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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是法治社会的伟大成果

火烧 2010-07-10 00:00:00 中华文化 1028
文章探讨家庭暴力在法治社会中的现状,分析举报难、诉讼成本高及法律对私域侵犯等问题,指出法治社会中家庭暴力猖獗的原因,强调自然法与实体法的差异。

家庭暴力是法治社会的伟大成果

 

 

柳鲲鹏

2010-7-6

 

关键字:家庭暴力 法治 中华文化

简介:在西方文化的法治社会中,如果有家庭暴力,不论是谁举报,都存在很大的难度;而警察也就拘留一下打人者;想劝阻,也得想办法进入别人的房子。想诉讼?首先就要拿钱,要知道法治就是钱治。所以在法治社会中,家庭暴力是越来越猖獗的。究其原因,是因为法治的法是实体法,而不是自然法的结果。而在自然法约束的中国传统社会里,家庭暴力是没有生存余地的。

 

 

  最近,吾一女同事被丈夫打成重伤进了医院。其实吾并不否认女方可能也有错误,但是当电视台采访男方的时候,竟然毫无愧疚之心,对着镜头理直气壮。看了真让人寒心。自然的,作为将来的红朝丞相,吾忍不住就要分析一下:为什么会有如此严重的家庭暴力呢?

  

  一般人只会从个体分析,其实也是一种思路。从心理学来讲,他们的大脑有问题。有什么问题呢?有人专门对那些凶残的杀人犯进行了大脑扫描,发现他们在看残忍的图片时,没有什么愧疚不安(大脑负责相应功能的部分没有活动)。换个说法,碰到这种人,企图从感化教育角度来解决问题,基本没有希望。只有依靠社会的强制力量,才能有效约束。

  

  作为红朝丞相,看问题当然着重是从社会的角度。如果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家庭暴力的漫延,其实是法治(同法制,法指实体法)社会的必然结果。有人听了肯定奇怪,怎么会这样呢?其实注意一下,法律越发达的国家,黑社会越发达,这是同样的道理。下面吾就详细解释一下,为什么社会越法治,家庭暴力越猖獗。

  首先,谁举报的问题。假设邻居举报,汝怎么知道别人家里有异常?汝凭什么知道这是家暴?凭什么断定不是在放电影呢?汝很肯定?哈哈,汝这叫侵犯了隐私权,立即告汝个偷窥!就算举报成功了,等着回头算账!受害方举报呢,举报成功了又怎样?只要没打死打残,最多拘留吧,过几天就放了。人家警察也没有办法啊,这又不能一直把人关着。行,回头看怎么收拾汝!只要反复一两次,受害方就再也不敢举报了。可见,法治社会中家暴的举报,实在是有点不好办。

  假设举报成功了。等警察来了,人也打完了,能消灭的罪证也都消灭了,警察来了又能怎样?如前面所说,最多拘留几天,有什么威慑力吗?没有。没有那就接着打,看汝还敢不敢举报!

  最后说劝阻吧。派出所解决不了,那邻居亲戚呢?除了前面的隐私权不说,邻居亲戚要想进门,首先面临的就是法律问题:侵犯民宅!要知道,在法治社会中,私有财政不可侵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税务官也能进)。汝找个借口就进来,谁说不是想进来偷东西的?这个罪名可不轻啊。

  受害者跑到亲戚家去,行不行?亲戚如果想说什么,马上就面临法律问题:非法干涉别人的家庭内政!小心要汝赔偿!

  最后一招,离婚呢?离婚可不容易,房子、财产、抚养都好说,可是孩子呢?再说女方一提离婚,估计男方心里高兴死了,说不定外面早就有二奶了,正好借口感情破裂换了。

  从上面分析来看,显然想靠着法治解决家庭暴力,完全是幻想。西方的所谓法治(其实就是奴隶制度的变种)表面上很有道理,为什么?因为所谓的法治,打破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刺激了私心观念,所以很容易迷惑人。但是一旦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因为个人力量的渺小,又没有相互帮助的传统,所以就束手无策。法律?要知道法治就是钱治,先交钱吧,想解决问题那等到猴年马月。

  

  有人说中国古代男尊女卑,封建黑暗,女性地位低下,是不是家庭暴力比较多呢。其实不然,因为中华文化特别讲亲情:女方出了事情可以回娘家诉苦,父母则一直有教育儿女的权力;一方挨了打,另外一方的兄弟姐妹是不会善罢甘休的。这样男方想动手打女方,则要三思。这其中没有法律因素吗?这其中没有实体法的存在(发生了恶果才能起作用),却是自然法的完全体现(天然预防)。什么叫自然法?就是人的良心正义。

  最后,忍不住赞叹中华文化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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