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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赵东民同志的一封信

火烧 2010-11-13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一封写给赵东民同志的信,探讨其法律援助工作与判刑后的监狱生活,强调法律学习与社会认知的重要性,呼吁关注赵东民事件及法律制度的反思。

写给赵东民同志的一封信

东民:

从法院对你的宣判那天算,你的上诉期限是已经超过了。不知你现在是已经被送到监狱去执行徒刑呢还是仍然被关在看守所里。如果还在看守所里,我建议还是申请到正规的监狱或劳改队比较好。托托人,帮帮忙,就是花俩钞也值得。既然好不容易地进来了,就应该认真地走个全过程。在人生的道路上这可是比考上北大、清华之类的名牌大学更难得的深造机会。

你有一颗奉献的心,有一身仗义执言的胆,是一条甘愿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好汉。但,你也是不自觉让踏上了扰乱社会秩序道路的人。说实话,就凭起诉和同案人证实你的那些事儿,当局让法院判你三年,不过就是小菜一碟儿应付一下面子,也给上面有个交代。全没有什么有意要冤你的意思。法官与你何冤何仇?不过生活所迫,混工资讨饭吃,身在江湖身不由己。如果你听信别人去闹上诉,也是白诉。结论可能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况且,要判的并不是你本人,而是一切不愿意安心呆在社会底层的奴隶们,让他们感到不接受压迫和统治是要收惩罚的,于是以忍为安。达到维持现状的目的。

你是熟知法律的人,还能不知道法律是干什么用的吗? 你不该有什么委屈的概念和情绪,一切都是题中应有之义。从学习社会的角度说,三年也不过是个大专班而已,连个大本也够不上,更别说什么读研、攻博了。 

 “西安赵东民事件”已经在中国工人运动史是重重的记上了一笔。但我觉得逮你判你只不过是给其他类似的事件立下一个样板,让其他许多地方也以此类推地效仿起来,将有更多的“东民事件”发生。而您是应该争取到比较正规的监狱去,服完了您所剩无几的刑期。到你变成了“刑满释放犯”,再回到社会上的时候,你就知道法律是怎么回事,社会是怎么回事了。那时“惊回首”,就会知道现代社会文明到了什么程度。

遗憾得很,你可能还不宜送到正而八经的监狱里去,一来你剩余的刑期实在太短,二来也不宜让你接触更多的人。把你留在看守所干点杂工之类的活儿更有利于对你的监控和管理。留在看守所,离家近些,家人接见方便。但对于体验和认识现代社会的文明特色却是大大的不利。好像是列宁说过吧:没住过监狱的人不能算大学毕业,对于您这样“中央党校法律函授本科以优秀学员”、“先进人民调解员”的法律工作者,上上监狱这个大学却是太有必要了。我恭喜你获得了这个十分难得而一般人想得都得不到的机会,“时不可失,机不再来”,倒是一个绝好的学习机遇。

我这些类似风凉的话既不切合时宜,也未必说得动你,但我是认真的,一点儿挖苦和幸灾乐祸的意思都没有!只是设身处地,将心比心,若是换了我便是我的选择。

我也是从“闷子”里熬出来的人,这没有什么需要隐瞒的。固然参加宣判会,和参加代表大会是有点儿不一样,但看你站在那个阶级的立场上去看。不同阶级的黑白是非本来就是反着的,所以道德荣辱也都不一样。“路遥识马力,日久见人心”,关键看你的信仰的主义正确不正确,坚定不坚定。要不夏明翰怎么会写出“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自有后来人”那气壮山河的诗篇?、叶挺怎么会写出铿锵作响的《囚歌》来?就我们的信仰而论,我们要做的并不是要求改革私有制,而是要消灭私有制;并不是改革现状的某些表象,而是要铲除私有制造成的阶级对立、阶级剥削,消灭阶级本身。

