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悔之”《七一》向党献“毒文”,我代工农朋友求“饭碗”
昆仑山Z112
2010年7月1日 夜初草
“李悔之向中国共产党的‘七一’献礼”之文,至少何青青老师和鹤龄网友均作了批判,何老师还附载了“实际上是毒剂”的原文。
何老师在编者按中指出这是“一篇奇文、恶文、毒文!其要害就在于‘政党易名,是第一要紧之事。’”
鹤齿网友认为这是一篇好文,因为“它是一副清醒剂!虽然它实际上是毒剂。”
从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的角度上说,这确实是一件好事。至少比较封资修卫道士们数十年来一口红糖一口屎,打着红旗反红旗,当面说好话背后下毒手要好得多。因为图穷匕首见之后,即使斗大的字不识半箩的普通老百姓,也能看清楚反革命复辟势力穷凶极恶地攻击诬蔑、诅咒谩骂世界巨人中的巨人——毛泽东,其罪恶目的就在于要共产党亡党亡国,即所谓“政党易名,是第一要紧之事。”;“当今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已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等等。
封资修卫道士们原来所谓要党政分工、要法治不要人治、要军队国家化、要司法独立等等,事实证明都是为了否定党的一元化领导,否定党领导一切,以便于造成四分五裂、山头林立、政出多门、或貌合神离、令不行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政治局面。
如此而已,即必然在客观上发生诸如“李悔之先生”文章中所罗列的假恶丑之人事层出不穷,社会发展的总趋势由人变鬼的状况。
当妖魔鬼怪们精心导演了由人变鬼的历史性悲剧之后,摇身一变竟然又成了维护“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普世价值”的“英雄”,甚至往自己脸上贴“伟光大”的假标签!而把一切社会罪恶都嫁祸到坚持革命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共产党人的头上去了。
看来无产阶级专政的敌人,在马恩列斯毛泽东所培训的“尧舜”之师面前受到惨败之后,除了继续采用:打着别人的旗号偷运自己的黑货;吹捧一部分人打击一部分人;对修正主义者和机会主义者则采取吹嘘他(她)们错误的、至少客观上罪不可赦的一面,甚至吹成“中国两百多年来,没有出现过思路这么清晰的一个领导人,”、“是中国历史上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最伟大的领导。”云云,而对当代猪八戒之类人物曾跟随“齐天大圣”降妖除魔,所立下的汗马功劳或较为正确的思想,却有意加以只字不提等拙劣手段之外,还竟然学习起“擒贼先擒王”、“声东击西”等策略了。
此外,如果说封资修卫道士是当年的日本鬼子,那么“李悔之”就是伪军的代表性人物了。他在“七一献礼”之文中所阐明的汉奸理论,对李悔之为代表的伪军和汉奸来说,确实是量体裁衣非常合身的。
它们一方面有受到民族敌人压迫和随时可能被当作替罪羊或挡箭牌的内心痛苦;另一面,又要为自己跟随认贼作父或为虎作伥者吃屎的汉奸行为辩护,而不以为耻反以为自己“识时务者为俊杰”了!
这就难怪显然比“伪军”高智商的汉奸生产商——封资修卫道士们,明知自己不过是一条在人类大粪坑里翻天覆地、为所欲为、不折不扣胡说八道的蛆虫,却往往要鼻孔插葱装象,而扮演起神圣的历史裁判者之角色了!
至于文坛中某些左派将士,出于内忧外患的阶级仇与民族恨,加上形而上学的尾巴起作用,偶尔(似乎在真理的同一个方向多迈出半小步而使真理变成谬误),即有时倒脏水把婴儿一起倒出去,或把残疾婴儿一起倒出去,诸如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否定和批判,对“三个代表”与“和谐社会”等倒果为因的美好愿望进行冷嘲热讽等等,那是另一回事,也须加注意。如果至少从革命人道主义的角度上说,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残疾婴儿”更当百倍呵护的话。
其实,从帝国主义者把修正主义流浪狗或机会主义者,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体系及其社会制度的关系,概括为“小偷抓住贼谁也别说谁”来看,这恐怕也是医治左派同志形而上学尾巴的一服好药。
好了,言归正传,我代工农朋友求“饭碗”的复“申请报告”附后:
再次要求归还我吃饭工具和劳动权的申请报告
曾经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
值此党的生日之际,首先谨愿警惕彻底亡党亡国,即所谓“政党易名,是第一要紧之事”的阴谋!
