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工会 湘钢梅塞尔
我发现了有一个工人主动要求成立的工会,工会主席是工人们通过海选产生的,它就是湖南湘潭的湘钢梅塞尔工会。我之所以能有这个发现,因为我爱看文学期刊,早在去年就知道了《当代》2009年长篇小说第五期有一个长篇小说
《工厂工会》,自然很想看一看的,但我微薄的收入哪有买书的钱,我看书从来是去图书馆去借,这样我只能去碰,赶好那天碰到了,于是赶紧借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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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钢梅塞尔公司的前身为湘潭钢铁集团公司下属的一个分厂,原职工有220多名。1998年,企业进行改制,组建成现在的中德合资企业,其中,中国湘钢持股45%、德国梅塞尔公司持股55%。
由于企业原先在国有体制下的工会随着改制而消失,职工们开始认识到需要重新建立起工会,以维护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湘潭市总工会和中方股东湘钢集团工会的支持下,1998年,湘钢梅塞尔公司自发组建了工会组织,5名职工通过海选,成为了企业首届工会委员会委员。一下子,职工们感觉到了自己巨大的力量,也仿佛看见了前方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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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前文为什么说:我发现了这个工会,因为这个工会虽然成立了十几年,但“知名度”却很低,据我所知,一些搞工会的和一些研究者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工会,所以我才说:我发现了这个工会
主流媒体报道什么,拒绝报道什么,都是出于此类精确的算计。
本人是北京通华盛有限公司工会 组织员
1:来自《红网》
2005年,对于湘钢梅塞尔公司的职工而言是满足的一年,因为职工的年工资总额达到了960万,而早在1998年,职工的年工资总额仅仅是224万元。如此巨大的转变,源于该公司自发组织了工会,选举了工会委员,并由工会和职工与企业协商,建立了有效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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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成立 职工充满希望
湘钢梅塞尔公司的前身为湘潭钢铁集团公司下属的一个分厂,原职工有220多名。1998年,企业进行改制,组建成现在的中德合资企业,其中,中国湘钢持股45%、德国梅塞尔公司持股55%。从国有企业转变为合资企业,端惯了旱涝保收的“铁饭碗”的职工们开始感到了生存的危机,人心浮动。即使在今天,还有不少职工对过去的心路历程难以忘怀:“我们这些人的劳动关系,一夜之间发生了巨大变化。那一刻,真的感觉命运从此要靠自己好好把握了。”
公司创立的初期,德方曾先后委派来自台湾、日本等国的管理者,完全是采用单方面命令式的管理模式,不仅从不允许职工提任何意见,而且经常随意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导致职工休息、休假等正当权利被忽视,许多职工对此只能感怒而不敢言。通常来说,在企业运作中,企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职工要求劳动报酬的合理化,这是一对无从避免的矛盾。在湘钢梅塞尔公司,日子越长,劳资双方的这种矛盾也越尖锐。
由于企业原先在国有体制下的工会随着改制而消失,职工们开始认识到需要重新建立起工会,以维护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湘潭市总工会和中方股东湘钢集团工会的支持下,1998年,湘钢梅塞尔公司自发组建了工会组织,5名职工通过海选,成为了企业首届工会委员会委员。一下子,职工们感觉到了自己巨大的力量,也仿佛看见了前方的光明。
工会努力 维权依旧艰辛
工会是成立了,可职工维权的路还是不那么好走。1998年、1999年、2000年、2003年,湘钢梅塞尔公司仍然多次发生劳资双方的利益冲突。其中,矛盾最激烈的要数1999年年终奖金的发放问题。
按规定,企业完成利润后,要发3个月工资作年终奖,但从1999年底到2000年初,公司只发了一个半月工资作年终奖。没办法,工会代表职工三番五次地向公司提出足额及时发放奖金的要求,可始终未能如愿。2000的5月,部分职工将总经理连人带车给堵在了公司大门口,要求一个合理的解释。最终,职工基本达到了目的,但许多不愉快的记忆从此留了下来。
其实,职工和工会都愿意采取理性行动,谁也不愿意陷进矛盾和冲突。“极端的方法绝非好方法”,工会主席说,“在处理企业与职工的关系中,工会的作用应是一座桥梁,促进两方的沟通和理解,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良性互动、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目的。”通过在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主席总结出一点,建立平等协商机制才是实现这一目的的必要手段,通过平等协商,让职工了解企业经营现状,也能将职工的意见反映给企业,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进而有效化解劳资双方的矛盾。
工会有力 协商争得利益
在那次争取年终奖的过程中,工会已经开始考虑增加工资的问题。2001年,工会正式向公司提出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规定在公司效益有所增长的情况下,应相应提高职工工资。
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酝酿初期,企业本身有所顾虑,一方面出于对相关政策的不熟悉,另一方面担心工会会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工会在了解到企业的这些想法后,对工会的相应工作也做出了审慎的决定,一方面组织工会干部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方面广泛听取和收集职工的不同意见,并对职工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与此同时,工会还加强了与企业的沟通,对相关问题做出合理解释,打消了企业的顾虑。
在多方努力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于2004年建立起来。当年,根据公司效益增长20%的情况,按照公司和职工签订的集体协议规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应提高10%。在实际履约时,部分在岗职工按照工作岗位,工资增幅达到了20%,一般职工工资增幅在8%左右,内退职工工资也增长了2%,且增长的工资全部发放到位。
“事实证明,在企业范围内,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个人劳动合同的效力,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有利于协调规范职工的劳动报酬,有利于工会组织更好地维护职工利益。”工会主席的一番话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作用诠释得具体而深刻。
[稿源:红网]
[作者:罗旭霖]
[编辑:何冰]
2:来自《工人日报》
湘钢梅塞尔设“休息岗”引发旷日诉讼
2007-07-26 14:14:28 来源: 新华社(北京) 网友评论 0 条 进入论坛
2005年10月,时年55岁的高级焊工佟剑鹏开始跟所在企业湘钢梅塞尔公司“较上了劲”。
由于佟剑鹏还没到退休年龄,而公司让他“内部退养”,他坚持“守合同,要上班”。但一年多来,仲裁机构和两级法院都认为,佟剑鹏与湘钢梅塞尔公司发生“内部退养”的争议问题不属劳动争议范畴。对此,佟剑鹏对记者感叹:“我到底该找谁讨要说法?”
