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杀(张宏良博客)者,其罪责难逃
好在 封杀(张宏良博客)者,其罪责难逃
题目 题目中的“者”即可指人,也可指法人,下文中的“你”也是这个意思。
我先不说你如此野蛮,粗暴,目无法纪的行为如何给共产党的形象抹黑;
也不说你如此惊人的举措,如何引发了政府同广大群众矛盾的日趋尖锐化。
今天,只就事论事说说你的罪责难逃。
张宏良的博客为什么要封?是谁封的?按常理说无非有下列原因:
其一,是根据法规封;其二,是根据群众的呼声要求封;其三,是根据领导的指示封;其四,是自作主张封。
先说其一,那就是说张宏良违反了现行有关法律或 规定。既是那样,就理直气壮地封!而且还要晓于三军,训诫本人,以惊世人。可据现在披露的情况,我看不是。因张宏良公开声明,问其原因,至今无人回答。说句实在话,要是张真的违法,违规,就凭那些‘人精’能耐,早把他搞得妇幼皆知,‘四海翻腾云水怒’了。不‘下油锅’,也得‘入地狱了’。既非上情,那我就引用一下我们外交部的用语,你竟悍然给封杀了!你这也太目无法纪,蔑视人权了吧!其罪你还能逃得脱吗?
再说其二,想当日,张宏良的博客,何等火爆!点击率惊人的高,褒扬之声不绝,贬损之语罕见;当然,也有人说他是‘穿着西服的宋江’,但那是和封杀者完全相反的视角。如说群众要求封张宏良,那跟说“救美国,就是救中国”一样,无人信。这倒让我引起另一个疑问:像张宏良这样一个爱国,爱党,爱领袖,爱人民,“尽忠报国” 式精英人物,你们给封杀了;而那些媚美汉奸式人渣,天天在他们的博客里骂国,骂党,骂领袖,骂人民你们却充耳不闻,有的还在竭尽全力地为其搭台子。譬如,把袁鹏飞请到央视百家谈,他可以畅快淋漓地大骂毛泽东和共产党。这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的问题吗?真是亲不亲,阶级分。话归正题,既然群众没呼声没要求,那就是人民没给你封张宏良的权利。你却在这里‘窃权肆虐’,胆大包天地封张宏良的博客,其非是:有违“圣命”,‘罪当该诛’?!其责难逃也。
那么,其三,有领导的指示也无妨。你是具体的执行者,你比领导则更贴近实际,更了解被执行者。领导的指示下来了,是否有法理依据?是否符合于实际情况?是否侵犯了广大群众和被执行者的权益?你们分析研究了吗?据实上报了吗?你就为了保乌纱帽,而且因领导指示,心中窃喜——出了问题好推脱责任。你想得太天真了。现在可好,捅了马蜂窝了,群情激愤了,你和你的领导已被群众呼吁,质疑,责问,谴责,批判所包围。反击的浪潮,汹涌澎湃。把你和你的领导,已排击到频临绝境的死角,被千夫所指,这是个什么滋味呀,自有你自己知道。你能饶恕自己吗?领导能饶你吗?蠢猪,其罪难免也。
最后,你自作主张封了张宏良的博客,则更毫无疑问是罪责难逃了。不过还得说说背景:这个‘你’和他的上级一般利益最贴近,或说结成利益共同体;至于同群众那是相差着十万八千里,或说是根本对立的。 出于本能,这个‘你’能揣摩领导心理,善于察言观色,深知张宏良是某大领导的眼中钉肉中刺;更何况他现在人气正旺,很有点儿呼风唤雨的能量,拍他一下砖,让领导舒舒气——也算为领导排忧解难吧。于似乎,我就自作主张封了他的博客。不能邀功领赏,升官发财,也得算‘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呀!’岂知这一自作主张,捅了漏子了,引来祸水了,触犯众怒了!引来铺天盖地的网友给自己拍砖了。这时,谁又为你担责呢!?这才叫:天作孽犹可训,自作孽不可活,活该!
也许上述几款与‘你’并不沾边,那你就象个正常人似地站出来,把情况说清楚,把法理讲明白,说服了群众那你就不是罪责难逃了,而是有理走遍天下,人人敬的大英雄了。如果,你继续沉默下去,把封杀张宏良这块奇耻大辱的石碑永远驮在背上,我断定有一天,你会不堪重负,绝气身亡,殃及子孙也得爬着走路。真是个悲剧!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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