本人的机动三轮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号为N0:0000055874”号;生产厂家为“江苏精机集团镇江跃进机械厂”,“额定载客3人”。
2009年10月18日 ”,本人正式给相关组织呈交了书面要求审批机动三轮车“合法经营”的申请报告,但至今杳无音信,不知到底是被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之类当作大便纸了?还是当作废纸卖掉了(注:我之所以把“合法经营”四字加上双引号,因为至少本县城大街小巷上挂有“合法经营”牌照的车子,至少曾经大多为官僚与私人资本相结合,从事剥削和压迫罪恶勾当的真正黑车,但车主劳动者已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已不幸亡故,车子由其亲属出租他(她)人经营的状况当除外)?
相反,2010年6月28日中午12时左右,即全国的贫民老百姓正在为吃喝住穿行奔波忙碌,新、老资产阶级分子除了猎狗之外,都无不在花天酒地或醉生梦死之际,反正本人的机动三轮车再次在县城老车站门口,被县交警队有关人员劫走了。同年同月次日,我怀着旧恨新仇找有关人员责问:到底还不还我当作饭碗的“三轮车”?对方说可以还,我才回来向朋友说明了自己的心思:
花几百元钱买辆破车,找机会干掉新生地主、资本家的看家狗!若不能破案,算我代表党代表祖国代表人民干了一件好事;若被发现了则一命抵一命,我并没有象数十年来一样屡屡吃亏!
当我将满腔仇恨向朋友说明后,我的朋友劝告我君子报仇十年未晚,更不能用高射炮打蚊蝇得不偿失!我认为言之有理,故决定放弃拼命的企图,而决定先附上原申请报告的同时,特向各级党政法等组织机关提出如下十二点问题再说:
1、在毛泽东时代里劳动者光荣,劳动者有功,在和平演变年代里为什么劳动者可耻?劳动者有罪了?
2、如果在和平演变年代里劳动者同样不可耻,劳动者同样没有罪,那么本县交警队有关人员,为什么专门劫扣我们劳动者的车子?而对本人前次“申请报告”中,已呈明的“官僚与私有资本相结合”的真正违法乱纪的“黑车”,却不去依法扣押和查处呢?
如果已经依法查处了,那么长期以来剥削我们机车工人,而挂着“合法招牌”干着非法勾当的黑车,是否仍然占居人力三轮车和机动车市场的统治地位呢?
3、交警队有关人员开着“私人”的自备车劫扣了本人的三轮车,这到底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交警”行为?还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交警”,到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来“借尸还魂”了呢?
4、交警队有关人员在中午12时左右的下班时间里,开着私人车子劫扣本人的车子,这到底属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还是“全心全意为人民币服务”的敲诈勒索行为呢?
5、本人作为“珊溪库区”的移民家庭之一,为什么有房子的人家每年有房租补助,我们没有房子的人家倒没有?多次口头反映此问题等于放屁不如!党纪国法何在呢?
6、本人作为已经具有15年多人力三轮车和机动三轮车驾驶经验的劳动者,强烈要求依法剥夺官僚腐败分子与私人资本相结合,而表面合法实质非法的所有黑车辆的“合法牌照”,同时,把合法牌照物归原主——象本人一样数十年来勤勤恳恳、风雨无阻、诚实善良、老幼无欺、公平合理为人民服务,至少到今天为止,事实上属于最遵纪守法、最问心无愧的农民工劳动者和中华儿女!
7、在过去数十年和平演变的艰苦岁月中,我曾经多次请求亲朋好友帮忙,并在一定程度上为自己免除了“一个集团无偿占有另一个集团劳动”的阶级剥削和掠夺行为。现在看来任何个体只求亲朋好友帮忙苟且偷安,而不是拿起党纪国法的武器与喜欢强盗装正经的国盗民贼作战,那不过是饮鸠止渴而已!
