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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后立标杆”耐人寻味

火烧 2011-08-30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围绕云南高院改判案件引发的‘10年后立标杆’言论展开,探讨司法独立与民意之间的冲突,分析改判背后的政治与法律考量,揭示司法改革与社会舆论的复杂关系。

  “10年后立标杆”耐人寻味
      救强奸杀人屠童犯一条性命的改判,云南高院副院长田成有说:“10年之后再看这个案子,也许很多人就会有新的想法。我们现在顶了这么大的压力,但这个案子10年后肯定是一个标杆、一个典型。”
     为什么十年后一定能够立标杆?为什么要顶住这么大的压力?为什么又要为“标杆论”自圆其说?
      他们现在是这样解释的:“对于田成有提出的所谓“标杆论”,其实是被断章取义做了解读。他的意思是,在决定一个人生死的问题上,法院会冷静和慎重。法院会认真倾听各方意见,但不可为“一片喊杀”的叫嚣而失去审判应有的独立,失去理智的判断。他所说的典型或标杆,根本的核心在于,法院审查后,无论什么结局,都将是一个示范案例。它甚至会成为一种标杆,再过多年看,它会决定和影响我们对死刑政策的把握,对司法权威的考量,对民意和法理之间的权衡。这一言论被网络曲解为云南省高院要“标新立异”、“青史留名”、是用未来的正义来解决当下问题,固执己见、有错不改。”
     说得如此轻松,但是田院长为什么还会感到“这么大的压力?”
     是的,在决定一个人生死的问题上,法院更应当冷静和慎重。“冷静”不能冷血?“慎重”更不是与亿万人民背道而驰的理由!
     在他们的解释中也有耐人寻味的地方:
     1、是不是“标新立异”?
     2、能不能“青史留名”?
     3、“‘一片喊杀’的叫嚣”指的是谁?又一次改判是否“失去审判应有的独立,失去理智的判断”?“叫嚣”者将来该当何罪?
     4、这“未来的正义”指的是什么?是不是指西方的制度与法律?
     不管他们愿意不愿意公开承认,他们此次标新新立异的判决,并不是他们的发明创造,而是仿效他们心目中的老师——“美国先生”。他们是敢于先试锋芒者,他们勇敢的底气在于他们的后续部分滚滚而来,势不可挡!一旦成大气之后,云南高院几位敢于先“吃螃蟹”的人必将“青史留名”。回想起曾经发生在中国政法大学反共博士的“学术讲演”,革命学生遭围攻,足以想象到他们的后备力量有多么的强大,十年标杆肯定能成功。能够理解他们为什么敢于“顶了这么大的压力”。
    对美国精神,美国法律的崇拜,原动力在多大程度上来来源于党国内部,试问,三十多年来,有多少党国要人为他们作了表率?蒋介石发家基于办学——黄埔军校,而当今右派的王牌也不是也在于他们掌握着全国的学校吗?“10年立标杆”又一次唤醒起我们大喝一声:“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我们学校的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毛泽东“五七指示”)
    

