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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黄码,就连看病的权利都没了?

火烧 2022-06-23 00:00:00 网友时评 1033
黄码女子带父亲看病被拦,引发袭警事件,丹东警方通报后引发热议,网友质疑疫情管控是否剥夺就医权利,事件引发对执法与民生的讨论。

  丹东市公安局能爆出这种热度我是没想到的,并且看到新闻下面的评论后,我深刻感受到,老百姓越来越理智,越来越分得清楚对和错。

  我这么说是有理由的,大家应该能看到,同时曝上热榜的还有另一条热搜,叫“警方通报父女黄码看病闯卡被拦后袭警”。

  这条热搜很容易让人产生误导,把所有的错都归咎到父女头上。

  父女黄码、还闯卡、还袭警……一个个关键词触目惊心。

  按照先入为主的观念,这热搜一出,若没有现场视频,下面必然是清一色骂这对父女的评论,甚至觉得这两人被抓起来活该。

  然而现场视频一曝光,热度后来居上。现实给了所有人一个惊喜,评论呈现一边倒的模式,网友几乎全都在帮这对父女说话。

  更搞笑的是,发布通报后续信息的丹东官方,反而直接关闭了评论通道。

  我就不明白了,你们这通报不是发出来给老百姓看的吗?怎么还怕群众评论?一万多条评论竟然连一条都不放出来。

  先说说事情经过:辽宁丹东女子带着自己48小时核酸通行证送父亲去看病,然后被民警拦了下来。因为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所以民警不让走,接着发生争执。这时候女子说“不去医院了,我掉头回去行吧?”民警也不让,因为你是黄码,所以哪儿都不能去,并推攘了女子,女子倒地,70岁老父亲上去就是一巴掌,完犊子,袭警了。

  该民警一坐到地上,第一反应就是回头问旁边的同事:录上了吗?

  要不是现场有人,我觉得他能在坐到地上之前问同事“录上了没”。

  啥也不说了,录上了哪够啊,吃了这么猛烈的一记化骨绵掌,不给你全国巡回播放一下,都对不起你的演技。

  根据丹东发布的通报,该女子行拘10天,该女子的父亲更严重,直接被定性为犯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其他的不说,作为一名民警,被70岁老人一个巴掌打地坐在地上起不来,这身体素质令人堪忧。就这,还能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吗?这要是遇到唐山那伙人,他不得全程坐在地上?

  具体情况大家可以看下面这段原视频……

  

  很多群众看完视频后感到愤怒,将心比心这太正常不过了。同样作为普通人,同样会有生病的那天,今天这位女儿无法送父亲去医院,明天其他人也会同样如此。

  1,首先我想问问丹东的民警,是不是市民黄码,就没有去医院看病的权利了?不说黄码和红码之间还存在本质的差别,就算他是红码,你一个民警也不能剥夺他看病的权利吧?

  国家已经屡次三番的发布通知:不得以疫情的原因,阻止普通群众就医看病。作为中国的一个城市,丹东是没接到上面的通知,还是觉得上面的通知管不了你?

  更何况该女子还按照要求手持社区证明,当天的核酸报告,并且她还苦苦哀求,她的父亲拿着证明,然而所谓的民警连看都不看一眼。

  这是按程序在执法,还是在卖弄手里那丁点权力?

  2,视频里有这样一个细微之处,民警说“你哪里也去不了”,结合女子后来说“不去医院了,我回家”却依然被该民警拦在车外来看,这个警察从一开始的目的,就是搞你,就是要把你送进去。

  否则别人有核酸报告,你不让她去医院说怕她瞎跑,那你凭什么控制她的人身自由?凭什么不让她回家?她只是黄码,她又没犯罪。

  3,袭警就是犯罪,那请问是谁先动的手?

  没错,是民警,是民警先推攘该女子,并致她倒在地上,这时候她的父亲才上前打了民警一巴掌。

  别说你只是一个民警,并不高人一等,这种情况就算你是天王老子,我估计这名父亲都敢上去抡一巴掌。

  4,一个普通老百姓,既没有违法,又没有犯罪。她虽然有份黄码,但她也有48小时核酸证明,警察凭什么动手打她?明明是警察挑衅在先,动手在先,却偏偏只说这名父亲袭警,未免太可笑了。

  建议大家好好看看那份丹东官方的通报,看完你就会彻底明白什么叫“实事求是”,什么叫“真相”,什么叫“选择性报道和间接性失明”。

  整篇通报之中,只字不提“看病”,不提“女子有48小时核酸报告”,不提“民警动手在前”。一上来就毫无逻辑的“群众在阻碍民警执法”,“健康码为黄码还强行闯卡”、“下车与民警发生争执,上前击打民警面部”……这一切的原因呢?原因被你们吃了?

  5,很早之前,从西安的孕妇因疫情流产,到上海护士突发哮喘因疫情去世,我们就一直在强调新冠以外的病也是病。黄码,根本就不是拒绝就医的理由,更不是让病人在家等死的理由,这个世界上,从无恶意看病之说。

  如果社区证明无用,如果核酸报告无用,那证明为什么要开,核酸为什么要测?

  这件事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民警都不占理。那脆弱的一跌,娇羞的一声“录上了吗”,更是倒人胃口。

  当然,从某种角度上而言,若不是因为“录上了”,那这份通报可能真会合情合理到无懈可击的地步。

  但正因为“录上了”,“揭穿了”,才更让人觉得细思极恐,才更让老百姓觉得无法接受。

  从本不应该出现的情况,到屡次三番频繁发生,我想执法机关也需要注意到这些现象了:若官方通报夸大其词,选择性报道,那么发布通报误导群众的官方,要不要负责?

  不要等到每次发布的通报被质疑之时才喋喋不休,只说公信力下降了,却不说公信力为何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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