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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是内需乏力的主凶

火烧 2009-03-07 00:00:00 时代观察 1025
文章指出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垄断导致房价高企,严重抑制内需。分析土地财政对经济的影响,并建议通过土地私有化和房地产税改革来解决当前问题。

叶楚华:地方政府是内需乏力的主凶

全国工商联的最新报告再次证实了一点:房价中的一半以上都是被地方政府拿走的。

地方政府是中国内需不足的主凶,这是明眼人都能想到看到的事实。我来给大家小算一笔账,大家就恍然大悟了。一个打工仔在珠三角打工二十年,积蓄了20万元的存款,这时他回到家乡县城买一套100平米住房,每平米两千元,刚好花掉了二十年的积蓄。这二十万的房款,有十万是被地方政府拿走了,也就是地方政府卖地的钱和各种税费。我们可以很明了地看到,打工仔积蓄20年的财富,一夜之间就被地方政府拿走了一半。而地方政府的地恰恰是强制拆迁,低价从县城原住民手中拿来的。全国有千千万万这样的打工者和老百姓,无一例外地被地方政府盘剥了自己多年的收入。中国人没钱消费,就是因为这样被地方政府盘剥的缘故。

张五常老先生说,地方政府其实都是具有垄断性质的企业集团,他们主要的垄断性产品就是土地,他们很会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寻求最大利润。在房地产市场中,土地供给面不是市场化的,而是由地方政府这个垄断公司垄断的,所以地价不是市场价格,而是地方政府制定的垄断价格。地方政府经常有意紧缩土地供给,以收取更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也就是卖地钱。老百姓的钱,就是这样被盘剥掉的。如果没有地方政府这样作梗,打工仔或许12万就买到了那个房子,剩下8万用于消费了。

中国的劳动者是世界上最苦的,在打工的过程中已经遭受了资本家的残酷剥削,然后积攒了几十年的积蓄,还要再次受到地方政府的严重剥削。这种双重盘剥下,他们哪里有钱剩下!

所以,内需不足的主因就是地方政府,要想扩大内需就得从地方政府开刀。其他都是忽悠。怎么对付地方政府呢,很简单,就是土地私有化,让地方政府无权卖地,无权强收百姓的土地。地方政府开始大规模卖地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分税制改革,因为这个改革导致税款都跑到中央去了,地方财政吃紧,怎么办,中央给地方开一个口子,让他们卖地。既然当年中央可以开这个口子,现在也应该有能力补上这个口子。

不要对地方政府慈悲,现在地方政府很有钱,到处都是豪华办公楼,许多地方政府预算内的财政收入与预算外的收入的比例关系为2:1.也就是说,地方正如假如有一个亿的预算内收入,他就会有5千万的预算外收入,这个预算外收入,主要就是卖地的钱。

把高房价的矛头指向地产商,是一种欺骗。

全国工商联:房价一半被地方政府拿走

全国工商联日前在全国政协会上,递交了一份名为《我国房价为何居高不下》的大会发言。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去年就全国9城市“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费用”的调查显示,在总费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即土地成本+总税收)所占比例为49.42%。


其中,三个一线城市中,上海的开发项目流向政府的份额最高,达64.5%;北京为48.28%;广州为46.94%。


土地财政让政府成最大受益者


调查显示,房地产项目开发中,土地成本占直接成本的比例最高,达到58.2%,为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而在市政工程和公共配套设施中,除了企业为项目本身进行的投入外,这些建设还作为市政工程的一部分参与到城市的功能服务中。


工商联认为,这实际上是企业为市政建设提供了额外服务,而这从某种程度上变相提高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直接成本。


报告认为,“土地财政”让政府成了最大的受益者。而由于政府所得部分在房地产开发成本中是刚性的,这使得近年来房价居高不下,从而相对降低了公众的购买力。


此外,土地成本过高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也导致了政府土地收益的不可持续性。


投资缩减致政府可用财力降低


全国工商联在报告中警示称,由于房地产投资缩减,土地拍卖价格大幅下降,大大降低了政府可用财力的可持续性。此外,由于商品房滞销,开发企业无法回笼现金,使得金融机构面临潜在的巨大风险。


调查数据


总成本近三成用来纳税


调查显示,除土地成本支出外,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需缴纳的税费占总成本的26.06%,占总支出的19.06%,占总销售收入的14.21%。


开发项目政府收入超四成


调查显示,开发项目中流向政府的份额占总销售收入的37.36%,企业的剩余所占份额只有26.14%。而如果将各种非税收费以及总成本中的市政建设和公共配套设施投入也加入到政府收入份额中,那么政府的收入份额就要超过40%。


沪六成销售收入归政府


从单个城市来看,上海的开发项目总销售收入中流向政府的份额最高,为61.84%,企业剩余只有4.15%;而北京流向政府的份额为42.42%,企业剩余只有11.87%。


支招


建议1 税收整合为房产税或物业税


全国工商联在报告中建议,将一次性收取的土地租金和集中在开发和销售环节的税收,整合为统一的房地产税或物业税,延迟到房屋保有环节征收。


房地产税收体制改革的目标,应确立在政府既能够通过房地产税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政策干预、降低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又能通过房地产税收增加和保持政府收入,而且应以不导致金融风险集中为原则。


建议2 改革土地“招拍挂”制度


在报告中,全国工商联建议,要改变过去的纯粹以“价高者得土地”的招拍模式,变为综合考虑土地竞标者的投标方案,尤其是将绿色建筑等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等指标纳入到综合考虑因素中。


如果将这些因素考虑在内,不仅可有效配置土地资源,同时也会大大促进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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