预防,要充分发挥党政领导机关和教职员工、社会三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健全高校职务腐败预防的内部防范系统与外部防范系统。其内部防范系统包括: 改革高校现有管理模式,实现权力合理配置。打破高校行政垄断,逐步推行民主选举制度。例如,党委会由党员大会或党代会选举产生,行政领导班子由教职员工或职代会选举产生,经上级党政领导机关审查后确认。职工代表大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由全校教职员工普选产生。依法明确党委、校长、职工委员会等校内机构的职责权限,完善学校及各内设部门管理工作程序、规章,对行政权进行分解和合理配置。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校内上、下级领导机构和部门之间既各自独立开展工作又相互交叉制约、监督控制的现代高校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从体制上铲除滋生职务腐败的根源和土壤。 加强防范制度建设。用切实可行的制度规范人财物部门的权力运作行为,减少和消除产生职务腐败的管理上、制度上的漏洞。第一,确立高校党政大事会办票决制度、集体会签、办事人员联签制度、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教职员工大会或职代会审查制度、重要岗位定期轮岗制度。第二,完善学校内部资金管理制度,依法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包括资金使用年度和季度计划安排、资金的管理制度、会计委派制度,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等。第三,在物资管理上,采取大额度物资采购集体会办审批制,集体招标采购制;严格批报手续,防止乱领滥发、奢侈浪费现象;主管部门协助物资保管员季度盘点,财务审计部门协助主管部门对库存物资逐年清盘对账,等等。第四,严格实行基建和大额维修工程预决算审计制度、招投标制度、工程质量全程跟踪监理制度、工程立项、资金预决算公示制度和向职代会报告并接受质询的制度。第五,最大限度地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公示对人财物进行配备的权力运行重要环节,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时效。努力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层面,切实保障教职员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权、对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监督权,从制度上保证人财物权使用规范合理。 以强化领导责任制为基础,进一步理顺高校监督制约机制。一是继续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负责的工作、党风廉政双项责任制,将职务腐败预防工作分解量化,纳入学校工作整体格局。二是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下联系紧密、运转高效、信息反馈灵敏的早期预警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各级党政干部监督和检查的力度,明确重点,密切关注可能发生职务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人财物等重点岗位和薄弱环节。三是制订执法监察实施方案,不断开拓参与性监察督查的途径,建立发现、报告、处理、追究、整改五位一体的工作流程,狠抓事中监督,防错纠偏,正风治乱,严查速处,纠建并举。 突出教育预防。通过各类培训班、学习班、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对校内党员干部和其他人财物管理人员职务腐败预防教育工作,包括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党章、党纪、政纪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先进典型的学习教育和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等教育活动。 以办理违纪违法案件推动职务腐败预防工作。高校执纪部门要从人民来信来访、行风和热点问题解剖、督察检查和执法监察中主动搜索、发现案源,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通过对违纪违法人员的惩处,教育那些有违纪违法企图的人不敢以身试纪试法。 其外部防范系统包括: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高校校、处两级党政管理者的管理、教育和监督。主管部门对高校党政管理者管理、教育和监督的力度越大,工作越深入细致,掌握的情况越具体,高校系统内的职务腐败问题就越能受到有效的控制、及时的制止和严肃的查处。所以教育主管部门要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高校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加强对高校党政管理者、教师和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从教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坚持群防与专门机关预防相结合。高校要保持同检察机关预防机构经常性联系,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和优势,主动接受并争取检察机关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及时向他们通报本校职务腐败预防工作情况,积极参加职务腐败预防组织或网络的活动,疏通举报职务腐败渠道,交流职务腐败预防信息和经验,做好检察机关建议提出的有关工作。 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建立面向社会的举报制度。高校要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特邀行风监督员、联系卡、测评表、征求意见函等,广泛汲取社会各方面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反馈社会上对高校行风情况和职务腐败情况的意见,发现和纠正高校的违规违法行为。(作者为盐城工学院副教授;本文系盐城工学院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体制改革与源头防腐问题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XKY20090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