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言:新婚姻法应更名为房产促进法
新婚姻法修改后,婚前房产归出资方,引发对婚姻本质的反思。文章指出,该修改实质上是房地产行业的利好,加剧了房产在婚姻中的地位,导致婚姻物化,感情淡化,引发社会对房产与婚姻关系的讨论。
忠言 /文
最近婚姻法做了重要修改,婚前房产归出资的一方,谁买归谁,这表面看起来似乎公平合理。但是,婚姻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除了物质的条件,它还有更重要的社会职能。将婚姻家庭要件的物化,是人文精神的失落和人性的退化。
婚姻法修改后,有专家解读说“它或许会改变男女的摘偶观,使年轻人不再为房产而结婚。”我真不明白,这样的解释依据和理由从何而来?
恰恰相反,我认为,婚姻法修改后的最大赢家既不是男方,也不是女方,更不是他们结合后的新家庭,而是政府为房地产老板和房地产行业送上的一份大礼! 它将使婚姻的本质——感情离婚姻和家庭越来越远。
婚姻法的修改“醉翁”之意不在婚姻,而在房地产和GDP。何以见得?
说婚姻法修改后的最大的赢家是房地产老板。是因为婚前房产谁买归谁的规定,如同火上浇油,将大大刺激家长们为自己的孩子购买房的强产烈的私有欲望。
婚前房产谁买归谁,不仅使男方购买房产的愿望倍受鼓舞,而且它将激发起女方购买房产的强烈需求。因为有女儿的家庭一方为避免女儿离异后一无所有的唯一出路就是为自己的女儿购买婚前房产。以避免一旦被丈夫抛弃后不至于沦落为无家可归的悲惨命运。
婚姻法最新修改的实质,至少实际效果将使房价保持居高不下的发展态势和旺盛需求,房地产老板们将迎来中国持续的经久不衰的新的赚钱黄金时代,银子必然地大大地花花地流进他们的金库。这一点是无需置疑的。
以畸高房价和畸高利润为标志的中国房地产政策已经毁了许多年轻人纯洁的爱情,新婚姻法的修改不但无法减缓这样的态势,而且加重了强势的有产一方在婚姻中的地位和筹码。
更为可悲的是婚姻法的修改,将中国家庭对房地产不合理高房价的关注,巧妙地引导到了婚姻中男女之间拥有多少房产的关注。
男女婚姻双方之间,要想在未来的婚姻中赢得主动,必须加入到对房产的拥有上面去,它的最终结局只能是财产的不平等,进而带来婚姻家庭和感情生活的不平等,人的精神和感情被完全物化,人终于变成了物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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