有一次我到集上去割肉,那卖肉的是我在“号“里认识的“同犯”,我打招呼说:“同犯,给咱割五块钱的。”他咧开大嘴笑着给我摞下好大一块上好的肉,塞给了我。站在我旁边的一个邻居看上了眼,也学着我,喊着“饭桶,也给咱割五块钱的。”卖肉的一看和他并不相识,就瞪了瞪了他一眼也没有计较,就给他称了一斤。那人追上我问:老哥,你刚才给那卖肉的叫了句啥,他就那么照顾你?”我说我叫他“同犯”。他说,我听反了叫他“饭桶”,怪不得他瞪着大眼,恨不得揍我。

东民:咱们并不相识,我之所以给您写信,就是因为同一个“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把咱联成了“同犯”。你确实是“扰乱”了特色社会的“社会秩序”,而我当时是“扰乱”了他们借调整国民经济刮右倾翻案风的“社会秩序”,从时间上说,咱们一前一后相差了三十多年,但我们所“扰乱”的“社会秩序”却具有非常近似的阶级属性。难道资产阶级的“社会秩序”不是被我们这些人“扰乱”得不得安定吗?扰乱了人家的社会秩序,人家就抓咱判咱,去住到人家的监狱,有什么不不应该?况且,监狱是个“大学校”,进了这个大学若不安心上好这个大学可就是太傻了。常言说,“既来之得安之,自己全然不着急”,“不勉强,不放弃,千万不要不努力”,认下这个罪,服满这个刑,锅是铁打的,钢的火炼的,在“闷子”里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重新做人”、才能把自己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你在中央党校学的那一套法律观念都是用来欺骗、蒙蔽那些身处奴隶地位的奴隶的。等到你出狱的那一天,你就会觉得天是那么兰,云是那么白,草是那么绿,鸟儿是那么自由,祖国是那么的可爱,同志是那么的可亲,人民是多么需要我们来为他们服务。感到马列主义是多么“放之四海而皆准”,毛泽东思想的真是光辉照人!

我是在看守所里才读懂了这一点儿马克思主义ABC的。如《共产党宣言》里说的:

“共产主义已经被欧洲的一切势力公认为一种势力。”

“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

“在这个阶段上,工人们是分散在全国各地并为竞争所分裂的群众。广大工人的团结,还不是他们自己联合的结果,而是资产阶级联合的结果,当时的资产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必须而且还能够把整个无产阶级发动起来。因此,在这个阶段上,无产者不是同自己的敌人作斗争,而是同自己的敌人的敌人作斗争,即同君主专制的残余、地主、非工业资产者好小资产者作斗争。因此,整个历史运动都集中在资产阶级手里;在这种条件下取得的每一个胜利都是资产阶级的胜利。”

如毛泽东说:

“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拿这个观点解释历史的就叫做历史的唯物主义,站在这个观点反面的是历史的唯心主义。”

叫我感受最深的就是恩格斯所表述的那段最不容易理解的话:当一个人的劳动是在被别人批准的条件下才能进行的时候,那么,他的存在就也是在被别人批准的条件下才能存在的。

至于法律、社会、国家、阶级和阶级斗争、为人民服务,无产阶级和被压迫民族、被剥压迫人民,怎样才能获得解放并变成统治阶级?这都是等你出来以后咱们再来讨论的话题。

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由于您的事,轰动了全国,也震动了我,是你的事促使我理解了马克思主义的导师们留给我们的那些充满哲理的话:

十八世纪的资产阶级革命“为其短暂,很快就达到自己的顶点。”“相反的,像十九世纪的革命这样的无产阶级革命,则是经常自己批评自己,往往在前进中停下脚步,返回仿佛已经完成的事情上去,以便重新开始把这些事情再做一遍;它们十分无情地嘲笑自己初次企图的不彻底性、弱点和不适当的地方;它把敌人打倒在地上,好像只是为了要让敌人从土地里吸取新的力量并且更加强壮地在它们的面前挺立起来一样;它们在自己无限宏伟的目标面前,再三往后退却,一直到无路可退的情况为止,那时生活本身就会大声叫喊道:

这里是罗陀斯,就在这里跳跃吧!

