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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共赢了“斯大林广告牌”官司

火烧 2009-12-06 00:00:00 国际纵横 1027
俄共成功胜诉斯大林广告牌事件,广告牌在争议中被恢复展示。事件涉及俄共与地方政府的法律纠纷,围绕广告法和斯大林纪念日展开,最终俄共获得法律支持。

近些年来,在历次与当局的各类较量中,俄罗斯共产党很少能取得胜利。不过,俄媒体11月30日报道说,在沃罗涅日州,俄共罕见地赢了一回。

  话说今年6月22日,也就是伟大的卫国战争开始的纪念日,在沃罗涅日州的沃罗涅日市街头,出现了10块巨大的广告牌。广告牌上,在苏联国旗的映衬下,斯大林身着戎装凝视远方,他的那句名言“胜利将属于我们”被印在下方。与上述画面一起出现的,还有“斯大林130周年诞辰”、“1879~2009”的字样。据当地媒体的说法,这些广告牌是俄共委托制造的,价格是每块8000卢布(约合2000元人民币),按照俄共与当地广告公司签署的协议,这些广告将一直展示到12月21日斯大林诞辰130周年纪念日那天。

  不过,仅仅3天之后,沃罗涅日市街头的“斯大林们”便一起消失了。原来,当地市长命令撤消这些广告,而地方行政部门则为撤消行动找到了理由。“这不是广告,也不具有公益性质,甚至没有体现出国家的利益。”当地管理部门说。他们还认定,这则广告违反了俄联邦的广告法。

  自己花钱设立的广告牌仅仅放置了3天就被强令拆除,俄共当然不能接受,于是决定讨个说法,他们要求州检察院认定市政当局的决定无效,并准许重新安放广告牌。经过漫长的等待,11月25日俄共网站上发表声明说,曾经消失的斯大林广告,再次出现在了沃罗涅日市街头。来自俄共的沃罗涅日州杜马议员安德列·罗加特涅夫,随后向国际文传电讯社透露,俄共已经收到了沃罗涅日州检察院和法院的正式回复,认定俄共出资设立的广告牌并不违法。曾遭拆除的广告牌,在11月27日由俄共组织的“斯大林与伟大的胜利”专题学术论坛开幕前,已被恢复原貌。安德列·罗加特涅夫希望,这回地方政府要谨慎行事,不要再生事端,让广告牌顺利地摆放到12月21日斯大林诞辰纪念日那天。

  不过,据国际文传电讯社12月1日报道,当天,沃罗涅日市街头的斯大林广告牌再次被撤了下来,而这次动手的是俄共自己。也许又有什么风声,促使俄共见好就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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