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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夫人:专利背后的黑幕

火烧 2015-01-25 00:00:00 网友杂谈 1040
新罗夫人通过亲身经历揭露中国专利申请中的黑幕,包括专利法漏洞、专利造假现象及专利保护不力等问题,指出专利并非技术先进象征,反而存在被抄袭和滥用风险,引发对专利制度的深思。

  因家属是搞科研的,而搞科研是有身份的人,于是我这没身份的人就得委身当私人小秘书,点灯熬油的撰写申请文件,一路小跑的到专利局办理有关业务,于是就知道专利申请的程序,也就知道其中的重重黑幕。

  中国的第一部专利法于1985年4月1日开始执行,当天就接到了3450件申请,那时申请的专利还是有一定的技术含量的,人们对专利技术也寄予了很大的希望甚至些许迷信,很多专利也都卖出了超值价。其实,专利并不完全代表先进,美国的NASA就不会申请专利,因为申请专利就得公开技术,而NASA不想与人分享技术成果;有一些公司也不会申请专利,比如可口可乐的秘方,申请专利将造成可口可乐公司灾难性的后果;在中国,很多好技术也不申请专利,因为中国执法不严,就是有人到专利局公布的文件上抄袭技术仿造生产,专利权所有人也无可奈何,一方面有地方保护主义作怪,另一方面就像做死猪肉香肠、苏丹红鸭蛋的游击队,神仙来了也白搭。所以,有些技术发明人尽可能的在保密条件下生产,而不去申请专利把技术公之于众。

  中国的专利法规定有三种:1,“发明专利”;2,“实用新型专利”,3,“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公开使用。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突出的显著的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有积极效果。

  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要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

  这两项授予专利权的必要条件看似合理充分,但是别忘了我们是孙子兵法的后代,我们有智慧有谋略战胜一切法律专家。

  以上三种专利中,发明专利需要由专家评审,应该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实用新型”只要在申请文件发布后没有人提出异议,即可授权,“外观设计”的申请更容易。比如给自己的车门上贴上一个牡丹花,就可以申请名字叫做:“一种车门上贴有花卉的汽车”的专利。于是专利法就要保护您的权利,您大可到宝马公司推销您的杰作,把宝马也贴上大红花。若是吉利汽车公司总裁哪天脑子短路了,非要在车门上贴上月季花,您就可以起诉吉利汽车公司,要求他们停止侵权,若是肆意侵害您的专利权,就可以申请法院判决吉利汽车公司赔偿。

  随着80年代后期晋江假药、温州家假皮鞋的兴起,中国专利也进入了造假时代,造假者利用人们迷信专利技术的心理,把专利申请号印在广告上,冒充专利产品诱骗消费者高价购买。而专利申请号相当于到银行储蓄点的排号票,和专利根本没有关系,只能证明已经申请专利了,能不能获得专利权不得而知。

  进入九十年代,中国进入全民造假的时代,专利造假已经不局限于买卖商品了。比如评级晋职称,花钱就可以在某刊物上发表自己撰写的不通文理的论文,也可以花钱申请一个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专利,而实用新型专利几乎是只要交足了申请费,就可以获得。于是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就与假论文一道成为评级晋职称的一个必备之良品。

  进入21世纪,政府成为公司,市长成为董事长,政府的职能由为人民服务转成为人民币奋斗。市长绞尽脑汁想法设法把土地从农民手中低价买进来,再高价卖出去。在这种大背景下,专利也开始染上了钱味。有关部门千方百计的动员大家申请专利,因为每申请一件,他们就有一份申请费的收入,为了鼓励大家申请的积极性,专利申请变得异常容易,亦如大学发文凭一样,只要交钱,只要不是明显违背科学常识,保证顺利通过,在规定的第一时间内发证。昔日人们认为“发明专利”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的印象也开始变得不靠谱了。专利代理机构若遇到有专利咨询的,眼睛就像狼一样亮闪闪的发出蓝光。于是中国的专利申请和授予数量一跃成为世界第一。

  在腐败泛滥的时代,专利权也成为某些官员、大款、专家的身份象征和炫耀资本。专利黑幕甚至走进了监狱,罪犯花钱就可以买到专利,而监狱管理部门并不知道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的获得是有多么的容易,糊里糊涂的以为专利是对国家科学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就给予获得专利权的罪犯予以减刑。如今在网上收索,花钱买卖专利的比比皆是,令人触目惊心。如同花钱买论文、花钱买文凭、花钱做假证、花钱买衣服、花钱买皮鞋一样的平常而容易。专利已经走入千家万户,有钱就有专利,在改开30年后的今天、在GDP直逼美国的今天,还有什么奇迹是我们做不到的呢?

  简单的说吧,你把饭锅做成方型的,即可申请实用新型或外观专利,前提是你要付足申请费。在绝大部分时间里,专利只是权利,与科学与技术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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