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罪叫株连——论责任追究扩大化
有一种罪叫株连。意思是:一个人犯错要株连很多人。株连这样的法律,在各国的法学界是被诟病。认为株连不算科学进步的体现,是法律的倒退,是社会的倒退,是人类文明的倒退。可是我们发现现在很多的法律法规都采用了株连。我们不知道我们中国的法学者是怎么想的?要把株连实施到的一些法律法规中,并且还在逐渐扩大实施范围。曾经山西省省长于幼军在山西时就感叹——煤炭大省是一个火山口!而解读出来就是,煤炭大省各种“突发事件”不断发生。一发生事故,就会查办官员。查办官员就意味着某些官员会被牵扯其中。说的灵验,于幼军没有因为矿难下马,是因为山西黑砖窑把当时的山西省省长于幼军牵扯下马、随之的继任者孟学农又因为矿企的尾矿溃坝事故牵扯下马。长春强拆案市长道歉。盘锦强拆案也是一样。各行各业这种例子很多!老百姓分不清那个有责任那个没有责任。反正有责任,没有责任怎么会被处分?而被处分的官员也有自己的牢骚,突发事件,谁有办法控制?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样的事情即使是当事人都是无奈的。但就这样的事情,确要处罚除主要责任人以外的其他人?现在官员也不用不满发牢骚了,这种规则已经扩大到了地方交通法规了。含有株连的法律扩大了
——郑州交管新规个人交通违规,单位(社区)承担连带责任。新规定明确,……单位(社区)首次出现人员违反交通规则的,必须指派两名交通志愿者……,如果本单位(社区)拒不落实交通志愿者责任的,将由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凡不能按规定落实的单位(社区),由市畅通办进行通报,并在新闻媒体对其进行曝光。同时,交通行为要与文明单位评比考核挂钩。市级文明单位申报和年度考核工作,实行交通违规一票否决制度。属于文明单位的,根据单位人员累计违规次数分别给予警告、暂停和取消的处罚。——解读一个人不小心违反了交通规则,在个人被处罚的同时,单位,社区(乡镇)要同时接受处罚,如果不执行,还有依法通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社区的主管部门。依据新规一人违反了交通规则单位、社区就不是文明单位!违反交通规则就不文明了!?……行人违反了交通规则,同时还要罚单位(社区)!?行人违法连带着单位受罚。这样的事情在我们身边就有体现,一个学生犯错全班受罚、一人超生全家受罚。军训一人犯错全连受罚,等等。一个地方交通法规都这样株连。另社会惊讶!孩子违反交通法规,在告知错误的同时,要牵涉到谁?是学校,还是家长?一个交通事故,就有可能株连一大串!事故追究,要追究驾校,驾校根据内部规定要处罚老师。另一方面,就有追究相应的主管部门人员交警,主管交警的领导,领导的领导,领导的领导的领导……唉!株连,这样下去就株连一大串!矿难也一样,一个地方煤矿的监管部门人员就曾经抱怨,矿井上掉下了一块煤(大块的,小块打不死人)砸死死了一个人工人,他被责任追究了,他抱怨!要转岗,不干了。宁可去看大门,也不干了!可见这件事情对他的影响有多大。现在这种被株连的事情越来越多。弄的各个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的同时,也担心不知道什么事情把自己牵连进去。警察说我是一脚公安局一脚法院。公务员说我是一脚办公室一脚法院。法院的说我是两只脚都是在法院里面。司机一手方向盘一手法院,医生一把手术刀一把法院。……弄的各行各业都离不开法院了。这些都算什么!?弄的战战兢兢,生怕什么突发事情把自己牵扯进去。
一个突发事件,会有影响或者处罚!多少人?直接责任人、单位(社区/乡镇)的领导、领导的上级、上上级,甚至是上上级都有可能被影响或者处罚。就向一个孩子犯错了,要找家长,找家长还不算,还要找上七大姑八大姨。发生交通事故,交管部门从下到上都有可能被牵扯。发生医疗事故,医疗主管部门从下到上也是一样的。其他的以此类推。我们倒退到了封建社会了吗?只有封建社会才会使用株连的办法,来管理社会。倒退!现实的倒退了。株连是我们社会的倒退,这已经推广到各行各业了。一个员工犯错,全车间都没有奖金。一个钉子户整个工程都不能开工、强拆一个钉子户,从下倒上都丢了官帽,这种牵连为什么?根据企业内部法规?全车间扣发奖金!根据与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不能开工!与丢官……造成了什么后果?领导、领导的领导、领导的领导打领导在工作的时候会考虑——不知道什么突发事件,我与工人一样就下岗了!下岗之后就什么都没有了。怎么办……
高铁事故之后,还没有分清是硬件、软件、还是人为责任,局长先被责任制了——下马了!这次上海地铁发生事故了,不知道那位局长又会被责任制——下马?
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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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于铁岭家中
废铁也有价
2011年9月30日 12:11:24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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