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一条道德建设的特色之路
文章探讨道德建设的特色之路,分析榜样宣传的作用与局限,指出社会政治经济基础对道德建设的决定性影响,强调转型时期道德内涵与模式的转变。
“榜样宣传”,一直是我国道德建设的重中之重,从雷锋延续到郭明义。
雷锋精神,作为舍己为人、大公无私的模范,一直受到官方的大力弘扬,并且一直以此为标准进行全社会的道德教育。最新的宣传教育活动,就是“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和表彰。
雷锋以及所有行为高尚的人,绝对都应该是受到尊敬和表彰的。但是,一个国家的国民道德建设绝对不应该仅仅依靠榜样的力量,榜样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关键还是在于社会的政治文化和经济基础,道德建设作为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最根本的还是由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不仅决定着道德建设的内容与高度甚至也决定着道德建设的方法与形式。
社会转型了,道德建设的内涵、模式甚至是高度也必然要求随之转型。例如,那个时候我们讲国家、集体、人民利益至上,为国家、集体、人民利益不仅可以牺牲个人利益,甚至可以牺牲生命,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但是,现在就不行(除了职务的要求之外),例如,现如今在国有企业里不论是多么重要的财产物资的损失都不鼓励人们冒死抢救,企业领导担心的不是因公死亡的赔偿,担心的是一旦出现了伤亡事故会乌纱不保。如果是私营企业就更难说了,甚至有的煤老板为了逃避处罚和赔偿会把矿难死亡人员偷偷的埋掉,让人根本不知道。可见,如今我们是不主张为公牺牲的,尤其是不主张为公、为人牺牲了生命。所以,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道德建设的内涵、高度与模式毕竟不同。因此,伴随社会转型“雷锋”转身远去是必然的,否则也就不能解释如今为什么“雷锋”是那么鲜见了。
今年央视做的“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号称“引起了社会强烈的积极反响”,可是就在节目中却透露出网络投票还不到5000票。这与13亿人口、4亿多的网民比较,实在是“很强烈”、“很积极”。可以说“榜样”很孤单,“榜样”很孤独,中国的道德建设已经成为“榜样”的不可承受之重。 榜样教育已经走入死胡同,这也许是我们没有勇气承认的现实。
我们常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但是,榜样的作用要看环境,从历史看,榜样永远不可能解决道德建设的根本问题,社会政治文化和利益导向才是社会道德的根本决定因素。
雷锋精神,作为舍己为人、大公无私的模范,一直受到官方的大力弘扬,并且一直以此为标准进行全社会的道德教育。最新的宣传教育活动,就是“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和表彰。
雷锋以及所有行为高尚的人,绝对都应该是受到尊敬和表彰的。但是,一个国家的国民道德建设绝对不应该仅仅依靠榜样的力量,榜样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关键还是在于社会的政治文化和经济基础,道德建设作为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最根本的还是由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不仅决定着道德建设的内容与高度甚至也决定着道德建设的方法与形式。
雷锋的出现以及“雷锋精神”的一度盛行,是有他深刻历史背景和和社会的政治经济根源的。从历史的根源来看,可以说他是张思德精神的延续,是共产党人本质的张扬;如果从社会根源来看,如果没有那个时候的政治背景和社会文化背景以及经济基础的背景,也就不会出现当时的“雷锋精神”和它的一度盛行。关于社会政治背景方面的原因“雷锋精神”中的“四个一样”本身就是最能说明问题的。“雷锋精神”有他深刻的政治根源和政治基础,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文化背景,所以那个时侯倡导学雷锋才可以实际实行得起来。除了政治的因素之外,还必然有经济的因素。例如,那时侯的雷锋把一个路遇的病人送到医院,医院一定是先治病救人,而不是会要求雷锋先付费之后才给人看病的。所以,雷锋精神只能留存在那个不讲物质利益的时代。
社会转型了,道德建设的内涵、模式甚至是高度也必然要求随之转型。例如,那个时候我们讲国家、集体、人民利益至上,为国家、集体、人民利益不仅可以牺牲个人利益,甚至可以牺牲生命,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但是,现在就不行(除了职务的要求之外),例如,现如今在国有企业里不论是多么重要的财产物资的损失都不鼓励人们冒死抢救,企业领导担心的不是因公死亡的赔偿,担心的是一旦出现了伤亡事故会乌纱不保。如果是私营企业就更难说了,甚至有的煤老板为了逃避处罚和赔偿会把矿难死亡人员偷偷的埋掉,让人根本不知道。可见,如今我们是不主张为公牺牲的,尤其是不主张为公、为人牺牲了生命。所以,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道德建设的内涵、高度与模式毕竟不同。因此,伴随社会转型“雷锋”转身远去是必然的,否则也就不能解释如今为什么“雷锋”是那么鲜见了。
