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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工会  湘钢梅塞尔

火烧 2010-11-25 00:00:00 时代观察 1025
湘钢梅塞尔工会由工人自发成立,通过海选产生主席,维护职工权益,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企业发展,展现工会力量。
                          有一个工会  湘钢梅塞尔

我发现了有一个工人主动要求成立的工会,工会主席是工人们通过海选产生的,它就是湖南湘潭的湘钢梅塞尔工会。我之所以能有这个发现,因为我爱看文学期刊,早在去年就知道了《当代》2009年长篇小说第五期有一个长篇小说

《工厂工会》,自然很想看一看的,但我微薄的收入哪有买书的钱,我看书从来是去图书馆去借,这样我只能去碰,赶好那天碰到了,于是赶紧借来看看。

   小说写得非常好看,但我以为这不过是小说家言罢了。但我读过作家的创作笔记时才知道,作家的创作是有生活来源的,那就是确实有一个湘钢梅塞尔工会启发了作家的创作灵感。

  以下是从网上粘下的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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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钢梅塞尔公司的前身为湘潭钢铁集团公司下属的一个分厂,原职工有220多名。1998年,企业进行改制,组建成现在的中德合资企业,其中,中国湘钢持股45%、德国梅塞尔公司持股55%。

    公司创立的初期,德方曾先后委派来自台湾、日本等国的管理者,完全是采用单方面命令式的管理模式,不仅从不允许职工提任何意见,而且经常随意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导致职工休息、休假等正当权利被忽视,许多职工对此只能感怒而不敢言。通常来说,在企业运作中,企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职工要求劳动报酬的合理化,这是一对无从避免的矛盾。在湘钢梅塞尔公司,日子越长,劳资双方的这种矛盾也越尖锐。

  由于企业原先在国有体制下的工会随着改制而消失,职工们开始认识到需要重新建立起工会,以维护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湘潭市总工会和中方股东湘钢集团工会的支持下,1998年,湘钢梅塞尔公司自发组建了工会组织,5名职工通过海选,成为了企业首届工会委员会委员。一下子,职工们感觉到了自己巨大的力量,也仿佛看见了前方的光明。

 2005年,对于湘钢梅塞尔公司的职工而言是满足的一年,因为职工的年工资总额达到了960万,而早在1998年,职工的年工资总额仅仅是224万元。如此巨大的转变,源于该公司自发组织了工会,选举了工会委员,并由工会和职工与企业协商,建立了有效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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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说:“在湘潭市,他们的工资也不低,福利也不坏。”显然,是因为有了这么一个很为工人维权的工会。

我在前文为什么说:我发现了这个工会,因为这个工会虽然成立了十几年,但“知名度”却很低,据我所知,一些搞工会的和一些研究者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工会,所以我才说:我发现了这个工会

   为了进一步寻找相关信息,我还在百度搜索中打上了:湘钢梅塞尔工会几个字,结果只找到两篇相关报道和一篇作家的创作谈(全部附上)主流媒体的报道仅仅只有《工人日报》一篇。

   这个事情的耐人寻味之处是,一个成立多年的工会,如此卓有成效的为工人成功维权的工会,主流媒体的报道为什么如此之少?尤其是和南昌沃尔玛和青岛澳利威的大量报道更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是为什么?

    

   我看这和有关部门的“维稳思维”有关系,只要牵扯到改革,尤其是国企改革,主流媒体只能唱赞歌。我注意过cctv关于国企改革的报道,都是企业效益提高了多少,工人工资提高了多少。可是,这样的企业在改革中占多大比例?不知道。这种做法只能让人想起一句伟人的名言:“如果拿个别当一般,那就连儿戏都不如”

   按cctv的主旋律报道法,显然湘钢梅塞尔工会的事迹属于不能报道之列,因为它犯了一些歌功颂德的忌讳,如改制后:“经常随意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导致职工休息、休假等正当权利被忽视,许多职工对此只能感怒而不敢言” 揭露了改制中存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在国企改革中,问题是普遍的,严重的,在权力的主导下,它已演变成了一场官员们对民众的一场合法的抢劫,由此产生的受害者很多,民愤很大。任何对问题的暴露都会引起民众的联想,产生连锁反应怎么办?主流媒体不是不知道这些,而是深知这些,所以干脆采取鸵鸟政策,刻意回避。

