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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的本次修订是资本专制的又一次胜利

火烧 2011-08-30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批评婚姻法修订偏向资本,忽视公平,强调婚前财产保护,导致弱势一方权益受损,引发对法律公正性的质疑。

我很讨厌这次《婚姻法》的修订,尽管我自打结婚后便自忖这辈子不会再和这部法律发生什么关联。  

在我看来,《婚姻法》从来不是保护婚姻的,否则,它只需要有一条就可以了:法律规定,只许结婚,不许离婚。  

和谐的夫妻关系,甚至不和谐但足够理性的夫妻关系,都不需要《婚姻法》。好合好聚,好离好散,何必麻烦《婚姻法》,或者说,何必忍受《婚姻法》带来的麻烦。但是,或者每个人都需要一种社会心理上的认同感和保障吧,大部分婚姻还是忍受了《婚姻法》关于结婚的手续上的和经济上的麻烦,此后,不愿再和《婚姻法》发生一点儿瓜葛。  

真正用到《婚姻法》,恐怕只是那夫妻关系发展到剑拔弩张的时刻。这时候《婚姻法》的作用是,在双方的矛盾斗争中,维持最起码的公平,保证弱者起码的权益,让弱者不至于受到过度的伤害。一句话,《婚姻法》应该是个大侠,抑强扶弱,在一定程度上铲除人之间的不平。在这一点上说,《婚姻法》是必要的。  

旧社会没有《婚姻法》,夫妻关系中通常是男性强势,所以在不和谐的婚姻关系中,妇女的下场往往很悲惨,要么忍气吞声,要么被休回娘家还要承受至亲家人的白眼,再就是走投无路死里见。新社会有了《婚姻法》,尤其注重保护妇女权益,使得在不和谐的夫妻关系中,妇女有了一些讨价还价的权利,诚然还是很不幸的吧,但至少下场不会是那么得悲惨了。  

但是这次《婚姻法》的修订,却让人很费解。《婚姻法》在这里扮起的不是抑强扶弱,却反而是助强凌弱的角色。它声称的,和它的核心是保护夫妻双方婚前原有的财产,即在婚姻关系破裂时,夫妻财产的分配不是按照平等的原则,而是按照不平等的原则,“尊重”婚前财产的拥有情况。我们看看这是一种多么无耻的逻辑,万恶的资本家即便在经营公司的记股分红过程中做得都还比这要体面一些!  

不管来自它方面的意见如何,夫妻双方在建立夫妻关系的那一刻,必定是双方互相认可存在一种平等的,哪怕一方财产多,一方财产少,也必定是有其它方面,比如年轻和美貌或者种种情人眼里的可爱、某种品质上的可取,来平衡这某一方面的不平等,否则夫妻关系便无由建立。这样看,夫妻关系天然是一种平等起步的关系,自打建立夫妻关系的那一刻起,夫妻双方就谈不上有自己的私产了。如果非得用资产和合同这样冷冰冰的概念来阐释一下这个过程,则相当于他们各自拿出了自己的所有有形的、无形的资产,来探讨一种合作的可能性,双方都认为资产是对等的,自己没什么亏吃,婚姻才会成立。当然,夫妻关系走下去,可能会有一些不太理想的走向,甚至可能走到关系破裂的地步,真如此,对于可分配的一部分财产,应该平等地进行分配难道应该有什么疑义吗?!  

在当下的社会运行模式下,妇女在夫妻关系中注定承担了更多的和财产变化没有直接关系的劳动,比如从事家务、照看子女等,新《婚姻法》凭什么就忽略他们这一部分劳动事实上对家庭的贡献?!   

换个角度。抛弃许多其它因素,简而化之,设若一些家庭的组成,男人付出的是财产,女人付出的是年轻和美貌罢,那么财产是可以通过努力来增加的,但年轻和美貌却是纯然的消耗品。当夫妻关系破裂时,凭什么“消费”了别人年轻和美貌的人能带着所谓自己的财产全身而退,而对方却失去了自己曾经拥有的,其它的什么都得不到?!  

站在大众立场,我实在看不到《婚姻法》这样修订有什么合理性,它成了钱优势、资产优势的人保护自己既有利益、欺负掠夺穷苦人的一个工具。无耻的资本家们用各种巧取豪夺的方式,占有了广大工农的劳动成果,成就了他们的财产优势,又用这财产优势来占有、消费、掠夺大众身上仅有的隐性资产(年轻、美貌等),等到我们真正一无所有了,再操纵法律把我们一脚踢开,眼睛瞄向下一个目标。这就是富人们恐怕连他们自己都看不到的自己的嘴脸。  

资本专制就是这样一种逻辑,他的特征就是放纵人的自私、利用人的自私,裹挟着每个人聚敛、浪费,再聚敛、再浪费,直至灭亡。人类能避开这种逻辑吗?  

我真得很讨厌这次《婚姻法》的修订,它再次证明了资本专制的可耻,但它的腐且朽何日才能来呢?!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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