8、时至今日,是否已经可以得出结论:人世间一切假恶丑之人事之所以层出不穷,其客观原因在于万恶的私有制已不同程度复活,主观原因则在于是非、善恶、功罪、人妖、敌我等人生准则,已经根本性混淆或颠倒了呢?
9、所有修正主义者或形形色色机会主义者如果改恶从善,弃旧图新了,那么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遭受空前破坏,即生存机会遭受空前破坏的年代里,人们饥不择食,哪怕是便于骗权抢劫或骗权破坏的职业,也往往绞尽脑汁去搞争夺战,然后胜者诸侯败者寇……这一切也许人们将有所可谅解。因为除了“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之外,还据说中国“13亿人积累7万亿的存款,花了55年的时间,现在这些杂种在9个月之内就印刷了9万亿人民币!比中国几代人用55年积累起来的总财富还要多出2万亿!”。如果此结论为客观事实,那么对于普通中国人来说至少横竖都还是画饼充饥之事!至多则百害而无一益。如果说国民党反动派行将灭亡之时,印钞机大量生产的纸币,结果只在乡村某些人家糊板壁时才有所用场是事实的话。
10、据报道:“ 6月2日 下午,浙江泰顺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科长林某从泰顺第一高楼楼顶坠下,当场死亡。他的护士长妻子范某也被发现死在家中。警方称事发当天,林某和妻子在家里发生争执,此时林某情绪失控,勒住妻子脖子,导致她机械性窒息死亡。下午3点,林某离家跳楼身亡。”
导致“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科长林某”及其副护士长妻子,据称还是“恩爱夫妻”同日走向同归于尽、家破人亡之地步,如上所述仅仅是表面现象吧?
深层次的社会原因是否在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已在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不同程度复辟了呢?
当今之世是否已经可以结论:资本主义能把人变成鬼,科学社会主义能把鬼变成人呢?
11、当代“伪军”的代表人,即竭力宣扬为虎作伥的投降卖国汉奸理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代表者——李悔之,在“‘七一’赠给中国共产党的系列‘献礼’文章之一”中,已经图穷匕首见地提出“政党易名,是第一要紧之事”了;并且劝告修正主义者和形形色色的机会主义者,只要象汉奸卖国贼一样叛变投敌,就是“识时务者为俊杰”了;同时,在经济战线上基本完成反革命复辟之后,又迫不及待地提出“当今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已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如果封资修卫道士及“李悔之”为代表的“伪军部队”的如意算盘都如愿以偿了,那么每个人都要被迫不得不作出历史性的决择了!
12、我真不明白认贼作父或为虎作伥的封资修卫道士,和喜欢与之搞“联姻”的伪军人员,还有修正主义者和为了眼前利益牺牲长远利益的形形色色的机会主义者,它们的历史糊涂账和现实糊涂账,到底是如何计算的?
倘若共产党真的被“易名” 而灭亡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如今吃党、用党、败党、害党的国盗民贼们,真的就上“天堂”了吗?未必吧?反正唯利是图、损人利己的资本家,尤其当资本主义进入垄断、腐朽、垂死阶段之后,当它发现自己豢养的狗没什么利用价值了,该让此类狗到什么地方去?恐怕帝国主义者计算得失利弊比任何人都精明!即使搜刮民脂民膏最成功的国盗民贼跑到异国他乡了,这对于精通“大虫吃小虫”之“丛林法则”的其主子来说,不过是待宰的比较膘肥的猪而已!难道不是吗?
最后,复问一句:我赖以吃饭的工具——小小三轮车何时能归还?在原来已经三番五次被敲诈勒索的基础之上,这次还想敲诈多少钱才可以归还?从我们车夫劳动者身上所收取的钱,全额上缴国库了吗?若是,我愿收回“敲诈勒索”四个字,但请国家给本人做好养老保险;若全部被非法瓜分了,则望今后别再强盗装正经了,否则,诸如温州某司机为了逃避查罚酒驾款,竟然连撞13车;或采取河南郑州十八里河镇南刘庄村刘大孬的办法解决问题,是否都属于“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了呢?!
此呈
负责同志审处或参阅
具申人: 陶 兆 光
(注:原申请报告等复印件附后)
2010年7月1日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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