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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期的土地合同说废就废,于集镇现领导罔顾法律强制出租

火烧 2010-07-18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聊城张雷承包土地合同被于集镇政府强制废除,未协商补偿即转租他人,引发维权争议。文章揭露镇政府违法侵权行为,呼吁法律保护农民权益,引发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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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未到期的土地合同说废就废,于集镇现领导罔顾法律强制出租
文章提交者:张雷1952 加帖在 律师之窗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各位朋友:
     我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到2017年底才到期且加盖有于集镇政府公章的300亩土地承包合同,在未与我协商,未给任何补偿的情况下,被于集镇现任领导强制废除转包他人。对于集镇现领导罔顾法律、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行为,我强烈申诉如下:
     我叫张雷,1952年出生,聊城市古楼办事处王口居委人,住青年林街31号,破产企业失业职工,为养家糊口拾起了锄头靠承包土地农林业种植为生计。
     2006年2月21日,我与聊城神农园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农”)签订了《合作协议书》。起因是“神农”承包的于集镇林场连年亏损无力经营而转让使用权。合同约定:“神农”将承包的于集镇林场约300亩地转包12年,自2006年3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了承包费用、缴纳方式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签字后,于集镇政府以“见证人”的名义加盖了公章。(附件1)
     见到于集镇政府的印章后,我才得以放心。因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资金,对几近于荒废的、坑壕凹凸、早草丛树、盐碱涝洼的土地,进行了大规模的平整和土壤改造。截止到目前,投入已近百万元。四年多来新平整开荒三十余亩,先后种植杨树4000余棵,白蜡1000余棵,并改良土壌种植小麦良种和玉米230余亩,同时对原有房屋、场院、道路等也进行了维修改造,还购置了部分农机具。现在的于集林场已经今非昔比,涣然一新,这是周围百姓有目共睹的。2006、2007、2008连续三年亏损后,2009年的小麦和玉米已经开始见效益。数千棵树木,大的胸径已经达到30厘米,若再过几年,仅树木一项的收益,预计就可达百万元。
     谁知随着于集镇新一届领导的登台,发生了令人震惊的变化。先是去年春节后有人捎口信,说是新领导要收回土地,还说我没有与新领导接触汇报“看来是不想干了”。再后来是新领导或自身或派人多次到林场查看,与驻守员工散布要收回土地的舆论,搞的人心惶惶。但是我一直以为和相信,我们国家毕竟是共产党领导,有《宪法》《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有加盖镇政府公章的合同在,前两届镇党委、政府领导都已经认可,我作为公民的合法权益会受到保护。因此一直继续为管理好土地而奔波操劳,同时也在与镇有关领导和“神农”代表的接触中以口头方式表达了我继续执行合同的意愿。
     可没想到,2010年5月18日,镇政府有关人员持镇政府《通知》,找到我派驻地农场员工,命令在麦收结束后缴回土地使用权,并要求将地上附着物全部清理完毕,“否则后果自负”(附件2)。 麦收前后,镇政府有关人员又多次到农场“视察”,闭口不谈协商与补偿问题,颐指气使,却要我及员工卷被卧离开,而对树木庄稼等补偿问题却闭口不谈,令人惶惶。
     对此震惊的同时,我一方面与镇政府有关人员和“神农”代表联系,表达我继续干的意愿,同时也提出可以协商的建议;另一方面我持《合同协议书》咨询有关法律人士;还托请有关熟人进行调解,因为我深知继续承包是离不开乡镇领导支持的。我的愿望,希望执行合同到期,因为我是靠此为生;二是如果镇政府领导无论如何都要收回的话,就希望对我的投入和现有的物产及预期损失进行合理的估算赔偿。为此我曾经于6月11日上午专程拜见镇许士海书记,解说理由和内情,表达愿望。许书记推说由张文兴副镇长处理。以后多次求见张镇长等有关领导,但是或者见不到人,或者顾左右而言他,一直没有正面答复和确凿意见。在此情况下,我们麦收和玉米抢种受到了最直接的影响。直到近日,自称“东昌府区腾飞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安经理等带人来,持2010年7月9日与镇政府签订的合同(附件3),说是镇政府已经将此300亩土地承包给了他们,他们要马上进驻建设,要我们离开,言辞不乏激烈之意,张文兴副镇长随后也赶来,宣称土地即已承包给了你们(指安经理),你们就可以进入施工。7月14日下午两点多,安经理等人更是不顾我们出示当初合同的好言相劝,强行卸下物品,要我们立即离开。双方发生激烈争执。
     无奈之下,下午4点多我与安经理等共同前往镇政府,找到了于集郭瑜镇长和张文兴副镇长。我再次反映了意愿,郭镇长宣称与“神农”的合同已经作废,镇政府已经给予“神农”高额补偿、我与“神农”的合同不合法、土地业已收回并承包给安经理、我不应该找镇政府解释反映、谈不上给我补偿、不服可以上告等,称安经理应该进驻,我应该离开,在我申诉争辩之间郭甚至拍起了桌子,气氛十分紧张。
    补充一点是,7月13日下午,在驻场员工电话告知张文兴副镇长等人进林场情况下,我于下午到区信访局反映情况,呈交了有关材料。一姓陈的通知接待,并当面联系于集镇张岩副书记,告知我已约好7月14日上午到于集镇政府面见张书记,由张书记接待处理。而当我们到达后被告知张书记在城里开会,我打电话,张说开会没空,叫与张文兴副镇长谈,寻见张镇长后未说几句话,张镇长就说有事上车离开。直到下午我与张书记联系,张说今天无法见面。
     以上事实都是实情,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我的诉求:我与“神农”签订的合同,曾经律师审阅,且加盖有于集镇政府公章,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有效合同。于集镇现有领导以未有当时的镇政府法人签字,或者以镇政府与“神农”的合同已经取消等为由之说是不成立的。于集镇现有关领导利用职权强行通知我停止秋种,而且不协商、不补偿我的投入和种植的农作物和树木,强行收回土地承包权,强行废除前两届于集镇党委政府认无可异议的、尚差7年才到期的合同,在我不知情、不给丝毫补偿的情况下转租他人30年,一女两嫁,严重的违反了国家法律,严重的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有挑唆我与新承包人发生冲突破坏社会稳定大局之嫌。我辛辛苦苦经营拼搏了4年半的农场,连同5000多棵即将成材的树木和二百多亩玉米,都将被于集镇现有关领导的心血来潮化为乌有,我和我的员工将面临被扫地出门的厄运,我的家庭将为此付出血的代价。我作为一个普通公民,万般无奈之下希望各位朋友评判一下,为此我全家人和员工将感激不尽。我和我的员工作为合法公民,将誓死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誓死维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我强烈申请在市委市政府正在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期间,对于集镇现有关领导肆意妄为践踏法律、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热心的朋友可以出下主意看看应该怎么解决。

我的联系电话:1396958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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