    还是让我们先讨论美国人真的都是那么值得学习效仿吗?美国人在科技上暂时走到我们前面,便证明他们处处比我们先进吗?
     在人文历史上与中国比较起来,这个建国不到三百年的美国只能算是“小儿国家”,不在一个档次上。它的神话般的历史,马克思早在154年前就作过剖析:“在那里,资产阶级社会本身把旧大陆的生产力和新大陆的巨大的自然疆域结合起来,以空前的规模和空前自由地发展着,在制服自然力方面远远超过了以往的一切成就,并且最后,资金产阶级社会本身的对立仅仅表现为隐约的不明因素。”(《马克思恩格思》全集新版第四页)在那时美国统治者的祖先——欧洲旧大陆殖民主义的确是空前自由,杀奸新大陆土著人都不违法,在原居住人民尸骨上建国家,他们这一野兽般的历史,暂且来不受到历史风雨的荡涤,不能不影响到美国现存的法律制度,在许多美国政治家的基因里,隐匿着那某强奸杀人者便是强者、战胜者的荣跃,因此他们对杀人强奸一惯是宽大以怀。而在这个有着五千年文明历史的古国,推行尚未完全蜕化兽性国家的法律企图成功,岂能不是天方夜谈!这的确是一个标杆,不仅仅是扫法标杆,也是一个政治标杆,历史标杆,炎黄子孙将来都将会读到这段历史,汉奸走狗们利用西方政治反中华民族传统的历史。
     其实我并不想使用“汉奸”字眼,而是这许多人崇洋迷外,正向着汉奸滑下去,令人们不能不感觉到民族的危机。这是史无前例的危机,外有强大的资本主义军事的与经济的科学技术,内有“科学是第一生产力”,不愁不将中华民族来个彻底奴化。因此憨厚的法官抖披露出来的“十年标杆”,为我披露的不仅仅是将来司法界的黑暗。
     有人执意说,“若改变云南高院原终审判决的结果。这并不是法治的体现,相反这样看似公正体现民意的再审,却是对法治社会最大的伤害。”据说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对此案所持的观点是:“从制度层面讲,我赞成维护二审判决的稳定性。”历史上的千古奇冤,都是坚持这种法官制度的结果,过去称之为封建帝制,现在称之为资产阶级民主法制。可怕的制度,欺压奴役人民的黑暗制度,它是“孤家寡人”,独立在人民头上,与人民的意志相佐,横行了几千年,还要横行多久?在贺卫方这样的资产阶级专家教授眼里,“民可用之不可知之”,民众便是洪水猛兽,他们总是不懂法理的人,对他们只能镇压,只能叫他们盲从。
    还有专家声音:“如果这个案子李昌奎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再适用死缓,我认为是可以的。”并且说,“取得被害人谅解,给予其金钱赔偿肯定是一种有效的手段,但不能简单理解为用钱买命。”
     用钱买命!此地无银三百两,一语道破了当代“专家”们的心态,由此而得名“砖家”(金砖的砖)。想必是他们的亲人若是也受到如此杀虐强奸,只要给他们足够多的钱是可以的。遗憾的是被害者家属不是砖家,全国人民中也少了与他们类似的砖家,因此他们目前只能“嗡嗡叫,几声凄厉,几声抽泣。”但是他们渴求的十年后树标杆能否实现,还难说!

   其实长期关押李昌奎比枪毙他更为残忍,如果他真是一个人,必然会因无脸见世人而生不如死。如果他真是一只兽,必然兽性难忍,也是生不如死。而受害者的亲属无法告慰含冤九泉之下的亲人,何以脸面充当男子汉,也会时常感觉生不如死。唯有黑心法官们可以弹冠相庆。他们这样执法与维护资产阶级社会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阶级矛盾”实质上与普通的“杀人偿命”基本相近属于水火不容,不可调合的矛盾,千方百计将不可调合的“杀人偿命”化为可以调合的理解万岁,足以作为解决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典范。正如白岩松在央视为上海世博作实况解说中说:“当今世界上水火都能交溶了,人类中还有什么矛盾不能化解。”道理非常简单,如果姓白的也象一些农民工那样流离失所,想必是没有说这话的底气了。
    

    一百多年前,美国资产产阶级社会本身的对立仅仅表现为隐约的不明因素。如今美国本身的阶级对立的社会似乎更为表现为隐约的不明因素,资产阶级社会这和百年未变的魄力在中国的表现,主要是来源于中国共产党内的修正主义者。历史正在越来越深刻清晰地将它暴露在人民面前。
    李昌奎案虽然是尘埃落定了,可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失败者决不善罢甘休。当云南高院再次改判时,在主流网站上发表了报道:“有记者采访了解到,种种误解、误传、误读使云南省高院不再轻易发表任何观点。”显露出他们才是韬光养晦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但是我却要奉劝他们,坏事包含着好事,如今的失败足可以帮助你们比较清醒一些。假如今天你们胜利了,那么你们可能遇到的后果就不是“委曲”这么简单了。假如我是受害者亲属,当这不共戴天的仇人被法官们保护在监狱里使我复仇无望时,当我能够认识这法官并与其狭路相逢时,难免我会一时过激而要了昏天黑地的法官们的脑袋。此时也许法官砖家们想到的情景果然发生——人们用“狂欢的方式”庆祝我杀人,原因与我一样,是由于正义被邪恶压迫得太久了。
     无缓无故的狂欢杀人的场景只因你们在西方留学太久或是读西方故事太多的缓故吧,而在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中,那是难以见到的。难道你们又想将这些西方垃圾移植过来么?杀药家鑫,杀李昌奎时,绝对没有狂欢景象,即使是受害者的家庭内,“狂欢杀人”仅仅是你们自己的想象罢了。人们只有这无穷无尽的苦闷与忧虑,这资本主义的腐朽社会,犯罪者的天堂,何时才能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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