    南昌沃尔玛,青岛澳利威为什么能大量报道?因为他们都是外资企业,不存在改制的问题,不过是些“新工人”围绕着《劳动法》来维权的问题,主流媒体何不借此机会,站在道德的至高点上,来个大量报道呢?即不犯忌讳,对国内的利益集团没有任何触犯,还可以彰显“爱国主义”,显示主流媒体的正义。

主流媒体报道什么,拒绝报道什么,都是出于此类精确的算计。

   在集权体制下,真正的善行并不能受到表彰,因为他们总是从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为出发点去考虑问题。所以,在人文社会方面,也根本不会有什么劳什子“事业”。

            本人是北京通华盛有限公司工会  组织员

 

  以下是从网上粘下的相关报道:

1:来自《红网》

 

 

2005年,对于湘钢梅塞尔公司的职工而言是满足的一年,因为职工的年工资总额达到了960万,而早在1998年,职工的年工资总额仅仅是224万元。如此巨大的转变,源于该公司自发组织了工会,选举了工会委员,并由工会和职工与企业协商,建立了有效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工会成立 职工充满希望

  湘钢梅塞尔公司的前身为湘潭钢铁集团公司下属的一个分厂,原职工有220多名。1998年,企业进行改制,组建成现在的中德合资企业,其中,中国湘钢持股45%、德国梅塞尔公司持股55%。从国有企业转变为合资企业,端惯了旱涝保收的“铁饭碗”的职工们开始感到了生存的危机,人心浮动。即使在今天,还有不少职工对过去的心路历程难以忘怀:“我们这些人的劳动关系,一夜之间发生了巨大变化。那一刻,真的感觉命运从此要靠自己好好把握了。”

  公司创立的初期,德方曾先后委派来自台湾、日本等国的管理者,完全是采用单方面命令式的管理模式,不仅从不允许职工提任何意见,而且经常随意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导致职工休息、休假等正当权利被忽视,许多职工对此只能感怒而不敢言。通常来说,在企业运作中,企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职工要求劳动报酬的合理化,这是一对无从避免的矛盾。在湘钢梅塞尔公司,日子越长,劳资双方的这种矛盾也越尖锐。

  由于企业原先在国有体制下的工会随着改制而消失,职工们开始认识到需要重新建立起工会,以维护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湘潭市总工会和中方股东湘钢集团工会的支持下,1998年,湘钢梅塞尔公司自发组建了工会组织,5名职工通过海选,成为了企业首届工会委员会委员。一下子,职工们感觉到了自己巨大的力量,也仿佛看见了前方的光明。

  工会努力 维权依旧艰辛

 工会是成立了,可职工维权的路还是不那么好走。1998年、1999年、2000年、2003年,湘钢梅塞尔公司仍然多次发生劳资双方的利益冲突。其中,矛盾最激烈的要数1999年年终奖金的发放问题。

  按规定,企业完成利润后,要发3个月工资作年终奖,但从1999年底到2000年初,公司只发了一个半月工资作年终奖。没办法,工会代表职工三番五次地向公司提出足额及时发放奖金的要求,可始终未能如愿。2000的5月,部分职工将总经理连人带车给堵在了公司大门口,要求一个合理的解释。最终,职工基本达到了目的,但许多不愉快的记忆从此留了下来。

 其实,职工和工会都愿意采取理性行动,谁也不愿意陷进矛盾和冲突。“极端的方法绝非好方法”,工会主席说,“在处理企业与职工的关系中,工会的作用应是一座桥梁,促进两方的沟通和理解,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良性互动、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目的。”通过在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主席总结出一点,建立平等协商机制才是实现这一目的的必要手段,通过平等协商,让职工了解企业经营现状,也能将职工的意见反映给企业,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进而有效化解劳资双方的矛盾。
  
  工会有力 协商争得利益

  在那次争取年终奖的过程中,工会已经开始考虑增加工资的问题。2001年,工会正式向公司提出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规定在公司效益有所增长的情况下,应相应提高职工工资。

