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我在马路上捡了一分钱。其实是一个惊天大阴谋!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
最近,在学生的QQ空间里看到了一篇学生转载的文章《我在马路上捡了一分钱。其实是一个惊天大阴谋!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作者用极其卑鄙、无耻的手段抹黑了一段历史。由于我的学生目前还是高中生对过去的历史不太明白,更是因为不少学生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的确被骗了。我认为这不是一件小事,有必要对此文进行一驳。还学生一个真实的情况。
《一分钱》的作词作曲都是已故的老艺术家潘振声创作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其代表作还有《小鸭子》、《春天在哪里》。1963年3月5日毛主席提出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口号。全国上下开展了学习雷锋好榜样的高潮。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老艺术家潘振声创作了《一分钱》。
回忆创作过程时潘老师说,在他当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时,经常给孩子们上道德教育课,教育孩子们要爱祖国、爱社会、爱学习、爱劳动,做诚实的孩子。那个时候,也就是在漕溪路小学(上海市)工作的那段时间,他办公桌上放大头针的小盒子内,经常放满孩子们交来的找不到失主的一分、两分硬币,小学生拾金不昧的行为,不止一次地令他激动。而当年,在漕溪路口,路边的两位交通民警无论是刮风下雨,还是严寒酷暑,每日护送学校的孩子们过马路。到了马路的另一边时,孩子们总是回头挥着小手,稚声稚气、此起彼伏地叫着:“叔叔,再见……”。萦绕在他心头的这一幕幕真实而感人的情景,一直促使他要创作一首关于好孩子的歌,一首体现警民关系深切情感的歌。
潘老师在描述他当年构思创作时是这样说的:“给孩子的东西既不能成人化,更不能虚假,曲调要跳跃优美,重要的一点是让孩子易学易唱,一旦唱了就要琅琅上口。”
几天的构思后,一首曲调由沪剧紫竹调移植变化而带有城市色彩和明快旋律的《一分钱》儿歌诞生了。
歌曲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后,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歌曲虽然短小,但极具艺术感染力,把“警与民”之间的融洽关系,刻画得生动感人。
作者在不了解创作背景、创作历史的前提下,任凭自己的“逻辑”去猜想、分析、推理、判断、下结论。只能证明作者自身的卑鄙、无聊、无耻、无知。
文章说:“这一分钱如果是掉落在学校旁的小卖部,会有多少对它感兴趣的小孩儿在旁边?哪个不好,就偏偏轮到‘我’来捡?这样一想,出问题了。”作者真是无知到了极点!学校旁的小卖部是改革开放的产物。谁都知道学校旁的小卖部专卖三无产品。这样的小卖部在毛泽东年代是无法想像的,是不可能出现与发生的事。哪个不好,就偏偏轮到“我”来捡。更是说明了作者的无知。文艺创作的人称手法有三种,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歌词用第一人称的手法是想让每个歌唱的小朋友都能感受到是自己在做一件拾金不昧的好事,从而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一个对文艺作品一窍不通的人居然也敢对文艺作品品头论足。真让人贻笑大方。
文章说:“这个‘叔叔’在我交了钱以后,什么都没有说,而只是‘对我把头点’——他为什么不说话?他难道连简单的夸奖都不会?”作者连起码的交流都不了解。人与人之间的交流除了语言还有眼神,还有肢体语言。有道是此处无声胜有声。作者在这些地方大做文章恐怕是江郎才尽吧。
文章说:“‘我’凭什么就知道他是pol.ice?穿着警服就是pol.ice?他也没有拿证件出来。所以说,穿警服的,也未必就是pol.ice。”作者在这里明显犯了一个错误――用现实替代历史。犯错误的原因是因为作者对毛泽东时代的一无所知!从现在的角度来说,穿警服的的确不一定是警察。而在毛泽东时代,穿警服的一定的警察。毛泽东时代是一个没有黄、赌、毒的时代、是一个没有假冒伪劣产品的时代、是一个没有腐败横行的时代、是一个有道德有文明的时代,六十年代,中国的道德指数被联合国认定为世界第一。是一个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年代。是一个腐败最少的年代。在那样一个年代怎么会出现一个假冒的警察呢?而且这个人就是一个人贩子。唉!作者如此意淫实在可怜、可悲、可叹、可恨!
我们的学生对过去的事了解的不多,需要一个正确的舆论导向才行,否则后果很严重。最近教育部有好消息:在中小学课本当中,“抗日小英雄王二小”“女英雄刘胡兰”“吃水不忘挖井人”此类规模曾一度减少的革命故事又将恢复。教育部要求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新生课本出现更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是啊,我们从小变是接受这些教育长大的,如今的孩子有多少知道的呢?是到了改一改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