这里有玫瑰花,就在这里跳舞吧!”

 “(1)维护同资产者利益相反的无产者的利益;(2)消灭私有制而代之以财产公有的手段来实现这一点;(3)除了用暴力的民主革命以外,不承认有实现这些目的的其他手段。”  

 “同盟者目的: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建立无产阶级统治,消灭旧的以阶级对立为基础的资产阶级社会和建立没有阶级、没有私有制的新社会,”     

“(无产阶级只有它的失败才能让它认识了这样一条真理:它要在资产阶级共和国范围内稍微改变一下自己的处境只是一种空想,这种空想在一开始加以实现的时候就会成为罪行。……一个大胆的口号取而代之,这个口号就是:推翻资产阶级!工人阶级专政!”“只有浸透了六月起义者的鲜血之后,三色旗才变成了欧洲革命的旗帜——红旗。

于是我们高呼:革命死了,革命万岁!”

“对于我们来说,问题不在于改变私有制,而在于消灭私有制,不在于掩盖阶级矛盾,而在于消灭阶级,不在于改良现存社会,而在于建立新社会。”       

“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工人阶级的功绩,可以这样简单地表述:它们教会了工人阶级自我认识和自我意识,用科学代替了幻想。”     

列宁:《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列宁选集》第一卷第87页

在社会斗争中,代表先进阶级的势力,有时侯有些失败,并不是因为思想不正确,而是因为在斗争力量的对比上,先进势力这一方,暂时还不如反动势力那一方,所以暂时失败了,但是以后总有一天会要成功的。人们的认识经过实践的考验,又会产生一个飞跃,比起前一次飞跃,比起前一次飞跃来,意义更加伟大。因为只有这一次飞跃,才能证明认识的第一次飞跃,即从客观世界的反映过程中得到的思想、理论、政策、计划、办法等等,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

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已的思想合客观外界的规律性,知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人们经过败之后,也就从失败取得教训,改正自已的思想使之适合于外界的规律性,人们就能变失败为胜利,谓“失败者成功之母”,“吃一堑长一智”就是这个道理。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一卷本第261页

既是“同犯”,一说就长。今天就说到这儿吧。其实,犯了“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同犯”何止我们这些人?中国古代的陈胜、吴广;近代的梁启超、黄兴、孙中山、秋瑾;包括马克思、列宁、毛泽东和一切“不愿意做奴隶的人们”,对于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社会制度来说,都是“扰乱社会秩序”的基本力量。实际,“扰乱社会秩序罪”就是“造反无理”的别称。只有在马克思和毛泽东的词典里才有“造反有理”这个箴言。所以,凡是不把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当做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的国家和地方,执行的都是“造反无理”的律条。而他们保护私有,保护剥削,保护阶级压迫的行为却又在一刻不停的把劳动者逼上造反的路,所以“扰乱社会秩序”的事是经常发生的。

目前资产阶级正在世界的各地逼迫无产者起来造反。到了“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一起来“扰乱”资本主义的“社会秩序”的时候,造反有理的、共产主义的、完全崭新的社会秩序就快到来了。共产主义社会是全人类都享受“造反有理”的大自由、大民主的社会,那时候,“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就不存在了,现代文明的标志——监狱就再也不需要了。在“专政是群众的专政”的社会里。人们还会出现过失,还会犯错误,不过不必关进监狱,而是画地为牢,自我反省就行了,劳动和改造是高度自觉地统一在一起的。

话说回来,现代文明十足的监狱仍不失是一个包治百病的好地方,祝你获得一个更加健康的好身体!珍重吧,既然获得了一个有期的徒刑,出狱就是指日可待的。

说着说着,洛阳就又有几个被关进来,以后还会有更多的人陆续被抓来读这个大学。这都是在为无产阶级的培训和积蓄力量呀。

                         稻乡老农

                                                   201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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