  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酝酿初期,企业本身有所顾虑,一方面出于对相关政策的不熟悉,另一方面担心工会会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工会在了解到企业的这些想法后,对工会的相应工作也做出了审慎的决定,一方面组织工会干部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方面广泛听取和收集职工的不同意见,并对职工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与此同时,工会还加强了与企业的沟通,对相关问题做出合理解释,打消了企业的顾虑。

  在多方努力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于2004年建立起来。当年,根据公司效益增长20%的情况,按照公司和职工签订的集体协议规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应提高10%。在实际履约时,部分在岗职工按照工作岗位,工资增幅达到了20%,一般职工工资增幅在8%左右,内退职工工资也增长了2%,且增长的工资全部发放到位。

  “事实证明,在企业范围内,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个人劳动合同的效力,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有利于协调规范职工的劳动报酬,有利于工会组织更好地维护职工利益。”工会主席的一番话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作用诠释得具体而深刻。

[稿源:红网]
[作者:罗旭霖]
[编辑:何冰]

2:来自《工人日报》 

湘钢梅塞尔设“休息岗”引发旷日诉讼

2007-07-26 14:14:28 来源: 新华社(北京) 网友评论 0 条 进入论坛

  2005年10月,时年55岁的高级焊工佟剑鹏开始跟所在企业湘钢梅塞尔公司“较上了劲”。

  由于佟剑鹏还没到退休年龄,而公司让他“内部退养”,他坚持“守合同,要上班”。但一年多来,仲裁机构和两级法院都认为,佟剑鹏与湘钢梅塞尔公司发生“内部退养”的争议问题不属劳动争议范畴。对此,佟剑鹏对记者感叹:“我到底该找谁讨要说法?”

  “内部退养”工资少了1000多元

  湘钢梅塞尔(全称“湘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220多名职工中绝大多数来自其前身湘钢制氧厂。

  1999年5月,佟剑鹏跟湘钢解除劳动合同后进入湘钢梅塞尔,并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到退休之日止”。2003年5月,公司出台了《员工内部退养办法》,预示着年过五十的佟剑鹏两年后必然“淘汰出局”。

  在湘钢梅塞尔公司工会的调解下,佟剑鹏的“内部退养”延后了9个月。从2006年7月起拿退养工资的佟剑鹏发现,他的月薪拿退养前后相比,一下子少了1118元钱。

  “我有劳动的权利,公司必须严格履行跟我签订的劳动合同,我要工作到国家规定的法定年龄退休。”一直不服公司内退决定的佟剑鹏在2006年8月向湘潭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但仲裁委认为公司并未终止其劳动关系,以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下达了不予受理通知。

  对于让佟剑鹏“内部退养”,湘钢梅塞尔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表示,这是合资企业行使用工自主权的合法行为,“内部退养”是把佟剑鹏从焊工岗位调到了“休息岗”。

  法院“驳回起诉”

  2006年9月,佟剑鹏又向岳塘区法院起诉。一审被裁定“驳回起诉”后,他又在今年5月向湘潭市中级法院上诉。

  两级法院认为,佟剑鹏与湘钢梅塞尔发生“内部退养”的争议问题不属劳动争议范畴,是公司行使企业管理权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公司让佟剑鹏“内退”,是企业行使管理权的具体体现,因此不属人民法院审理,裁定驳回起诉。

  “行政仲裁和法院裁定肯定都是有问题的。”佟剑鹏的诉讼代理人程建宏律师说,佟被公司单方面安排“内退”引发的纠纷,属于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法院不应拿这个强制性的“内退办法”作裁定依据,当企业内部制度与劳动合同约定发生冲突时,劳动合同应当优先于内部制度,处理类似的争议。

  工会:“内退办法”制定程序不合法

  “公司制定‘内部退养办法’时曾征求过工会的意见并采纳了一部分,但在实施的前提条件上有不同看法。”湘钢梅塞尔公司工会副主席李源告诉记者,公司认为“内退”只要是董事会、管理层的意思表达即可实行,是合资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工会则认为“内退办法”制定的程序必须合法,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方才有效。

  从湘钢梅塞尔设立“休息岗”以来,先后有10多个职工“自愿”办了内退手续。对佟剑鹏不服公司“强制内退”决定的首起争议案,公司工会主席颜小冬一直担任佟的委托代理人。他对记者说:“‘内退办法’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即行实施是不合法的,但现在该由谁来管呢?”

