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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活国有企业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火烧 2009-11-14 00:00:00 时代观察 1034
文章强调搞活国有企业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出工人群众是企业活力的源泉,是生产经营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体现。

搞活国有企业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海派经济学南京研究所第13次理论研讨会(笔谈)

张作云

近年来,一提起搞活国有企业,人们就会想到要优化市场环境,规范政府行为,企业改制充分发挥企业家的作用等等,很少提及工人群众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诚然,搞活国有企业,上述措施是必要的。但如果没有广大工人阶级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搞活国有企业依然是一句空话。搞活国有企业,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一、工人群众是企业活力的深厚源泉

我国国有企业活力的源泉,从根本上说,在于企业劳动者的智慧,在于企业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工人群众是企业劳动者的主体,因此国有企业的活力,归根结底,来源于企业的广大工人群众。

第一、工人群众是现代生产力的主要源泉。现代生产力有三大源泉,即社会劳动力、自然力和科学力。社会劳动力的物质载体工人群众,具有无限的智慧和创造力。工人群众的生产实践及其经验积累,能升华为强大的科学力,同时,它又能把科学力与自然力合并起来,转化为高性能的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极大地提高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以工人群众为主体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极大地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并向社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提出更高的要求,推动社会经济政治制度乃至思想文化的变革和发展,从而把人类历史推向前进。

第二、工人群众是我国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企业资金的循环,要靠工人群众的共同劳动来推动;企业的经营决策,要以工人群众的集体智慧为基础;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要靠工人群众去落实;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先进技术,要通过工人群众的生产实践发挥作用;经济效益的增进,离不开工人群众的共同努力;工人群众自上而下的监督,是厂长经理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的有力措施。没有工人群众积极主动和创造性的劳动,企业经济的运行是不可能的。

第三、企业活力的源泉在于工人群众。这是由我国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决定的。我国国有企业的生产资料归全体劳动人民所有。企业的工人群众,作为共同经营和使用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的联合劳动者,既是直接生产者,又是生产资料的主人。他们以主人翁的姿态出现,关心企业经营,重视企业效益,充分“表现自己的才能,可以稍微挺一挺腰板,可以扬眉吐气,可以感到自己是人了。他们千百年来都是为别人劳动,为剥削者做苦工,现在第一次有可能为自己工作了,而且是利用一切最新的技术文化成果来工作的。”(《列宁选集》第3卷第393页)这样,就必然焕发出高度的劳动热情,并转化为无比强大的生产力。

第四、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本质特征,决定了企业活力来源于工人群众。工人群众参加管理,既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产物,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体现,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本质特征。工人群众通过参与企业重大经济决策和管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深切感到自己肩上担子之沉重,所负的责任之重大,从而激发自己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工作勤劳工作,为搞活企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五、从当前西方国家企业管理的发展趋势看,许多国家热衷于搞“人民资本主义”劳资“命运共同体”。动员企业全体人员积极参加企业“自主管理”,把尊重人、重视人的因素、强调职工积极关心企业发展的自发性和主动性作为企业管理的“基本理念”之一。这固然与资本家同工人长期斗争积累的阶级斗争经验有关,但更重要的则是他们意识到,在现代化生产条件下,工人群众的主动性对企业发展、资本增殖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资本主义企业管理性质的根本改变,但却从另一侧面说明,工人群众的积极主动精神在企业活力中的作用地位和作用。

二、目前影响工人群众积极性的因素

一个时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工人群众的积极性不高,致使企业亏损严重,效率低下,缺乏活力,其根本原因在于工人群众主人翁意识的淡化和削弱。具体说来,有以下因素在起作用:

第一、舆论导向因素。近年来,在舆论宣传中,出现了一些弱化和动摇工人群众主人翁地位的倾向。首先是一些报刊相继载文直接间接地否定工人群众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如1992年春在报道砸“三铁”的过程中,只讲砸工人的“三铁”,很少讲砸厂长经理的“三铁”;有的文章认定“主人翁是个政治概念”;有的文章明确指出,“企业中的工人不是这个企业的主人”,宣称“股东是企业的主人”,说什么国有企业改革的着眼点应放在“职工改身份”上;“企业与职工的关系,要么是股东与参股的对象的关系,要么是雇佣关系,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等等。其次,对于怎样理解劳动力市场和劳动力商品的概念,有的学者主张“实行自由雇佣劳动制度”;同时,在关于现代企业制度的讨论中,一些报刊只注意宣传企业家的地位和作用,而对工人群众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缄默不语。上述舆论交相辉映,不能不构成对工人群众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的极大威胁。

第二、社会环境因素。近年来,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一些国有企业租赁、拍卖给个人,在实际上成为私营企业;一些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一些工人面临失业威胁,而一些暴富者却花天酒地,挥霍无度;社会上腐败之风屡煞不住,社会治安状况不好;等等。工人群众身临其境,公平感和安全感明显低落,不能不对自己的主人翁地位产生困惑。

