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民意调查结果为何有两种解读结论
同一民意调查结果为何有两种解读结论
6月中下旬,市交通委在其官网上发起“交通缓堵民意调查”,涉及两方面,其一为“交通拥堵状况是否有所缓解”,二为“哪些措施对缓堵最有效”。这项调查于 7月8日 18时截止。
据报道,截至7月8日18时,共有34534人次参与投票,15893人次认为“有所缓解”,占46.02%,认为“没有缓解”的为18222人次,占52.77%。另有419人次表示“不清楚”。
尽管因投票未限制IP、可以多次投票,会使调查的结果与实际情况有点些出入,但是这组调查数据来却具有客观的性质,因而给出的调查结论也应该是一致的,否则的话,这样的调查任何意义也不会有。
非常有趣的是,对这一民意调查结果,偏偏就出现了意图截然相反的两种解读结论。
《新京报》以《北京半数投票者称治堵无效用摇号治堵最不靠谱》为题对这个调查结果进行了报道。(注:标题皆取自网站,没有查阅原本纸,下同)报道称,“无效论”曾占近8成。此前媒体报道的“近8成民意认为治堵无效”,乃引用截至7月3日晚10时的数据。当时共有22386人次参与该项投票。5140人次认为“有所缓解”,占22.96%,认为“没有缓解”的为17182人次,占76.75%。另有64人次表示“不清楚”。
《北京晨报》以《民意调查:北京近5成受访者认为治堵新政有效果》为题对这个调查结果进行了报道。报道称,在北京实施“治堵新政”半年后,近5成受访者认同治堵新政,认为本市交通拥堵状况得到缓解。
《新京报》的报道,强调了“无效”,是通过数据对比分析得出的结论,相对比较客观。而《北京晨报》的报道,似乎是想把读者往“有效”上引导,把认为“有所缓解”的“46.02%”扩充到“近5成”,并且无视认为“没有缓解”的“52.77%”数据去突出“有效”,其主观意图昭然若揭。
当然,我们可以体谅《北京晨报》“同在一个屋檐下”苦衷,但是其故意偏题、跑题的做法,显然在对新闻报道准则的亵渎,不会成为党和人民之福。
《北京晨报》要免于“讲政治”与新闻报道准则的纠结,完全可以起一个中性标题,如《我市 “交通缓堵民意调查”结束》之类,然后不作任何分析,如实把情况、数据罗列一番,也比你这则刻意说“有效”的报道要客观、准确得多。
其实,从这次民意调查,从“投票未限制IP、可以多次投票”的做法上,也可以看出北京有关方面对这次民意调查从一开始就缺乏必要的自信,否则何必要放任种增加调查“模糊性”的做法呢?
2011年7月10日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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