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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房二代”是普遍现象吗?

火烧 2010-08-31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围绕国企房二代现象展开,质疑其是否普遍,并探讨垄断企业收入差距、贫富分化根源,分析房二代购房来源及社会不公问题,强调厘清问题的重要性。


  一篇题为《2岁房二代坐拥400万别墅 父母在垄断企业工作》的报道,使得一些舆论愤愤然起来,进而什么收入不公、贫富差距了盖由垄断企业所造成,等等,不一而足。然而,该文的吊诡之处在于,一不说明文中所述家庭“此前拥有4套房”的来源,二没有说出“妞妞一家出售的一套130平方米住房”之售价是多少;而众多抨击之声也只是一味的关注“都在垄断企业工作”上,进而得出中国社会众多不公正、贫富差距巨大都是国企惹得祸。这是否有违媒体应该具有的公正、客观,“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等责任呢?

  而由此文所引发的众多愤慨、抨击声,我们是否应当厘清这样的问题:

  1、那个市场经济国家中小企业职工的收入、福利等待遇能够比得上石油、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航空企业?差距是多少?何况,即使是同行业,中小企业职工的收入也比不上大企业的职工。因此,不搞清楚这些关键性的问题,遑论什么收入\贫富差距,分配改革等社会关注的众多问题,是不是无的放矢犹如瞎子摸象呢?是不是还会产生薪酬的误导,进而徒增中小企业的压力呢?

  2、妞妞这样的“房二代”在垄断国企职工中是普遍、或稍微普遍一点的现象吗?如果不是,那么以“父母在垄断企业工作”为标题,又是何用心呢?是不是以此来掩盖广大普通职工所处的窘境呢?

  3、如果没有遗赠,或退还的私房、早年股改(内部职工股、法人股)因素,即使是一家四口都在垄断国企工作,恐怕靠薪酬、奖金是难以在南京这类城市购买四套住房的;何况,由报道所述的出售了一套130平方米住房来看,其它住房的面积也不会小。特别是,由题为《敛财过亿煤官落马36处房产全部没收上缴国库》等众多报道之“落马”的贪官基本上都拥有多套住房来说,是不是更应该搞清楚四套住房的来源呢?

  曾几何时,电厂抄表工年收入10万元的报道搞得我们是群情激奋,结果却是不明不白,雾里看花,迄今也没有具体目标,或指向。如今,在全国人民对贪污腐败、贫富分化等诸多社会焦点问题高度关注、敏感之时,在大多数老百姓唉叹买不起房、或两代人沦为房奴之际,国企“房二代”无疑很刺眼,还会成为众矢之的。因此,厘清问题的真正根源是不是很有必要呢?是不是才不会如“10万年薪”那样搞的公众在愤慨后是一头雾水,什么实质性的本源性问题也没得出一个解决之道,却掩盖了造成贪污腐败、社会不公、贫富分化、《中国财富集中度超美国 1%家庭掌握全国41%财富》、权力代际传递的根源性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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