  “企业内部规章的制定程序不合法,将使职工的合法权益遭受长期侵害。”湖南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说,像佟剑鹏这样因年龄问题被“强制内退”等违规违法行为,是企业以牺牲职工的利益谋求竞争“优势”所致,需要从立法的层面上予以禁止。(记者龙巨澜)

  (来源:工人日报)

楚荷新作在《当代•长篇小说选刊》头条选发 王家富,2009-10-18 20:29:07

在国庆六十周年之际,《当代·长篇小说选刊》头条选发了我市作家楚荷的长篇小说《工厂工会》,同期还选发了著名作家王跃文的长篇小说《苍黄》。
  《当代·长篇小说选刊》是我国国家级大刊,每期出版发行的作品是从上千部长篇小说中精选成册。楚荷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我市作协副主席,曾在《当代》发表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苦楝树》并荣获当年《当代》2005年文学拉力赛第二站冠军。为创作新的作品,2007年经市委宣传部和市文联同意,安排到岳塘区荷塘乡挂职体验生活,又由市作协组织前往湘钢梅塞尔公司调查采访,完成了这部长篇的创作。这部长篇描绘了改革开放后,某私营企业中“工人与商人的斗争,人性与资本的博弈,生存与爱情的抉择”,反映了私营企业中工会干部,为维护工人的利益,所付出的牺牲和奉献。由于该作内容丰富,思想深刻,来源生活,有较强的可读性,故被《当代.长篇小说选刊》头条选发。这不仅是楚荷的创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也是我市文学创作的一个新突破,新收获。
  
  (欧阳伟)


王家富,2009-10-18 20:30:35

                  希望工人日子一天天地好
                              楚荷
    零三年时,我在毛泽东文学院作家班学习。那天,北京来了几个文坛上不小的人物,叫我们讨论“中国文学是不是缺少想象力”。我说,我们应该讨论的,不是想象力的事儿,而是中国文学缺少对底层的关怀。一个参加了这会,但不是我们班同学的女诗人说,底层不需要文学的关怀,需要的是脱盲。我望着那女诗人,心想,还真漂亮,只可惜她的良心被狗吃了。和没有良心的人争,没意思。我也就懒得和她争了。
    我想,既然别人不关怀,那我就关怀吧。况且,我本来就生活在最底层,有这个天然优势。自九六年起,我就在湘潭中环水务三水厂守门。这两年虽然在一个乡政府挂职“乡长助理”,被人“谭乡长”地叫得亲切,但正经职业,仍是守门。而即使这个假官,也于我写这篇文章时到期了。妻失业前,在先叫湘潭纺织印染厂,卖给私营老板后,叫东信集团的企业守门。我们夫妻是门当户对,天作之合。这事儿,有人说,“中国作协会员守门的,恐怕只有你楚荷一个”。我笑着说,“多好,轻轻松松填补了共和国一项空白”。
    我生活在最底层,当然只会用最底层的视角,去写底层人物的爱和恨,写他们的追求,写他们的高尚和卑鄙。原来叫做“主人”,现在叫做“打工仔”的工人的痛,恐怕是我们这个时代标志性的痛之一。我们中环水务,原叫湘潭市自来水公司。叫湘潭市自来水公司时,年年涨工资,我们的工资绝不比公务员低,叫了中环水务后,除了零八年涨了点儿,六、七年过去了,基本上“我自岿然不动”。我们的工资,即使在湘潭,也是低工资了。所以,这种痛,我不但耳闻目睹,而且也在痛着。
    湘潭是一个神奇的地方。有一个说法,说:五千年看西安,一千年看北京,一百年看湘潭。我无意去提那一串儿伟大的名字。我想说的是现在,是我们湘潭的一群小人物。
    在湘潭,有一个叫湘钢梅塞尔的公司,先是国营的,后来和德国人合资了。合资后,资方的的确确有些乱来。那些工人了不得,没去找上面吵和闹,而是在市总工会和湘钢工会支持下,成立了自己的工会。那工会,还真像回事儿,还真切切实实地为工人的利益和资方进行着斗争。他们成功了。因此,他们的工资不低,他们的福利不坏。
    我希望天下工人日子一天天地好,就写了这个小说。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此文系应《当代》编辑部约创作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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