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廷智:公有制是方向 公有制为主体不能动摇
公有制是方向 公有制为主体不能动摇
侯廷智
我国已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们的基本经济制度。其中公有制体现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而国有企业则是公有制的主要成分,它能确定和控制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方向,这是历史的进步。因此,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方向就应该是在巩固和大力发展公有制,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基础上鼓励多元化经济成分的发展,这是符合经济社会历史规律的前进方向,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而走“私有化”,讲公有制“要退”,以此来削弱公有制和国有企业地位和作用的道路则是历史的倒退,是没有出路的。目前对我国中小国有企业一刀切的“民营化”即私有化的改制,已经出现了一些严重的问题。
事实上,国际上的许多学者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他们对“私有化”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例如: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早在《1993年人文发展报告》中就明确指出:“私有化非灵丹妙药”。1995年5月17日罗马尼亚《经济论坛》发表文章说:“过高期望私有化能带来奇迹是东欧国家所犯的新错误”,并且指出:“事实上,许多现代化的大型国有企业都是经营得非常成功的”,“私有化本身不会促进经济发展”。英国学者迪伦•萨瑟兰在对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进行评论时说:“针对中国大型企业产权问题所作的研究证明,对中国大中型企业的成功改革至关重要的并不是所有制改革本身。这项研究表明,转型经济中的改革所面临的挑战不是要改革产权,而是要从头开始创建大型企业集团,同时创建起使这些企业能够正常运行的必要的体制基础。”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认为,产权清晰论是一种“产权神话”,而且是危险的神话,因为它误导了许多转型国家把注意力集中在私有化上,他说:“私有化不是万应灵药”,“私有化不能保证经济有效运行”,“没有私有化,甚至没有清晰地界定产权,也能成功地进行市场改革。”
迄今为止,西方经济学理论研究的都是私有制条件下的市场经济运行问题,即私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问题。当我们明确了公有制是所有制发展的历史方向,而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又是不可跨越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那么,探讨公有制条件下的市场经济运行问题,即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规律问题,就是我们人类在当代面临的历史性挑战。在挑战面前,我们不是要回到老路上去,而是要勇于探索,走出一条崭新的路。必须牢记,我们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不是别样的市场经济,这本身就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历史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