“内部退养”工资少了1000多元
湘钢梅塞尔(全称“湘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220多名职工中绝大多数来自其前身湘钢制氧厂。
1999年5月,佟剑鹏跟湘钢解除劳动合同后进入湘钢梅塞尔,并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到退休之日止”。2003年5月,公司出台了《员工内部退养办法》,预示着年过五十的佟剑鹏两年后必然“淘汰出局”。
在湘钢梅塞尔公司工会的调解下,佟剑鹏的“内部退养”延后了9个月。从2006年7月起拿退养工资的佟剑鹏发现,他的月薪拿退养前后相比,一下子少了1118元钱。
“我有劳动的权利,公司必须严格履行跟我签订的劳动合同,我要工作到国家规定的法定年龄退休。”一直不服公司内退决定的佟剑鹏在2006年8月向湘潭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但仲裁委认为公司并未终止其劳动关系,以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下达了不予受理通知。
对于让佟剑鹏“内部退养”,湘钢梅塞尔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表示,这是合资企业行使用工自主权的合法行为,“内部退养”是把佟剑鹏从焊工岗位调到了“休息岗”。
法院“驳回起诉”
2006年9月,佟剑鹏又向岳塘区法院起诉。一审被裁定“驳回起诉”后,他又在今年5月向湘潭市中级法院上诉。
两级法院认为,佟剑鹏与湘钢梅塞尔发生“内部退养”的争议问题不属劳动争议范畴,是公司行使企业管理权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公司让佟剑鹏“内退”,是企业行使管理权的具体体现,因此不属人民法院审理,裁定驳回起诉。
“行政仲裁和法院裁定肯定都是有问题的。”佟剑鹏的诉讼代理人程建宏律师说,佟被公司单方面安排“内退”引发的纠纷,属于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法院不应拿这个强制性的“内退办法”作裁定依据,当企业内部制度与劳动合同约定发生冲突时,劳动合同应当优先于内部制度,处理类似的争议。
工会:“内退办法”制定程序不合法
“公司制定‘内部退养办法’时曾征求过工会的意见并采纳了一部分,但在实施的前提条件上有不同看法。”湘钢梅塞尔公司工会副主席李源告诉记者,公司认为“内退”只要是董事会、管理层的意思表达即可实行,是合资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工会则认为“内退办法”制定的程序必须合法,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方才有效。
从湘钢梅塞尔设立“休息岗”以来,先后有10多个职工“自愿”办了内退手续。对佟剑鹏不服公司“强制内退”决定的首起争议案,公司工会主席颜小冬一直担任佟的委托代理人。他对记者说:“‘内退办法’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即行实施是不合法的,但现在该由谁来管呢?”
“企业内部规章的制定程序不合法,将使职工的合法权益遭受长期侵害。”湖南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说,像佟剑鹏这样因年龄问题被“强制内退”等违规违法行为,是企业以牺牲职工的利益谋求竞争“优势”所致,需要从立法的层面上予以禁止。(记者龙巨澜)
(来源:工人日报)
楚荷新作在《当代•长篇小说选刊》头条选发 王家富,2009-10-18 20:29:07
在国庆六十周年之际,《当代·长篇小说选刊》头条选发了我市作家楚荷的长篇小说《工厂工会》,同期还选发了著名作家王跃文的长篇小说《苍黄》。
《当代·长篇小说选刊》是我国国家级大刊,每期出版发行的作品是从上千部长篇小说中精选成册。楚荷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我市作协副主席,曾在《当代》发表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苦楝树》并荣获当年《当代》2005年文学拉力赛第二站冠军。为创作新的作品,2007年经市委宣传部和市文联同意,安排到岳塘区荷塘乡挂职体验生活,又由市作协组织前往湘钢梅塞尔公司调查采访,完成了这部长篇的创作。这部长篇描绘了改革开放后,某私营企业中“工人与商人的斗争,人性与资本的博弈,生存与爱情的抉择”,反映了私营企业中工会干部,为维护工人的利益,所付出的牺牲和奉献。由于该作内容丰富,思想深刻,来源生活,有较强的可读性,故被《当代.长篇小说选刊》头条选发。这不仅是楚荷的创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也是我市文学创作的一个新突破,新收获。
(欧阳伟)
王家富,2009-10-18 20: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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