第三、企业内部因素。目前,一些企业厂长经理素质不高,习惯于家长式管理,民主管理流于形式,职工代表大会成了装饰品;厂长经理个人说了算,独断专行,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却借口“付了学费,长了见识”而不了了之;收入分配不公平,领导和群众收入高低悬殊;企业领导缺乏艰苦奋斗精神,讲排场,摆阔气,铺张浪费,大吃大喝,甚至中饱私囊;劳动纠纷日益增多,工人群众在企业的正当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干群关系日益复杂。企业管理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引起了工人群众的不满,造成主人翁意识的失落。

第四、职工价值观念因素。近年来,由于对市场经济的片面宣传和曲解,一些工人群众的价值观念在发生变化。上班挣钱,理所当然,劳动动机日渐经济化;把舒舒服服过日子当作人生最大追求,理想日益淡薄;对企业规章制度的认同程度较低,把上班干私活视为正常,对本职工作缺乏责任心,敬业观念趋向模糊;对企业财产的关心程度较低,把搞活企业看作厂长经理的事情,于己无关,认为企业只是自己干活挣钱的场所,集体意识日益淡化。工人群众价值观念的转变,极大地削弱了主人翁意识。

工人群众主人翁意识的淡化和削弱,不能不影响其积极性的发挥,从而使企业缺乏活力。

三、依靠工人群众,再造企业活力

要依靠工人群众,再造企业活力,必须从强化工人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入手。

第一、维护国有企业的公有制性质。以社会主义国家制定为前提的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是国有企业工人群众主人翁地位的经济基础和根本保证。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工人群众的主人翁地位是一个整体概念。工人群众只有作为联合劳动者整体,才能真正掌握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的各项权力,才能真正在生产领域其主导作用,使自己的主人翁地位得到保障。目前社会上流行的通过把国有资产量化到个人,使所谓“无产者”变成“有产者”,以体现和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主张,是极其荒谬的。它违背社会化大生产原则,逆生产力发展的潮流而动,不仅不能保障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和各项民主权利,反而起着损害工人阶级团结,模糊工人群众的阶级意识,降低工人阶级的理想标准,瓦解工人阶级队伍的消极作用。

第二、坚持按劳分配。按劳分配是公有制的孪生兄弟,是工人群众主人翁地位的经济体现。有公有制而无按劳分配,公有制即名存实亡,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就是一句空话。当前有的学者肆意歪曲按劳分配的实质,把按劳分配直接等同于按劳动力价值分配或按要素价值分配,这实际上是取消

按劳分配,掏空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核心内容。我们要维护工人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守住劳动者当家作主这块阵地,就必须维护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抓住这两条生命线。

第三、选用适当的经营形式。企业的经营形式,是企业所有制关系的具体化,经营形式不得当,所有制关系和分配制度就会潜移默化。选用适当的经营形式,是保证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制性质、贯彻按劳分配、保障工人群众地位的重要条件。特别是实行股份制的企业如何保证工人群众的地位需要认真研究。股份制企业要把股东的经营收益权放在首位,使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和分配关系可能发生变化,经营决策权可能为大股东所垄断,工人群众很少有发言权,更难有决策权,必须认真研究工人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如何体现的问题。近年来,有的企业实行的全员投入产出总承包,倒是我国众多国有企业值得效法的一种经营形式。事实已经证明,这种经营形式,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保证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坚持了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工资总额与企业利润挂钩,坚持了按劳分配制度;全员承包,量化到个人,责、权、利相结合;经营决策和领导人的选任,由职工代表选出的工厂委员会进行,强化了工人群众在经营决策、收入分配中的主导作用,体现了工人群众当家作主、管理企业的民主权力,保证了工人群众的主人翁地位,调动了工人群众的积极性,使企业始终保持着旺盛的活力。

第四、实行科学的企业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应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从决策系统、指挥系、监督系统到运营系统,都要能够妥善处理企业与职工、领导与群众的关系,有利于调动领导和群众两个积极性,既能保证领导决策、指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又能体现工人群众的主人翁地位,有利于他们行使当家作主、管理企业的民主权力,保证企业民主管理原则和群众路线的贯彻执行。

第五、认真贯彻劳动法,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成立工人代表参加的工厂管理委员会,强化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能,为保障工人群众的主人翁地位,落实工人群众各项民主权利,提供法律依据、制度规范和组织保证。

第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为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落实工人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维护工人群众的主人翁地位而摇旗呐喊。理论研究工作者和宣传教育工作者,要时刻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自觉坚持和维护四项基本原则,加强学习,端正方向,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感,做社会主义的促进派。各级党委和宣传教育工作严格区别开来。对舆论宣传工作要经常调查研究,制定规划,加强领导,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舆论导向。要及时组织力量,给以必要的干预和批评,绝不允许那些在明里暗里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歪曲甚至诋毁工人群众主人翁地位、危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错误倾向滋长蔓延。

第七、加强工人阶级自身的建设。工人群众要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当家作主、参与企业管理的自觉性;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生产技术水平和当家作主、管理企业的能力;要强化自己的阶级意识和集体精神,保持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加强团结,积极参与企业的改革和管理,行使自己当家作主、管理企业的民主权力,维护自己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要关心企业,爱护企业,积极献计献策,使国有企业顺度难关,重新焕发青春和活力。

总之,依靠工人群众,搞活国有企业,不是某些人主观设计的模式,而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及其经济运行的客观要求。遵循这种客观要求,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就能使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广阔天地里纵横驰骋,兴旺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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