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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何兵的恶毒:如此厌恶“穷人”革命,共和国在何兵眼里算什么?

火烧 2011-09-14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批评何兵对穷人革命的厌恶,认为其立场暴露了对司法的偏执与对底层的漠视,指出司法不公与精英阶层的失职有关,强调革命与斗争对法治发展的历史意义。

评何兵的恶毒:如此厌恶“穷人”革命,共和国在何兵眼里算什么?

《南方都市报》9月12日刊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的一篇文章,“刁民,其实恰是政府的好学生。”

网上搜下能看到这篇文章。

何兵借用法国“政治家和政治思想家”的话,把自己首先抬到了“追求自由”的高度。那位政治家的原文没读过,只从何兵的解读,读出了“井水先下毒”--- 首先把穷人们定在了社会乱源的位置,用何兵的话说,让穷人守法困难,但穷人革命更错,穷人暴力革命成功是错上加错,陷入恶性循环。总之一句话:千万别革命,革命不是好东西。

一个字,何兵们还是“怕”,害怕被革命。

在何兵那里穷人横竖都是问题。可穷人为什么要和国家对抗?跟法律对抗? 法律如果公正,穷人有什么必要另寻途径?法官枉法不能秉持正义时,还要让人民接受,这不是赤裸裸的压迫吗?  何兵身为政法教授,本应该躬身自省,中国今天出现司法腐败、不公,政法精英们该当何责?
 
可在何兵、贺卫方等司法精英们那里,好像只有他们自己和他们所追求的“美成一朵花”了。 其实是一再暴露了他们自己的企图:司法,大于一切。但是,这个“司法”,必须是何兵们认可的司法!

中国的司法不公,就是因为有何兵们存在。背叛“无产阶级专政”,就必然导致,“法律”为少数人服务。

即使在西方那样的“法治社会”,就一定否定穷人、底层人的革命和斗争吗?

何兵等法律精英们,一直在犯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将美国等西方所谓“民主法治”国家的历史全部抹掉不看。

西方国家有今天“法治”程度,不是上帝赐予的,不是司法天然带来的,而是各国人民经过艰苦斗争、经过不断的文的、武的造反、革命才得来的。

没有“造反有理”,欧洲不终结君主制, 会有今天的欧洲吗? 会有今天的资本主义吗?

200多年前,欧洲人到美洲大陆,不仅没有遵守“原住民的法”,因资源、地盘的掠夺,还要镇压原住民们的反抗。在屠杀者眼里,跟何兵所秉持的倒是有一点高度一样:“造反没理”。

我可以断言:一切不认同“造反有理”的人,不管打着什么旗号,其实是为日后的屠杀专制奠定理论基础。 到底谁是真独裁?

再以美国为例。 美国“民主自由”存在了200多年,但美国原印第安人,如果我没记错,直到1968年国会才通过,给予了“选举权”。

美国法治存在了200多年,美国人民依靠法律途径,依靠官司诉讼维护了权益吗? 美国的黑人们,为什么要经历那么多不屈不挠的斗争,直到60年代,才获得了“黑人孩子可以和白人孩子上同一所小学”的资格? 

其实美国人民并不诋毁斗争和革命。美国人民直到今天都为上世纪50-60年代骄傲。如果问问从“争取民权斗争”中走过来的一代美国人,“毛主席”是他们耳熟能详的名字。 他们或许不了解共产主义,但不得不敬佩毛泽东。因为美国人民进行激烈抗争、斗争的那个年代,得到了毛主席的声援,很多人在那个时候接受了毛泽东的平等民主和斗争思想。

司法不是上帝,不是只要活在它之下就什么都有了,什么都好了。

一个社会,并不会因为有“法治”,就自然而然进步了,法为谁服务,才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和关键。

一切都纳入法律之下,那么法律纳入谁之下? 中国的法律精英一直对党领导司法有异议。

精英们罔顾了一个现实:任何一个国家的宪法,开篇都会说说国家的来历。在西方国家的宪法开篇读不到类似“毛泽东共产党”这样的字眼,因此中国的司法精英们就如获至宝要照搬。 如果他们得逞了,共和国宪法不写毛主席共产党领导,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怎么来的? 国家来历都说不清,还算国家吗?活在这样国家的人民有尊严吗? 这个国家就是毛主席领导人民流血牺牲建立的,共和国里的每个人都该铭记并为此骄傲。司法被共产党领导不是问题,共产党还能不能继续代表人民了才是根本问题。

今天不管面对什么,都是今天的问题,为什么要让前辈们去承担?! 妖魔化中国革命,妖魔化穷人造反,说穿了,根本不是在说“穷人”、“造反”的问题,而是要从法理上颠覆这个国家。 说中国道德堕落,我看何兵们这样的精英们社会道德最堕落!

其实今天一切诋毁共和国和共和国缔造者的人,都是在颠覆国家。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给这样的“言论自由”。

一群对共和国毫无敬畏的人,又如何能做到尊重共和国宪法? 做不到尊重共和国宪法,又如何能推动法治建设?!

其实何兵、贺卫方们的努力,就是虚化、架空共和国的来历。他们没有胆去革命去推翻,就试图从法理上颠覆。

水被他们搅浑到什么程度,看看陈有西那个“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就知道了。陈有西这样的都成了优秀党员,这个错如果共产党都不纠,只能说明现在的党,已经不能再代表中国人民了。

即使站在资产阶级立场,只要稍懂点“政党政治”的,像何兵、陈有西、张维迎、贺卫方等这样的党员,公然违背自己党的纪律,就该开除党籍。 自己党的纲领纪律都不知道遵守,就是一群既没品德也不懂纪律的人,中国的问题是:恰恰是这样一群人要推动“法治”,恐怕他们的“法治”,只是“治别人”,而绝不包括“也治他们自己”! 


2011.09.13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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