但是,由于“上层建筑的改革滞后于经济基础” ,党和政府在道德建设方面还延续着传统方式。这么多年以来党和政府就精神文明建设提出的口号或开展的运动可谓名目繁多,从当年面向社会的“五讲四美,三热爱”一直到近年党内的“先进性教育”等活动,哪个抵挡住了道德的日益滑坡?显然都没有起到明显的作用。大到贪污腐败、转移财富、“毒牛奶”,中有二奶相伴、生活作风,小到言而无信、忽悠盛行,至于随地丢手纸和随地吐痰恐怕已经算不上什么问题了。这么多年,虽然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厚,但是小恶不减,大恶日多,别说榜样的作用没有影响,就是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的作用都令人质疑了。在这样的背景下,再多榜样宣传不仅不会发挥作用,甚至还会使人产生“逆反”,对社会抱有更深更多的不信任,增加了冷漠。
今年央视做的“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号称“引起了社会强烈的积极反响”,可是就在节目中却透露出网络投票还不到5000票。这与13亿人口、4亿多的网民比较,实在是“很强烈”、“很积极”。可以说“榜样”很孤单,“榜样”很孤独,中国的道德建设已经成为“榜样”的不可承受之重。 榜样教育已经走入死胡同,这也许是我们没有勇气承认的现实。
按道理,我国的道德水平不该如此。因为,我们毕竟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党有有占成年人口十分之一的8000万党员,且不说有党和8000万党员一直影响、带动着群众,就是他们能把所有群众都远远的抛在道德大路的后面我们的国家也不该如此!可是,残酷的现实已经告诉我们,榜样的作用失灵了。在一个承认利益差别、且还差别巨大的社会,精神引导和榜样的作用是多么的空虚无力。
道德既然属于上层建筑就必然与它对应的经济基础相对应,经济基础不仅决定着它的范畴、高度,甚至还决定着道德建设的方式。在一个讲精神的社会才可以以精神引导为主,榜样才有作用。那么,在一个讲利益的社会自就该以“利诱”为主。这绝对不是一个馊主意,所谓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道德并不如我们崩溃,其实质也就在于此,那就是建立一套道德的“利诱”制度。
中国古代的吏制制度中有所谓的“举孝廉”之说,一个人品行高尚口碑好具有基本的能力就可以被举荐做官,贫寒人可以凭借良好的道德口碑改变自己的命运,这实在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制度设计!为什么我们的道德会滑坡,人们说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我以为,道德的吏制导向会永远大于榜样的力量,之所以会大树特树榜样,根子是因为“官”门不想做这样的榜样罢了。
看来中国的道德建设已经到了一个非政治解决或者说制度解决不可的时刻。如果我们的各行各业、各种岗位都有符合水准并能监守的人员录用的道德标准,那么道德滑坡很快被扭转就不是什么难事。只是这么做了无异于承认,中国的政治建设已经滑落为道德建设了,这真是很可悲。但是,如真能这么做了的确也很可喜!
除了“利诱”的制度还可以配以“利诱”的法律。首先应该提升对现有“罪”的“罚”的力度,再对有些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提升到法律层面。例如法律规定:对于丢失的物品价值多少以上的或者什么范畴的拾取者必须交还失主或者民政部门,拾取者可以从丢失者或民政部门得到何等奖励,否则做什么样的惩罚。等等。
除了“利诱”的制度还可以配以“利诱”的法律。首先应该提升对现有“罪”的“罚”的力度,再对有些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提升到法律层面。例如法律规定:对于丢失的物品价值多少以上的或者什么范畴的拾取者必须交还失主或者民政部门,拾取者可以从丢失者或民政部门得到何等奖励,否则做什么样的惩罚。等等。
除此之外,还有不要让“道德”负担过重,许多本该属于社会保障或社会服务解决的问题就不要再寄希望于道德解决。例如某些抚危济困的问题。只有这样做了,也才有可能在一个利益差别巨大的社会维持基本的道德水准,不至于使社会日益陷入道德沦丧的深渊,保持社会有一个基本稳定的道德秩序。
总之,一个国家的道德建设的内容、高度以及方式都是与其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适应的,并且应该也必须使道德与利益导向相一致,而不是让两者背道而驰。所谓要让好人有好报,不让好人吃亏,不让坏人得利。只有道德与利益导向一致,一个社会的道德风气才会越来越好,相反必然是一个虚伪、欺诈盛行,混乱不得安宁的社会。
总之,一个国家的道德建设的内容、高度以及方式都是与其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适应的,并且应该也必须使道德与利益导向相一致,而不是让两者背道而驰。所谓要让好人有好报,不让好人吃亏,不让坏人得利。只有道德与利益导向一致,一个社会的道德风气才会越来越好,相反必然是一个虚伪、欺诈盛行,混乱不得安宁的社会。
这就是我为“特色社会主义”所出的一条道德建设的特色之路,是不是与我们的特色主义很相称呢?
道德建设之所以会沦落到“利诱”时代,也许正是因为我们的道德与利益的背离越来越远的缘故,是惟利是图的必然结果。以毒攻毒历来是治疗绝症的最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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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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