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硬让穷人与富人混居太小儿科
地方政府硬让穷人与富人混居太小儿科
蔡金安
兰州市推行贫富混居,在商住小区内“配建”与商住楼外观造型、色泽都一样的廉租房和经适房。如今,“混居”在兰州已被视为一种“模式”,兰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孙建中表示,这是“经过反复权衡,刻意安排的,在全市各个区县几乎都被采纳”。孙建中表示,贫富混居,不会让某一层次的人全部集聚在一起,更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贫富搭配的目的,是不让贫困人群“边缘化”,并在邻居的积极影响、帮助下,走上发家致富之路。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让穷人与富人混居,就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可不让贫困人群“边缘化”,还可让其在富邻居的“积极影响、帮助下,走上发家致富之路”?真是长见识了!
可实际情况呢?却是兰州推行贫富混居半年后,富人不买账穷人不领情,不管是低收入者,还是高收入者,对“贫富混居”这一政策都不接受,这该让兰州市政府大感意外吧。
在兰州市雁滩一所豪华商住小区,一名卖桃子的小商贩对于自己能够住进这样豪华小区的可能性完全否定。他说:“即使政府出台了政策,给了我们优惠价格,住进去了,但这儿极高的物业费我也负担不起。更何况看到人家豪车豪房,吃穿都是最好的,对我们和孩子也是一种刺激,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一位开贸易公司的老板也对“贫富混居”的做法不能接受:“我们花高价买的房子,就图的是一个环境,一种氛围,这样对我们也好,对孩子的教育也好。”他说:假如和“穷人”住在一起,万一他们交不起物业费、暖气费,难道我们也跟着受牵连?
一位开发商表示,商品房是为购房者提供一种供其享受的服务,而廉租房仅仅是为低收入者提供一个可供居住的房子,仅此而已。二者一个是“有房住”,一个是“优房住”,商品房讲究的是环境、服务、品质和身份。
而据孙建中的描述,推行“贫富混居”的具体做法,即在土地出让时对房地产开发商降低一定幅度的土地价格,要求他们开发出一定比例的限价房。
按该官员的话看,存在以降低土地价格鼓励开发商开发出一定比例的限价房的问题。
对此,一方面许多开发商并不认同这种做法,另一方面,还有可能遭遇某些开发商通过暗箱操纵达到既享受到了降价的政策优惠又拒不执行政策的目的,从而带来额外的利润。
主营房地产开发的兰雅集团董事长宋爱芳表示,兰州的这一做法肯定行不通,政府要做的不是在商品房里安插廉租房,而是要加大力度增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和供给。
一名兰州开发商则明确表示反对这一做法。他认为,这面对的是两类消费人群,物业公司所要面对的是两种管理,收费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根本没办法放到一起。
一位长期关注兰州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专家也坚决反对“贫富混居”这一政府主导的做法。他表示,这根本没有任何可行性。“在一个高档小区里面,安插几户贫困者住进去,显得不伦不类。”“退一步讲,即使政府在土地出让时给开发商减免了一部分费用,但是这能够保证开发商会拿出好的房子给低收入者吗?”他认为,相反,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开发商把钱拿走了,留下的却是采光、户型、楼层都不好的房子。笔者认为,从现实看,这种情况有出现的可能。在暗箱操作下,某些开发商既享受到了土地降价的政策,又拒不执行相关政策。以前6连号都能出来,这种事一样能做出来。
无独有偶。今年6月有报道称,今后武汉市不再成片开发经适房,无论开发什么楼盘,都必须拿出一定比例做经适房和廉租房。官方解释称,富人与穷人这样混居,既可共同享受小区及周边交通等公共资源,又可保证房屋质量,还可避免富人与穷人间产生心理隔阂。
笔者认为,这种想法不靠谱。
任何房子的质量都应该得到保证,难道穷人住的经适房质量就不能保证吗?穷人住的经适房,是政府给穷人的福利,在房屋质量和生活成本上,没有必然的劣势,为什么要靠傍富人才能得到质量上的保证?为何经适房一定要建在边缘地区,为何就不能建在闹市区?穷人的生活质量需要傍富人来保证,这种逻辑本身就是错误的,也是难以让人接受的。
穷人住进“富人区”,事实上很难促使贫富交流、使社会和谐,仍无法改变其“边缘化”的社会地位。混居后,贫富会造成更大的心理落差。贫富如果生活在同一小区,那诸如物业费之类该如何收取,是按照富人的标准还是按照穷人的标准?事实上,贫富混居,往往要让穷人付出更多的生活成本,这更使穷人雪上加霜。何必硬要让穷人挤进富人区去受罪呢?
社会现实中,贫富的差距是客观存在的,任何人都必须承认。
减少贫富心理隔阂,最根本的就是拉近贫富差距,这需要在财富分配上有公平的制度。贫富混居,只是居住的一种形式而已,并非经济政策,不能替代政府改变贫富悬殊状况的政策安排。仅仅通过居住地的改变,是无法改变穷人的经济状况的。以为贫富混居就可以渐渐地“在邻居的积极影响、帮助下,走上发家致富之路”,太不切实际。官方孤立地看待“贫富混居”,以为贫困群体只要与富人“同一个屋檐下”,似乎就均贫富了。这种想法太小儿科。
事实上,当下中国的贫富差距并不是贫富分居造成的,根本上还应在政治、经济政策的制定上,多给贫困者创造共同富裕的机会。
如果不从制度上反省和改进,只是通过政策强力让穷人住进“富人区”,则不仅穷人不会“领情”,“富人”也会反感。富人反正有的是钱,他们很可能会搁置旧居,去寻觅新的富人区,这将使地方政府的“美好愿望”彻底落空。
地方政府推行“贫富混居”的荒唐之举,说明官员们在解决缩小贫富差距的问题上走了偏路。目前,缩小贫富差距,还是要从废除私有化和市场经济入手,恢复社会主义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只有抓住了这个根本,贫富差距才有逐步缩小的可能。
官员们,赶快止步,别再继续搞什么“贫富混居”这些丢人现眼的闹剧吧!
2010.8.11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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